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12 难得糊涂的幸福
夜深躺在床上,想着睡在隔壁房的阮致远,我第一次觉得,心里有块坚硬的地方,被软化了。
有人向你求婚,而你正好对那个人也有情,实在不该再浪费任何时间。
要知道,万事万物都有尽头。而那个尽头,说不定就在下一刻。天崩地裂,也都在下一刻。下一刻,没有人知道会发生什么。
板桥兄说,难得糊涂。太清醒,反而感觉不到幸福。
所以,第二天,当立辉打电话问我是否愿意嫁他,我听见自己明明白白地说:“我愿意。”
嘴唇吐出“我愿意”这三个字的时候,我并没有感觉到荡气回肠,也没有热泪盈眶。但我的一颗心,从某个悬空的位置,落到了它该去的地方。
从此以后,尘埃落定。
林净植后三十年的时光,也仿佛一卷画,可以娓娓展开,一眼望得到头了。
周六下午,立辉稍微得空,约我在图书馆见面。
这间图书馆我去过一两次,颇有些年代了,外观恢宏古典,陈旧的气息中沉淀着一股力量。但内部陈设却非常现代化,简约而不失气派。
一走进去,阴凉袭身,新鲜墨香与晦暗的故纸味道扑面而来,令人感觉仿佛踏进了另一段时空。
这是立辉第一次约我到这么安静浪漫的地方,令我很是诧异。
我竟然有点雀跃。也许有些男人,婚前不浪漫,可婚后却愿意多添几分情趣。我兴致勃勃,甚至穿了一条白色的棉布裙,添几分文艺气质。
到了图书馆,我挑了本书,找了靠窗的位置坐下。
秋日阳光照进略微昏暗的室内,形成数道灿金色光柱,无数浮尘在其间旋转飞扬,好似一出华丽的独幕剧正要上演,令静谧的氛围多了几分异样的戏剧张力。
我刚翻了两页,一抬头,便看见立辉,他逆着光远远地走来。那只是个光晕中的一个剪影,可我却已经知道是他。原来,他在我心里竟如此清晰,就算只看到一个模糊的轮廓我也知道是他。而他,就是我要嫁的人。
这样想着,我心中一漾,鼻子便酸了。
立辉走过来的时候,我满腔的柔情正在翻涌,一波一浪,激荡如潮汐,悉数奔向他。
“你先等等,案子上遇到点麻烦,我要查查资料。”立辉没有坐下,甚至没有仔细看我一眼,便匆匆走向书架。
我胸中的暗涌来不及刹车,便猛地撞上了礁石,撞得胸口生痛。哦,原来是要找资料。
我低头讪笑,我怎么能寄希望于一个成年人忽然转性呢?我喜欢的,不也正是立辉的这份理智和务实吗?而如今,我又来嫌他不浪漫?这是我的问题,不是立辉的。这样想着胸口的疼痛便逐渐轻缓下来。
等立辉找齐他要的资料,我已经翻完整本书,图书馆也要关门了。我们只得将约会的地点改到门口的小饭馆。
虽然地点一下俗了,但正适合一对即将面对世俗婚姻的男女,不是吗?
立辉照例说了一通工作上的事情,听得出,他最近很忙、应酬很多,但案子也办得很顺。
他志得意满的时候,那道深刻的法令纹会浅很多。
多数时候,我总是通过他法令纹的深浅,来判断他的心情。因他不管情绪是喜是怒,脸上总带三分不耐烦,而那不耐烦的神情,常常会令你对他的情绪判断失误。
“立辉,我们说说结婚的事情?”我终于忍不住打断他。
他忽然便笑了,“你果然迫不及待。”
我一下有点窘,但是又忍不住反驳:“但我没有迫不及待到向你求婚。”
看得出他今日心情相当不错,“嗯,不愧是要嫁给律师的人,你反应越来越敏捷了。”
“又往自己脸上贴金。”我轻唾他。
他伸手握住我搁在桌面上的手,“先见我父母,然后再见你父母。双方家长同意,我们马上去登记。”
“这么快?也不挑个良辰吉日?”我惊异。
“要离婚的人,任何时间结婚都会离婚。不离婚的人,即便半夜拜堂,也会白头到老。结婚和人有关,跟日子没关。”立辉松开我的手,喝口茶,夹了一筷子青椒肉丝。
“呀,成大律师,越来越有智慧了。”我虚赞他一句。
他忽然叹口气,“谁让我打了那么多年的离婚官司?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了。好在终于熬出头了。”
“但接下来,你会看见各种比离婚更恐怖、更偏激、更残忍的事情。”我也叹口气。
“是,有时候帮当事人脱罪,被受害人家属指着鼻子痛骂的时候,我也觉得憋屈。但是拿人钱财,就得替人消灾。”立辉有点无奈,法令纹立即深深陷进去。
我赶紧安慰:“你就当挨骂也是工作之一吧。何况,打离婚官司也会挨骂,至少这个高级点儿。”
立辉点点头,指着鱼香茄子对我说:“你不是最爱吃茄子吗?怎么不动筷子?”
我讪讪地想,我明明一吃茄子就胃胀气。我同立辉解释过好几次,但他总是忘记。兴许,他某任女友爱吃茄子吧。知道解释无用,我很干脆地将茄子送进嘴里。
“然后呢?”我继续转移立辉的注意力,免得他就盯着茄子看。
“然后?什么然后?”他略有一点心不在焉,估计又想到他的案子上去了。
“登记结婚,然后呢?”我捺着性子提醒他。
“结婚后,我就马上把存折交给你保管!”立辉笑眯眯看着我,仿佛他送了一个最贴心的答案给我。
“我为什么要管你的存折?”
“女人不是总觉得,握着男人的存折,就等于掐住了男人的脖子吗?”立辉又夹一筷子茄子到我碗里,“根据我的经验,女人掌握家中财政大权,会比较有安全感。”
“嗨,你那是离婚经验!”我忍不住反驳他。
“失败是成功之母啊。这可是我从数百件离婚案子里总结出来的金科玉律。”立辉完全无视我的反抗。
“你倒是大方。钱给了我,麻烦也给了我。柴米油盐统统由我负责,水电气煤月月都要我来交……”我忍不住白了他一眼。
立辉终于大笑,凑过来,用油嘴狠狠在我面颊上亲了一口,“净植,你真了解我。我最怕做这些琐事!”
“难道我不讨厌?”我嫌弃地用手指点了一下他额角,擦着脸上的油抗议,“我宁愿把钱交给你。”
“算了,到时候再讨论这件事情。下周末,你跟我回家见父母,这个更重要。”立辉终于正经起来,“你最好打扮一下——我妈妈比较讲究,对女孩外形有点挑剔。”
“那你爸妈还记得上次我去你家的事情吗?”我忍不住有点心虚。看见他父母掐架,可能会令对方因失颜面迁怒于我。
“应该不记得了吧?都小半年前的事情了。”立辉皱皱眉头。
看来他也拿不准,我便有些忐忑起来。
这忐忑被我小心隐藏,终是躲过了立辉的眼睛。
但是,一个人在自己家中,却是最藏不住情绪的。
没有人能二十四小时戴牢面具不松懈。立辉一天没有同我结婚,我一天不敢将真面目出示给他看。或许婚后,我仍然不敢。我将成为契诃夫笔下的套中人,自己造了个笼子把自己囚起来。
我微微皱着眉坐在书房里,白色躺椅被压得佝偻,似承受不住我的心事。
“怎么了?要结婚了还不开心?”阮致远穿着我送他的烟灰粉套头衫,坐在他自己的电脑前,键盘被看不见的手敲得似大珠小珠落玉盘。
他正专心致志赶一篇论文。这是他替一名英国学生做的,收费非常可观,内容是关于弦理论中的某些方法在特殊金属中的实际运用。
阮致远曾经跟我说,他最遗憾的事情,并不是他不能再次恢复正常,而是在他的有生之年可能无法知道弦理论是否真的能描述宇宙万物。他希望,有生之年,能够看到新物理学实验对弦理论做出决定性的结论。虽然他的专业是核物理、量子物理,可是他一直对理论物理十分感兴趣。这些年他从未放弃过自己的兴趣。他常常在厨房里做一些稀奇古怪的小实验,害我整天提心吊胆,怕厨房会突然炸掉。
阮致远关心的事情已经“小”到一个基本粒子。而我关心的事情,却是成立辉的母亲会不会喜欢我。多么不搭调的两件事。可是他却能从那个微观世界里猛然跳出来,发现我皱起的眉头。
“立辉让我好好打扮,他妈妈对女孩子的外形很挑剔。如果我过不了他妈妈那一关,婚事也就岌岌可危了。立辉一向是个孝子。”我垂着头,恹恹地说。
我很想同立辉讲,我妈妈对她未来女婿也是很挑剔的。可是我没底气。因我这把年纪、这个条件,我妈已经只求能将我嫁出去,管他是阿猫阿狗。
“你清秀窈窕,乍看也是淑女一名,有什么好担心的!”
“我哪有你说得那么好——乍看?阮致远,你什么意思?”我皱起的眉头刚舒展开,又迅速一挑。
“我是说,乍看是淑女,细看是才女。”阮致远大笑,手中键盘却依然噼噼啪啪脆响,如一场酣畅的急雨。
我低头不吭声,心里暗骂,连这个温柔的人也来欺负我。
“喂,小姐。我见你不开心,开玩笑而已。”他凑过来,身上浅淡香气也随之侵来。
我不露声色地向后缩回一点。我为人狷狭,自上次拥抱之后,就连对他身上的气息,我也要退避三舍。因隔得近了,连他身上的气息都带有蛊惑。
“有用贬人来哄人开心的吗?”我抬头,继续将眉头皱起来,皱成一只沙皮。
“那你要如何?”烟粉衣袖向前一探,容不得我闪避,已经在我头发上一阵乱揉。
自从我剪了短发,他高兴时、无奈时、悲伤时,又或者不需要任何原因,都会来揉乱我一头碎发。
只有他觉得我是个孩子。他用这个动作来宣告,我在他心里是个孩子。可以任性、可以无理取闹、可以刁蛮、可以耍赖、可以随意哭笑——可以尽情宣泄自己到痛快淋漓。
每当他做出这个动作,我一颗老心,就忽然变作柔柔一团棉花糖,甜软得一塌糊涂。
有人曾经跟我讲过,当男人爱上一个女人,她就会在他心中变蠢、变笨、变钝,变成永远长不大的孩子,任她索取,任她依赖。
而立辉呢?想必爱我不深,因在他心里,我是能干独立的,无需人遮风挡雨。我是和他并肩的大树,根羁绊得再深,个体仍是独立的。
我不断安慰自己,这种关系才长久吧。否则,热恋时,你是男人心中粉白可爱的娇憨小猪,多年后,爱情的魔力褪去,你就有可能会沦为黄皮老母猪。
我从不去想,阮致远对我有何种感情。因为我不敢,也不能。而且,他那样温柔有趣的一个人,对我做任何事情,都是一派坦荡自然。我怕自己想得太过龌龊,亵渎了他。但我却常常忍不住索取,因为他给我的温柔,是我从未得到过的。
此刻,我指着身上的旧外套、破洞牛仔裤,“那你陪我去买衣服吧?让我从头到脚都温良贤淑。”
我没想到阮致远会答应。因为,他出一趟门并不容易,乘车、走路,都得十二万分小心。
但他对我说,见未来公婆是大事。第一印象不能坏,否则十年也改不过来。
于是,周日我们一早便出发。
这是我第二次与他一起踏出我们那扇私密的门,一路上我都小心翼翼,生怕突然有人冲出来,举着红外探测仪将他扑倒在地。但事实上,在我竭力掩饰下,一切都顺利得不可思议。
我专门选人少的小服饰店逛,推门进去,我故意迟疑一下,好让阮致远先踏进去。
选好衣服,我对着镜子比画,阮致远在旁边看,觉得好看,便拍拍我的肩膀,觉得不好看,便拽拽我的衣服,觉得模棱两可,便对我头顶吹口气。
因着这特别的评价方式,我觉得又紧张又刺激,生怕被人窥破了玄机。故此,选衣服的时候,我虽然看似劲头十足,实际上大脑充血,根本已经丧失了判断力。
在我看来,这简直是一种危险的游戏,这游戏一旦被人识破,是会引来尖叫、闹出人命的。
我一路提心吊胆地逛进一家又一家时装店,一边享受买衣服的快感,一边背心直冒着冷汗。
基本上,男人都很难提起兴致陪女人逛街。李力曾经陪我逛过,但多数时候,他会安静地等在门口,不断给他那些哥们儿打电话,或者捧着手机看书。而立辉听到逛街这两个字,便会立即做挺尸状,宁肯回去加班,也不愿意陪着我在街上瞎耗时间。只有阮致远——
他耐性极好,因他自己已经六年未曾推开过任何一家小店的大门了,所以,任何一家店,都能激起他无比的兴趣。有时候,我已经选好衣服,他还不肯走。
在我成功买到一大堆能够标榜贤良淑德的衣服后,阮致远逛街的兴致还很高涨。我这才发现,与其说是阮致远陪我逛街,不如说是我在陪他重新触摸这个真实的世界。否则,他连推开一扇玻璃门的机会都没有。
逛得兴起,我们便大着胆子混去人多热闹的地方。
原来人多的地方更具隐蔽性。即便他开口与我交谈,那声音也像一滴水,迅速融入大海,被各色声浪吞噬得无影无踪,根本不会引起任何人注意。
要掩饰我的“自言自语”更简单,只要往一边耳朵里塞个耳塞,看起来就像一直在喋喋不休地讲电话了。即便他偶尔撞到人,我只要抢着说声对不起,谁都会以为撞到的是我。
看,多简单,没人会想到,有个隐形人正与自己擦肩而过。
路过电影院的时候,我已经累得膝盖打战,便提议去看电影。阮致远一口就答应了,连声音都雀跃起来,像小孩子要去春游。
我听得心里酸酸的。正常人无底洞一般的欲望,在他这里都找不到。这个成年男人的愿望,如此单纯,如此卑微。可是,就连坐在黑暗电影院里,看一场乏味的电影,对他来说都是奢侈。而他本来应该拥有更多更美好的体验,而不是孤孤单单离群索居,冷眼看着世间的繁华热闹却无法走近。
我身体内忽然涌起一阵热浪,这热浪推着我要为他做更多。
我选了靠最里面的两张票。这位置太偏,只要不是热到烫手的片,这两个位子永远都会空在那里。
片子是部典型的好莱坞大片,孤单英雄配娇憨甜妞。
黑暗里,剧情一时紧张、一时浪漫,穿插男女主角不时的插科打诨、打情骂俏,倒也紧凑。
坐在这黑墨墨的影院中,光影明灭,阮致远偶尔会偷偷凑到我耳边,悄声说上一两句话。
暖热鼻息在我耳畔,渐渐升温,直烫到人心里去。我心知阮致远并无他想,一切都是我心魔作祟,只得强迫自己把全心放在银幕上,渐渐,心内异感也蛰伏下来。
其实,我也很久没有踏入影院了。立辉太忙,朋友也都不再单身,一个人到电影院秀孤单,我又不愿意。
此刻,我忽然觉得阮致远真是个看电影的好伴,我甚至可以让他陪我去看话剧。
想到这里,我又觉得上天赐我这个朋友确实不错。
我们都那么孤单,需要人陪伴。某种意义上,我们是同类,都是在别人眼里“不存在”的那一类。
公司里,没人看到我明明白白的付出与汗水。情路上,没人懂得我不屈不挠的隐忍和退让。朋友圈,没人明白我笑容背后的辛酸与恍惚。连血脉相连的亲人,也不知道我内心幽暗的转折和起伏。更别说我心中那些如影随形的寂寞——即便它们在我心中掀起滔天巨浪,其结果也仍然是不为人知。
但这一切,阮致远都知道。
电影散场,等所有人都走光,我们俩才从容离开。
我们甚至去了家乐福大肆采购,阮致远亲自挑选了许多他热爱的食物,推车都差点被压垮。
一路都有人用看神奇女侠、大力女金刚的眼神打量我。因那些沉甸甸的购物袋,被我举重若轻地拎在手里,一副游刃有余的样子。没有人看到,我拎着的购物袋下,始终有一双手在卖力地托着。我得意扬扬地大步向前,嘴里哼着一支刚学会的烂大街的口水歌。
“林净植。”皙敏忽然从身后跳出来,“哈哈。”
“你吓死我了。”我连退两步,搞得阮致远措手不及,我们两人手中的购物袋来回一划拉,险些上演购物袋飘在半空的魔法奇观。
我忙伸手将整个购物袋抢过来抱在怀中,嗔怪地白了皙敏一眼,“你别喊那么大声……”
“我观察你好久了,笑得跟偷吃了母鸡的小狐狸似的。老实交代,背着我干了什么坏事?”她背着手,双眼贼兮兮地盯着我乱转。
“不就在超市买个东西吗?值得你这么大惊小怪的?难道我购物还要向你打报告?”我强作镇定,却又忍不住心虚地向旁边看,生怕阮致远露出破绽来。
“别看了,小生到前面停车场取车去了。”皙敏好奇地用手划拉一下我手里的购物袋,“都买什么好吃的了?”
我下意识地将购物袋一闪,不想被她窥探。
“躲什么躲?”皙敏更加不依不饶,“看看又不吃你的。少做得小气吧啦的。嗯?还是买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东西?”皙敏的魔爪以我躲闪不及的速度,快速探向购物袋。
“哟,男士沐浴液……”皙敏笑得更加意味深长,双眼亮得堪比探照灯,“给谁买的,嗯?坦白从宽啊。”
我差点绷不住红了老脸。
“还能有谁?”我瞥一眼皙敏,故意咂一下嘴巴,弄出一副嘲讽的语气来掩饰自己的窘迫。
“立辉不是出差了吗?你不会背着他——”皙敏拖长声音,故意将那个他字转出十八个不同的弯道,听得人牙根发酸。
“我就不能备着?”我抢过购物袋,不让皙敏继续搜查。要知道,那里面可是还有很多阮致远的私人物品,全是男士必备、女士免用的。
“哼哼,你不老实。林净植,我好久没见过你笑得这么春风满面、春意盎然、春光乍泄的,连歌都哼上了。成立辉可没本事让你这样。”皙敏满嘴跑火车,手指点着我的鼻子差点就戳上面来,“肯定有问题。”
“你才有问题呢。”我退后一步,身后忽然撞上软乎乎的一堵墙。呀,踩到身后阮致远的脚了。到嘴的惊呼被我硬生生咽下去。
“再给我检查检查,看你还背着我买了什么东西——嗯?春心动啦?想买情趣用品勾搭谁啊?”皙敏泛滥的好奇心逼得我简直无藏身之地。
幸亏,小生开车及时赶到。
我连忙踹了皙敏一脚,“我勾引谁都不勾引你。快滚吧。回去勾引你老公。”
皙敏还想再贫两句嘴。无奈小生不能停车太久,只得悻悻离去。临走她还把头伸出车窗,“改天上班再审你。哼!”
“你这闺蜜还真精力旺盛。”
我手里购物袋一轻,是阮致远从后面跟上来,替我分忧解难。
“嗨,她就爱胡说八道。你别理她。”
“放心吧,我是乱听人说话的人吗?”他低声冲我耳语。
微热的气息扑在我耳根,电得我脖子一阵发麻。我赶紧低头看路,不敢遐想。
回到家,阮致远为感激我陪他逛了一整天,特意做“葱烧小鲫鱼”给我吃。
看着他在厨房里用量杯小心翼翼地“照本宣科”,我只觉得即便两条腿都走断了,这一天也值了。
这一天非常愉快,热恋中情侣约会也不过如此。
我忽然想起皙敏说的那一堆和春有关的字眼。
我有表现得这么明显吗?我赶紧掐灭这个想法。
接下来一周,工作出奇忙碌。
我被抽调出来参加比稿。
谁都知道,广告行业比稿就意味着通宵加班。而我,除了要完成比稿的任务,还要把自己本来要伺候的客户安抚得妥妥帖帖。
短短六天,我的黑眼圈就已经是国宝级,而眼袋也比眼睛还大了。周日天光大亮的时候,我才回家躺下。
刚躺下,还没睡熟,电话就响了,我有气无力地接起来,立辉在电话那头语气不善,“林净植,你是不是忘了今晚要去我家?”
我混沌的脑中哗啦劈过一道闪电,才想起今日原来有如此重大的安排,忙不迭地回答他:“记得,怎么敢忘记!可是我刚加班回来,整个人似蜕了一层皮,精神差极了,能不能改日?”
“什么?我爸妈一大早就起来准备,你让我跟他们说改日?”隔了电话,我几乎都能看见他皱起的眉头,“林净植,你是不是反悔了?”
“呀?我只是太累。”接连熬夜,我上火的喉咙吐出的每个字都是痛。
可是立辉不管,他顿一顿说:“现在是早晨,你睡到下午起来刚好。”
“遵命。”我苦笑,只求他早点挂了电话,好让我闭眼。
立辉又一再地叮嘱我打扮齐整,言语恭顺,这才挂了电话。
我松了口气,躺回床上。那道闪电劈过之后,我只觉浑身力气都泻光了,只想舒舒服服躺下去,再也不用起身。然而这一觉并不踏实,浑浑噩噩,比清醒本身更令人耗神。
等我再睁开眼,太阳都快要落山了。我吓得从床上跳起来,冲到镜子前——果然,刚才那一觉质量太差,令得整张脸都肿了,憔悴不堪,起码老了十岁。
我怪叫一声,冲进浴室快速沐浴洗头。可是,就算用极烫的水洗过澡,皮肤仍然是蜡黄的,一点红晕都没有,似瘾君子到了晚期,无可救药。
我急得差点哭了,拉着阮致远沮丧地问:“我的脸是不是看起来很像腊猪头?”
“没那么糟糕,让我们想点办法……”他站在一旁,咖啡色运动薄绒外套轻微颤动,似乎在竭力忍笑。
我白他一眼,拿出我购买的各种昂贵的精华液、面膜,不惜血本地厚厚敷在脸上,妄图令皮肤立即起死回生。
阮致远一边看我兵荒马乱地在脸上捣腾,一边不紧不慢地说:“你知道吗?其实护肤品并没有你们想象的神奇,你那些比保湿乳液贵了至少五倍的所谓精华液,充其量就是多放了一点硅酮而已,而它看起来轻薄通透的形态,不过是少了点增稠剂!而硅酮,是有机硅化合物和硅氧烷相互连接成的一类聚合体,起到的作用仅仅是润滑。”
“可是我涂过以后,皮肤真的细腻光滑了很多!”面对他泼过来的冷水,我奋起反击。
“那不过是这两种材料的物理特性而已。你感觉到的滑,并非来自你的肌理,而是皮肤被覆盖了一层‘膜’而已。”阮致远仍在旁边泼我冷水。
“那我怎么办?肿着一张烧腊猪头脸去见我未来的婆婆?”我停下手中的动作,对着阮致远咆哮。
他顿了顿,转身走开了。过一会儿,他递了杯浓浓的黑咖啡给我,“你先喝,咖啡因能够利水消肿。”然后,他又拿了条毛巾浸泡了冰咖啡给我,“冰毛巾敷在脸上,也能消肿,双管齐下,应该过十五分钟就有效果。”
我半信半疑,但这时也只能死马当作活马医。
半小时后,不知是咖啡的作用,还是我的神奇面膜显了神威,我的脸终于恢复正常。我拼命将化妆品往脸上堆,腮红涂了又抹,抹了又涂,终于找回了一点健康色。
美中不足的是,喝了如此浓的一杯黑咖啡,我的心跳又开始加快。
临出门,我又站在镜子前踌躇再三——短蓬黑发,够不够端庄而不失活泼?樱花粉的唇膏,是否红得湿濡健康,而不失自然?豆沙色的纱裙,够不够文静雅致?白色西装小外套,能不能让我看起来窈窕,却不至于太单薄?裸色高跟鞋,能不能拉近我和立辉之间的身高差?
在这个寒意渐深的秋天,我穿着菲薄春衫,妄图去打动一个陌生女人的心。而这个女人,在初见面那一次,已经使过一招“九阴白骨爪”,让我记忆深刻,心有余悸。
阮致远在我身后,念咒一般:“无懈可击,完美极了。放心大胆地去吧。”
我被他的赞扬吹得信心鼓胀,气球一般飘飘忽忽地出了门。
然而,我注定是个被诅咒的人——下了地铁,刚走到地铁口,便听见金戈铁马般喧嚣的水声通过冗长的通道扑进来。刚才还干燥晴好的空气,瞬间充盈着水汽。
我被一场突然而至的豪雨阻挡在了地铁口。
我慌忙拨通立辉电话,想告诉他这一场毫无征兆的雨,拦住了我。可是,立辉的电话铃声畅快地响着,却并没有人应答。眼看着时间也随着这场天水浩浩荡荡地向前涌走,我急得嘴角都要起泡了。没奈何,我只得硬着头皮,在地铁口买了一把伞,冲进雨幕。
尽管一路小心翼翼,但那些飞溅的水花还是没有放过我。等我到达立辉家门口,我那素雅洁净的裙角已经点缀了形态各异的泥点,像一场率性而为的涂鸦。而七公分的高跟鞋防水台,也没有逃过小潭一般的水洼围剿,积水倒灌进鞋子,一走路便嘎吱嘎吱往外吐水倒是应了鱼嘴鞋的设计。
水淋淋的我,站在立辉家门口,狼狈得几乎不想去敲开眼前这扇门。阮致远给我的那些滚烫的信心,全都被这场雨给浇熄了。我像蔫掉的气球,皱巴巴地站在门前,像站在一片漫无边际的空白中,不知所措。
徘徊良久,我才颤着手按响了门铃。立辉哗啦一下将门拉开,声音疾雨一般落下,“怎么晚了二十分钟?”
“下雨——”我吸口气,努力让自己平静,“被困了一会儿。”
“哦,难怪——”立辉皱着眉打量了我一下,看我裙摆滴滴答答往下演奏着刚才那场雨的续曲,他眉间的川字才肯松开,将我让进门。
我脱掉鞋子,让湿淋淋的脚快速钻进立辉递给我的拖鞋里藏起来。
“妈,她刚才被雨困住了。”立辉稍微提高嗓门,让屋里的二老听见。
“嗯,快进来吧。”一把柔中带着严、略显轻慢的女声传过来。
我不安地抬头看了看立辉,想寻求依靠。可是他却不肯低头用目光来与我交涉,只是推着我向玄关外走去。我拽紧了衣角,跟着他走向明亮的客厅——那灯光让我无处遁形。
立辉的爸妈正坐在客厅沙发上,像等待觐见的帝后。
我忙将笑容推至巅峰,把提前准备好的礼物送上来,“伯母、伯父,初次见面,一点薄礼。”
“怎么还送东西?太客气了。”立辉爸爸站起来,对我笑一笑,接过礼物。
这个男人有一张同立辉六成相似的脸,但笑容却比立辉随和——立辉的笑容随时都透着敷衍,像那位此刻端坐在沙发上的中年女人。
“小小心意,希望你们喜欢。”我保持那笑容,努力显出真诚与谦恭。
立辉赞不绝口的母亲大人,显然较老伴沉得住气,她并没有站起来,反而是笑眯眯地看着我,笑意却没反射到眼睛里。那眼睛里只有审视和衡量。
我僵在客厅里,只觉得全身的破绽都在叫嚣,却偏偏还要硬挺住。
我微微低头,将目光缓缓抬上来,恭顺地迎向立辉妈妈。这个传说中的完美女性,穿着打扮确实大方得体,丁香紫的毛衣外套罩在玫瑰灰的衬衫外,衬得她保养较好的肌肤越发白皙,整个人显得特别年轻。今日,她头发疏疏松松地绾着,有点不经意的凌乱美。
早就听立辉提过,他妈妈曾经是舞蹈演员,因此对外形特别看重,以前立辉交往过的女友,没有一个入得了她的法眼。我在心底偷偷叹口气,我这样平凡的长相,勉强算个清秀,前途更加未卜。
她的视线,直到移至我裙摆上狼藉的一片泥点才收回。她这才以一种温和而略显疏离的语气说:“呀,林小姐都淋湿了,辉辉赶紧带她去擦一下。”
“伯母,叫我净植就可以了。”我赶紧出声,妄图拉近我们之间的距离。
立辉妈妈微微一笑,不置可否,只抬眼示意立辉将我带进浴室。那眼神,令我无端想到宫斗剧中王后示意侍卫长将某个犯事的小宫女拖下去杖责的情节。
立辉将我领进浴室,并不肯留下来帮我,我只得自己脱了裙子,沾肥皂水洗净,用电吹风嗡嗡地吹干。
衣服重新恢复干爽清洁,我的心才又定下来。我走出客厅,立辉正在替他妈妈拆礼物。我走过去,并没有自作主张地坐下,而是停在他们面前,规规矩矩站着。
立辉妈妈这才抬抬眼皮,笑起来说:“别客气,随便坐吧。辉辉非要我们现在拆礼物,按说应该马上吃饭,你一定饿了吧。”
我也摆出一个温和谦逊的笑容,“我平时吃饭通常没这么早。不知道我买的礼物,是不是合伯父伯母心意。”
说话间,立辉已经将礼物拆开,分别递到父母手中。
立辉爸爸是退休的老干部,平时就爱舞文弄墨,在家练练书法。我送他一方荷叶端砚,雕工古朴精细,旖旎秀雅。
立辉爸爸抬手轻轻敲了敲,发出笃笃叩击声。他眼睛一亮,“这台砚倒是好品相。”
我忙将事先准备好的奉承话递上,“立辉说伯父写一手极好的字,我还怕这台砚入不了伯父法眼呢。”
立辉爸爸听到我赞他的字,整个人都松下来,直嚷着吃过饭带我去他书房赏字。
而立辉的妈妈则在研究我送上的一条烟灰紫羊绒围巾。
我知道立辉妈妈极难讨好,这围巾我下了血本,羊绒细软如婴儿的肌肤,却又轻若无物,摸上去便再不舍得将手移开。
立辉妈妈是识货的,她将围巾轻轻贴在面颊上,抬头时,眼睛里已经真正有了笑意,“这围巾倒是很软和。”
我忙凑上去回话:“朋友从尼泊尔带回来的,听说这羊绒当地人都叫‘软黄金’。”
“这么贵重的礼物,我可不敢收,你留着自己用吧。”立辉妈妈忙端起姿态,要把围巾塞回我怀里。
我赶紧摇手,“这种烟紫色最挑人,寻常人不敢用。如果不是伯母皮肤白,气质好,我也不敢送的。我自己终年都只敢围一条黑围巾,生怕出错。”
立辉妈妈这才笑起来,“这孩子真会说话。”
我忙垂了头,做出老实样,“伯母,我从小嘴笨,只懂得讲实话。”
然后我又抬头看立辉,“立辉,盒子里还有一枚胸针,专门配围巾的,你找到没?”
立辉将手里的礼物盒来回晃了晃,摸出一只小盒子,递给他妈妈,“咦?你还藏了东西?”
立辉妈妈打开盒子,那枚压轴胸针终于跳出来。那是三只浅灰色羽毛下缀了两粒圆大的黑紫色珍珠的胸针,光泽温润细腻,与那条围巾搭配起来,堪称完美无瑕。
立辉妈妈果然多看了两眼,却偏偏又要在脸上现出不动声色、不为所诱的样子,“人都老了,还戴这么俏的东西,不合适了。”
我心知,她是喜欢的,心也略微安下来,“怎么会?这枚胸针又大方又素雅,和伯母的气质不知多般配。年轻人浮躁,没气场压住这枚胸针。非得成熟有阅历的女性才戴得出优雅的感觉。”
我这辈子从没如此卖力地拍过人马屁。如果把今日的功夫都用在工作上,我可能已经不是现在的小角色了。
要知道,拍马屁这回事,是没有高明与粗浅之分的。因为,一个人对另一个人拍马屁,就是在向对方传递你的讨好、逢迎和臣服。有时候,越肉麻、越粗浅的马屁越有效,那代表你更赤裸更直接的献媚,更代表你承认对方拥有高于你的地位。所以,只要让对方知道你是在奉迎他,那就已经成功了。正所谓,千穿万穿马屁不穿,就是这个道理。
立辉爸妈各自收了礼物,对我的态度已经比刚进门那会儿亲切许多。我暗自松了口气,跟着他们一起去饭厅吃饭。
这顿饭,我极尽斯文之能事,把每道菜都细细品尝又称赞了,还虚心向立辉的妈妈讨教做菜的诀窍,以示我要当个贤妻良母的决心。
饭后,我又抢着到厨房去洗碗,将厨房灶台都擦得雪亮。要知道,我在自己家里,爸妈是从来舍不得我动手做任何事情的。要是我妈妈知道,我为了讨好未来公婆,就差没跪在地上抹地板了,她一定会心疼死的。
收拾完厨房,立辉妈妈亲自进来检阅一番。这是她的领地,她熟悉无比,却仍然挑不出错处,因我连用过的抹布都洗得雪白。
一个人住得久了,家务便不至生疏,平时虽懒,但真用心去做,没有一百分,也有九十九。
这间歇,立辉爸爸已经拉了我进他书房。书房很大,老干部那当舞蹈演员的妻子将它布置得很雅致。墙上挂了好几幅裱好的字,还有几幅山水画。
立辉在旁边替老爸解说:“都是我爸爸的手笔。”
我忙摆出认真学习的态度,仔细凑上前看。
对于字画,我简直算个文盲,但提前做过功课,知道该赞什么才不会出错。我找了良久,勉强找到一幅《兰亭序》是我识得的,但上面三分之一的字,其实我根本辨不出本来面目。
但我仍然肥着胆子,指着它,故作沉思,“咦?伯父这帖《兰亭序》,字体与王羲之简直南辕北辙啊。”
立辉立即吸口气,悄悄掐了我手心一下,示意我不要乱说话。
立辉爸爸也眉头一皱,哦,这个动作真像立辉,比立辉还多了几分不耐烦。我觉得他下一刻就要说,小姑娘不懂不要乱批评。
但我继续睁眼说白话:“每个人的字,都是独一无二的,是这个人精、气、神的再现。王羲之写《兰亭序》的时候,正是人生最得意之际,被人众星捧月,又乘着酒兴,当真豪放不羁。故此那一笔字也写得飘若浮云,矫若惊龙,又潇洒又豪迈,那种天生的豪气是任何人都模仿不出的。我看伯父的字,就没有这种豪情。”
立辉爸爸的脸色已经暗下来,仿佛下一刻就有一场暴雨降下。
我沉住气继续说:“不过,伯父的字却另有一种行云流水、意态风流之美。观其骨、品其形,有清风出袖、明月入怀之姿,字字都透着采菊东篱、悠然南山的闲适惬意。我不太懂字,但也看得出,伯父退休之后的生活,很是惬意啊,因为每个字都透着舒适、沉静和通透。最令我叹服的是——”
我故意停一停,继而接着说:“王羲之将‘向之所欣,俯仰之间,已为陈迹,犹不能不以之兴怀’这几个字写得萧索悲壮。而伯父你,却写得释然而豁达,可见伯父已经对生命和衰老这件事,有了更高一个层次的理解。”
说完,我垂手立在一旁,微笑看着两位成先生。我知道,立辉爸爸官场混了半辈子,又嗜好风雅,一生享受的吹捧想必不少,如果不来点特别的,恐怕难以打动他。
果然,立辉爸爸脸色已经晴好了,简直要放出光,“想不到净植年纪不大,对书法有这么深刻的见解。”
我立刻摆出汗颜的表情,“伯父,我不过是班门弄斧,请你不要见笑。”
立辉趁他爸爸将注意力转去另外一幅字,赶紧低声威胁我:“你要再敢捉弄我爸爸,当心我剥了你的皮。”
我拍拍他手背,表示我心中有数。但心中还是长长嘘了口气,要是立辉爸爸不吃这一套,我这样说,太过卖弄,反而引人反感。看来公公对未来媳妇,果真很少是充满挑剔和敌意的。一开始他就对我放下戒心,所以我不管说什么、做什么,只要不过分,他都觉得过得去。
等重新坐回客厅,立辉妈妈已经切了一大盘橙子,搁在茶几上,任我们取用。我忙取了橙子,先给未来公婆奉上,然后又递给立辉,这才自己取了吃。
没想到,立辉爸爸对刚才我们的鉴字活动,意犹未尽,竟然向妻子夸我:“阮沅,净植真不错。现在很少有年轻人能静下来欣赏字画,还能有自己的见解。”
哦,原来立辉妈妈有这么柔媚的名字。
“她平时爱好就很多,他们做创意的人,乱七八糟什么都懂一点。”立辉夸我两句,准备为我添点印象分。
立辉妈妈听得眉心隐隐一动,几不可察。
我知道,这两个男人存心维护我,却不知犯了女人的大忌。两个她生命中最重要的男人,纷纷来赞誉另一个女人,而这个女人是会抢走她儿子的人。果然——
“女人的能干不是体现在这方面的。女人的能干,要体现在辅佐丈夫身上。当初我可是我们团里最红的演员,为了立辉爸爸的仕途,一样从舞台上退下来做后勤。”立辉妈妈轻轻笑了笑,“不知道净植愿意为我们立辉做到哪一步?”
我顿时傻掉。没有人会在初次上门,便给未来媳妇出这种难题的吧?何况,我从来没有想过要为立辉做出任何牺牲,叫我怎么回答?立辉又能为我退到哪一步?想必半步都不肯吧?他连工作稍累,来迁就我吃顿饭都是不肯的。
我忽然发现,我早前拍的那些明明白白、清清楚楚的马屁,都拍在马腿上了。立辉妈妈根本不吃这一套。她堆在脸上的那些笑容,根本就是用来麻痹我的,好让我明白:耍小聪明,在她面前是没有效的。
客厅里的窗开了一半,穿堂风卷着秋的萧瑟吹进来,掠起满室寒意。淋了一场雨,又好一阵紧张,此刻被风一提醒,我才感觉到那不可遏制的冷。毕竟,已经深秋了,而我为了那个低调素雅的形象,穿得太过单薄。
我坐在冷冰冰的客厅里,胃里揣着瓣冷冰冰的酸橙子,在立辉妈妈看似温和实则无情的目光下,整个人也变得冷冰冰的,连牙齿都不受控制地磕起来。我僵了片刻,还是不知道该怎么回答这个问题。我将目光投向立辉。
可立辉也不来救我,好像他也对这个答案充满期待。
我手握成拳,指甲深深掐进肉里,努力让自己集中精神,好半天才憋出一句,“等到了那一天,我们自然就知道了。不过我想,立辉这么能干,我只要尽到一个妻子的本分,就够了。”
“那你觉得,妻子的本分是什么呢?”立辉的妈妈仍然微笑,笑容亲切有礼,又拒人千里。
“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我轻轻说。
——这句话是我母亲送给我的,老式女人的守则。
立辉妈妈愣了一下,没想到我会说出这个答案。她沉吟一下,从盘子里挑了瓣橙子给我,“别光顾着说话,吃橙子啊。这橙子甜,是一个亲戚专门从乡下带来的,新鲜得很。”
她轻巧地将话题转移开。
这个老干部的妻子,想必以前也是极风光、极长袖善舞的吧。我遂又想到,这个表面温文有礼的女人,与丈夫动起粗来,也是有一手“九阴白骨爪”绝招的。这样的婆婆,我真不知道,以我三脚猫的功夫,是否应付得来。
我老老实实将橙子塞进嘴里,冰凉酸涩的汁液滑过喉咙,头又开始隐隐作痛,我扬起笑脸,“真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