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礼仪制度

第6章 礼仪制度

(本章纯理论,可跳过)

周武王建立周国后(史称西周),以“敬天保民”为核心思想,实行了一系列史无前例的制度改革——政治组织中的分封制,社会组织中的宗法制,文化思想中的礼乐制,经济组织中的井田制。

四种制度的实施,让周国成为中华文明的奠基者,影响了中国长达三千多年。

政治组织中的分封制。

武王灭商后,第一件事就是论功行赏划地盘。

造反是一项高危活动,不是图表现尽义务,不然那帮人跟你图什么?于是就和军师姜子牙、弟弟周公旦等商议,把中原分成若干个侯国,分封给在建国大业中做出杰出贡献的有功之臣。并让这些侯国环绕周国,像包粽子一样把自己紧紧的包住,加强管理的同时,也可以防止外敌入侵。

同时规定各诸侯可以拥兵,有为周天子镇守疆土的义务,但必须随时听从天子调遣;定期向天子纳贡、朝贺(年终述职、考核);允许封侯世代承袭,并可在封国内分封卿、大夫;天子对诸侯有赏罚予夺之权,对封国中分封卿、士,天子也有权过问。

后来统计,武王一共分封了七十一个诸侯国,其中兄弟之国十五个,同姓之国三十八个,异姓之国十八个。

比如武王三个弟弟管叔、蔡叔、霍叔分别分在卫、鄘、邶三国。

之所以拿出这三国过来说,是因为有一个地方处在这三个国之间——殷商旧都朝歌。

当时武王为了安抚商朝遗民,实行殷人治殷的方式,封帝辛之子武庚为侯,管理旧都朝歌,并将商朝遗民封给武庚,“殷人大悦”。

而这三个国的主要目的就是监视武庚,叫做“三监”。

后来还发生了一件事,史称“三监之乱”。

封地也有讲究,血缘较近的,封的地方就好,异姓的,封的地方就远。

不仅远,还有生命危险。

比如头号开国元勋姜子牙就被封在齐国(即今淄博市临淄区)。我看了下地图,齐国处在中原最东北方。

并且姜子牙在营丘建都的时候,还有东夷的莱国跑来抢地盘。

苦不堪言。

仅仅过了五个月,姜子牙便把建国的任务丢给了他的三儿子,自己跑去周国安度晚年。

这种分封地建国家,以诸侯占有土地、农民(或农奴)剩余劳动为基础的社会制度,称为分封制,也称封建制度。

“至此,我国封建社会形成了。”——《中国历史》初一课本(人民教育出版社)

先不说这种分封制利弊,但相对于商朝那种原始小邦林立的现象来说,显然是一个进步。至少,在当时起到了巩固和加强全国统治的作用。

也至少,开创了周朝八百年基业。

为了配合和维系封建制度的发展,周朝还建立了一套宗法制度。

宗法制是一个非常复杂的制度,按现在的说法就是封建社会奴隶主贵族阶级的继承法。

按照周代的宗法制度,宗族中分为大宗和小宗。

大宗可以命令和约束小宗,小宗必须服从大宗(同时大、小宗地关系是相对的)

假设你父亲是天子,而你运气由足够好,是嫡长子,那么你就可以继承父位而为第二代天子,奉戴始祖,是为“大宗”。你的同母弟与庶兄弟封为诸侯,是为“小宗”。

以此类推,每世的诸侯也是由嫡长子继父位为第二代诸侯的,奉始祖为“大宗”。他的诸弟封为卿大夫,是为“小宗”。每世的卿大夫也是嫡长子继父位为第二代卿大夫,奉始祖为“大宗”,他的诸弟为“士”,是“小宗”。

但士就不一样了,士的嫡长子仍为士,他的诸弟就为庶人,平头百姓一个,主要工作就是种田。

同上,诸侯对天子为小宗,但在其本国为大宗。卿大夫对诸侯为小宗,但在其本族为大宗。

这样形成“天子——诸侯——卿大夫——士”这样一个统治阶级。

比如武王和周公的关系,从血统上来说,虽是兄弟,但从政治上来说已变成君臣关系,这是因为武王是周公的大宗(王),周公是弟弟,也就是小宗(诸侯)。

周公被封到鲁国后,他是鲁国的始祖。在国内,他就是大宗(诸侯),儿子伯禽及其嫡系后裔,为小宗(卿大夫)。

周公死后,嫡长子伯禽继承爵位,按照“别子为祖,继别为宗”的规定,伯禽升成了大宗(诸侯)。但在天子面前还是小宗。周公嫡系后裔,对于伯禽来说,还是小宗(卿大夫)。

卿大夫和士的关系,也是如此,卿大夫是大宗,士是小宗。

“天子建国,诸侯立家,卿置侧室,大夫有贰宗,士有隶子弟。”

简单点说,宗法制的核心就是嫡长子继承制。

并根据血缘的亲疏,确立起一套土地、财产和政治地位的分配与继承制度,使得宗族组织和国家组织合二为一,宗法等级和政治等级完全一致,保证了各级贵族在政治上的垄断和特权地位,有利于统治集团内部的稳定和团结。

为了解决宗法制中心问题,即尊卑贵贱的区分,周国又制定了礼乐制。

礼,用于定亲疏,决嫌疑,别同异,明是非,是社会的典章制度和道德规范。作为典章制度,它是社会政治制度的体现,是维护上层建筑以及与之相适应的人与人交往中的礼节仪式。

周朝通过礼法来规范贵族的身份地位,要求贵族在衣、食、住、行等方面都要符合自己的身份,贵贱长幼之间要有明显的差别。

“礼,体也。言得事之体也。”

比如如何称呼“死”,不同等级的贵族也不一样。

如果你出于混饭,或是混个面熟等不可详述的目的,跑去给一个不太熟悉的逝者磕头,你为表悲痛,应景嚎嚎大哭,一边痛哭一边疾述:“上天不厚,天妒英才,某某某你怎么突然就……”,等等,这时候你要先收起你那浅显的悲痛,然后小声的问问旁人,逝者生前何职,有无封爵。

在当时,礼法规定:

天子死称为“驾崩”;

诸侯死称为“薨”;

卿大夫死称为“卒”;

士死称为“不禄”;

平民、奴隶死称为“去世”,或是“死”。

搞清楚逝者生前为卿大夫,你捡起刚才的悲痛,继续一边痛哭一边疾述:“上天不厚,天妒英才,某某某你怎么突然就卒了呢。”

家属很满意,皆大欢喜,前厅入座吃流水席。

好险。如果搞错了,轻则被人打一顿丢出来,重则押进官府接受改造。

《论语》曰过:“不学礼,无以立。”

礼法繁文缛节,名堂级多,有籍礼、冠礼、大搜礼、乡饮酒礼、乡射礼、朝礼、聘礼、祭礼、婚礼、丧礼等等,其内容十分丰富,所涉及的范围非常广泛,几乎渗透于古代社会的各个方面,对中国社会历史发展起了广泛深远的影响。

流传后世的礼仪,如冠礼(成人礼)、酒礼(酒文化)、聘礼、婚礼、丧礼等,抛弃了为剥削阶级服务的礼仪规范,与古代的礼仪已有很大差别,形成了高尚的道德准则、完整的礼仪规范和优秀的传统美德,成为我们华夏文明的一部分,被世人称为“文明古国,礼仪之邦”。

礼为国家的制度,仪为国家的法制。

礼仪是指等级秩序,到现在经常有人将此成语误用,误解为讲究礼貌的国家,扶老太太起来就以礼仪之邦国民自诩,那是错误的,扶老太太只是美德而已。

“礼”强调的是“别”,即所谓“尊尊”,使贵贱有差、尊卑有别、长幼有序。

就是因为礼仪的存在,阶级观念的根深蒂固,中华文明才一直不曾消亡。

下面说说乐。

早在部落时期,中国的古代人民就发明了诸如骨笛等乐器,还创造了音律,为音乐的出现作出了巨大贡献。

到了商朝,乐作为祭祀时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出现在了历史的舞台,贵族之间也开始盛行音乐。

到了周朝,周公为了巩固统治,从礼巩固阶级分化,控制人们的思想和舆论,从根本上奠定了中国的阶级区分。

“礼之所及,乐必从之”,相应的,乐则被升华成了一种待遇,对于不同阶级有着不同的待遇,等级高的听世界名曲,等级低的听小苹果,也是为了更好的宣传和巩固阶级统治。

曾经一个朋友让我听听肖邦的协奏曲,说可以提高我的修养,我听了很长时间,觉得修养还原地踏步,估计是我的阶级不够,听不懂。

总而言之,礼乐制是周代维护封建制度而建立起的文化制度。且影响深远。

经济组织中的井田制。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井田制规定一切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周王把土地先分封给各诸侯,诸侯再将受封土地分赐给各卿大夫,卿大夫再把土地分赐给士,士下面就分不了了,再分下去就属于出让国家土地了。然后再雇佣佃农或自家农奴在受封的土地上耕种,然后根据耕地大小,层层向上(封建地主)交纳贡赋。

周王对所封土地有予夺之权。各级受封的贵族对土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只能世代享用,不能转让与买卖。

到了春秋晚期,铁器的使用和牛耕的推广,为人们开辟广阔的山林,兴修大型水利工程,带来了方便,使得耕地面积和农业产量大幅度增长了。

农业的发展,使一家一户为单位的小生产和以个体经营为特色的小农阶层,有了成为社会基础的可能。井田制的集体劳动形式过时了,而分散的、个体的、以一家一户为单位的封建经济形式开始兴起。这个时候,井田制就瓦解了。

以上四个制度的建立,背后都有着武王更深一层的目的,那就是为“武王伐纣,以周代商”的正确性做出合理的解释。

西周初期,很多人脑袋里都还残余着商朝的神鬼理论,认为武王克殷是极其不正确的,有违神意,就连后世的书呆子苏轼都认为武王做法错误,应该让商朝自己逐渐灭亡。

树立“敬天保民”的思想是特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是周初期统治的基本政治和治国方针,体现了许多的理论因素,给“神”赋予了“德”的概念,认为“上天”只把统治人间的“天命”交给那些有“德”者,一旦统治者“失德”,也就会失去上天的庇护,新的“有德者”即可以应运而生,取而代之,作为君临天下的统治者应该“以德配天”。

“敬天保民”的思想的提出,使西周文明跟殷商文明有了质的区别,包括统治方式、合法性来源等根本性问题。

如果没有周,中国发展轨迹可能走另一条岔道。

就这一点,武王功不可没。

随着巫觋文化的落寞,古儒文化开始兴起,人们开始反思神权,开始注重人为。无心插柳的结果是春秋战国刮起文化思潮,诸子百家应运而生,百家争鸣。直为今人津津乐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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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楚二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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