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50年 欠账何其多(2)
不建,其他建设项目不批。据说,漯河因为污水处理厂没有建起来,
一条高速公路项目省里就不给立项。其他省份同样有要求,“限期全
部处理达标排放”,这几乎是全流域的一致口号。
“十五”淮河污染治理计划由于国务院批复稍晚,情况更差。我们
这次淮河采访前,通过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委员会,从国家环保总局
拿到一份生活污染设施建设情况采访提纲。有关语句,摘录如下:
“十五”以来,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进一步深化,截止20
03年底,《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五”计划》488个治污项目
中,(建成)135项,占总数的27.7%;122项在建,占25.5%;
231项未动工,占47.3%。截污导流、城市垃圾处理厂、城市污
水处理厂,流域治理及生态示范工程进展较慢,未动工率分别是:9
3.3%、71.4%、56.5%和51.7%。各省已完成项目比
例分别为:山东35.1%、江苏28.8%、河南27%和安徽7.2
%。
治污工程难以在2005年前发挥效益,淮河流域“十五”计划
2003年才得到国务院批复,因此治污工程大多在2003年开始
启动。目前距2005年只有两年时间,还有近一半工程未动工,其
中安徽省未动工率高达60.2%,投资完成率只有30%,预计一半
左右的工程只能在“十五”期间发挥效益……县、镇污水处理厂
几乎未动工,其中安徽省86.2%的污水处理厂尚未动工。
全国人大2004年6月4日通过的环境与资源委员会“关于检
查淮河流域豫皖苏鲁四省《水污染防治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指
出:《水污染防治法》中规定“城市污水应当进行集中处理”、“建
设和完善城市排水管网,有计划地建设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沿
淮四省虽建设了一批污水处理厂,但纳入“十五”计划的161座污
水处理厂尚有91座污水处理厂未动工,安徽省的开工率尚不到10
%。不少已经建成的污水处理厂由于配套管网建设没有同步全面完
成、运营机制尚未建立等原因,处于间歇运行状态,没有完全发挥作
用。此外,垃圾处理场的建设相对滞后,“十五”计划中的14座处
理场有10座还没有动工,很多地方还没有开始征收垃圾处理费,开
始征收的地区收缴率也比较低。
城市生活污染处理设施建设“九五”如此,“十五”又如此!以
前没有动作,或许不知道动作,动而如此滞缓,与城市化迅猛发展呈
背道而驰之势。这笔巨大的欠账将越积越多,后来者仅偿还“利息”,
都将无能为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