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明治维新(12)

第四章 明治维新(12)

第二天,他就把一钱五厘扔在了豪猪的桌上。如果不先算清这一层关系,就没法处理豪猪在背后说他坏话的事。就算他们会因此打起架来,也得先把这个恩情结了,因为这已经不是朋友间的恩情了。

在美国,只有在不良少年的犯罪记录或精神病患者的病历上我们才能看到对这些细枝末节大动干戈的神经过敏的记录。而日本人却把这个当作一种美德。可能有日本人会觉得哥儿的这种夸张的行为在日本人中也不多见,但这只是他们平时没注意而已。日本的评论家说哥儿是“一个耿直豪爽、为正义而奋斗的人”。而作者自己也曾说哥儿是他自己的化身。这部小说描绘了这样一种日本人的美德:受人恩惠就要以一百万元的代价回报,只有带着这种信念并切切实实做到了,才能最终从“恩”的漩涡中解脱出来。他只能接受他尊重的人的恩惠。哥儿生气之余,将豪猪的恩惠和养育自己多年的老保姆的恩惠作了一个对比。这个老保姆非常宠爱他,老是觉得家里没人疼他,因此常常偷偷给他一些糖果、铅笔等小东西。有一次一下子给了他三块钱。“她始终这样疼我,让我深感愧疚。”老保姆给他三块钱时,他感到愧疚难当,但还是打了个借条收下了。可是过了好多年他都没有偿还。为什么会这样呢?在考虑豪猪的恩惠时,他这样解释说:“那是因为我把她当作了我自己的一部分。”这一解释可以帮助我们认识日本人对恩惠的立场。它表明,无论感情如何纷繁复杂,只要施恩者是自己,即属于自己这一生活圈中的人,或者尊敬自己的人,就可以心安理得地接受。否则恩惠就会带来极大的痛苦。无论所欠的人情多么微不足道,都是一件让人坐立不安的事。

所有日本人都知道任何情况下恩惠过重都不是件好事。最近,《东京精神分析杂志》的“读者来信”中就有一个很好的例子。这是一个类似于美国杂志上的“失恋者信箱”的专栏。下面是一份读者来信及回信,绝不含任何弗洛伊德的成分,完全是日本式的。一位上了年纪的父亲在信中写道:

我有三个儿子和一个女儿。16年前妻子去世,为了我的子女,我没有再婚。孩子们把这当作一种美德。现在孩子们都已成家立业。8年前儿子结婚时,我搬到了和家隔着两三条街的一幢房子了。说起来有些难以启齿,三年前我和一个在酒吧陪酒的女孩发生了关系。当时我得知了她的身世,非常同情她的悲惨遭遇,于是为她赎了身,把她安置在家里,教她一些为人处世的道理,让她做了我的女佣。这孩子责任心很强,而且很节约。可是我的儿子、儿媳、女儿、女婿知道后都因此瞧不起我,故意和我疏远。当然这都是我的错,我并不怪他们。

那女孩的父母不知道这件事。他们给我写了封信,希望我把女儿还给他们,还让她出嫁。我同女孩的父母见了面,告诉了他们我们之间的事。她的父母虽说贫穷,但不贪财,答应把他们的女儿留下,就当没有这么一个女儿。女孩也愿意留在我身边,直到我死。但我们年纪相差太大,就像父女一样,因此我也曾打算送她回家。而我的子女却认为她是看上了我的财产。

我患病多年,恐怕也就一两年可活了。希望您能告诉我到底该怎么办。我想附带说一句,那女孩虽说沦落风尘,但那是生活所迫。她是一个纯洁的孩子,她的父母也不是贪财之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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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识日本民族:菊与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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