译者前言(3)

译者前言(3)

本书的第二部分内容是推理的形式,也就是上文所提及的理智思考可以怎样进行。首先是理智思考的视角。既然我们所能看到的事物,与我们站在何处、想要看到什么是相关的,并且也将反过来影响我们的信仰、认识和决定,那么在政治和道德评价中,就需要特别注意所处位置对于我们所作的判断可能产生的潜在影响。寻找某种客观中立的的认识,是探讨道德伦理问题的核心所在。尽管我们对世界的整个认识都建立在现有的感知和所产生的思想上,而我们的感知与思想完全依赖于我们有限的生理感官,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不能以更全面的视野来部分或者完全克服位置所带来的局限。我们一方面可以通过合理地选择比较对象,而不是先验主义的乌托邦理想,来尽可能地避免位置产生的局限对我们判断的影响,另一方面通过开放的中立性,来最大限度地拓宽我们的视野。

其次,理智思考的内容究竟是什么。理性选择理论将行为的所有动机都归于追求自身利益,这或是与他人完全无关的自利,或是关注了其他人的利益但也间接提升了自己的福利。对此,森认为,我们可以以更广阔的视野和更有说服力的方式来描绘理性选择,即将我们的选择置于一种可持续的理智思考的基础之上。当某个选择的缘由是头脑中已有的经验或习惯时,我们通常完全可以合理地采用这种选择。因此,理智思考,或者说广义的理性实际上是一种相当包容的准则,它可包括多种*不能“合理地拒绝”的缘由,这不仅限于有意识的自利,而且包括并非完全符合自身利益的目标,如对于合理的行为规则的尊重,考虑他人的愿望与追求,抑或公平地对待他人的行为准则,等等。

正是因为理智思考可以包容多种缘由,所以即使是在基于现实后果的考量中,也并不意味着对于结果的责任感和对于人与人之间关系的考量就完全被排除在外。通过对于古梵文史诗《摩诃婆罗多》中一个战役的分析,森认为,一个人不仅有充分的理由去注意某个具体选择会带来的后果,而且有足够的理由从一个充分宽广的角度来看待与之相关的各种社会现实,包括相关的主观责任感、所采用的过程以及人与人的关系,这也是考虑到各方面相关因素的“全面结果”与只着眼于最终结果的“终极结果”之间的区别。而无论是完全着眼于最终结果的缘由,还是涉及上述责任、过程与关系的缘由,对其相关性和重要性的评价都需要接受个人或者公共理性的审思。

本书的第三部分在对理智,这一推进正义所必须具备的要素进行了分析之后,森开始进入正义的实质层面。他分别从自由,以及与自由相联系的可行能力一方,和以资源与幸福为代表的另一方,来考察他们各自对于正义的标准,也就是进行政治和道德评价的意义。森指出,在评价生活的时候,我们有理由不仅对能过上什么样的生活发生兴趣,而且关注在不同生活方式之间进行选择的自由。自由之所以重要,至少是出于机会和过程两方面的原因。第一,更大的自由使我们有更多的机会去获得所珍视的事物。第二,更大的自由也意味着我们可以不受他人施加的限制,而决定自己要去获得的事物。因此,我们必须在这个背景下来研究,即仅从一个人事实上的最终选择,也就是“终极结果”的角度,还是应同时考虑到更宽广的选择过程,尤其是考虑到他可能作出的其他选择,也就是“全面结果”,来对一个人能过上他所珍视的生活的能力进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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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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