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法律、立法与自由》(下)

第27章 《法律、立法与自由》(下)

弗赖堡是个优美的城市,只有20万人口。该市的阿尔贝特-路德维希大学大约有两万五千名学生。它始建于1457年,从创建时间看,排在德国第三位。该城位于德国最西南角,离法国和瑞士都不到25英里。城市的一边是海拔上千米的山峰,实在是哈耶克远足爬山的好去处。城市的另一边是平原,种植着葡萄。这座城市一直是由“大教堂”即“圣母玛利亚大教堂”统治的。“弗赖堡”的意思就是“自由的城堡”。中世纪时代,这儿有一个市场。第二次世界大战奇迹期间,弗赖堡遭受到了严重破坏,但战后又恢复了原貌。

获得弗赖堡的教职,给哈耶克带来意外的惊喜,他可以比在芝加哥大学多干三年,还可以得到一笔退休金,而这对他的生活来说很重要。他非常在意收入问题。有一篇报道曾描写过他刚到弗赖堡任教后到伦敦办事时的情形,“他说话语气平静,带有很重的口音。星期三晚上,在经济事务研究所邀请的客人中,他和蔼可亲,隐然是大家关注的中心。他步履蹒跚,留着一撮发灰的八字须,穿着粗呢灰色外套,浆洗的硬领。他的穿着可实在是太过时了,看起来像个乡下的商人,而一点不像普鲁士著名学者(他实际上是一位奥地利人)。他不喝德国的烈酒,只喝英国的雪利酒。”[10]

哈耶克在就任弗赖堡大学政治经济学教授职位的演说中说,他不知道他该感谢哪颗幸运之星,因为“在我一生中,这已经是第三次获得教授职位了,而幸运的是,这三所大学都是我如果有可能完全自由地选择,我肯定会选择的大学”。弗赖堡位于维也纳与伦敦之间,而“在这两个地方……我形成了自己的思想”,而这个城市有几百年时间都属于奥地利帝国管辖,因此,这个地方就跟“回家一样”[11]。

弗赖堡大学的学术气氛跟他30多年前去伦敦经济学院和芝加哥大学之前呆过的维也纳大学的学术气氛非常相近。经济学专业设在法律系中。他“特别珍视又一次在法律系教书的机会,而正是在那样的气氛中,我形成了自己的学说。过去三十多年中,我都向那些不具有一点法律或法律制度史知识的学生讲授经济学。现在我不免要怀疑,让学生分开学习法律与经济学的做法是不是有点问题。”[12]比起英美经济学家来说,德国和奥地利学者更重视法律体系与经济制度间的关系,而经济学设在法律系中,就反映了这种看法。

哈耶克再次回到德语世界居住,他的研究重点也发生了一定程度的转移。他又开始跟同事和学生们说德语,也更多地用德文写作。他跟第二任妻子差不多说的都是德语。而且他“再次成了名经济学家”[13]。他可以把更多精力研究经济政策问题,而不用研究经济学理论,但他觉得,他“仍有很多重要想法要说”。他又一次比较积极地承担起教学责任,讲课,开设研讨课,辅导学生。在就职演说中他说,他曾经“花费多年时间来研究大千世界,更多的时间是用来进行研究而不是教书育人”,他希望在自己的有生之年,把自己的“经验传递给后生”[14]。在《致命的自负》的手稿中他说,他前半生都用来搞研究了,后半生都用来教书了。

哈耶克对德恩特里维斯的观点作了引伸,他说,规则涉及到公共之善,因而值得重视。一个人不能要求别人为他的利益而行事,而只能要求他人不伤害自己。公共之善就在于规则——也即法律、习俗和伦理规范。而一个人是不能对他人的私人之善提出要求的,不管是通过强制性的法律,还是通过非强制性的伦理规范。

哈耶克与古典自由主义经济学家瓦尔特·奥伊根曾有过密切交往,所以早就熟知弗赖堡大学,不过,奥伊根在哈耶克到此任教前十几年就去世了。哈耶克也早就认识弗赖堡大学的几位教授,但他们也都在他到来前过世了。瓦尔特·奥伊根研究所就设在弗赖堡大学,它以德文出版了哈耶克的大量著作。

现在回想起来,60年代是个骚动和变革的时代,但哈耶克在弗赖堡的那些年却没有受到影响。那十年的文化骚动要到最后几年才爆发。一直到1967年前后,50年代那种繁荣而相对平静的社会氛围,在几乎所有发达国家还继续保持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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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耶克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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