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性:公正与权力之辩人性(3)
厄尔德斯:
福柯先生,我想起了您的《疯狂史》(HistoryofMadness)、《词与物》(WordsandObjects)等几本书。我的印象是,您是在一个完全不同的层次上进行研究的,而且目的和目标也完全不同。与人性(humannature)相关,我想到图式(schematism)这个词,您或许在研究不同历史阶段的几个图式。对此您是怎么看的?
福柯:
嗯,希望您不介意我用法语,我的英语太糟,不好意思讲。
的确,我对人性这一概念是有一点怀疑,理由如下:我认为一门科学运用到的概念或观念,其内涵并非都在同一程度上,一般而言,它们功能不同,在科学话语中的用途也不同。就拿生物学来说吧。大家知道有些概念起分类作用,有些概念起分化作用,有些概念起分析作用:其中有些能使我们描述物体的特性,如“组织”这个概念;有些能分离出要素,如“遗传特征”这一概念;有些能明确关系,如“反射作用”。同时有些概念是在科学话语中,在论证的内在规律中起作用。但也存在着“边缘性的”概念,科学实践以它们来界定自己,以区别于其他学科,划定自己的目标范围,明确自己未来的总体任务。在生物学发@展的某一阶段,生命这一概念在某种程度上起的就是这种作用。
在17和18世纪,“生命”这一概念很少用来研究自然,当时,自然存在的分类,不管有生命的、无生命的,都放到一个很大的等级模式里。这个模式囊括了从矿石到人类的所有物体,而矿石跟植物或动物的区别并不清楚。从认识论上看,唯一重要的是以一种不容置疑的方式把它们永久地固定在这一模式中的某一位置上。
到18世纪末,人们使用更为完善的工具和最新的技术来描述、分析这些自然存在,描述了物体的完整领域、完整的联系和过程,这使我们能够界定生物学的具体特征。我们是否可以说,对生命的研究终于在生物学这门科学中建立起来了?是否可以说生命这一概念是生物学知识体系的主要内容?我认为不是。我的看法是,18世纪末生物学知识发生了嬗变,一方面表现为一系列新的概念运用在科学话语中,另一方面,新的概念如“生命”能够使我们从其他事物中明确、界定、定位某一类科学话语。我认为生命这一概念不是一个科学概念,它一直是认识论的一个标志,在科学论述中而不是在他们所说的领域中起着分类、界定和其他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