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围城市――中国农民向城市的远征(4)

包围城市――中国农民向城市的远征(4)

农民进城,绝不仅仅是农民向往城市生活的一厢情愿,而是国家工业化的必然结果。中国农业人口过于庞大和城市化进程严重落后的现状,以及体制因素,决定了九十年代的大流动只是移动而非移民。农民向城市移民之所以成为艰巨的远征,难以跨越的是城乡分离的制度框架,以及在这个框架内发育起来的劳动力市场。由市场机制取代计划手段来配置劳动力资源,必然牵连到城市国有企业用工制度,导致失业和下岗工人增加,这是一个两难的问题。虽然劳动力市场的概念在1992年就已经被提出,但是发育伊始的劳动力市场一直带着明显的体制分割性,是否具备城市户口几乎是所有企业招工简章中的先决条件。体制内和体制外两个劳动力市场的相对价格扭曲,民工工时工资只相当于城市户口工人工资的45%左右,在人身、工伤、医疗保险、带薪假期、实物收入、劳动保护等方面的条件和待遇,民工更是不能和城市普通职工同日而语。相反还得付出延长工作时间、忍受恶劣环境、雇主克扣拖欠工资、受人歧视刁难等等身心代价。体制分割带来的劳动力价格扭曲,助长了个体行为短期化和市场无序,抑制了对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总需求。尽管民工潮年复一年,但是这种看似汹涌的移动并不顺畅。与进城打工相比较,在本地非农产业就业的农民则感受不到来自城市的歧视,即便是做苦力,也因为挣钱多而受到村里人尊敬。体制分割的特性,使进城的农民感受到没有基本的生活保障,他们的生活保障还是城里人所没有的土地,土地是农民命根子。中国的水土资源严重缺乏,有600多个县人均耕地面积低于亩,有三分之一的省人均耕地少于1亩,上亿农民流入城市,客观上给了开发商以各种方式征占农民土地的历史机会。如果说九十年代农民离土离乡进城打工,并指望获得一纸城市户口改变自己身份的话,那么进入21世纪以后突如其来的城市化热,则迫使农民重新考虑:是选择户口还是他们赖以生存的土地。农村剩余劳动力大规模流向城市的九十年代,是中国的城市化发展最快的时期,从1990年到1996年,中国城市(未统计台湾省)由467个增加到666个,城市总人口从1990年的30191万人,增加到1996年的35950万人,占全国总人口的比例从1990年的%,提高到1996年的%。在全国666个城市中,特大城市和大城市75个,中等城市192个,小城市399个。2001年以后,中国的建制镇已从70年代的2800多个,增加到万多个。全国不包括县城在内的小城镇,拥有人口亿人,其中有1亿人属非城镇户口。2001年3月底,国务院批转公安部关于推进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意见,在县级市市区、县人民政府驻地镇及建制镇,只要有合法固定的住所、稳定的职业或生活来源的人员及与其共同居住生活的直系亲属,均可根据本人意愿办理城镇常住户口。并规定,要保障在小城镇落户人员“入学、参军、就业等方面与当地原有城镇居民享有同等权利,履行同等义务,不得对其实行歧视性政策。”“不得借户籍管理制度改革之机收取城镇增容费或其他类似费用。”不光小城镇,中小城市甚至大城市、特大城市的户籍政策也开始松动和变革,暂住户口、临时户口、蓝印户口等等相继出现。城市的大门终于开启,对于祖祖辈辈生活在农村的农民来说,要想当上一个城里人已经不再是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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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转身:中国社会变迁的视觉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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