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毛主席的一封信(2)
张春桥又交代黄涛:“还有一个问题,回去同马、徐、王谈一下,市委要把陈丕显的那些老对手,像铁路局的谢鹏飞、港务局的梁飞,还有小潘――潘司令,这些人都是老造反,是陈丕显的老对手,对这些人的工作要有个安排。不然,陈丕显出来后又神气起来了。”
王洪文10月9日、10日也连续打电话给徐景贤、王秀珍,要求赶快把“一月风暴”时期的造反派头头名单排出来,给予安排。他恶狠狠地说:“陈丕显可以解放,可以落实政策,为什么新干部不可以落实政策?!”
果然,马天水、徐景贤等人立即搞了一份181名“老造反头头”名单,由市委办公厅第二天即派人乘飞机直接送给王洪文。这些家伙的政治“敏感性”还是很强的,他们可能从**对我的批示中嗅出了某些对他们不利的味道,于是在各部门、各单位安插他们的造反派骨干,以便进一步顽抗。
10月15日,黄涛一回到上海立即向马天水、徐景贤、王秀珍传达了张春桥、姚文元的指示:“陈丕显的解放不要专门开会,只是通知性地讲一讲就可以了。”于是,在**9月17日批示后的一个多月,即10月24日下午,在上海市委第四届委员会八次全会上,马天水传达**的批示时说:对**的批示怎么理解?应理解为原来是敌我矛盾才“似可作”人民内部矛盾处理。王秀珍也说:“文化大革命”初期起来造反较早的同志一定要争气,为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争气。不要让陈丕显看到自己解放了,而要打倒陈丕显的人倒垮台了!
从这里也可看出,当时在他们心目中,派性第一位,党性早就不存在了,对**的指示也敢于公开抵制和歪曲。
为了实现这一卑劣的目的,马天水打电话请教张春桥如何对我的问题做结论。张春桥回电话说:“陈丕显有一个‘侦控’问题,要在结论上作为一个悬案。作为悬案,又不是定案,就是这个‘侦控’是假案也没关系!现在又没有时间继续查。作为一个悬案,这样比较机动。”张春桥这一套真比宋朝秦桧的“莫须有”还无耻、阴险!
专案组秉承张春桥等人的旨意,给**、党中央起草了一份报告,提出对我的审查情况和处理意见。这个报告在重要关键问题上都留下了可以“带尾巴”的活扣儿,或是做既肯定又否定的结论,或是使用模棱两可的话语,如“无法查清”、“无法继续查证”等等。
1974年11月1日。这是江南初冬很普通的一日,天气显得阴冷,既有深秋的凉意,又有初冬的寒意,在迷雾朦胧的天空,太阳显得格外苍凉。一切如往常一样,我又准备开始新的一天的生活。
这天上午,市专案办负责人翁××带着郑××、丁××等人来到关押我的地方――荣毅仁同志的花园洋房找我谈话。他们仍旧像往常那样摆出一副骄横、不可一世的态度,很不情愿地对我说:“组织上对你已经审查了七八年了。为了搞清你的问题,为了对你进行挽救,我们组织了许多人力,也花了许多心血。现在你的问题已基本查清,但还有一些问题无法查证。根据党的政策,对你的审查先告一段落,你可以回家了。正式结论组织上过一段会当面向你宣布,你在家里等着吧。”
听到这个消息,我起先真有点不大相信,难道这会是真的?我问他们:“这是你们的意见,还是上面的意见?”他们说:“这是组织上的意见。”
啊!我终于可以走出这座像监狱一样的房子了,终于可以回家了!
在与世隔绝了近八年后,我终于获释了。我之所以不用获得“自由”这一类词而用“获释”,是因为虽然从表面上看我被释放了,但无论是在人身行动方面,还是精神思想方面,我都远远没有获得自由。
我这时的心情是十分复杂的。一方面是高兴,被关了八年,尝尽了失去人身自由的痛苦,天天都盼望能重见天日,今天能走出牢笼,能不高兴吗?可另一方面,心情仍很沉重。监禁、审查了八年,这是多么难熬的八年啊,可是八年之后得到的仍然是一个“带尾巴”的结论。今后等待自己的将会是什么呢?我心中一片茫然。
离开家、离开妻儿老小已经八年了,我还不知道这八年来家里究竟发生了什么变故。虽然最近两年来,我的孩子经过三番五次的争取,争到了允许子女探监的权利,孩子们每次来探监都说家里很好,要我放心;但我从他们凄楚的表情中已看出这些都是宽慰我的话,他们在看押人员的监视之下有难言之隐,不敢告诉我家中的真实情况。家里到底怎么样了呢?
我终于走出了监禁了我八年的“囚室”,走出了关禁了我八年的大院。在踏出院门的一刹那,我不禁又回头望了一眼那关押我的房子,脑海里不由得想起了伏契克《绞刑架下的报告》中所描写的那仅能走七步的囚室的情景!
我带着复杂的心情回到了家中。自1967年1月1日之后,造反派就勒令我搬家,和曹荻秋、魏文伯、杨西光合住一幢小楼,我家只有一间房。我终于走上了大街,又看见了那熟悉的街道,熟悉的法国梧桐,熟悉的房屋,熟悉的商店,熟悉的熙熙攘攘的人群,熟悉的城市所特有的喧闹。看着这一切异常熟悉的场景,既像是昨天,又仿佛是隔世,我不由得眼睛湿润了。毕竟,我已经与世隔绝地生活了八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