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序 “坏形象”的诞生(9)

自序 “坏形象”的诞生(9)

作者列举旧的公关规则是:1.公司向外界传递消息的唯一途径就是通过媒体;2.公司通过新闻稿和记者交流;3.很少有记者真正去看新闻稿;4.公司必须有重大新闻时才有新闻稿;5.新闻稿必须使用行话;6.新闻稿中要有第三方的内容;7.消费者想要了解新闻稿的内容只能通过媒体的报道;8.公司测评公关成效的唯一标准是“剪报”;9.广告和公关是两种独立的活动,由不同的团队完成。

作者分别对两个不同的群体列出的旧规则中的第9条是相同的:广告和公关是两种独立的活动,由不同的团队完成。作为一位资深的财经媒体人,作者深知这一规则。在企业中,和媒体打交道的通常是公关部门,但有的时候又要和市场营销部门打交道。在不少企业内部,这是两个彼此敌视、互相拆台的部门。

在撰写此文之前,我给认识的50位市场营销或公共关系的从业者群发短信,这些不同行业的企业,有跨国公司也有民营企业、有快消企业也有非快消企业、有大企业也有小企业。我提出的问题是:在贵公司,市场营销和公共关系是归一个副总(或者总监)管还是分属两个副总管?得到的答案是:四分之三的公司,市场营销和公共关系部门分列在不同副总的麾下,只有少数企业中两个部门归一位副总管辖,有个别小公司没有公关部门。

这个简易调查既证实了我的估计,也证实了书中的观点。的确,不管是中国还是美国,市场营销和公共关系是互不相关的两个部门,有完全不同的考核体系。公共关系部门不需要为产品的销售负责,而仅用来维护一种听起来很虚的“企业形象”。

在“社会媒体”的时代,这种观点显然已经落伍。作者在描述“社会媒体”下新规则的时候,把市场营销和公共关系放在了同一条目下而不再分开。在作者列出的13条“新规则”中最后的一条是:在网络上,营销和公关之间的界限已经十分模糊。

在我看来,在新的规则下,市场营销和公共关系已经不再应当是两个各自独立、或者老死不相往来、或者争风吃醋的部门,也许我们可以为这个新行当起个名字叫“MR”(市场关系)部门。它存在的唯一目的是建立起公司和公众的良好沟通渠道,树立公司良好的公共形象,并进而最终转化成公司的销售额。

堡垒大多是被*潢色小说http://wwW.56shuku.CoM/class12/1.html从内部攻破的。公司的坏形象大多诞生于企业和市场的冲突,其次是和社会的冲突,但值得关注的是,近年来来自于公司和员工的冲突或者员工故意传播所导致的企业形象受损的案例不断增多。建立良好的雇主品牌对于成长中的中国企业越来越重要,甚至变得刻不容缓。

上一章书籍页下一章

危机与重生

···
加入書架
上一章
首頁 其他 危机与重生
上一章下一章

自序 “坏形象”的诞生(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