摇不起来只好滚(2)

摇不起来只好滚(2)

比起这些搞摇滚的,我还是喜欢郑智化,多健康啊,戴着眼镜,文质彬彬,还身残志坚,给青少年树立了榜样,歌词也有深度:总是一副弱不禁风孬种的样子,在受人欺负的时候总是听见水手说,他说风雨中这点痛算什么,擦干泪不要怕,至少我们还有梦……

这一年,正是大陆摇滚乐蓬勃发展的一年,唐朝、黑豹都在这一年发行了自己的专辑,那时候大家买的还都是磁带,十块钱一盘。

可是五年后,我也成了一个不敢说是摇滚青年但至少是喜欢摇滚的人,也留起长头发,过了肩但没到腰,后来因为懒得洗(除了懒,还因为太费洗发水,每洗一次就得少喝一瓶啤酒),不愿意整天顶着一头油脂麻花跟抹布似的东西在学校里晃来晃去,加上校督查队找我谈了好几次话,让我配合学校的精神文明建设,综合考虑后,便给剪了。那时是1997年,我刚上大学,听上摇滚乐以后我突然发现,自己当初对摇滚的认识,竟然那么肤浅,而这时,郑智化的歌,对我来说只是在唱卡拉OK的时候略感亲切而已。

苹果砸在牛顿脑袋上,让他发现了万有引力,如果砸在诗人脑袋上,诗人可能会发现果实成熟的季节到了,如果砸在老农脑袋上,老农可能只会觉得疼,然后把苹果捡起来吃了。三种人想的事情不同,结果也不同。这可以对我对摇滚乐态度的转变作一个解释。

上了大学,我发现生活并不是我想象的那个样子,以前我以为到了大学就可以随便玩了。正因为有这个诱惑,我才咬牙把高中三年挺过来,可是大学课程竟然比高中还多,每天的作业不要说写,就是抄都抄不过来。我学的专业是机械电子,第一年天天背着跟把剑似的大尺子去制图室撅着屁股画图,要知道上大学过的是这种生活,高中三年我就不咬牙挺着了。

上大学之初,我还算勤奋,按时去教室,上课认真听讲,作业尽量自己写,每天叠被子,这样的生活大约坚持了半个月。但半个月后我实在坚持不住了,因为课上讲的东西我都不喜欢,没法儿再让自己听进去了,作业不会写只能去抄,睡觉的时间比上课的时间多了,被子也就不用叠了,开始追问生活的意义,浑身难受--难道上大学就是为了让我郁闷,生活怎么这么操蛋?!

班里有喜欢摇滚(色色小说乐的同学,书包里和书架上都是打口带,我逃课在宿舍,闲着没事儿听着玩,结果上瘾了。开始是各种电声乐器和鼓掺杂在一起发出的声音,那让我身上不再难受,充满力量,觉得生活不再枯燥了。后来又发现摇滚乐的歌词都很有批判性,说出了我想说的话,好像写这些歌词的人都是鲁迅教出来的,这些文字比书本里的带劲儿,于是我迷上了摇滚乐,软绵绵的港台流行歌,再也听不下去了。每天少吃二两米饭饿不死,但少听两盘摇滚磁带就浑身不自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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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到三十就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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