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的滋味儿(3)

打官司的滋味儿(3)

当晚,在我们的住地石油宾馆的餐厅举行了宴会,非常热闹,席间有精彩演出,还有新疆的歌舞团表演的舞蹈,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我看到了许多领奖和不领奖的朋友,我试图在人群中寻觅张建伟,但是,没有找到。许多人多年不见面,到了一起十分快活。为我的书写序的李若冰老先生也来了,他对我的获奖表示了由衷的祝贺,这令我非常感动。当然,我这部书在写作过程中,得到了他非同寻常的关心,他让我每写一篇,就寄过去给他看看。当时,他正因糖尿病住院。我还犹豫着是否会影响他的休息。但是,每每写出一篇给他寄去后,很快就能收到他的回信。他的信写得很激动,他说是我的文章让他兴奋不已的。他对于文章的构思角度都给予了充分肯定,也使我的信心倍增。我能够在1995年的下半年几乎一气呵成写出这个西部系列,与他的这种频繁来信鼓励是分不开的。

回到沈阳后,我也并没有马上寻找张建伟的那部《蝉蜕的翅膀》。因为当时忙于一些琐事,就渐渐将这件事搁下了。如果不是我的另一部书出版在我们的城市引起很大反响,可能我就不会与这场官司有缘了。

我的那部书叫《爸爸的心就这么高》,副标题是“钢琴天才郎朗和他的父亲”。这部传记文学在沈阳最有影响的东宇书店搞了个发行式。而那一天,香港《文汇报》驻沈阳记者站的曲颉先生被我的书的书名吸引住了,因为他当时也在写一本培养儿子的书,题为《父亲的心》(此书已由辽宁出版社出版)。他是个喜欢书并喜欢买书的人。他与我认识较早,却好多年疏于联系了。因为书而勾起了回忆,因此,他就有了读我的书的兴趣,就有了更多的兴趣。

于是,某一天,他给我打来了电话,告诉了一个让我不能不重视的消息,那就是他发现有一本书严重抄袭剽窃了我的《西部生命》。

在曲颉之前,有关朋友告诉我这件事时,只是说张用了我很多文字或内容之类,“用了”或“使用了”,却从未有人使用“严重抄袭剽窃”这类字眼儿。于是,我立马给柴达木的刘书记打电话,让他用特快专递给我邮本《蝉蜕的翅膀》。书记是我的朋友,也是张的朋友。

他是个多年做党的政治工作的干部,很有政策水平,也很有人缘。他是四川人,非常和蔼可亲。在此之前,他对我说过张建伟到柴达木写了一本秦文贵的书《蝉蜕的翅膀》。他说张建伟知道我。他还说张建伟写书时用了我书中的一些文字。书记并没有说张建伟嘱咐他一定要与我打招呼,征询我的同意之类的话。

从刘书记那里我得知秦文贵是全国树立的英雄模范人物,是“五四奖章”的获得者,是得到过**总书记接见过的人物。后来,他们组织了讲师团,书记也参加了讲师团,到北京人民大会堂讲演。那天,中央电视台直播,我收看了他们讲师团的演讲。我看到了周书记,还有秦文贵,却没有看到刘书记出镜。秦文贵的妻子讲得非常感人,她讲了一个令人刻骨不忘的细节:她给秦文贵洗头,可怎么也洗不干净。她反复用洗发剂揉搓出沫儿,却还是洗不干净。后来,她仔细一看,原来丈夫的头发白了一层。丈夫才30几岁呀,头发就这么突然地没有任何准备地白了一层。

我印象深刻的是那个直播的夜晚过后,第二天就是美国轰炸了我国驻南斯拉夫的大使馆。这件事引起的巨大波涛,相对遮挡了国人对于秦文贵讲师团的关注。但是,秦文贵作为一个青年科学工作者的高尚品格仍然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虽然我在柴达木时,没有接触过秦文贵,但是,我仍然为柴达木出现了这样一位了不起的人物而深深欣慰着。

我不知道张建伟是如何书写这样一位杰出人物的,更不知道他在这样一部书中如何用了我的文字。究竟是抄袭是剽窃还是引用?我只有亲眼一见了。曲颉是律师出身的记者,我相信他的话不会随意说的。但是,作为张建伟这样的名记者难道会犯这样常识性的错误?!

我仍然无法想象。

那几天我非常着急看到这本《蝉蜕的翅膀》。书记确实用了特快专递,他给我寄了两本。我几乎用了整整一个夜晚,将这部书读完了。我边看边惊讶不已。因为我从这些采访式的新闻文字中,不用费多少劲儿,就能够发现属于我自己的文字。我的文字与他的文字是完全两种味道的,就像从血管里流出来的是血,与从水管里流出来的是水一样,一清二楚。可以说,我的那些文字,是血,是我的心血。因为这些文字中,浸透了我的思考,我的发现,也是我的独特的语言表述方式。所以,我几乎不用对照我的那部《西部生命》,就差不多可以断定出他这部书中哪一段是抄袭了我的作品。

令我惊讶的是,他在全书中,竟然会有60处抄袭我的文字。所谓60处,就是有60个《西部生命》中的段落或局部,分散着揉合在他的书中。最长的段落达到近千字,是一个完整的故事;而最短的段落只是一句话。书中只有一段是引用的,打了引号,提到了刘元举的名字,还有几段虽然打了引号,但并未注明是刘元举的文字,而只是说一位作家。看到最后,是他标明他为写此书所引用的“文献资料”。上面提到了我《西部生命》一书中的几篇文章,并标明页码。但是,我按着他所标明的页码查找时,却并不是像他标得这样准确,相反,他标得不是那么回事儿。这使我意识到,作者是有意这么标的。这是一种此地无银三百两吧?他不会不知道将别人的创作原句子拿过来,播撒在自己的书中,变作自己的东西是一种什么样的行为吧?他肯定知道的,如果不知道,他就不会进行这种所谓“标明”了。再看全书,文字确实粗糙不堪,有的甚至是将采访记录直接搬上去了。但,我非常佩服他的精明和才气,他竟然能够将血与水完全不同的文字“恰到好处”地组合在一起,令一般人无法分辨。这是高手呀,绝对的高手。

上一章书籍页下一章

新世纪中国文坛第一案:《西部生命》说法

···
加入書架
上一章
首頁 言情穿越 新世纪中国文坛第一案:《西部生命》说法
上一章下一章

打官司的滋味儿(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