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14 我的黄山是黑的

Chapter 14 我的黄山是黑的

我招了出租车回家,一路将车窗开到极致。秋风带着渐浓的寒意扑打着我的面孔,我却不觉得冷。各种思绪堵塞在我脑中,我只想找个可靠的人一吐为快。而谁能比阮致远更可靠,更温柔有耐心呢?我催着司机赶回家。

一进小区,我便遥遥看见榕树下一架秋千正轻轻摇摆,仿佛刚有人起身离开,那惯性还维持得新鲜。我走过去,寻了紧邻的一只秋千坐下,“嗨,是你吗?”

“你怎么知道?”阮致远清润的声音带动细微的气流,传到我耳边。

“我开了心眼。”我指指眼睛,“你无处遁形了。”

“蒙小姐厚爱,小生荣幸之至。”他轻声揶揄,“你这部红外探测仪今天可是风头无限。”

我白了那空荡荡的秋千一眼,复又想起,“你怎么回来的?”

“走回来的呀。幸亏不是太远,否则你今晚得为我提供按摩服务。”阮致远低声抱怨,但语气中并不真的有怨气。

“你以前一定很讨女生喜欢,人见人爱吧?”我环顾了一下四周,确定没有人在周围活动。

“人见人爱的是人民币。”阮致远的声音里突然便添了笑意,“我女友常常说天下最闷的男人就是我。”

“可是,你那么爱她……”

“爱她是一回事,懂得讨她欢心是另一回事。”阮致远轻叹。

“可是你们男人泡妞的时候,不是都有很多手段吗?为何成了女友后,反而不愿意施展?”我好奇地问。

“小姐,并不是每个男人都懂得泡妞,更多男人只懂得泡面。”阮致远压低声音哀号,“女人对于我们来说,完全是另一个星球的物种。”

“可是你们偏偏会被另一个物种吸引。”我忍不住调侃他。

“谁叫这物种常常拥有让我们春心荡漾的外形呢?”阮致远在我面前倒是坦白得很。

“那你也是外貌协会的吗?”我继续刨根问底。

“哪个男人不是?可是,再漂亮的女人看久了,也会像银行职员每天数别人的钞票那么麻木了。两个人真正生活在一起,外貌反而是最不重要的了。”他微微晃动秋千,“性格、爱好、志趣……这些才是最经得起时间考验的。”

我忍不住想,原来如此。成立辉现在对着我,大概就像银行职员在数钞票吧。

“别顾左右而言他了。你还是说你那个师兄吧。”秋千忽然停下来,“难道你坐下来,不是要和我聊下午的邂逅吗?”

“喂,你真恐怖,什么都能猜到。在你面前我什么都藏不住。”我悻悻地抱怨。

“所以,你以后别在我面前装模作样了。”他得意地笑起来。

我愣了一下。

其实,每具肉身都是灵魂的衣服。我们太需要这套肉衫来遮掩我们赤裸的灵魂,好叫人不能一眼望穿。可是,在真正关心你、了解你的人面前,任何遮掩都是徒劳。因为他早已深谙你灵魂深处的每个转折。

我轻轻吸口气,缓缓将那段晦涩的暗恋详尽地告诉他。

“那时候,听到他的脚步声在我身后响起,我全身的汗毛都会立起来……多可怕。可今日我拥抱他,内心却静得可怕,没有任何起伏。”

“我原以为,暗恋是最高贵矜持,并且恒久不息的。却原来,这样矜贵的感情,也会在时间的指缝中慢慢漏尽。”

“其实,初见他那一刻,我仍然满心悸动。但等真的清醒过来,才发现那一刻满溢的情绪,只是对旧日情愫的缅怀。应该说,令我留恋的、激荡的,已不再是苏文钦这个人,而是我自己的那份少年情怀。不问因由、不求回报,多单纯。”

“致远,我是不是该庆幸,我最黑暗的一段暗恋,其实成就了我最澄澈干净的一段感情?”我无限感慨。

“净植,硬币本就有两面。再糟糕的感情,也曾有过闪光处。”秋千悠然微晃,“也许是数次失败的恋情,成就了今天明理大方的你。”

“哇,那我岂不是要感谢那些曾经伤害过我的人?”我嗤笑。

“对。你下一次遇到前男友,大可友善地握住他的手说,谢谢你曾赠我空欢喜。”阮致远一晃秋千,“现在,快随我回家吃宵夜吧,我熬了极浓一锅皮蛋瘦肉粥,秦朗下午还送了他老婆腌制的脆皮胭脂萝卜过来,应该也可以吃了……”

我闻言,只觉腹中顿时一空,馋虫顺喉咙不断攀爬而上,当下便从秋千上跃起,“你怎么知道我饿了?”

“以你的性格,对着昔日梦中情人,很难不装淑女吧?”他鄙夷地从鼻子里哼出音节。

“你果然是属蛔虫的。”我哈哈大笑,猛地对准秋千上空大力推出,想将他掀翻在地。可双手推触到的,却是虚空,整个人反而因为用力过猛,差点收不住,一头栽倒在秋千上。

“早料到你有这一手……”幸灾乐祸的声音在我身后半尺处传来。

“呀,算计我!”我跑过去追打他,可是目标人物已经不可触摸。

幸亏此时没人经过,否则人家定会以为我失心疯了。

进门那一刻,我忍不住回看了榕树下那一排寂寞的秋千架一眼。阮致远一定在那里坐了很久了吧。又在等他的前女友吗?有没有可能,是在等我呢?

我深吸一口气,赶紧甩头晃掉这匪夷所思的贪欲。

晚上躺在床上,如何辗转也难入眠。我很想听听立辉的声音,想让他的声音安抚我心中的焦躁不安。我那一贯平静无波的感情,似乎想要挣脱固有的模式,派生出一些不该有的绮念。

电话通了,里面传来立辉睡意浓重的声音,“喂。”

他只说了一个字,我身体里七拱八翘的情绪便安静下来。

“是我。”我对着话筒轻声说,忽然有满腔柔情想要同他细说。

“这么晚了还不睡?我明天一早还要和当事人开会呢。”立辉嘟囔两句,他一向不喜欢我半夜骚扰他。

“睡不着。”不知为何,我今天愿意包容他的一切缺点,“就是很想听听你的声音。”

“哦,改天我录下来,你睡不着就反复播,还不影响我睡觉,一举两得。”立辉在电话那头温和地敷衍我。

“同我随便聊几句吧。”我压低声音央求,“十分钟就好。”

“超过十分钟要收律师费哦。”大概很久没见,立辉今天也难得纵容我。

“好,找我未来夫君收,多贵都可以。”

“呀,你今天倒是不糊涂。”立辉在电话那头笑出声,睡意也淡了不少。

“立辉,我今天遇到一个人……”我想了想,还是忍不住同他说苏文钦的事情。

“谁?”

“我学生时代喜欢过的一个男孩子。”我犹豫一下,还是不吐不快。

“哦,旧情复燃了?”立辉的声音陡然升高了两度。

我有点想笑,想逗逗他,但是又怕横生枝节,弄巧成拙,只得坦白:“正好相反,我觉得对他已经完全没有任何感觉了。”

“哦。”立辉的声调顿时降下来,“那还有什么好说的?”

“不是应该向你坦白一切吗?”

“等真犯错的时候再坦白吧。”立辉在电话那头伸了个懒腰,“十分钟到了……”

“喂,我还是睡不着。”我放软声音妄图打动他。

“睡不着自己数羊吧。”

“我不想数。”

“喂,林净植。你怎么不讲信用?不是说好十分钟吗?我捺着性子陪你磨了半天嘴皮,你不想睡,也别拖着我陪你耗时间啊。你明天放假,我可是五点就要起床开工。”立辉顿时不耐烦了,声音里的厌弃透过话筒扑出来。

我如被当头浇了冷水,一下清醒过来。呀,我忘了立辉向来说一不二,在他面前使小性子,从来得不到好下场。一时间想怒,又怒不起来。

早知道他这个性子,就不该用普通女孩对付男人的手段来磨他,这是一点都讨不到好的。但被他无端吼了,心里难免有点堵,那口气咽不下去,让我说话也带了三分怨气,“不打扰成大律师休息了。”说完,我便啪地挂了电话,一翻身,将脸埋进枕头中。

枕头松软,但久了仍令人呼吸不畅。

我知道,立辉最恨我挂他电话。然而,我却无法再维持我的风度。同成立辉结婚,一定是件苦差事。我深深同情自己未来的际遇。

能不能反悔呢?

我一向好脾气,对立辉极为包容,因我尊重他的个性,也相信生活在这世界上,每个人都不容易。没有人有责任无缘无故地宠爱忍让另一个人。所以,我通常愿意扮演退让的那个角色。

但此刻,我只想做个骄纵的女人,让别人来迁就我。我忽然想推翻之前的一切,重新来过。但我又深深担心岁月不会真给我这个机会。

正在我自怜自哀时,黑暗中,手机铃声细细响起。我随手接起,竟然是立辉。我将电话拿到距耳朵稍远一点的地方,好给他的咆哮一点缓冲的距离。

可是,电话里传来的,却是他略微生硬的声音,“再给你十分钟,还有什么想说的,一并说完。”

咦?居然是妥协?虽然这妥协,是以一种居高临下的态度传递出来,但我还是第一时间明白了它真正的含义。刚才的怨怼一下便消散了。

谁说女人心狠?但凡女人,对一个男人还有半分情意,便很难真正硬起心肠。

然而——尽管,这是立辉难得的妥协,我却已经没有任何心情再同他倾诉衷肠。我听见自己平静的声音,“睡吧,明天你还早起。”

“你不生气了?”

“不生气。”

“可你不是睡不着吗?我再陪陪你吧。”

“我找本书看看就好。”

“真不要我陪你说话了?”立辉有点不敢相信。

“我是那么扭捏的女人吗?”我轻叹。

“今晚有点儿。”

“睡吧。”

“好。晚安!明天再联系。你不要看书太晚,实在睡不着,闭上眼睛休息也是好的。明天,我保证提供最性感的声音为你助眠。”立辉松口气,终于轻松地挂了电话。

我对着手机苦笑一下,真的下床去书房找书看了。

夜空寂静,无星无月,只有窗外路灯透进些许幽暗光线。

我拧开书房台灯,正好看到案头有本阮致远翻开的《国家地理》。我顺手取到灯下翻阅。

每张图片都美得令人窒息:静蓝海底中默默迁徙的鲸群;雪白山尖被日色染红的一瓣樱花;蜜色肌肤的少女,于晨曦中从细陶罐里倒出金光般的蜂蜜……苍翠山间,云遮雾绕流泉飞溅……戈壁上羚羊跃起如狡兔……草原上点点珍珠滚圆,尽是羊群散落……

我忽然从身体里生出一种渴来,这种渴是久居钢筋森林、饱吸汽车尾气的都市人,对纯净空气、对葳蕤绿意、对醇酒般清澈的流水的渴。我压抑着那渴,慢慢用指尖阅触那图片里的大漠孤烟、碧浪白沙……

一页页风景翻过,露出夹在扉页里的一张便笺纸。菲薄纸片雪白,却有灰蓝墨迹草写几行小字。我停住目光。

“言入黄花川,每逐清溪水。随山将万转,趣途无百里。声喧乱石中,色静深松里。漾漾泛菱荇,澄澄映葭苇。我心素已闲,清川澹如此……”

我忍不住笑,咦?原来心中有渴、有焦躁、想逃避的不只是我。阮致远誊这一首《清溪》,看似在讲内心的平静,却难道不是对现实生活逼仄的无奈?

我心中一动,下意识静心细听,阮致远房中果然有细碎音乐渺渺透墙而来。我三步并作两步,冲到他门前叩门。才敲两声,他便开了门,半空一条薄绒毯含混地裹出一个人形的轮廓。

“睡不着?”

“我有个主意,”我迫不及待打断他的话,扬扬手中杂志,“和我去旅行吧。”

“喂,小姐,你太……”

“别拒绝我!”我抬起头,把杂志上的风景逐页翻开。

“带上我,你哪里也别想去。”阮致远松开裹在身上的绒毯,“看,什么也看不见——多危险。”

我扑哧大笑,“那就让我们一起去探险吧。岂不更刺激?”

“你确定?”阮致远被我满不在乎的大无畏语气诱惑了。

“我们谨慎一点,安排细致一点,应该没问题的。不是出去过那么多次,什么也没发生吗?我一定会帮你掩饰得好好的。”我拍着平坦的胸部保证。

“那么,”阮致远的声音犹豫了片刻,“有想去的地方吗?”

“太少钱,太少时间,太多想去的地方。你呢?”我拖着阮致远的绒毯,将他拽进书房。

“我?没想过。我这样子,出门都困难,何况旅行。”他无奈地叹口气,“去你想去的地方吧。”

“不,一定要去一个我们都想去的地方。”我坚持,“这次旅行务必要宾主尽欢!”

“谁是主?”

“当然是你啊。”

“为什么?不是你想去旅行吗?”

“可是你请客啊。”

“我什么时候说要请你……”阮致远笑着叫起来,“你太无赖了。”

“你自己说,去我想去的地方。不是有句话叫作,主随客便吗?”

“是客随主便吧?欺负我是理科生?”阮致远抓住我话里的漏洞,边说边笑拍我肩头。

我对着肩头那只看不见的手,用力拍下去,故意龇牙咧嘴一番。

当晚,我们各自占据书房一角,兴致勃勃地摊开地图寻找最佳旅行地点,最后选了只用开车就可以达到的黄山。

“五岳归来不看山,黄山归来不看岳。”阮致远笑嘻嘻说,“爬爬山吧,正好试试我这几年的魔鬼训练,看看我的体能是不是已经能征服一座雄伟的山了。”

“好吧,只要你不怕我拖后腿,我就舍命陪君子。”争论了大半夜,终于选了一个我们都喜欢的地方,“不过回程我们得去宏村,看看徽州水墨画一样的建筑与风物。”

“奉陪到底。”阮致远的声音透着前所未有的轻快,“反正我多年没有旅行过,有人为我鞍前马后,我自然会玩得殚精竭虑,死而后已。”

我听他又在故意乱“掉书袋”,便知他此刻是真正的愉悦了。

阮致远并非情绪外露的人,然而在一起久了,我也知道他只有真正开心的时候,才会用这种古怪的方法来表达自己的喜悦。我不禁莞尔。没想到我一时心血来潮,竟为他带来这样大的快乐。心里不禁又多了几分开心。真正上路已经是隔天早上。我开着向皙敏借来的小车,阮致远坐在我旁边。因为错过了国庆最忙的头三天,高速路上并没有太多车子。

秋意斑斓的行道树在阳光下闪烁金光,令人疑心那一片片圆巧的叶子,会似金箔般,在风中发出丁零零的金石碰撞之声。

车载电台正好在放《加州之梦》,阮致远在我旁边和着音乐轻声哼唱。他的声音有一种独特的魔力,总能把一首歌哼得轻快活泼,像阳光一样清澈温暖。我唇角自始至终噙着一抹笑,简直像要从心里乐出一朵花来。

一路上,我们絮絮聊天,内容无边无际,聊到哪里是哪里,倒也自在轻松。

“在美国读书的时候,有一段时间,我参加过一个地下摇滚乐队,夜间也曾到酒吧里驻唱,有不少女生专门来为我捧场。尤其是,当我唱Beatles的Yesterday,场内必然会尖叫不止。”

也许是因为旅途漫长,说话成为最佳娱乐节目,也许是因为在陌生的公路上飞驰,令人情绪飞扬,身心不由自主卸掉防备和伪装,阮致远谈兴很浓,甚至主动提起一些旧事。

“物理学博士不是应该埋头纸堆,醉心研究,在实验室里度过日与夜吗?”我疑惑地问。

“哈?你真肤浅。我认识很多理科生文采斐然,远超你们文学院的酸腐书生。英国有名的摇滚乐团D:Ream的键盘手,布莱恩·考克斯,同时也是著名的粒子物理学教授,在瑞士的欧洲核子研究组织CERN进行大型强子对撞器之超环面仪器项目的研究。他的研究方向是为宇宙的早期模样拍照。”

“我曾经有个学长,专攻理论物理,却画一手好画,《泰坦尼克号》上映那年,他私下不知道替多少女同学画过人体素描。”

“你们怎么有那么多时间?”我惊异。想当年为了考试不挂红灯,我不知道熬了多少通宵,外加考试打小抄,才勉强过关。

“呀,这就是聪明学生与笨学生的区别。”阮致远扬扬得意,“其实,学业压力大的时候,我们宿舍的男生还集体在宿舍里喝酒唱歌,寻找魂飞天外的感觉。只是,不管前夜多疯狂,第二天去实验室,也不会有一个人迟到。要知道,当时的竞争是很严酷的。我们系图书馆里,凌晨三点还灯火通明,大家都唯恐自己少看两页书,别人便有机会比你早一步成为下一个贝可勒尔。”

一路听他叨念在国外游学的经历,又或者说他那些性格各异的学友,让我这个每次考试都险过的人听得无比神往,倒也不觉旅途枯燥了。

间中,阮致远会将保温壶中的热咖啡倒给我喝,又或者递一瓣酸甜的橙子给我解乏。我极享受这种殷勤的伺候。只是,若旁人看见了,一定误以为我是巫女,懂得以意念隔空取物。

有两次,阮致远甚至提出替我开车,吓得我差点把头摇断。要是被监控摄像头拍下来,这可真会成为“无人驾驶”的最佳范例。

到达黄山脚下的汤口镇时,已经是黄昏时分。因是黄金周,原本安静的小镇此刻热闹非凡,如果不是秦朗利用旅行社的人脉,一早替我们订好房间,恐怕我们连个落脚处都找不到。

我们原计划,放好行李以后,便到山脚去逛逛,或者到附近的翡翠谷去看看碧水潭。可是,满街都是喧闹的游人,我们只好望而却步。

阮致远不想扫我的兴,“人多路窄,我还是待在房间吧。你自己去逛逛,开了六个小时的车,你应该活动活动,若看到好吃的带些给我就可以了。”

我想一想,若是我执意留下来陪他,他肯定会觉得拖累了我。于是,我便欣然独自出门。

街上游客多如过江之鲫,实在出乎我意料。我不由有些担心,怕自己一时任性,带阮致远出来,会造成一些不好的后果。但既来之则安之,我想,只要做好准备工作,凭我们以往积累的丰富经验,应该不至于出什么问题。于是,我暂时将烦恼抛开。

我在一家几乎人满为患的农家菜餐馆,买了新鲜烹炒的山笋、农家小炒肉、石锅豆腐,还有当地最有名的红烧臭鳜鱼。

我捧着食物,去敲阮致远的房门,他闻声应门,虚无空间里飘出他的声音,“什么东西,这么臭?”

“河鲜版臭豆腐!”我挤进门,潇洒地反腿勾门,用力关上,“保证你没吃过。”

“难怪你不愿意在自己房间吃——”他拖长声音,但声音中的欢愉却大过刻意伪装的愤怒。

一道气流在我面前浅浅划开,我能想象他正用力扇动空气,以表示抗议。唉,当阮致远穿上他的“隐身战衣”,他的一切举动,我就只能靠猜。好在与他在一起久了,哪怕空气中再细微的流动转变,我也能估摸出他的动作了。我怀疑,再过一段时间,我也能练出武侠小说中听风辨位的能力来。

“呀,嫌臭?等一下你不要吃。”我一边说,一边将几个饭盒并两瓶啤酒放到书桌上。

“这味道,还真难和美味联系起来。”阮致远靠近书桌。我听见他夸张地深呼吸了一下。

下一刻,阳台上的门便被推开了,饭盒和啤酒凌空飞起,飘到阳台上一张藤编茶几上。

“我们还是在阳台上吃饭吧,否则半夜躺在床上,我会怀疑自己变成了一条臭鱼。”

我摇摇头,“你本来就是一条翻不了身的老咸鱼。”

话音未落,一只手便按在我的头顶,用力乱揉了一把,“废话真多!过来吃饭吧。”

我笑着走到阳台上,咦,居然风光不错。

阳台宽敞,安置两张竹椅并一只茶几,也不觉得拥挤。

此刻正值夕阳西下,远山被染成暖暖橙色,霞光深红墨紫,簇拥出一番迤逦绮丽的迷梦。

“嗯,风光不错,就着这臭鱼,应该别有一番景致。”我打开啤酒盖,示意阮致远同我就着瓶子豪爽对饮。

阮致远的酒瓶腾到半空,与我的瓶子以颈相交,发出当啷一声脆响,雪白泡沫并金色酒液瞬时扑出瓶口。我赶紧伸嘴含住咽下,苦涩酒液顺喉滑入,呛得我眼泪急涌。那一瞬远处青山也跟着模糊了。

阮致远立即伸手拍我背部,“喂,恶狗抢食也不用这么猛吧。”

我白了那虚空处一眼,知道此君此刻心情一定甚好。

我打开饭盒盖子,食物香味与鳜鱼的臭味都被吹散在黄昏的风里,空气里只余下大山里特有的、被植物层层过滤的青翠气息。我们俩一边就着小菜喝啤酒,一边看夕阳一点点遁没。

采菊东篱,悠然南山,也不过如此吧。

这一顿饭,吃到月上梢头。

阮致远用玻璃杯泡了酒店提供的黄山毛峰,碧青茶叶在清水中慢慢舒展,犹如一场漫舞。茶叶味道腥涩微苦,并不好。但配合远处朦胧黛青的山脉,居然让我品出了一些闲情逸致的味道。

“品茶这种事,其实很玄妙,意境比茶重要。”阮致远叹了口气,餍足地靠在藤椅上,细弱藤条被压得发出咯吱声。

我忍不住笑,“理科生懂什么意境?”

“理科生不光懂意境,还知道意境是怎么产生的。只要有工具,我们随时可以呼风唤雨,还能制造暗夜彩虹。”他毫不客气地反击我。

我耸耸肩,不搭理他。

时间在氤氲的茶香中一分一秒蒸发掉。

我留恋这秋日夜风的清透,留恋杯中热茶的馨香,也许,还留恋旁边这个与我谈心、斗嘴的男人脸上那看不见的笑容。我在阳台上磨蹭了许久,才告辞回房。

一个人躺在床上,尽管明明知道阮致远就在隔壁,但我还是觉得有点寂寞,刚才与他清谈时候的暖意,此刻也都消散在了夜风中。奇怪,明明同样只隔着一堵薄墙,但在同一个屋檐下的时候,我就觉得那是安心。可此刻,宾馆里的这堵墙,却让近在咫尺的阮致远仿佛已经远在千里之外。

我想不明白这感觉因何而生,继而想到明日要避开人浪早起,也只得哄着自己在陌生的床榻上昏昏睡去。

仿佛刚刚睡着,连梦都还没来得及做一个,电话铃便尖锐地响起来。迷迷糊糊地抓起话筒,阮致远薄荷似的嗓音就迅速扑出话筒,带着沁心爽口的凉意。我赶紧从床上爬起来浑浑噩噩地站到莲蓬头下。

谁知,一扭龙头,却是冷水当头浇下,我当即就“回魂”了。原来酒店半夜便停了热水。我湿着头发,打着寒战穿好衣服,背着包去敲阮致远的房门。

等我们走到山门,太阳才刚刚从云头探出半颗脑袋。

我只买了一张门票。隐形人的好处,这一刻才总算体现出来。我冲身边看不见的他挤挤眼睛,摆出一派占了小便宜的得意。肩头随即便被无形的人轻轻拍了一下。我莞尔,他接收到我发出的“动感眼波”了。

由于大多数人选择了乘坐缆车,我同阮致远选择的后山徒步线路,游人并不多,加上太阳还没露脸,竟有人迹罕至之感。

此时,山中有薄薄青雾,空气因而变得甘洌清凉,植物葳蕤丰茂的气息也因而浓得像要滴出绿汁来。间或有清越鸟鸣,更显得空灵静谧。

只是,对于属于资深宅女的我来说,窄窄的山梯,陡且长,令人时时心生绝望之感。爬了不到二十分钟,我已经气喘如牛,喉咙发出破风箱拉扯般的呼哧声。

阮致远看到我面红耳赤的样子,忍不住轻轻出声,“你本来可以坐缆车的……”

我知道他想说什么,见四处无人,便狂妄地伸手往身边用力一拍,果然拍到他,“少废话,继续爬。”

他叹口气,“还有力气揍人,我白同情你了。”

“哈,我揍你?这明明是温柔一摸好不好?”我喘着气反驳。

“你干脆说是深情的爱抚算了。这么用力!”他不甘示弱地挑衅我。

我明明已经累得喉咙发干,却又被他激起了斗志,脚下用力前行的同时,手也胡乱挥出,在他身上连击两拳。最后一拳落空,只听他在前方得意地说:“追得上,就让你再打一拳。”

“你太嚣张了。这种要求都不满足,那就别怪我不给你面子了。”我鼓足气往前冲了几步,却连他衣角也没碰到。

片刻后,前方左侧竹林间,枝叶一阵摇动,仿佛有鸟在其间扑腾,我停下脚步,看见地上的草被踩塌下去一片。一声脆响后,一根碧绿的竹枝被凌空折断。

“给你,当拐杖试试。”那竹竿斜斜伸过来。

这场景非常诡异,若有人看见,定会惊讶万分,以为我会隔空控物。

我赶紧一把抓过,又警惕地左右看了看,确定没人,这才松了口气,又责备他:“在外面别搞这么大动静。”

他诺诺答应,继续走在我旁边。

不过,有了竹竿做支持,走起路来多了个省力点,我的步伐明显轻快了许多。

过了半个钟头,路上游人便渐渐多了起来。那些不耐烦等缆车的年轻人,都纷纷从身后赶上来。

走得慢了,后面的游人追上来,我们俩便会非常不便。随时会有人因为看不见,而撞上阮致远。我们不敢嬉戏,只能尽量靠边,老实埋头赶路。

我想不拖后腿,却无奈体力有限,只能走上十余分钟,便停下来狂喘一阵。

随着不断攀爬,眼前的景色也开始变化,黄山独有的优美雄壮的山形渐渐明朗起来。而在苍松翠竹掩映中,秋天的斑斓色彩也似要穿透绿色喷薄而出。

每每行到秀美之处,我都想停下来,深深呼吸,欣赏眼前水墨画一般的景致。可是,趁着人少赶路,对于我们来说太重要了,我不敢耽误,只能拼命压抑住赏景的念头,一直用力向前走。

可是,游人前赴后继,窄窄小道上,摩肩擦踵,阮致远已经不能再前行了,否则随时会被看不见的人迎头撞上。我们只得寻觅了一块游人不常去的路边荒亭坐下。

此刻太阳已经升至头顶,金光为青山洒下一层朦胧的影。碧蓝晴空中,白云如流絮,淡淡地游在天际。黄山顿时美得令人窒息。我们坐在松树下石礅上,迎着风眺望远处,只觉心胸豁然开阔起来。

“等太阳下去,人少了再上山吧。”我压低声音,同他聊。

“有没有后悔和我一起出来?”阮致远也压低声音。

“我字典里,从来没这两个字。”我瘪瘪嘴,晃晃腿,摆出一副吊儿郎当的样子,“既然有人夜登华山,我们就可以夜游黄山。做人嘛,就要与众不同。”

“像我这么与众不同,还是算了。”阮致远叹口气。

“嗨,至少你没买票,多好!现在国内旅行,最贵的就是门票。随便一处童子尿般细弱的瀑布,用墙一围,就要收门票。”我愤愤然。

“天大的坏事,你都能掰点好处出来。”

“那当然,本小姐就差拿杰出广告文案大奖了,一瓶啥作用也没有的爽肤水,到了我这里都能写出逆转时光的功效。”我忍不住自嘲。

“那你还一天到晚把那些黏糊糊的东西往脸上抹?”

“唉,韶华易逝。明知道做任何事情都是徒劳,但是如果不做点什么,又觉得,就这样对时间摇白旗,太乖顺了。”

“你呀,永远口不对心。”阮致远一针见血。

我无奈地眨眨眼睛,风吹进眼里,有酸涩泪意。嗯,原来这世上还有一个人知道我永远口不对心。大大咧咧、粗枝大叶,只是我惯用的伪装。

只要活着,我们就都需要这样一具贴满标签的肉身,来掩饰我们灵魂的真相,不让人一眼洞穿。可是,在阮致远的面前,我的任何掩饰,都是徒劳。

在我们俩如耳语般的闲聊中,太阳一点点西移,亮烈的光线渐渐柔缓下来,似迟暮的美人的眼,虽然不再意气风发,却多了几分历经世情的豁达。

因着黄昏渐至,赶路的游人渐渐少了,我们俩这才起身继续向山上走去。

走到西海大峡谷入口的时候,天空居然起了彤云,红红灿灿,似新嫁娘的霞帔,让我看得挪不开眼。我同阮致远低声一商量,便决定趁着人少,赶紧到西海大峡谷去逛一圈。

一入谷,山势立即变得险峻,风貌如梦似幻,似一卷中国水墨画,奇松怪石就是其间最有风骨的一笔。我们感叹着往前走。大峡谷本就人少,此刻夜晚将至,竟真有几分“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的意境。

虽然明知再往下走,天就要黑了,可我们却像着魔一般停不下脚步,想趁着天色尚明多看看。

刚走出三刻钟,刚刚还挂在天边的日头,一晃就跌落入云里,红彤彤一片云转瞬就变成绛紫,接着光线便暗下去,夜色悄然拉开了帷幕。我们还来不及感叹这天色变得太快,深蓝幕空中就闪出几粒眨着眼的星子。

一晃神,脚下的路也看不清了,刚才还沐浴在暖橙色夕照中的青山,已经暗成一片魅影,只余一线起伏的轮廓。

凤冠霞帔的新娘,终于吹灯入帐了。

天一黑,四周便静下来。然后,山风也大起来,吹得人衣裾猎猎,如旗招展。

我四处环顾一下,除了我,身边再无一个人影,汗毛当下便全体立了起来,恐惧如毛虫在我背脊上迅速爬过,留下冰凉一道滑痕。

“别怕。”一只手伸过来,握住我不由自主捏成拳的手,“天黑路窄,容易跌倒。反正没人看见,我牵着你走吧。”不容我反抗,他已经掰开我的拳,手指缠上来。交握住我的手的他的手,手掌宽厚、温暖,因不断攀爬行进而略微湿润。

我不敢狷狭,只得点头说:“算你识相,懂得将功赎罪。”

他轻笑出声,我听见他胸臆中舒出长长一口气。嗯,他也是怕我扭捏或者拒绝他这殷勤的好意吧?

阮致远取出头灯,替我戴上。头顶暖暖一点黄光,照亮前方一小片台阶。黑墨墨的深山中,这一点浅浅移动的光,却仿佛可以照出一段明亮清晰的未来。

原本可以就地返回,可是不知为何,我们都没有提出这个理智的意见,而是共同选择忽略它,握着对方的手,默默继续前行。

像这样在万籁俱寂的深山里行走,换作以往,单凭我丰富的想象力,就已经把自己吓昏过去一百二十遍。可此刻,我全部的想象力都集中火力在我身边这个看不见的男人身上他就护在我身后,呼吸像一团团湿湿软软的棉球,不断摩擦我的后颈,那熟悉的气味,带着男性浓浓的荷尔蒙气息,陌生而撩拨。

山风呼啸,山中潮湿清润的空气却不受丝毫影响,仿佛流泉一般,在我身边缓缓荡漾。

我对黑暗的恐惧,就在这温存的空气里,在我手中握住的那份温暖中一点点化为悸动。

阮致远亦步亦趋地跟在我身后,山道狭窄,我们的身体不时轻轻触碰,然后又随着步伐,轻轻荡开,仿佛黑暗中的漫舞,在前进中,不断试探、融合、试探、融合。

他的体温在这渺无人烟的峡谷中,一点一点浸透我的衣衫。隔了好几层衣料,我也能清晰地感觉到我的皮肤与他的皮肤之间的吸引,仿佛两只磁铁,一边想要排斥,一边又忍不住靠近。

不知为何,阮致远也没有说话,他的呼吸由浅而深,又由深而浅,像一段缠绵的旋律,在我脑后跌宕起伏。是否,他的心中,也有异样的擂动?

我不着痕迹地低头看向自己的手,看似虚握的手中,握住的是一只实实在在有血有肉的手。而且我的手心,与他的手心,正心心相印。

那一刻,我有一种错觉,仿佛我的血管和他的血管,在这交握中忽然重叠、融通了,然后我们的血液浸润进对方血管中,输入对方的心脏里。只一秒钟,我们的心跳就同步了。

我们用同样的呼吸频率,吸入同样清冽的空气,再呼出带着遐思的暧昧。

我的脸,在黑暗中,重温了九岁那年差点导致肺炎的那场高烧的经历。

记忆中,牵过手的男人,很多。但让我有这高热反应的,除了大学时候的初恋,我这位看不见的同屋是第一个。难怪人们常说,爱情是一场幻觉。难道看不见的男人,是激发幻觉的最佳道具?胡思乱想到这里,我猛然一惊,赶紧把脱缰的思绪拉回眼前。

我拼命开动脑子,想找个话题来说。再这样沉默下去,我怕我满腔遐思都要被我体内沸腾的化学反应煮开了。无奈此刻,大脑内容物也被这忽然而来的悸动搅成一团糨糊。

“冷吗?”渲染着薄荷味的问句,带着夜风的凉意,暧昧地舔舐了一下我的后颈。

我的心顿时一窒,一颗老心,如遇到乱流的飞机,在云中七上八下地颠簸。我真怕他发现我皮肤上忽然跳出来的细细密密的鸡皮疙瘩,所以下意识抱了抱手臂。

可是,阮致远已经松开了握住我手的手。

在那暖软的手掌抽离我指尖的那一刻,我只觉一阵失落无端端涌上心头。乱流中的飞机,直线下坠。

然而,下一个瞬间,阮致远的气息便铺天盖地地向我袭裹而来——他的外套,带着被他那看不见的肉身烘得暖暖热热的体温,披在了我身上。

“披上我的隐身战衣,感觉好点吗?”他的声音清朗而不带杂念,却有刻意压制的关切之意。

在他的体温包裹住我的那一瞬间,灵魂深处陡然泛起的战栗,令我忍不住闭了一下眼。就在闭眼的那0.001秒,平日里我最熟悉不过的味道,便已经在我的四肢百骸中循环了三个轮回。阿迪达斯沐浴液的麝香味,蓝山咖啡的酸苦味,我们共用的柔顺剂的奶甜味,运动后微咸的汗味,还有男人荷尔蒙的淡腥味,甚至我护手霜马鞭草的糖果味……这些气味混杂在一起,组成这外套主人独一无二的味道。

这男人的味道,本该只属于他自己,却又偏偏夹杂进我的生活气息……

我深深吸了口气,再睁开眼睛的时候,我对自己说:林净植,你未来五十年的路,已经铺好。走偏一步,便是万丈悬崖。

我伸手拢过那件看不见的外套,“嗯,这样的衣服,穿十件,也遮不住我的身材。”

“球形也是身材?”阮致远咳了一下,挑加菲猫的话来打趣我。

我伸手,捶他一拳,刚才的旖旎便淡了,融入黑鸦鸦的夜色里。

这一次,我主动拉起了他的手。

我们在头灯的指引下,沿着崎岖狭窄的山道缓步而行。因怕刚才诡异的气氛再次出现,我不断乱找话题,他也一如既往地积极响应。静静山谷中,我们的轻言笑语随风四处飘荡却也不觉寂寞。

“物理学家,你知道怎么让一个女人,在她的爱人面前永葆青春吗?”

“很年轻的时候就死掉。”

“喂,正经点。”

“好吧,那就常常在家里摆放鲜花吧。”

“增加情调?这么老土。”

“不,是买那种开得很快,一下就凋谢死掉变得很难看的花。”

“啊?”

“这样,男人会觉得,你比花开得好,你的青春更长久啊。”

“阮致远,你知道狗嘴和象牙的关系吗?”

“喂,不许人身攻击——”

“我只是在说狗和象,有提到你吗?”

“唉,以后跟你出门,我一定带把伞。”

“嗯?”

“你们女人的情绪,比天气还善变,随时晴转多云有阵雨。”

“我还晴天霹雳呢。”我劈手给他一掌,却被他一把握住。

他并没有立即松手,停了一下,如呓语般轻轻说:“你劈我,我也愿意,真的!”

我的心顿时漏跳一拍,下意识便抬头向他看去。可是,那只是黑暗中的一片虚空。

“只是,我要提前多补点钙,免得一不小心,被你一劈,就粉身碎骨了。”他的声音里又带着点笑。

哈,居然被他捉弄了。

“阮致远,开玩笑适可而止。”我恼羞成怒地用力掐了他一把。

“我没有开玩笑,”他忽然认真地说,“这个世界很大,可是我的世界只有你。”

我再次抬眼看向他。

“和秦朗。”他补充。

我松口气,“喂,我压力好大。”

“没办法,我赖定你们俩了。”

“那我和老秦只有将就着被你赖了。”

我们絮絮叨叨,将话题又拉到别的地方。

走了约莫两个钟头,头顶的星光越发璀璨,一粒粒水钻一般,钉满蓝色的天幕。半轮被精心修剪的月,淡淡晕开月华,清辉像水一样流泻下来。这些许的天光,笼上漆黑的山谷,但仍然抵挡不住夜的深沉与晦暗。

我突然觉得,我的人生不正如眼前一般,一直在漆黑的山谷中行进吗?前路叵测,一脚踏错就是万丈悬崖,全靠头顶那点不熄的微光,还能给我一点点希望。然而,我的境遇比眼下更不堪。眼下还有一个温暖的、小心翼翼呵护着我的同路人,而现实中,我的同路人,一直在不断甩开我的手,任由我自生自灭。

我一边唏嘘感慨,一边满嘴跑火车地和阮致远乱侃。

又走了约莫一个钟头,我终于双腿颤颤,两股战战,喉咙干得像漏斗,完全存不住任何水分了。阮致远找了个稍微背风,又可对月望星的好地方,与我一起席地坐下,掏出背包里的食物与水。

这时,我才感觉到,自己的五脏庙里早就春风吹、战鼓擂了。我立即饿虎扑食般捧起食物,埋头吃喝,单是生黄瓜便被我瞬间解决掉两根。阮致远却吃得极斯文,我只看见半截黄瓜在空中逐寸变短,像魔术表演。

吃饱喝足,时间便和肠胃里的血液一起变得缓慢了。

阮致远坐在我身侧,生动地说着他在微博上看到的趣事。他那渲染着薄荷味的嗓音混入夜色,冷硬的夜也像一杯冰淇淋,慢慢融化了,变得软和清甜起来。

我仰着头,夜风拂过我的面颊,掠向满山松林。松林在风中簌簌地唱着,和着长长短短的虫鸣,像一曲哀怨的挽歌,这是入冬前最后的音乐会了。我想,眼下这般,与人在黑暗的山谷中十指交缠地潜行,应该也是我人生中最后的疯狂了。嫁人以后,循规蹈矩,也不能再恣意了。一向恨嫁的我,此刻又对这种率性的单身生活无比留恋起来。难道一直以来,对结婚的渴慕,纯属叶公好龙吗?

“我想,我可能、终于、快结婚了。”我叹口气。

“可你很不开心?”阮致远试探着问。

“开心吗?还是不开心?其实我自己也不知道。我是个传统的人,结婚在我看来就是一生一世。可是,让我一生一世同一个并不知心的人过下去,我又觉得这场婚姻里,光线未免暗淡了一些。”

“哦?成立辉不是你的知己吗?”阮致远的声音和夜色一样理智、清晰、和软,却欠缺温度。

“你明明知道。”我伸伸懒腰,深深吸口气,再吐掉,妄图把这突然而来的沮丧也一并呼出。

“我没有你知道。”他从保温杯里倒出一小盖热巧克力,浓甜的香味在冰冷的空气中蒸腾出缥缈的白雾,那样暖而美好。

但我知道,其实杯中的巧克力,只余些微余温,早已不复新鲜烫口了,只是遇到更冷的空气,还能挣扎出一点点物理作用而已。

看,生活处处充满幻象,蛊惑你扑进那美好的火光,而你却不知看似光明的烈焰里,藏着的只是暗黑地狱的入口。

“旁观者清这句话,用在我这里的确不适用。”我低头,老实承认,“立辉和我,并没有到非君不嫁、非卿不娶的地步。我们的感情,从一开始就是理智大于热情。和他在一起,我一直在扮演一个角色,一个大方明理、隐忍包容、独立而不造作的完美角色。可是真的要走到结婚这一步,我又犹豫了,我可以把这个完美的角色天长地久地扮演下去吗?”

“真相总是一点点揭露的。”阮致远将巧克力递给我,“温水煮青蛙,慢慢他就会接受真正的你。”

我小口小口咽下巧克力,变冷后,这浓稠的液体甜得发腻,不再能给人温暖与享受,我嘲讽地垮下嘴角,“是呀,大多数婚姻都是如此——慢慢发现,原来枕边人与自己当初想要执手一生的那个人,落差如此之大。恋爱时一切美好都具有欺骗性。于是,离婚成了每日必在心头默念的三字经。忍功好的,白首到老。忍功差一些的,只好分道扬镳。”

“也没你说得这么糟糕。不如你坦诚一些,将你心中真正所思所想告诉立辉。我看立辉并非不明事理之人,你们必能找到一个畅快沟通的办法。”

“坦诚?告诉他,其实我很厌恶他每次皱眉的样子?告诉他,如果不是他家世良好、前途坦荡、条件优渥,我很可能下不了决心嫁给他?告诉他,其实我很狷狭、很小气、很想在某些时刻撒泼骂人?告诉他,他其实从来没有真正看清楚过我?”我苦笑。真要坦白估计会把成立辉吓得狼狈而逃。

“净植,女人喜欢有钱有能力的男人,并没有错。从人类还只是人猿开始,女性就一直选择谋生能力强、善于捕猎的伴侣,这是人的天性,你不该顾虑这些。那些谴责女人贪慕虚荣、傍大款的人,不外是无能的男人和不好看的女人的酸葡萄心理。”阮致远柔声劝慰,“巧克力凉了就别喝了,看你喝得眉头都皱起来了。”他抢过我手中的杯盖,将余下的液体泼掉。

“致远,你别安慰我。彼时女人没有生存能力,只有依附于男人,所以才会选择强大的对象来依靠。可现在呢?进化了几千前,这软弱的基因却还在继续。我深以为耻,却又无法摆脱。我想过安定平稳的生活,虽然我自己也可以满足自己,但有一个经济条件好的伴侣可以倚仗,就不用那么辛苦。”

“你并没有那么软弱。你对立辉是有感情的,否则你怎么会一直这样包容他?换了别的女人,男朋友常常不在身边,早就骂上门去了。”

“包容吗?其实,我是不在乎多一点吧。因为没有爱到朝思暮想,一日不见如隔三秋,所以就算看不见,也没有关系吧。”我掰着手指,一根一根手指,既独立的存在,又互有牵绊,既能单兵作战,又能相互协作——如此美满的关系,现实中怎么就找不到呢?

“也许,我和他这样的相处模式,更适合结婚吧。永远有理智,永远不会出错,可能婚姻反而能够长久。”我无奈叹息。

“世事本简单,是人的想法令事情变得复杂。拨开思想的迷雾,你会发现任何事情都只有一个答案。所以,顺应你的心,做任何选择都不难。”

我点点头,“我结婚了,恐怕就要搬走了。你又得继续找房客了。”

“那我会很寂寞。”他的声音忽然黯下去,黯成夜色里的一部分。

如果假设:阮致远不是那个透明的人,而我又恰好遇见他,那该多好啊。

但这样的伪命题,本来就无法成立。因为那样的话,即便我穷其一生,也不会与他有交集吧。

“你可以约我出来喝咖啡、聊天、看电影、逛街。只要你找我,我就永远都在那里。”我伸出手,往虚空处一探,握住阮致远的手。他的手有些凉,掌心的纹理清晰干燥。

有些宿命一早就生成,可是肉眼凡胎的我们,却始终无法参透。

“净植,你看天上。”

我抬起头,蓝紫色的天幕晴朗干净,繁星几乎伸手可摘。

“没有了光污染,星星也特别亮。”我不由自主地屏住呼吸,生怕一不小心,便震落近在咫尺的满天星。

“其实,星星一直都在。只看我们的眼能不能看到而已。”阮致远突然说,“净植,当你孤单的时候,你要记得,我也会一直都在,哪怕你从来看不见。”

我点点头,鼻头发酸,只能竭力控制住。

深山里,更深露重,稍微坐一会儿,便四肢冰凉。我们只好歇一会儿,又站起来,继续走一段,如此反复,五六个小时倒也很快就过去了。

然而,到底不年轻了,到了后半夜,身体便渐渐吃不消了。即便冷风不断拍打我的双颊,但只要不说话,我的神志便开始恍惚,整个人犹如行走于梦境,每一步踏出去,地都是软的,心都是慌的。

“净植,别走了,坐下休息一下。”阮致远看出我的游离,拉住我,在背风的岩石后站定。

我懵懵懂懂地顺着他欲坐地上,他一把拉住我,“别坐地上,凉。”

我乖顺地点头、站定,只觉思维变得迟缓,竟有饮酒后微醺眩晕的感觉。抬眼看向前方——黑而浓的山脉,陡而险的峰,以及突然斜伸出来的松树,都只有一个轮廓。我闭上眼,耳边的风声,竟有了荡气回肠的余音。

“黄山,是黑的。”我梦呓般对着阮致远耳语,“我的黄山,是黑的。可是,真的很美。这是我们的青埂峰。”

我转过头,睁开眼,看向身侧,头灯在那虚空处投射出一个浑圆浅淡的光晕,光晕里什么都没有。

“致远,我好想看看你,哪怕只看一眼。”我伸手顺着他的肩膀抚上去,那里有冰凉的双颊、湿柔饱满的唇、挺直骄傲的鼻,然后是——低垂的睫毛,毛茸茸的,密密实实,扫得我手指尖一阵阵发痒,还有点不易察觉的湿润。

我从没像此刻一样,希望我的手指尖长出眼睛来,好仔细看一看这生动的轮廓下有着怎样温柔的表情。我想我醉了,我怎么能够说出心底埋藏最深的欲望呢?

嗯,都怪这夜风。这夜风凉凉的,配上他的呼吸,像冰镇过的薄荷伏特加,只闻着味道也醉人。

下一刻,我只觉得一双手臂突然从身后将我牢牢拥住,我还没有意识到发生什么,就已经陷入一个温暖的怀抱。

原来、原来并非我一人……

我毫不迟疑地依过去,没有挣扎,也没有犹豫。这个全身心靠过去的动作,像已在我脑海中演练过无数遍,熟稔至极,像一个程序,只需要启动开关,就能顺畅无误地执行到底。

我抬手环住他手臂。嗯,这也是一个程序,一个在梦境里执行过很多次的程序。然后,我熟练地将脸侧向他的颈窝。这下,我的呼吸里,满满都是他的味道——那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味道,两个生活在同一个屋檐下的人,所共同缔造出来的味道。

他抱住我,抱得那么紧,好像只要一松手我就会消失不见。我顺服地贴紧他身体的轮廓,将我的曲线嵌入他的起伏,我能感觉到他的身体在轻微地颤动,像情感与理智在他的胸腔里激战。又或者,只是山风太劲,吹得人灵魂都在战栗?

我想不了那么多,我得一心一意地呼吸,好让他的体温和味道从我的鼻腔绵长顺畅地滑入我的咽喉,令我毫无遗漏地尝到他的味道,然后……再从我的胸腔里流过,让我的心脏立即暖起来,跳出温柔的节奏,接着,让它们停留在我的肺里,转个圈再离开,顺便藏起一部分,以便等到一人独处的时候,反刍出来,仔细品味……最后让我的血液里,满满地充盈着这味道。

原来,不是夜风酒精度数太高,是他太令人灵魂失焦。

我们谁也没有说话。

夜很静,独留风声在壁垒中来回呜咽冲撞。

他环住我,下颌搁在我的头顶,我靠着他,闭目感受这一刻的平静,和体内喧嚣的情感海啸。

我对自己说——就放纵这一晚,天亮了,就把一切留在梦中。

只是,这夜,能再长一点吗?

然而,时间,从来都和人作对。你想要它漫长无际,它却偏偏迅如疾风。

天边慢慢有微光耸动,借着一抹淡淡的蔷薇粉的刺激,深蓝厚重的天幕清浅起来,渐渐泛起蛋壳青。然后——在呼吸停顿的那个间歇,一轮红色的日,破开霞光,跳了出来,大张旗鼓地唤醒大地——

一场大梦,被宣告终结。

也就在这一刻,阮致远松开了手,那温暖的怀抱,略略后移,给理智腾出了足够的距离。

“多谢你伸出友谊之手。”我的嘴角扯出一抹笑,“没让我冻死在这山上。”

“举手之劳,何足挂齿?”阮致远温文有礼地回答,仿佛那暗夜中的悸动与索取、付出与交融,只是一场坦荡的同袍之谊。

那一刻,脱缰的情绪,被我们封存在了浓稠的黑夜中。迎着日出,我们重新回到了原来的位置。

淌着纯白如乳的晨雾,我们继续前行,清晨的空气提神醒脑,仿佛昨夜的风从来没有那样汹涌过。

十月清晨五点的黄山顶,风已经有了斩断温情的寒意。我瑟瑟地抖着,下颌骨轻轻打战,“到了酒店,我要马上洗个热水澡。”

“好,再喝一大碗热豆浆。”阮致远补充着。

大概是不忍见我冷得脸色发青,他终是伸手握住我的手,“再给你点温暖的友情吧。”

那一方手掌大小的温暖,令我的牙齿瞬间停止了打架。那刚抽离的温暖,借着交缠的手指,又得到片刻回魂。

磕磕绊绊地走到酒店前台,大堂里已经有不少人,大多正举着相机准备出去看日出。我哑着嗓子,问前台还有没有房间。

前台小姐疑惑地打量着我,仿佛头一次看见这么早来订房的。她打着哈欠,敷衍地看了一下电脑,斩钉截铁地告诉我们,房间全满了。

我正想求她想想办法,一对赶着到光明顶看日出的情侣便背着行囊来退房了,我赶紧把房间抢了下来。

趁着服务员打扫房间的间歇,我冲到餐厅,买了几个馒头,又用保温杯装了满满一杯豆浆。

如此折腾一番,我已经累得彻底虚脱了。走进房间的那一瞬间,我疲倦的神经终于松下来。我用力关上门,将一切危险与理智并凡尘俗世统统关在门外。

窗外晨曦微露,清越鸟鸣与熙熙人声透过玻璃隐隐传进来。昨日那对情侣留下的激情余韵,似乎仍在这空间里缠绵流转。

我回身看了看身后空荡荡的所在——阮致远已经走上来接过我背上的背包。我将东西递给他放下,招呼他吃早餐。

跋涉了一整日,又被冷风吹透,此刻我们都选择性不去想那唯一的一张床应该归谁的问题,只一心一意埋首食物中。

滚烫的豆浆,冒着热气的馒头,一口一口填进胃里,仿佛连空落落的情绪也瞬间变得充实了。在体力得到补充、血液从脑部流回胃里的同时,我的思维也懒散起来。

“洗洗睡吧。”我伸个懒腰,仿佛此刻我们俩还在家里。

阮致远立即识趣地出声,“我可以睡地上。”

“何必拘泥于形式?”我率性地摇摇头,“梁山伯与祝英台也不是没有同榻而眠过。”

“是我狭隘了。”阮致远轻笑,以示他的坦荡。

我连忙吞下后半句话——后来他们后悔了,然后悲剧了。

我先进浴室,与滚烫的热水好好温存了几个来回,才穿上T恤、短裤,舒服地窝进被子里,占据了属于自己的位子。头一挨到松软的枕头,睡意立即翻涌而上。等阮致远沐浴出来,我只剩一点意识了。蒙胧中,他似乎拉上了窗帘,因为房间一下又回到了昨夜的黑暗中。他磨蹭了好一会儿才上床,床的另一边,便重重地沉下去。然后,他拉过被子的一角盖在身上。接下来,我便进入了黑甜的空间,什么也不知道了。

以往,同立辉睡在一起,我总是辗转难眠,不习惯多出一个人。可此刻,鼻端萦绕着阮致远清浅的呼吸,我反而觉得安心又舒适,仿佛只是在面对另一个自己。

这一觉睡得很沉,甚至连梦也没有。等我醒过来,房间里仍然一片漆黑,像昨夜的悬崖边,似乎连时间也停留在了昨夜。

我轻轻侧过脸,黑暗中,只能看见被子隆起的形状。他的呼吸浅浅的,吐在我的脸上,像春风里蒲公英的飞絮软软地吻上面颊。我放缓呼吸,享受这亲昵的一刻。

我想伸手,握住被子里他的手。可是我不敢,我不敢亵渎这一刻的宁静与坦荡,我不敢破坏走出这扇门以后,我即将面对的生活轨迹。我也不敢,再次去触碰身边这孤单的灵魂。因为,不管我多么温柔、多么真诚、多么怜惜,对他都注定只是一场伤害,甚至是另一次情感的浩劫。

在他均匀的呼吸中,我的思维又渐渐游离……

似真似幻中,有手指缠绕而上,与我紧紧交握,十指相扣,手心相向……

即使在梦里,我也知道,从来没有一个人,像他那样,让我心甘情愿把我灵魂的每个褶皱、每个转角、每个阴暗的投影都摊开来,袒露得清清楚楚。

等再次醒来的时候,阮致远也已经醒了。我们都躺着没动,闭着眼,轻声交谈,像以前坐在小花园的台阶上、榕树下的秋千上、客厅里的沙发上一样,有种熟不拘礼的亲热。

我想,除开昨晚那个漫长而又短暂的拥抱,这大概是一生中,我和他最接近的距离了吧。

不久的将来,我们都将离开那有着小花园的房子。我去结婚,开始和另一个人的生活。也许会更寂寞吧。日日,在房间等待丈夫应酬完回家,慢慢,这一生也就到头了。而他呢前女友好事将近,也许她婚后,他也不用再租住这奢侈的房子了。

我们慢慢会不再有交集。

时间,以及不同的人生轨迹,会为我们划开一道渐行渐远的鸿沟。每个人,行到终点,都只会剩下自己。

末了,我会不会惆怅这一生,没有率性地活过一次呢?然而,率性的代价,是我这样平凡的女人所负担不起的。

我闭上眼睛,想将阮致远的呼吸在心里烙得深一些——晚年的时候,他大概是我记忆里唯一的传奇。

黄昏时候,我们离开房间,乘着朦胧的光影赶下山。

天都峰、莲花峰、鲫鱼背、迎客松,我们都匆匆掠过,行至山脚,天也尽黑了。

这一次黄山之行,已经留给我太多。人人都看得见的风景,已不再重要了。

走出山门的时候,我回首凝望了片刻夜色中起伏的山峦。

再见了,黄山。

从此,你将不再存在于世俗的定义中。

那黑墨墨的峡谷,将会是我记忆里最温暖明亮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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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不见爱情的房间(精装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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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14 我的黄山是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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