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学术头衔的图腾崇拜(3)
让我们再来看看诺贝尔奖的提名程序。诺贝尔奖评选获奖人的工作是在颁奖前一年的初秋开始的,先由发奖单位给那些有能力按照诺贝尔奖章程提出候选人的机构发出请柬。评选的基础是专业能力和国际名望;自己提名者无入选资格。候选人的提名必须在决定奖项当年的2月1日前以书面通知有关的委员会。从每年2月1日起,6个评定委员会分别负责一个诺贝尔奖奖项,根据提名开始评选工作。必要时委员会可邀请任何国家的有关专家参与评选。在9~10月初这段时间内,委员会将推荐书提交有关颁奖机构,颁奖单位必须在11月15日以前作出最后决定,只是在少数情况下,才把问题搁置起来。委员会的推荐,颁奖单位通常是要遵循的,但也不是一成不变。各个阶段的评议和表决都是秘密进行的。在这一整套近乎繁琐的评奖程序中,值得我们特别关注的字眼是:“自己提名者无入选资格”、“各个阶段的评议和表决都是秘密进行的”。现实中,我们有时会看到这样一些宣传,说某某人曾经两度被诺贝尔奖评奖委员会提名,还说,某年度的诺贝尔奖本应该被某人获取,诸如此类。但更多时候,我们可以看到这样的报道:某某教授往往是通过同事们的祝贺电话才知道自己获得了诺贝尔奖,而事前,他本人是丝毫不知情的。了解了诺贝尔奖评奖规则之后,你相信前者还是后者?不过,类似前者的新闻,却更接近我们的生活实际。在国内,评奖基本上采取这样一种方式,即个人或集体申报、推荐或自荐,评委会组织专家委员会进行评审。通常,专家委员会的名单也是很容易知道的。于是,很多关于如何组织申报、如何进行“公关”,专家委员会怎样平衡、怎样取舍的案例,已经成为高校教师的经验之谈。尽管经过一定的治理,我国的各类评奖近年来开始减少,但是评奖的程序并没有多大改革,因此,奖项的减少并没有真正提高获奖的价值和权威性。虽然有的评奖还引进“异议期制度”、“公示制度”,而且也确实有个别人由于被举报出剽窃他人学术论文等问题而落马,但是,这种异议仅仅能对入选人员进行评价,而且评价也只能局限于是否有学术道德问题,如果此人没有抄袭、作假等不良行为,即便他学术水平并不如何高,入选了,也就奈何不得。而更重要的是,异议制度也并不能把没有进入专家视野的优秀人才,放进专家的眼里,让他们去挑选和赏识。如果说某些主管官员、操作人员过分看重“头衔”对成功的决定作用,还有他们“不太懂得学术规律”的原因,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被“谅解”,那么那些拥有头衔的学者、教授、科学家,居然也便由此认为自己“无所不能”,就太不应该了。新华社记者在王选获得2002年度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时,写了这样一则关于王选的故事:1993年,56岁的王选功成名就如日中天,但一件“小事”却深深地震撼了他的内心。利用春节放假的两个星期,王选闭门谢客、殚精竭虑搞新设计,没想到他的一个学生看了他刚完成的设计后直截了当地说:“王老师,您设计的这些都没有用。”①(①《王选:飞跃的渴望》,张景勇、曲志红,新华社,2002年2月28日。)对一个为探求创新奉献了一切的科学家来说,最残酷的判决可能便是忽然发现自己已经落伍,多少优秀的科学家都曾因此失落、失衡、失意。巨大的震动下,王选不由得回想起自己历经坎坷的奋斗历程。在他最具创造力的年华,他只是个无名小卒,为实现自己创新和飞跃的梦想,受到过时代的、政治的和已经落伍却固持己见的“权威们”多少干扰和压抑。如今,当他站在了“权威”高台上,又该怎样面对今天的自己和今天的“小卒”?他断然决定,退出科研第一线,全力扶持青年科学家,为他们创造最好的氛围和环境,帮助他们尽快登上自己的创新高峰。“今后衡量我贡献大小的重要标志,就是发现了多少年轻才俊。”王选的成功正在于有“自知之明”,但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像他一样,跨过人生这道槛,勇于承认自己“不行”。  [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