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嗯,我们训练很刻苦!因为有人不停地向我们灌输一种信念:我们要面对的是世界上两个超级大国之一——美国!(当时另一个是社会主义国家苏联)。而且,美国是篮球的发源地,他们的优势就好譬如中国乒乓球在世界的位置一样。因此,我们只有比以前更刻苦才有希望。
为了提高我们目前的运动水平,我们安排了半年的出国比赛训练。呃,由于当时欧美资本主义国家对中国这个社会主义国家进行各种形式的封锁,所以去欧美打球是不可能的。不过社会主义国家和亚非拉一些争取独立的国家倒是对我们青睐有加。卡拉苏(他的名字发音好象是这样)就是我见到的第一位来自非洲的优秀的篮球手。我身体长得太高了,我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以为他有九英尺。但是他太瘦了,我猜想他在他的国家可能经常缺衣少食的原因。不过,这一点也不影响他的运动能力,他能偷球、盖帽、助攻、得分等等。
总之,一名优秀的篮球运动员的优点他都有了。他的唯一缺点就是太完美了,居然在他身上找不到缺点。我们在那里待了二个月,每次我们都是累得趴在地上一动也不能动。黑人简直是体育界和文艺的宠儿,他们的天赋太好了。卡拉苏在训练的时候会和我打手势对话,我逐渐明白他的事。原来他的国家以前是日不落帝国的殖民地,他的祖祖辈辈都是英国人开设的矿厂的奴隶。二战后,他们才摆脱不列颠的统治。最近,他们的国家正积极为一个真正有独立自主权的国家而努力。“像你的祖国人民四九年以前干的一样。”他笑着说。我有时会问他,他的祖先采钻矿是不是发财了。他苦笑着告诉我:在他们那里,平均每铺一百米的铁路就意味着要躺下一位像他祖辈一样的奴隶,而赚钱永远只是相对于矿藏所有者而言。
卡拉苏是一个好人。他说他讨厌各族主义和帝国主义,相反,他喜欢中国人。因为我们都有着受外族入侵的相同的血泪史。他说。不用比赛的时候他经常要我和他一对一训练,因为他说不想让美国人继续为所欲为。我不记得他是不是那里最棒的运动员,直到后来我知道自己篮球打得有多好的时候才明白这种经验让我获益非浅。
离开卡拉苏国家以后,我们他到了一些外币作为津贴。但是卡拉苏的国家通胀太严重了,只隔了一天我们惊奇地发现那些钱还不够我们海吃一顿。天才昨天拿着钱的时候还盘算发财后的日子,他说他有很多钱以后一定会买很多可乐之类的饮料,然后把它们堆放在篮球场的两头。这样,我们打到哪一头都可以想喝就喝。
“既然我们真的是有钱人了,还怕会没水喝吗?”我提醒他。
“你说的有道理,”他想了一会儿,然后突然像第一天发现我这么“聪明”似地望着我,“可是我为什么想不到呢?你不是一个傻瓜吗?”
“没错,在你们眼中我只是一个傻瓜。”我想也不想地回答他,“但我没有傻到有钱也不会花的地步!”说完最后一个字,我马上为自己的话感到后悔。
“什么?你竟然说我……”
连傻子也知道我应该三十六计走为上计。的确,在一般人眼里,傻子是不应该带脑袋去生活的。
和卡拉苏的对抗让我们卓有成效。在接下的一个月我们没有吃过败仗。即使是和跳草皮舞的南非二米多高的大个子黑人,我们也总有办法化险为夷。但是当得知美国佬是用犹太人管理他们的钱包,亚洲人管理他们的科学,用黑人代表他们参加体育运动后,大家还是大为惊恐。因为据说在美国往空中扔一块石头也会砸中好几个像冰柜一样似的又高又大的黑大汉。而且,听说来自野蛮的部落还保留着吃人肉的劣习呢。不过我个人从不担心,因为我遇到的黑人就比其他人种友善多了。直到现在,我还保留着我和卡拉苏友谊赛后的合照。上面写着他的留言,我后来通过翻译才知道上面是这样写的:
“纪念亚非拉人民伟大的真挚的友谊!
——送给我的挚友老广阿福”
老广是他用拼音拼出来的,显然他是完全不知道它含的含义。不知者不罪!
话归正题。过了不久,我在一次热身赛崴了脚只好在替补席上直到痊愈为止。看着队友在场上拼杀自己却无能为力,这种情况让人觉得沮丧。幸好天才这时已日渐具有国手风范,能承担大梁。每次在他需要鼓励的时候,我都会为他鼓掌,替他打气,而他则在每场比后都安慰我,如果我能上场的话,我一定会干得更好。队里面的其他队友怕冷落了我,时不时会有意无意地问我几句,球队之间有友谊就是这样一点一滴积累。不像美国篮球的张扬个性,我们中国人的篮球想赢得靠团队精神。队伍团结,五个中国人在场上就是五条中国龙。否则,就是一盘散沙。
两个月的板凳生涯给我上了宝贵一课。没错,没有人喜欢做坐在板凳上的替补。这正如没有人喜欢做一个看着正常人如何精彩的,自己却无能为力的大傻瓜一样。然而板凳生涯让我明白了做傻瓜的好处:有时正因为我们被人为地排斥在游戏之外,我们才能够观察到在场上观察不到的别人的缺点,而且还可以从其他人身上看到自己某方面的优势和不足。没错,被别人认为是大替补、傻瓜不是一件好受的事,但是在下次我们比赛的时候,我早已对别人优劣了如指掌,而我对于他们却永远是一个谜。当然,我不是说有人会愿意一辈子退居末席。
嗯,等我的脚完全康复的时候,我觉得自己变得足够的强大。经过卡拉苏二个月的特训和丰富的板凳经验,我的篮球理解力达到了新的高度。在剩下的二个月里面,我们连赢了二十场,而且还把一支欧洲老牌劲旅打得满地找牙。肉丸人教练并不明白现在的我为什么在篮球场上是一个高人,在六个月前却表现得像一个傻瓜。唔,我想这道理很简单:篮球和许多事情一样,如果你做一件事的理解力高,即使你能力不够你仍可以飞速进步;但如果你能力再强,没有理解力,你的成绩永远不会提高。
“你说得有点道理,”肉丸人教练搔着光秃秃的下巴,“可是按道理你应该只是一个傻瓜才对,你是怎么想到的。”唉,这事真的是有口难辩,因为我发觉有很多人都将傻瓜和笨蛋划分到同一类型。我努力想使他明白两者是有区别的,但是我想教练的某方面可能承受不了刺激——我想很可能是自尊心,他终于忍不住对我说:“好了,我想你该停止在我面前耍宝,少给我来摆傻瓜哲学!现在,我只要一个会打篮球的阿福!”呐,我这才发觉到底是哪个人更像一个傻瓜。不过我该做的事还是应该去做,那就是拼命去得分。
光阴似箭,有天肉丸人教练将我们召集在一起。他很郑重地告诉我们:我们马上要去美国打球了。听到了这个消息,我兴奋得半死,也怕得半死。这次是孤身深入资本主义的老巢,我们究竟是像《三国演义》那样上演赵子龙百万军中救主,还是被美国这个世界篮球鼻祖打得满地找牙?
比赛还没开始,我们已经陷入了一种非常不利的状态。因为美国队的教练帕克前天在电视直播上说,美国队会给来访的中国队一点颜色看,至少赢三只手指那么多。“赢三分?不,是要赢他们三十分。”他还与一位当场质疑的记者打赌说,如果我们能守住二十分的话,他就当众吻记者的屁股。在当时情况而言,几乎所有人都坚信记者输定了。对此我并不在意,倒是经媒体一宣传,有很多人反而有兴趣看我们到底能守住三十分坚持到第几分钟。唔,连我也不敢肯定我们是不是能做到。但我把这件事当成是玩笑,因为长时间活在傻瓜的世界里使我学会了一件事。那就是不要太把别人的屁话当作是一回事,信不信由你!
唔,我想如果帕克看过我们最后一场把老牌劲旅打得满地找牙的录像的话,也许他说话会放聪明点。因为从那场比赛起,我灌篮很多次。我告诉你:我不喜欢对着别人灌篮。尤其是在中国,我的同胞会觉得这样对同胞很不礼貌。而且宋大爷很早以前就告诫我:如果我不好好对待每个人的话,他们会不放过我。但是不喜欢并不代表不会,哪怕是他只是一个傻瓜。对于这,你可千万不要让别人知道哟!
长话短说。我们飞抵美国佛罗里达州的时候,发觉体育馆已经挤满了人。他们有人在拉横幅,大声呐喊着什么的,反正我听不懂。我还以为是他们为我们加油,赛后我才知道是一些别有用心的观众在用英语大喊“打倒**!”“东亚病夫,快滚蛋!”之类的口号。除此以外,我还是发现大部分的美国观众始终是红光满面的,总之一点也不像国内报纸上所说的那样缺衣少食。嗯,还是回到比赛上来吧。
整个上半场,我被教练有意放在替补席上。情况不容乐观!美国的黑家伙以风卷残云之势横扫我们的三秒区,上半场还没结束,我们已拉下三十分之多。体育馆内已经走掉一半人,大家以为比赛已经提前进入垃圾时间了。
到了中场休息的时候,肉丸人教练向几个队友秘密说了半天。然后,他特意把我拉到一个角落吩咐:
“由现在开始,我要你必须忘记自己是一个傻瓜。你要记住,从这一秒起你就是这场比赛的关键先生。你要使出你的绝活,尽情地在这些美国老头上灌篮。”
下半场比赛一开始,我想我是照教练的意思去做,毫不犹豫地在那些黑大个子头上灌篮。比分差距很快缩小到二十分。然而那些美国大汉也不是浪得虚名,他们很快还以颜色。我们又再次出去。到最后,我们大家都记不清谁在谁的头顶灌篮了多少次,谁又给谁盖帽了几次,总之比赛差不多结束的时候,我们的分差缩小到十二分。
我们只剩下最后一次的进攻时间。我好不容易接过了天才的传球,然后对手对着他们的巨无霸中锋灌篮,我大叫大喊,挥舞着拳头,发泄难得的喜悦。唔,这时他们的裁判却给了我一个技术的犯规。正当我为自己的行为感到懊悔的时候,美国的观众却站起来为我鼓掌。情况看来,他们似乎很喜欢我的灌篮和庆祝动作,哪怕是我并不是美国人。体育馆内掌声雷动,观众席上发出一阵“中国!中国!”的怪腔怪调的呐喊声!嗯,我又一次为这意想不到的结果惊讶了。这时比赛结束的哨声吹响,我们将比分定格在五十二比六十二,我们输了十分。但美国的观众却主动为我们鼓掌,他们场上的运动员走过来和我们兄弟般地拥抱。我们正感到莫明其妙,他们的翻译跑过来给我们解释说,美国观众爱死我们,他们为我们身上体现的奥林匹克精神而欢呼。《纽约时报》、《华盛顿邮报》当天就以这样的标题报导:
“美国取得胜利,中国赢得了尊重!”
嗯,我们训练很刻苦!因为有人不停地向我们灌输一种信念:我们要面对的是世界上两个超级大国之一——美国!(当时另一个是社会主义国家苏联)。而且,美国是篮球的发源地,他们的优势就好譬如中国乒乓球在世界的位置一样。因此,我们只有比以前更刻苦才有希望。
为了提高我们目前的运动水平,我们安排了半年的出国比赛训练。呃,由于当时欧美资本主义国家对中国这个社会主义国家进行各种形式的封锁,所以去欧美打球是不可能的。不过社会主义国家和亚非拉一些争取独立的国家倒是对我们青睐有加。卡拉苏(他的名字发音好象是这样)就是我见到的第一位来自非洲的优秀的篮球手。我身体长得太高了,我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以为他有九英尺。但是他太瘦了,我猜想他在他的国家可能经常缺衣少食的原因。不过,这一点也不影响他的运动能力,他能偷球、盖帽、助攻、得分等等。
总之,一名优秀的篮球运动员的优点他都有了。他的唯一缺点就是太完美了,居然在他身上找不到缺点。我们在那里待了二个月,每次我们都是累得趴在地上一动也不能动。黑人简直是体育界和文艺的宠儿,他们的天赋太好了。卡拉苏在训练的时候会和我打手势对话,我逐渐明白他的事。原来他的国家以前是日不落帝国的殖民地,他的祖祖辈辈都是英国人开设的矿厂的奴隶。二战后,他们才摆脱不列颠的统治。最近,他们的国家正积极为一个真正有独立自主权的国家而努力。“像你的祖国人民四九年以前干的一样。”他笑着说。我有时会问他,他的祖先采钻矿是不是发财了。他苦笑着告诉我:在他们那里,平均每铺一百米的铁路就意味着要躺下一位像他祖辈一样的奴隶,而赚钱永远只是相对于矿藏所有者而言。
卡拉苏是一个好人。他说他讨厌各族主义和帝国主义,相反,他喜欢中国人。因为我们都有着受外族入侵的相同的血泪史。他说。不用比赛的时候他经常要我和他一对一训练,因为他说不想让美国人继续为所欲为。我不记得他是不是那里最棒的运动员,直到后来我知道自己篮球打得有多好的时候才明白这种经验让我获益非浅。
离开卡拉苏国家以后,我们他到了一些外币作为津贴。但是卡拉苏的国家通胀太严重了,只隔了一天我们惊奇地发现那些钱还不够我们海吃一顿。天才昨天拿着钱的时候还盘算发财后的日子,他说他有很多钱以后一定会买很多可乐之类的饮料,然后把它们堆放在篮球场的两头。这样,我们打到哪一头都可以想喝就喝。
“既然我们真的是有钱人了,还怕会没水喝吗?”我提醒他。
“你说的有道理,”他想了一会儿,然后突然像第一天发现我这么“聪明”似地望着我,“可是我为什么想不到呢?你不是一个傻瓜吗?”
“没错,在你们眼中我只是一个傻瓜。”我想也不想地回答他,“但我没有傻到有钱也不会花的地步!”说完最后一个字,我马上为自己的话感到后悔。
“什么?你竟然说我……”
连傻子也知道我应该三十六计走为上计。的确,在一般人眼里,傻子是不应该带脑袋去生活的。
和卡拉苏的对抗让我们卓有成效。在接下的一个月我们没有吃过败仗。即使是和跳草皮舞的南非二米多高的大个子黑人,我们也总有办法化险为夷。但是当得知美国佬是用犹太人管理他们的钱包,亚洲人管理他们的科学,用黑人代表他们参加体育运动后,大家还是大为惊恐。因为据说在美国往空中扔一块石头也会砸中好几个像冰柜一样似的又高又大的黑大汉。而且,听说来自野蛮的部落还保留着吃人肉的劣习呢。不过我个人从不担心,因为我遇到的黑人就比其他人种友善多了。直到现在,我还保留着我和卡拉苏友谊赛后的合照。上面写着他的留言,我后来通过翻译才知道上面是这样写的:
“纪念亚非拉人民伟大的真挚的友谊!
——送给我的挚友老广阿福”
老广是他用拼音拼出来的,显然他是完全不知道它含的含义。不知者不罪!
话归正题。过了不久,我在一次热身赛崴了脚只好在替补席上直到痊愈为止。看着队友在场上拼杀自己却无能为力,这种情况让人觉得沮丧。幸好天才这时已日渐具有国手风范,能承担大梁。每次在他需要鼓励的时候,我都会为他鼓掌,替他打气,而他则在每场比后都安慰我,如果我能上场的话,我一定会干得更好。队里面的其他队友怕冷落了我,时不时会有意无意地问我几句,球队之间有友谊就是这样一点一滴积累。不像美国篮球的张扬个性,我们中国人的篮球想赢得靠团队精神。队伍团结,五个中国人在场上就是五条中国龙。否则,就是一盘散沙。
两个月的板凳生涯给我上了宝贵一课。没错,没有人喜欢做坐在板凳上的替补。这正如没有人喜欢做一个看着正常人如何精彩的,自己却无能为力的大傻瓜一样。然而板凳生涯让我明白了做傻瓜的好处:有时正因为我们被人为地排斥在游戏之外,我们才能够观察到在场上观察不到的别人的缺点,而且还可以从其他人身上看到自己某方面的优势和不足。没错,被别人认为是大替补、傻瓜不是一件好受的事,但是在下次我们比赛的时候,我早已对别人优劣了如指掌,而我对于他们却永远是一个谜。当然,我不是说有人会愿意一辈子退居末席。
嗯,等我的脚完全康复的时候,我觉得自己变得足够的强大。经过卡拉苏二个月的特训和丰富的板凳经验,我的篮球理解力达到了新的高度。在剩下的二个月里面,我们连赢了二十场,而且还把一支欧洲老牌劲旅打得满地找牙。肉丸人教练并不明白现在的我为什么在篮球场上是一个高人,在六个月前却表现得像一个傻瓜。唔,我想这道理很简单:篮球和许多事情一样,如果你做一件事的理解力高,即使你能力不够你仍可以飞速进步;但如果你能力再强,没有理解力,你的成绩永远不会提高。
“你说得有点道理,”肉丸人教练搔着光秃秃的下巴,“可是按道理你应该只是一个傻瓜才对,你是怎么想到的。”唉,这事真的是有口难辩,因为我发觉有很多人都将傻瓜和笨蛋划分到同一类型。我努力想使他明白两者是有区别的,但是我想教练的某方面可能承受不了刺激——我想很可能是自尊心,他终于忍不住对我说:“好了,我想你该停止在我面前耍宝,少给我来摆傻瓜哲学!现在,我只要一个会打篮球的阿福!”呐,我这才发觉到底是哪个人更像一个傻瓜。不过我该做的事还是应该去做,那就是拼命去得分。
光阴似箭,有天肉丸人教练将我们召集在一起。他很郑重地告诉我们:我们马上要去美国打球了。听到了这个消息,我兴奋得半死,也怕得半死。这次是孤身深入资本主义的老巢,我们究竟是像《三国演义》那样上演赵子龙百万军中救主,还是被美国这个世界篮球鼻祖打得满地找牙?
比赛还没开始,我们已经陷入了一种非常不利的状态。因为美国队的教练帕克前天在电视直播上说,美国队会给来访的中国队一点颜色看,至少赢三只手指那么多。“赢三分?不,是要赢他们三十分。”他还与一位当场质疑的记者打赌说,如果我们能守住二十分的话,他就当众吻记者的屁股。在当时情况而言,几乎所有人都坚信记者输定了。对此我并不在意,倒是经媒体一宣传,有很多人反而有兴趣看我们到底能守住三十分坚持到第几分钟。唔,连我也不敢肯定我们是不是能做到。但我把这件事当成是玩笑,因为长时间活在傻瓜的世界里使我学会了一件事。那就是不要太把别人的屁话当作是一回事,信不信由你!
唔,我想如果帕克看过我们最后一场把老牌劲旅打得满地找牙的录像的话,也许他说话会放聪明点。因为从那场比赛起,我灌篮很多次。我告诉你:我不喜欢对着别人灌篮。尤其是在中国,我的同胞会觉得这样对同胞很不礼貌。而且宋大爷很早以前就告诫我:如果我不好好对待每个人的话,他们会不放过我。但是不喜欢并不代表不会,哪怕是他只是一个傻瓜。对于这,你可千万不要让别人知道哟!
长话短说。我们飞抵美国佛罗里达州的时候,发觉体育馆已经挤满了人。他们有人在拉横幅,大声呐喊着什么的,反正我听不懂。我还以为是他们为我们加油,赛后我才知道是一些别有用心的观众在用英语大喊“打倒**!”“东亚病夫,快滚蛋!”之类的口号。除此以外,我还是发现大部分的美国观众始终是红光满面的,总之一点也不像国内报纸上所说的那样缺衣少食。嗯,还是回到比赛上来吧。
整个上半场,我被教练有意放在替补席上。情况不容乐观!美国的黑家伙以风卷残云之势横扫我们的三秒区,上半场还没结束,我们已拉下三十分之多。体育馆内已经走掉一半人,大家以为比赛已经提前进入垃圾时间了。
到了中场休息的时候,肉丸人教练向几个队友秘密说了半天。然后,他特意把我拉到一个角落吩咐:
“由现在开始,我要你必须忘记自己是一个傻瓜。你要记住,从这一秒起你就是这场比赛的关键先生。你要使出你的绝活,尽情地在这些美国老头上灌篮。”
下半场比赛一开始,我想我是照教练的意思去做,毫不犹豫地在那些黑大个子头上灌篮。比分差距很快缩小到二十分。然而那些美国大汉也不是浪得虚名,他们很快还以颜色。我们又再次出去。到最后,我们大家都记不清谁在谁的头顶灌篮了多少次,谁又给谁盖帽了几次,总之比赛差不多结束的时候,我们的分差缩小到十二分。
我们只剩下最后一次的进攻时间。我好不容易接过了天才的传球,然后对手对着他们的巨无霸中锋灌篮,我大叫大喊,挥舞着拳头,发泄难得的喜悦。唔,这时他们的裁判却给了我一个技术的犯规。正当我为自己的行为感到懊悔的时候,美国的观众却站起来为我鼓掌。情况看来,他们似乎很喜欢我的灌篮和庆祝动作,哪怕是我并不是美国人。体育馆内掌声雷动,观众席上发出一阵“中国!中国!”的怪腔怪调的呐喊声!嗯,我又一次为这意想不到的结果惊讶了。这时比赛结束的哨声吹响,我们将比分定格在五十二比六十二,我们输了十分。但美国的观众却主动为我们鼓掌,他们场上的运动员走过来和我们兄弟般地拥抱。我们正感到莫明其妙,他们的翻译跑过来给我们解释说,美国观众爱死我们,他们为我们身上体现的奥林匹克精神而欢呼。《纽约时报》、《华盛顿邮报》当天就以这样的标题报导:
“美国取得胜利,中国赢得了尊重!”
嗯,我们训练很刻苦!因为有人不停地向我们灌输一种信念:我们要面对的是世界上两个超级大国之一——美国!(当时另一个是社会主义国家苏联)。而且,美国是篮球的发源地,他们的优势就好譬如中国乒乓球在世界的位置一样。因此,我们只有比以前更刻苦才有希望。
为了提高我们目前的运动水平,我们安排了半年的出国比赛训练。呃,由于当时欧美资本主义国家对中国这个社会主义国家进行各种形式的封锁,所以去欧美打球是不可能的。不过社会主义国家和亚非拉一些争取独立的国家倒是对我们青睐有加。卡拉苏(他的名字发音好象是这样)就是我见到的第一位来自非洲的优秀的篮球手。我身体长得太高了,我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以为他有九英尺。但是他太瘦了,我猜想他在他的国家可能经常缺衣少食的原因。不过,这一点也不影响他的运动能力,他能偷球、盖帽、助攻、得分等等。
总之,一名优秀的篮球运动员的优点他都有了。他的唯一缺点就是太完美了,居然在他身上找不到缺点。我们在那里待了二个月,每次我们都是累得趴在地上一动也不能动。黑人简直是体育界和文艺的宠儿,他们的天赋太好了。卡拉苏在训练的时候会和我打手势对话,我逐渐明白他的事。原来他的国家以前是日不落帝国的殖民地,他的祖祖辈辈都是英国人开设的矿厂的奴隶。二战后,他们才摆脱不列颠的统治。最近,他们的国家正积极为一个真正有独立自主权的国家而努力。“像你的祖国人民四九年以前干的一样。”他笑着说。我有时会问他,他的祖先采钻矿是不是发财了。他苦笑着告诉我:在他们那里,平均每铺一百米的铁路就意味着要躺下一位像他祖辈一样的奴隶,而赚钱永远只是相对于矿藏所有者而言。
卡拉苏是一个好人。他说他讨厌各族主义和帝国主义,相反,他喜欢中国人。因为我们都有着受外族入侵的相同的血泪史。他说。不用比赛的时候他经常要我和他一对一训练,因为他说不想让美国人继续为所欲为。我不记得他是不是那里最棒的运动员,直到后来我知道自己篮球打得有多好的时候才明白这种经验让我获益非浅。
离开卡拉苏国家以后,我们他到了一些外币作为津贴。但是卡拉苏的国家通胀太严重了,只隔了一天我们惊奇地发现那些钱还不够我们海吃一顿。天才昨天拿着钱的时候还盘算发财后的日子,他说他有很多钱以后一定会买很多可乐之类的饮料,然后把它们堆放在篮球场的两头。这样,我们打到哪一头都可以想喝就喝。
“既然我们真的是有钱人了,还怕会没水喝吗?”我提醒他。
“你说的有道理,”他想了一会儿,然后突然像第一天发现我这么“聪明”似地望着我,“可是我为什么想不到呢?你不是一个傻瓜吗?”
“没错,在你们眼中我只是一个傻瓜。”我想也不想地回答他,“但我没有傻到有钱也不会花的地步!”说完最后一个字,我马上为自己的话感到后悔。
“什么?你竟然说我……”
连傻子也知道我应该三十六计走为上计。的确,在一般人眼里,傻子是不应该带脑袋去生活的。
和卡拉苏的对抗让我们卓有成效。在接下的一个月我们没有吃过败仗。即使是和跳草皮舞的南非二米多高的大个子黑人,我们也总有办法化险为夷。但是当得知美国佬是用犹太人管理他们的钱包,亚洲人管理他们的科学,用黑人代表他们参加体育运动后,大家还是大为惊恐。因为据说在美国往空中扔一块石头也会砸中好几个像冰柜一样似的又高又大的黑大汉。而且,听说来自野蛮的部落还保留着吃人肉的劣习呢。不过我个人从不担心,因为我遇到的黑人就比其他人种友善多了。直到现在,我还保留着我和卡拉苏友谊赛后的合照。上面写着他的留言,我后来通过翻译才知道上面是这样写的:
“纪念亚非拉人民伟大的真挚的友谊!
——送给我的挚友老广阿福”
老广是他用拼音拼出来的,显然他是完全不知道它含的含义。不知者不罪!
话归正题。过了不久,我在一次热身赛崴了脚只好在替补席上直到痊愈为止。看着队友在场上拼杀自己却无能为力,这种情况让人觉得沮丧。幸好天才这时已日渐具有国手风范,能承担大梁。每次在他需要鼓励的时候,我都会为他鼓掌,替他打气,而他则在每场比后都安慰我,如果我能上场的话,我一定会干得更好。队里面的其他队友怕冷落了我,时不时会有意无意地问我几句,球队之间有友谊就是这样一点一滴积累。不像美国篮球的张扬个性,我们中国人的篮球想赢得靠团队精神。队伍团结,五个中国人在场上就是五条中国龙。否则,就是一盘散沙。
两个月的板凳生涯给我上了宝贵一课。没错,没有人喜欢做坐在板凳上的替补。这正如没有人喜欢做一个看着正常人如何精彩的,自己却无能为力的大傻瓜一样。然而板凳生涯让我明白了做傻瓜的好处:有时正因为我们被人为地排斥在游戏之外,我们才能够观察到在场上观察不到的别人的缺点,而且还可以从其他人身上看到自己某方面的优势和不足。没错,被别人认为是大替补、傻瓜不是一件好受的事,但是在下次我们比赛的时候,我早已对别人优劣了如指掌,而我对于他们却永远是一个谜。当然,我不是说有人会愿意一辈子退居末席。
嗯,等我的脚完全康复的时候,我觉得自己变得足够的强大。经过卡拉苏二个月的特训和丰富的板凳经验,我的篮球理解力达到了新的高度。在剩下的二个月里面,我们连赢了二十场,而且还把一支欧洲老牌劲旅打得满地找牙。肉丸人教练并不明白现在的我为什么在篮球场上是一个高人,在六个月前却表现得像一个傻瓜。唔,我想这道理很简单:篮球和许多事情一样,如果你做一件事的理解力高,即使你能力不够你仍可以飞速进步;但如果你能力再强,没有理解力,你的成绩永远不会提高。
“你说得有点道理,”肉丸人教练搔着光秃秃的下巴,“可是按道理你应该只是一个傻瓜才对,你是怎么想到的。”唉,这事真的是有口难辩,因为我发觉有很多人都将傻瓜和笨蛋划分到同一类型。我努力想使他明白两者是有区别的,但是我想教练的某方面可能承受不了刺激——我想很可能是自尊心,他终于忍不住对我说:“好了,我想你该停止在我面前耍宝,少给我来摆傻瓜哲学!现在,我只要一个会打篮球的阿福!”呐,我这才发觉到底是哪个人更像一个傻瓜。不过我该做的事还是应该去做,那就是拼命去得分。
光阴似箭,有天肉丸人教练将我们召集在一起。他很郑重地告诉我们:我们马上要去美国打球了。听到了这个消息,我兴奋得半死,也怕得半死。这次是孤身深入资本主义的老巢,我们究竟是像《三国演义》那样上演赵子龙百万军中救主,还是被美国这个世界篮球鼻祖打得满地找牙?
比赛还没开始,我们已经陷入了一种非常不利的状态。因为美国队的教练帕克前天在电视直播上说,美国队会给来访的中国队一点颜色看,至少赢三只手指那么多。“赢三分?不,是要赢他们三十分。”他还与一位当场质疑的记者打赌说,如果我们能守住二十分的话,他就当众吻记者的屁股。在当时情况而言,几乎所有人都坚信记者输定了。对此我并不在意,倒是经媒体一宣传,有很多人反而有兴趣看我们到底能守住三十分坚持到第几分钟。唔,连我也不敢肯定我们是不是能做到。但我把这件事当成是玩笑,因为长时间活在傻瓜的世界里使我学会了一件事。那就是不要太把别人的屁话当作是一回事,信不信由你!
唔,我想如果帕克看过我们最后一场把老牌劲旅打得满地找牙的录像的话,也许他说话会放聪明点。因为从那场比赛起,我灌篮很多次。我告诉你:我不喜欢对着别人灌篮。尤其是在中国,我的同胞会觉得这样对同胞很不礼貌。而且宋大爷很早以前就告诫我:如果我不好好对待每个人的话,他们会不放过我。但是不喜欢并不代表不会,哪怕是他只是一个傻瓜。对于这,你可千万不要让别人知道哟!
长话短说。我们飞抵美国佛罗里达州的时候,发觉体育馆已经挤满了人。他们有人在拉横幅,大声呐喊着什么的,反正我听不懂。我还以为是他们为我们加油,赛后我才知道是一些别有用心的观众在用英语大喊“打倒**!”“东亚病夫,快滚蛋!”之类的口号。除此以外,我还是发现大部分的美国观众始终是红光满面的,总之一点也不像国内报纸上所说的那样缺衣少食。嗯,还是回到比赛上来吧。
整个上半场,我被教练有意放在替补席上。情况不容乐观!美国的黑家伙以风卷残云之势横扫我们的三秒区,上半场还没结束,我们已拉下三十分之多。体育馆内已经走掉一半人,大家以为比赛已经提前进入垃圾时间了。
到了中场休息的时候,肉丸人教练向几个队友秘密说了半天。然后,他特意把我拉到一个角落吩咐:
“由现在开始,我要你必须忘记自己是一个傻瓜。你要记住,从这一秒起你就是这场比赛的关键先生。你要使出你的绝活,尽情地在这些美国老头上灌篮。”
下半场比赛一开始,我想我是照教练的意思去做,毫不犹豫地在那些黑大个子头上灌篮。比分差距很快缩小到二十分。然而那些美国大汉也不是浪得虚名,他们很快还以颜色。我们又再次出去。到最后,我们大家都记不清谁在谁的头顶灌篮了多少次,谁又给谁盖帽了几次,总之比赛差不多结束的时候,我们的分差缩小到十二分。
我们只剩下最后一次的进攻时间。我好不容易接过了天才的传球,然后对手对着他们的巨无霸中锋灌篮,我大叫大喊,挥舞着拳头,发泄难得的喜悦。唔,这时他们的裁判却给了我一个技术的犯规。正当我为自己的行为感到懊悔的时候,美国的观众却站起来为我鼓掌。情况看来,他们似乎很喜欢我的灌篮和庆祝动作,哪怕是我并不是美国人。体育馆内掌声雷动,观众席上发出一阵“中国!中国!”的怪腔怪调的呐喊声!嗯,我又一次为这意想不到的结果惊讶了。这时比赛结束的哨声吹响,我们将比分定格在五十二比六十二,我们输了十分。但美国的观众却主动为我们鼓掌,他们场上的运动员走过来和我们兄弟般地拥抱。我们正感到莫明其妙,他们的翻译跑过来给我们解释说,美国观众爱死我们,他们为我们身上体现的奥林匹克精神而欢呼。《纽约时报》、《华盛顿邮报》当天就以这样的标题报导:
“美国取得胜利,中国赢得了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