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平均住房面积:什么问题也说明不了..

第十一章 平均住房面积:什么问题也说明不了..

新中国成立60年来,城镇居民的住房条件发生了质的变化。刚解放时城镇居民住房破旧,人均居住面积不足3平方米,缺房户在1/3以上。解放以后,城镇居民居住条件得到明显改善……截至2008年底,山西省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居住面积28平方米,比1978年的4.53平方米增加23.47平方米,增长5倍。

——摘自某公开报道

俗话说:“安居乐业”,这表明只有“安居”了才能“乐业”。而住房面积的大小,某种程度上就能代表居住条件的好坏和生活水平档次。

然而,每家每户的住房面积是不一样的。对于一个国家、一个地区来说,平均住房面积这个指标还能在总体上反映住房宽敞程度,可是具体到某个家庭、某个居民来说,则毫无意义。

举例来说,假如你们家在过去10年内一直居住着这套住房,那么毫无疑问住房面积一直没有变化;而不用说,在这10年间全国、全市的平均住房面积肯定是每年增加的,只不过与你无关罢了。

我国城镇居民的平均住房面积究竟有多大呢?在2005年召开的全国建设工作会议上,当时的国家建设部对外公布的数据是,当年年末我国城镇居民人均住宅建筑面积超过26平方米,比2000年提高6平方米;住房自有率达到80%以上。

读者千万不要小看这“26平方米”,初看起来数*字不大,但实际上这一数字已经居于全球顶尖水平,超过了香港和日本。

或许正是因为有这样的数字基础,各种各样的专家、开发商们纷纷走向前台,认为我国的老百姓对开发商、房地产市场尤其是房价居高不下有怨言,是因为他们的住房消费意识“超前”、心理追求和国家发展水平不相称,换句话说,是老百姓“不识好歹”了。

那么,我国城镇居民的人均住房面积究竟有没有达到这个水平呢?

根据当时的国家建设部(现在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上的有关报告、统计资料、图表,按照我国住房政策及房改制度发展的几个阶段进行梳理,可以发现有以下轨迹:

首先是从改革开放的1978年开始到1998年末大规模房改、取消福利分房、实行住房供应商品化为止。在此期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从3.6平方米增长到9.3平方米,差不多每10年增加3平方米左右。

接下来是从1998年末推进以经济适用房为供应主体的住宅商品化,到2004年末停止向大多数家庭供应经济适用房的阶段。

最近的阶段是从2005年8月国家建设部公布《2004年城镇房屋概况统计公报》开始。之所以把它作为一个划时代标志,是因为这份统计公报中提供了全国城镇居民住房最新、最全的家底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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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数据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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