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四安乐行 口吐莲华,口出光明

第九章 四安乐行 口吐莲华,口出光明

第九章四安乐行口吐莲华,口出光明

第十三品劝持品

《法华经》第十三品《劝持品》中,佛陀的姨母兼养母摩诃波.波提,以及他出家前的妻子耶输陀罗都已成为比丘尼,佛陀预言她们两人将来会成佛。法会中其他比丘尼都为此感到无比欢喜,因她们知道自己也能成佛。接着,所有与会的菩萨都誓愿对一切众生宣扬《妙法莲华经》,不会遗漏任何一个人。他们说:我等于如来灭后,周旋往返十方世界,能令众生书写此经,受持、读诵,解说其义,如法修行,正忆念,皆是佛之威力。

这一品是后来增补的,其目的在于肯定女性也能成佛。后来的大乘学者与诠释者就以此方式,企图修正这部经中某些歧视与不够包容的态度。《法华经》第十四品《安乐行品》也是后出的部分,但其中仍有点歧视女性与其他人的顽固心态。因此,这一品在《法华经》中就不如其他品那么突出。但它教导我们在较少机会听闻、修行佛法,世间又苦难重重的时代,如何完成菩萨的工作。在这一品中,文殊师利问佛陀:“世尊!菩萨相当稀有,人生充满邪恶与不幸,无知的众生又这么多,将来菩萨如何能宣扬、守护《妙法莲华经》的教法呢?”

佛陀回答:“当菩萨发愿在未来教导此经时,应安住于四种方法中。”这四种方法中的第一种,意指发愿说法的菩萨,必须住于菩萨行处与亲近处。“住于行处”表示所作所为都应修习忍辱,并寻求人际间的和谐。若你有耐心,能容忍其他人,就能为自己创造平静与喜悦,周遭的人因而将同样感到平静与喜悦。忍辱并非软弱,而是中庸、自制的立场,你不会竭力强迫别人接受自己的观点。“住于亲近处”表示修行人不会选择接近拥有世间权力者,或以不当职业而谋生者,或存心不良者。这并不表示你排斥这些人,而是不刻意挑出他们试图加以感化。菩萨必须修行,以看清万法真正的表征——空性,这是为了不被错误知觉造成的二元对立思考所束缚。菩萨不见“男”、“女”的区别,因此不陷入众生有无资格接受佛法这种二元对立的认知。这一品概述如何适当地维护、保持、保护和教授此经,例如教导时不应期望有报酬或获得供养;不应单独进入某人家中;教导女性时应服装整齐等。这些禁止条例是为了保护人们避开潜在有害的处境,当然也反映出当时社会、文化的看法。

四种方法的第二种,意指发愿说法者必须住于修习平静与喜悦。教导经典时,既不应推崇、赞叹他人,也不宜批评任何人。第三种方法是在教导时,不应羡慕或忌妒他人,也不应轻视任何人。以此方式说法,听众就能欣然接受教法,转化自心。

至于第四种方法,发愿教导此经的菩萨,必须对尚未能听闻佛陀妙法的人生起大慈悲心,并为初闻佛法而无法理解或无信心者兴发宏愿(菩提心),在自己证悟无上的圆满觉悟时,运用善巧方便,帮助这种人吸收教法。

这一品的目标是赞扬《法华经》的伟大,且对后来心怀宏愿的菩萨保证,他们也将能修行、教导妙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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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的正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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