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一 章(3)
朴川夏摩挲着玻璃碎片,打年良修的手机:"良修,你让我感动。"年良修驾驶着最新款的现代汽车,对着手机一笑:"我的目的达到了。"朴川夏大声地说:"你知道那个送快递的孩子说什么吗?""说什么?"朴川夏甜蜜地:"他说……你是我丈夫。"年良修吃了一吓,以至于在女儿的学校门口,车也没有停好:"哦?……你喜欢就好。"朴川夏追问了一句:"酒,还是那男孩的话?"正这时,女儿扑到年良修的车窗户上,叫了一声:"爸爸!"真是怕什么来什么,年良修开了车门,妻子和女儿坐进车内。年良修赶紧冲着电话公事公办地说:"你更倾向于哪种方案?"朴川夏听出对方的迟缓:"你不方便?"年良修说:"我刚接到缨子她们。"朴川夏哑然片刻,旋即声音明朗,大声道:"年经理,我更倾向于前者,您放心好了。"年良修也愉快地道:"您真的了不起,难怪总裁对您赞不绝口,您跟别的女人就是不一样。"这句话隐含了对两人之间默契的赞赏,朴川夏听出来了,于是也道:"谢谢您的信任,再见。"年良修关了手机,转身对妻女愉快地问道:"去哪儿?"而在上海的朴川夏的心情却很不好,她听出他和他老婆孩子在一起,她听见手机里他的女儿的欢快的笑声了,快乐是他们的,自己呢,丈夫是人家另外一个女人的,自己只是年良修的情人,按中国人的说法是二奶,要算老婆也是小老婆!而金正武的心情却好的不能再好,天已经放晴了,他骑着摩托车慢慢行驶着,擦身而过的形形色色的人神情各异。他越来越喜欢这个城市,他从台湾来,在这个城市里,他没有亲戚也没有朋友。他喜欢陌生,喜欢像三毛一样流浪,喜欢穿梭于陌生和新鲜中。愿意当这个城市的过客,他喜欢把他遇到的每个人都当成演员,包括他楼上那个艺术家,他的生活方式就是一种演出。他回家的时候,米拉正在演出,他的女配角是一个二十一岁,身高一米六七,上海某个机械学院的女学生,少女摆着从上海时尚电视频道上学来的造型,摆着自认为时尚的POSE,木木讷讷像架机械。米拉皱了眉头,拿手框了一个取景框的样子,左右框了框,然后装做很艺术地说了声:"抱歉,你不合适。"女孩大概已经被米拉"导演"了很久,早就不耐烦了,一听这话,气的摔门而出。米拉耸了耸肩,很艺术地叫道:"下一个。"门外,半天没有动静,他找来的模特已经在一分钟之前就被金正武全吓跑了。金正武用的招数是这样的:他先从屋子里找几幅米拉的大作,然后他手上捧着几副油画,对应聘的女孩说:"这就是他的青春系列组图之一,他会把你们画成这样。"而那都是些什么画啊,不是一团气体、一盘青菜、一道闪电,就是裸女!几个女孩盯着裸女,面面相觑,在米拉还在表演的时候纷纷离去。等到米拉探出头来,发现他的模特已经全跑了,他大为恼火,他骂道:"金正武,干什么你?"金正武把油画塞到米拉手里:"总得让我睡觉吧?"说完,他就躺在几个小时前躺过的沙发上,拉上毯子,准备好好睡个回笼觉。米拉呼啦掀掉了金正武身上的毯子:"你到底想干什么?""我想睡觉。"米拉把一张纸拍在金正武面前:"看看协议,你的房间同时也是我的客厅。"金正武不管什么协议不协议,嘟哝道:"我要睡觉!""你影响了我的工作。""你影响了我的休息。"米拉质问道:"青天白日你睡什么觉?"金正武反问:"深更半夜应该是睡觉的时间,你在干吗?"米拉理直气壮地说:"我?我跟你能一样吗?灵感的降临往往就是在深夜。"金正武盖上毯子,说:"我跟你不一样,困倦在白天随时都会降临,午安。""金正武,你别耍赖!告诉你,在上海这个寸土寸金的地方,离开我米拉,你到哪里去租四百元一个月的房子?我是同情你、可怜你才收留你这个外来的家伙,我可不是缺那点钱,找什么人和我同住都得服从我,你也不能例外,咱们是有协议的!喂!"金正武懒得和这种上海小男人争吵,一动不动。米拉还不放过他:"你别装蒜,给我起来!你……你把驾驶执照还给我!"金正武从毯子里扔出驾驶执照:"正要还您呢,我的驾照已经取回来了。"米拉无计可施:"你你你……给钱!""房租涨价要提前一个月告知对方,协议上写着呢。"米拉道:"不是房租,是租驾驶执照的钱!"金正武掀开毯子一角:"米拉,过分了吧?说好是借给我用的。"米拉挑衅地说:"租!租借你懂吗?一百美金一天,你用了三个月了,给钱!"金正武索性不理,蒙头大睡,上海男人就是这样的,你要和他吵架,他会跟你蘑菇半天,什么陈芝麻烂谷子全给你翻出来,所以,男人,还是不要和上海男人交朋友的好,不过,有一点,上海男人很讲公平,他会把你和他的权利和义务分得很清楚,不让你占便宜,也不大会让你吃亏。米拉还想纠缠,正这时候,一个时尚女孩叩门而入,软软地问道:"请问哪位是画家米拉先生?"米拉打量着女孩,惊喜道:"我就是,快请进,请坐。"女孩站在沙发面前,看一眼毯子里面的金正武,迟疑着。米拉意识到了,赶紧道:"小武,有客人到,总不能让姑娘坐你身上吧?"金正武只好无奈地起身:"米拉,我服你!你工作,我到你楼上睡一会儿行吗?"米拉马上断然拒绝:"不行!协议上写得很明白,你永远不能踏进我的房间半步。"金正武套上外衣,悻悻拉开门。身后,米拉得意地:"你要是不喜欢这里,可以搬出去嘛,或者直接滚回台湾去!"金正武现在才不想回台湾,他喜欢大陆,喜欢流浪,喜欢从一个城市到另一个城市,他喜欢"在路上"的感觉。好在上海是一个休闲的城市,他很快在街边找到一个雕像。他靠在一个雕像怀抱里,他把一块"请勿打扰!"的牌子挂在雕塑的手指上。他睡了起来,不管车来车往,人来人往。到了晚上,他就赶到酒吧打工,他是酒吧的调酒师,他把调酒当一门艺术,而不简单是技术。晚上十一点的时候,朴川夏也到了这个酒吧,金正武一眼就发现了朴川夏,而她没有发现他。朴川夏在一个暗暗的角落里刚坐下,金正武就拎了一瓶酒放在朴川夏面前的桌上,问道:"开吗?"朴川夏一抬头,发现是早上给她送特快专递的小伙子。身着白色丝绸衬衣的金正武透着一股逼人的英气,他也认出了朴川夏。金正武开了酒:"看来你对这种蒸馏酒真是情有独钟啊。""难道不可以?"金正武把一杯酒推到朴川夏面前:"你与众不同。"朴川夏一笑:"就因为只钟情于一种酒?"金正武:"当然不是,因为深夜里独自一个女人来喝酒的并不多。"朴川夏环顾四周,冷清的酒吧里散落着的几对醉意亲密的男女,不禁尴尬也有些恼火,这个小男生怎么这么尖刻,上午就被他数落了一顿,怎么冤家路窄,又遇见了他,于是回击道:"作为一个服务生,你话太多了吧?"金正武淡然一笑,想要转身离去。朴川夏一口喝完杯子里的酒,大声道:"买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