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秋雨 为“余秋雨假想”担忧(下)
这是怎么搞的?莫非这也是他对法律和法官的“信赖”
么?就这样,用余秋雨《声明》的话说,尽管法院不支持并驳回了他的起诉,他看似“败诉”
,却达到了更重要的目的——法院的判决书告诉公众,余秋雨在名誉权案中败诉,但余秋雨本人却实实在在地感觉到是他而不是被告获得了胜利,“我的法律行动已经圆满结束。
把法院“不能认定……无中生有”
说成“法院正式裁定……无中生有”
(其实这才是真正的“无中生有”
),把“传言”
说成“谣言”
,把“证人”
说成“造谣者”
,把“败诉”
说成“圆满”
,再联系到他在起诉书中一再指称肖夏林的言论“伤害了原告在海内外的广大读者”
,“损害了深圳市政府的声誉,社会影响极其恶劣”
,以及前两年在《告全国读者书》中把批评者认定为“盗版集团的帮凶”
,可见余秋雨指鹿为马、自说自话的假想逻辑绝非偶然。
“奉送别墅”
传言是否对海内外广大读者构成了伤害、对深圳市政府的声誉造成了损害、产生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批评余秋雨是否就是在为盗版集团帮凶,这些不大不小的问题,与余秋雨的名誉权是否受到了损害一样,都不是仅凭余秋雨一个人的假想就可以弄清楚的。
好在法院不可能随随便便就采信他的假想,至少一审和终审的结果已经让他明白,“奉送别墅”
之说尚“不足以降低我已取得的社会声誉。
然而,在一审和终审结果正式公布之后,余秋雨仍然在其他一些问题上顽强地坚持自己“无中生有”
、“以败为胜”
的假想逻辑,别说一般的读者或批评家,就是他一向“信赖”
的法律和法官,大约都无法保证他的名誉今后不会因此而真的受到损害了。
历史地看,假想逻辑并非始自余秋雨。
《三国演义》中曹操好梦中杀人,是因为他长期假想有人要害他。
**君主假想天下可能大乱,于是不断加强对社会和民众的全面控制,严格禁止集会结社,严防老百姓乱说乱动。
伊拉克前总统萨达姆更逗,1991年海湾战争结束后,全世界都知道是以美国为首的多国部队获得了胜利,但在由萨达姆提供、由官方向伊拉克人发布的“标准答案”
中,却是多国部队遭到了失败;2003年伊拉克战争前,全世界都知道伊拉克肯定打不过美国,但萨达姆却一再发表讲话,宣布“我们已经决意而且制定好了击败入侵者的计划……那些入侵者将在巴格达市门前被消灭”
把敌我强弱之关系假想到这个地步,以至为此付出了无比惨重的代价,真不知是该替他惋惜,还是该为他感到可悲?余秋雨在《声明》中说,“我的法律行动带有示范性质”
,这点我信,也深为不安。
鉴于余秋雨在海内外广大读者中的巨大影响,假如越来越多的人群起而效仿他的逻辑,不是把自己假想成天底下最不幸、最冤屈的受害者或将受害者,就是把自己假想成世界上最正确、最强大的英雄或圣贤,该如何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