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狱与审判(1)
周作人被捕后,先关在北平炮局胡同的陆军监狱。周作人晚年回忆说:“在北京的炮局是归中统的特务管理的,诸事要严格一点,各人编一个号码,晚上要分房按号点呼,年过六十的云予优待,聚居东西大监,特许用火炉取暖,但煤须自己购备,吃饭六人一桌,本来有菜两钵,亦特予倍给。”周作人:《知堂回想录·一八二,监狱生活》,第600~601页。据说,狱中规定每月允许接见家人一次,送钱一次;钱送得多的,有高达二十万的,周作人最少,每次仅五千元。不管消息准确与否,周作人在狱中的生活相对清贫,却大抵是事实。
在炮局胡同关了将近半年,1946年5月26日,周作人等十四人被飞机解往南京受审。《申报》曾有“巨奸王荫泰等十四人,昨由平解京审理,古城观者如堵,呼骂声不绝”的报道:“**今晨五时被检查血压时,方知解京受审,乃慌忙写下‘遗书’,招致家人,语多劝家人勿忧,而有恋恋不舍之意。……周作人光头衣着最为陈旧……上车前记者逐一问感想……周作人说:‘我始终等待被捕,无感想。’周瘦得多了,态度仍很‘冷淡’……上机前逐一衡量体重……书生周作人最轻,52公斤。每人许携物15公斤,大多为衣被书籍及针线,周携其自著之《谈龙集》……”这里给囚中的周作人留下了一幅小影:他仍然是“冷漠”,拒人于外的。不过,据说他在飞机上曾将旧作一首抄示于人(也许是应对方之请吧),这是1942年所作:“年年乞巧徒成拙,乌鹊填桥事大难。犹是世尊悲悯意,不如市井闹盂兰。”这算不算他对自己在日伪日期的种种作为的一个历史的反思、总结呢?可能也是入狱这一段时间他思考得最多的问题吧?还有说他在押解途中还写有诗两首,其一曰:“羼提未足檀施薄,日暮途穷究可哀。誓愿不随形寿尽,但凭一苇渡江来。”其二曰:“东望浙江白日斜,故园虽好已无家。贪痴灭尽余嗔在,卖却黄牛入若耶。”既自叹“日暮途穷”,又感慨“故园虽好已无家”,这凄凉、怅惘自是周作人的;但却联想起千年多前“一苇渡江”的达摩,是不是也决心“面壁十年”呢?那么,周作人仍然是于消极中有积极的。但这毕竟是“诗”,谁能说清此时此境中周作人的真实思想与心理呢?
周作人解押到南京后半个多月,南京高等法院检察官即对周作人提出起诉,列举周作人主要罪状如下:“其任伪职期间,聘用日人为教授,遵照其政府侵略计划实施奴化教育,推行伪令,编修伪教科书,作利敌之文化政策,成立青少年团,以学生为组织训练对象,泯灭青年拥护中央抗战国策,启发其亲日思想,造成敌伪基要干部。又如协助敌人调查研究华北资源,便利其开掘矿产,搜集物资,以供其军需。他如促进沟通中日文化及发行有利敌伪宣传报纸,前者为借文字宣传达其与敌伪亲善之目的,遂行近卫三原则之计划,后者希图淆惑人心,沮丧士气,削弱同盟国家作战力量”等等。周作人也受命写出“自白书”,进行自我辩解:“初拟卖文为主,嗣因环境恶劣,于1928年1月1日在家遇刺,幸未致命,从此大受威胁……以汤尔和再三怂恿,始出任伪北京大学教授兼该伪校文学院院长,以为学校可伪学生不伪,政府虽伪,教育不可使伪,参加伪组织之动机完全在于维持教育,抵抗奴化……”云云。
根据起诉书,南京高等法院于1946年7月19日,对周作人进行第一次审理。对这次公审,第二天《申报》上刊登有中央社的如下报道——
[中央社南京十九日电]周逆作人十九日晨十时,在首都高院受审,历时二旬钟,以证据尚待调查,庭谕定八月九日再审。周逆昔日小有文名,今日旁听席上,特多男女青年。审讯前段,被告答复从逆前之经历,颇以二十年北大文科教授之任自傲。述其附逆动机;狡称:旨在“维持教育,抵抗奴化”。庭长当斥以身为人师,岂可失节。周逆答辩谓:“头二等的教育家都走了,像我这样三四等的人,不出来勉为其难,不致让五六等的坏人,愈弄愈糟。”并称,二十六年秋,留平不去,系因年迈,奉北大校长蒋梦麟之嘱为“留平四教授”之一,照料北大者,惟对其二十八年之任华北政务委员会常委兼教育总署督办,以及东亚文化协议会会长,华北综合研究所副理事长,伪新民会委员,伪华北新报社理事等职,则期期艾艾,对答之间颇感尴尬,但仍东拉西扯,以二十八年元旦之被刺,“中国中心思想问题”论战,以及胜利后朱校长家骅之华北观感等,作为渠有利抗战之证据,庭上当谕以证据颇确凿有力,当谕以为便收集,特宽限三星期再行公审,周逆乃于汗流浃背下狼狈还押。
在审判中周作人的自我辩解是意料中的。记者说“周逆昔日小有文名,今日旁听席上,特多男女青年”,事实上,关心这次审判的,绝不只旁听席上这些男女青年。由于周作人在中国现代思想文化史上的特殊影响,他的个人选择就不再属于个人,总要引起社会的关注,当作一种社会文化现象予以讨论;这正是周作人自己深以为不幸的。在周作人事敌之后,即有何其芳、冯雪峰等人作过理论的探讨。如何其芳从“今天的文学家,必须把自己的文学事业和人民群众的解放事业结合起来”的理论前提出发,认为周作人所追求的“表现个人的情思,这些在过去似乎都是颇有诗意的,在现在,则实在是应该批判的陈腐事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