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讲 社会中的家庭

第十三讲 社会中的家庭

家庭对于社会学的重要性

奥古斯特·孔德通常被认为是第一位社会学家,他坚信社会是一个实体,而不是简单的由个人所组成的群体。事实上,他还认为,没有社会,个体便不会存在,且社会的最基本单位也不是个体。社会的最基本单位是我们称之为家庭的群体,因为家庭形成了个体,也使社会的存在成为可能。家庭使得我们这些具有社会属性的人开始去承担自己的职责,进而才能够形成文化以及社会制度。因此,在考虑人类社会和人类个体的可能性时忽略家庭的作用是不可思议的。单凭这点,如果我们想更好地解读社会的话,对家庭的关注就显得非常必要且富有意义。

对家庭的研究关系到许多我们在本书中已经探讨过的一些概念。家庭是一种制度的很好的体现,更确切地说,是一系列制度。社会中的每一个家庭都是一个群体——通常是最重要的群体,绝大多数人一生都生活于其中——它因此也有着自己的社会类型:包含于其中的结构、文化和一系列制度。较大社会层面和整个世界层面的改变不可避免地会影响家庭群体的社会类型。社会力量和社会冲突是家庭生命中的重要元素;家庭将人们置于社会分层系统之中;家庭对我们的社会化负有很大责任。在家庭中,孩子首次遇到地位、不平等、力量、规范、价值观、语言、身份,以及构成社会生活的其他元素。在我们考察家庭时,本书中许多章节的内容都会自然地融合在一起。

关于家庭的本讲尤为突出地强调了第十二讲“社会变迁”中的许多观点。对家庭的研究事实上就是对社会变迁的研究。20世纪,家庭生命变迁的速度加快。现代社会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个人主义和选择权,这些都影响到了我们家庭的状态。个体和社会的许多问题,以及我们享受到的许多利益,都可以追溯到家庭中的一些变化。我们对未婚同居、婚前性行为、女性和男性的角色、生育,以及子女社会化等的态度也经历了相当大的变化。在家庭结构和性别特征方面,越来越多的行为被正常化,同时,越来越少的行为被纳入到异常行为的行列。

在中世纪,绝大多数家庭由一对已婚夫妇和孩子组成,夫妻双方先前都不曾与他人结婚。然而,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随着离婚、婚外抚养孩子,以及大致开始于20世纪70年代的同居现象的增多,家庭类型也随之发生变化。结果,单亲、再婚家庭变得和双亲、初婚家庭一样重要。许多来自拉丁美洲和亚洲的移民带来了他们自己的文化传统,这里面通常包括除了父母—子女外的其他亲属关系,如祖父母、叔叔和阿姨。在非裔美国人中,双亲户的比例大规模下降,同时与其他亲属的联系却在增加。在所有的种族和民族中,越来越多的已婚妇女走出家门参加工作。

为了突出显示这种变化,我们可引用美国国家统计局的调查数据。在1950年,作为“家庭主妇的母亲/在外谋生的父亲/孩子”这种组合特征的家庭约占美国家庭的70%,到1989年,则仅仅占到11%(USBureauoftheCensus,1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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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学的最佳入门读物:社会学的意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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