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拿得起放不下的欧洲史(下)》

第二十七章 《拿得起放不下的欧洲史(下)》

地理大发现

曾经文明程度最令人瞩目的亚欧大陆东西两端,最终随着蒙古四大汗国的统治以及后来的帖木儿,奥斯曼突厥人的兴起,被从中间阻隔了双方的来往。这些带有原始属性的草原民族兴盛一时,原本也属于小概率事件。只是谁都没有想到的是,就是这样的小概率事件,打乱了东西方文明发展之间的原有框架,也打破了能够互相交流学习提高的原有模式。

历史发展的天平,最终偏向了西方人。

换个角度来看,原本以中华民族为中心的东方文明体系,以儒家思想与朝贡体制为强大凝聚力,牢牢掌握了亚欧大陆最东端的领导权与话语权;而在欧洲,以西欧诸国为代表的天主教文明体系,并不那么紧密地团结在罗马教廷的周围,也慢慢形成了自己的一套相对比较稳定的体系,它们是亚欧大陆最西端的领导者。在此基础上,两个文明能够通过亚欧大陆的四大丝绸之路进行商贸交流以及信息与技术交互。其中的落后者学习先进者,基本上都在同一个层面上进行自然发展。然而自公元13世纪蒙古来袭,公元14世纪奥斯曼突厥兴起,亚欧大陆东西两端的正常交流戛然而止,夹在中间的东欧与中亚人更是深受其害。

受到最大伤害的,毫无疑问是中华文明。

至少到公元13世纪为止,中华文明都是遥遥领先于欧洲文明。然而,就在中国即将进入政治上的皇帝内阁制度,经济上的资本主义萌芽,以及军事上的热兵器时代的前夜,蒙古意外崛起,彻底打乱了中华文明的正常发展节奏。蒙古人的西征并没有伤害欧洲文明的核心区西欧诸国,却为蒙昧中的欧洲带去了火器,带去了来自古老东方的工匠与先进技术。而中华文明本身,却彻底沉沦于蒙古人的南征。

我们先从蒙古西征期间,让欧洲人刻骨铭心的火器登场开始说起。

火器西传

事实上,中国人对火药的发明也是出于偶然。

道教盛行炼丹,无意中发现了火药的秘密。所谓“一硫二硝三木炭”的配比,现在成为人尽皆知的东方神秘能量的秘方,但是对于当年那个时代的人来讲,确实是偶然之中参透了天机。

如今那些说中国古人只会用火药当成烟花爆竹使用的网络写手,往往是站着说话不腰疼的主儿。这些人的以今非古,要么是无知,要么就是被西方人的著述反向洗脑了。

实际上中国古人将火药应用于战场的尝试十分早,自唐末发现火药的奥秘之后,北宋时期就已经出现了详细描述如何将火药应用于战争的军事著作《武经总要》。早期的宋朝人对战场火器的研发与应用十分上心,而且将其制作工艺当成最高军事机密来实施信息安全国家战略。而且即便是后来北方的辽朝以及东边的日本窃取了火药秘方,北宋也曾经以政府名义,对硫黄与硝石的出口实施过禁运。

根据当时的记载,北宋政府军已经批量装备了火箭、火炮、霹雳炮等武器。当然,有时候火箭还不过瘾,就用集束火箭,乱枪打鸟。值得一提的是霹雳炮,在北宋末年李纲指挥的第一次东京保卫战中,这个武器曾经大发神威,为保卫战的最终胜利立下了汗马功劳。所以霹雳炮在很多时候,都被认为是今天现代火炮的老祖宗。所以说,《水浒传》中记载了水泊梁山一百零八位英雄好汉,都不忘拉上一个火器专家“轰天雷凌振”,这事绝对是靠谱的,有考据的。

而中国古代火器发展到了南宋之后,更是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比如南宋的军事专家陈规,于公元1132年发明了“长竹竿火枪”,这种管状火器,堪称今天管状枪械的鼻祖。

再之后就到了公元13世纪,火器在古代中国已经得到了大规模应用,尤其是在蒙古灭金以及蒙古征南宋的易代战争时期。比如说当时蒙古对金国人的灭国之战——汴梁围城战。

这场发生于公元1232年的惨烈大战,困兽犹斗的金国人使出了浑身解数,让蒙古人付出了沉重的代价。最终这场战役持续了一年多,成为名副其实的蒙古与金国的绞肉机。战争期间让蒙古人感到无所适从的,就是金国人的火器。

其中的两个大杀器,一个叫“震天雷”,一个叫“飞火枪”。

震天雷,相当于放大版的手雷,内部装填火药,外部包有生铁,设置有引信引爆,当然也可以借助抛石机,扔到敌群中爆炸;飞火枪,是在陈规“竹竿枪”基础上的进化版本,相当于今天步枪的雏形。飞火枪的铁管中装填火药,烧杀近距离的敌军。飞火枪前装铁末,而这种铁末就相当于今天子弹的最原始形态。或者退一步,“飞火枪”也就相当于今天的“霰弹枪”。因为射程以及弹药装填速度的问题,在田野战斗中,飞火枪的威力远逊于弓弩。但在城墙攻守的近战中,飞火枪威力翻倍提高。

飞火枪的基础上,南宋又出现了“突火枪”。突火枪已经能够做到后面装填火药,前面发射弹丸,弹丸的射程可以达到三百米之远,即便是有效射程,也达到了一百米。“突火枪”的出现极具划时代的意义,这是世界上第一种能够发射弹丸的火器。尽管当时的南宋,也已经出现了能够同抛石器配合使用的“铁火炮”,但铁火炮依然因循了冷兵器时代的作战模式,相比之下突火枪才更加像是热兵器时代的先驱。

然而,长达半个世纪的宋蒙战争,最终让蒙古人学会了火器。

在此基础上,蒙古人更高强度地使用了火器,并使之成为当时在亚欧大陆最有效的杀人工具。我们前文讲过,借鉴了南宋“铁火炮”技术的改良版抛石器,成为蒙古人在“长子西征”中最恐怖的降维打击式秘密武器。

在此期间,蒙古人的火器部队——砲手军,也逐渐形成建制。

如果说,蒙古人的“长子西征”深深地伤害了中世纪欧洲人的骑士式自尊,从而为欧洲人最终走向热兵器时代埋下伏笔的话。那么随后蒙古人的第三次西征,也就是忽必烈五弟旭烈兀对西亚阿拉伯地区的西征,则真正将火器制作工艺全盘西传。蒙古第三次西征中大放异彩的名将郭侃,是那个时代独一无二的火器军事专家。在郭侃所领导的火炮部队的轰鸣之下,蒙古军队拿下了七百多座坚固堡垒。城堡中有伊斯兰风格,也有基督教风格。

同时期的南宋彻底沦亡,中华文明丧失了与西欧同一个起跑线上竞争的资格。但郭侃的火器部队,却最终帮助旭烈兀建立了伊利汗国。

伊利汗国的建立,让火器技术全盘传到了西亚阿拉伯人手中。要知道,当年那个最原始的“希腊火”就曾经震慑过巅峰时期的阿拉伯帝国。被东罗马吹上天的“希腊火”,当时根本无人掌握其使用技术,直到今天也根本说不清楚来源。两相对比之下,古代中国人的火器简直就如同神兵天降,彻底轰动了整个中东地区,如获至宝的阿拉伯人最终掌握了这门学问。此后,这门学问又从阿拉伯人手中,传到了整个欧洲。

郭侃,最终成为让西方夷人后来居上,超过我华夏子民的那个关键人物。而我们也知道,郭侃的先祖郭子仪,曾经在华夏子民最为危险的时刻,充当过击退蛮族入侵,拯救盛世大唐的大英雄。

不得不说,冥冥之中一切自有定数。

热兵器时代

火药以及火器西传之后,西方世界如获至宝。

因此,公元13世纪后半期成了东西方历史的转折点,蒙古人的入侵造成欧洲战争形态的彻底改变。从此,欧洲人慢慢走上了热兵器时代。

当然,也不能说与此同时的东方世界就没有热兵器的演进。

只不过两者走上了不同的道路。

公元14世纪,是一个关键时期。

此时此刻的元代以及明初,在中国出现了现代步枪的雏形——火铳。

火铳脱胎于南宋的“突火枪”,是人类有史以来最早的一种金属管状射击武器。比起当年简陋的突火枪,火铳同样是从后部装填火药,之后再将弹丸塞入。但火铳枪身的制作材料,已经扩展到了铜、生铁、青铜等金属。因此,火铳能够装填更多的火药,耐受较高的膛压,也能够塞入更大的弹丸甚至大石球。在此基础上,枪身侧面设置火门,火门可以用引信点燃。而在枪身后部,则出现了木柄,方便单兵操作者手持或者瞄准。

不仅如此,从最早突火枪的形制百态,元代出现的火铳已经明显形成了固定形制,能够较为大规模地装备部队。值得注意的是,早期的枪和炮的分野并不明显,因此“火铳”可以看作是今天步枪的前身,也可以看作是今天火炮的前身。比如在明太祖朱元璋时期,火铳就被分成了三种制式——单兵装备的手铳,战船装备的中型铳,城防装备的大型铳炮。这最后一种,已经非常接近于我们后世所看到的火炮了。

在火铳的基础上,古代中国人充分发挥了自己的聪明才智,后来又开发出了“三眼铳”。三眼铳的出现更加接近实战,三根枪管的设计充分考虑了火铳击发之后到下一次装填的时间间隙,可以进行连发。为了增加战场上的威慑力,必要的时候,可以进行三铳并发。更加符合中国战场实际的是,如果从远程射击推进到近身肉搏,来不及装填火药,三眼铳可以作为近战冷兵器使用。只要挥舞起来就可以当成棍棒,甚至于狼牙棒,尤其在骑兵手中配合使用,效果更佳。

中国古代的火铳,在西方人看来应该叫作“火门枪”(handgonne)。事实上,火铳这个单词自从来到欧洲,就直接被改造成了英文单词“手炮”(handcannon)。

虽然名字和原理都十分相似,但盛行于公元14—15世纪的欧洲火门枪,说到底跟古代中国的火铳,还是有那么一点区别。

归根结底,还是东西方文化与思维方式的不同所造就。

比如我们前文曾经讲过,中西方铠甲的发展,就一直沿着完全不同的方向。对于古代中国人来讲,铠甲的作用主要是适用于大规模全天候全地形作战需求,因此对于单兵铠甲来讲,讲求的是轻便灵活,同时也能够具备相当的防护能力。在中国古代,盛行札甲、鳞甲以及明清时的棉甲;而古代欧洲人,尤其是进入中世纪之后,盛行高贵冷艳的贵族战争,尤其是重装骑兵这一兵种大行其道。因此,铠甲慢慢从锁子甲进化到了板甲。

枪械的发展也是一样。

古代中国人所使用的火铳,主要为满足大规模野战以及惨烈的围城战的需求。因此,火铳并不要求太高的精度,反而是追求了火力并发数以及饱和攻击等。而同时期欧洲人所使用的火门枪,从一开始就慢慢从精度上下功夫。比如同时期的欧洲火门枪,往往在金属枪管的前端设计一个支架,或者在枪身设计一个绳子。无论支架还是绳子,都可以用来借力,使得士兵们能够更好地瞄准。

看上去很美的火门枪,其实有一个致命的缺点。

当时的火门枪,它的火门设计在枪管后端的上面,而不同于中国人在火门中使用引信点燃。欧洲人往往是比较简单粗暴地用燃烧的木炭和烧红的铁丝,直接插入火门点燃火药。使用引信的中国士兵,点燃引信之后往往还有时间调整。而欧洲士兵由于引燃火门的时间差过小,则必须是手忙脚乱地一边点火,一边瞄准,一边还要保证不让火药产生的后坐力击伤自己和队友。

所以,单兵掌握火门枪的使用,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

如此一来,欧洲人既要射击精度,又要火门的引燃速度,于是索性每把火门枪,配备两名射击人员。一个人负责装填火药和引燃火门,另外一个人则专门负责瞄准射击。这么大阵势,根本就不像是射击,这分明就是打炮。

所以,火门枪早期在欧洲,更加像是一个鸡肋般的存在。

正因为如此,当公元14世纪古代中国骑兵们使用三眼铳在战场上纵横驰骋的时候,欧洲中世纪手持火门枪的士兵们则根本没法骑马,也无法将火药的威力最大化。所以跟中国明代初年几乎同时期的百年战争,虽然已经出现了用火药以及火炮进行攻城战的案例,但这事是早在公元13世纪中叶蒙古西侵期间就已经出现过的,历经一百年也并无稀奇之处。而在大规模野战中,远距离大显神通的是英格兰长弓,而近距离还有欧洲十字弓,火门枪的作用并没有怎么体现出来。

或者退一步讲,火门枪的最大功能或许并非杀伤对手,而是利用射击时产生的巨大声响与浓烟震慑对手,实际上是靠使用冷兵器乱中取胜。

而到了公元15世纪早期,也就是中国明代永乐年间,欧洲爆发了胡斯战争。在这场战争期间,火门枪才逐渐派上了大用场。当时的胡斯部队发明了一种战车,这种战车后来被称为“胡斯战车”(HussiteWagenburg)。

胡斯战车一般每辆车会配备十六到二十二名士兵,其中有两名驾驶员,两名盾牌手,六到八名长矛兵或者连枷(flail,类似长柄两节棍)兵,此外就是非常要紧的,一定要配备四到八名十字弓弩手(crossbowmen),以及两名火门枪手(handgunners)。近距离使用火门枪的胡斯士兵,能够用弹丸穿透中世纪重装骑兵们的板甲。因此,胡斯战车当时也算是威风八面,让德意志士兵吃尽了苦头。

火门枪固然无法一统天下,甚至还要配合冷兵器使用,但其技术演进却一直没有停止。

我们知道,公元15世纪是欧洲千年大变局,当时的文艺复兴,宗教改革,资产阶级兴起,民族主义思潮涌动,因此各种名目的战争也层出不穷。在当时连绵不断的战争中,火门枪也出现了各种改良。比如后来火门枪的火门,也像火铳一样被调整到了侧面,而不是一开始的上方。枪身后部出现了木制枪托,后期的火门枪枪托已经十分接近于近现代步枪枪托,士兵使用时可以用枪托抵肩,抵胸或者像原始状态一样夹在腋下,因此瞄准的姿势已经多了许多。与此同时,金属枪管被越做越长,极大程度地提高了射程,甚至在后期还出现了照门和准星。

所以,从明成祖之后,中国的火铳已经渐渐落后于欧洲火门枪。

当然,火门枪仅仅算是一个最最原始的枪械形态。热兵器历史革命性一幕,是火绳枪(Matchlock)的出现。

火绳枪

我们前面曾经讲到过,火门枪的最大劣势,是经常需要两个士兵同时操作。而且它的火门点燃方式,相比中国的火铳的引信模式也显得太过简单粗暴。然而,谁都没有想到的是,历经文艺复兴与资本主义萌芽之后的欧洲人,居然就在这条简单粗暴的道路上,慢慢摸索出自己的独特点火模式。这个精巧的机械设计,叫作蛇形杠杆(serpentinelever)。

看似十分简单的蛇形杠杆,彻底解放了士兵们一只手需要手持点燃的木炭,或者烧红的铁丝的作战形态。并且利用这种杠杆的原理,实现了瞄准与击发同步进行,而不必手忙脚乱地一边瞄准一边击发。

毫无疑问,文艺的复兴,科技的进步,各种五花八门战争的锤炼,让欧洲人把一肚子的好点子,都用在了制作杀人武器上。然而对于热兵器发展来讲,这是一个千金难买的好专利,好发明。

当然,只有蛇形杠杆还不行。

点燃的木炭或者烧红的铁丝,根本就无法适应全天候作战的需要。略显原始的作战模式,经常要求中世纪的战争双方在火门枪枪手的身边放一个熊熊燃烧的大火盆,以便随时点燃木炭与铁丝。这种搞笑滑稽的场面,确实曾经出现于当时的欧洲。因此,端着大火盆作战的场面,显然更加适合于防守一方,或者躲在城堡中射击的一方。而对于进攻方来讲,只能想办法保住火盆。

于是,一种特殊工艺制成的燃烧材料,及时地出现了。

这种燃烧材料,就是火绳枪中所说的“火绳”。实际上,火绳是一根麻绳或捻紧的布条,放在硝酸钾或其他盐类溶液中浸泡后晾干的成品。这种火绳能够燃烧得极其缓慢,大概每小时只有十厘米。配置在枪械上的火绳,大概有两到三英尺长(1)。一端点燃后的火绳,被蛇形杠杆装置夹住并推入火门,就可以引燃火药,从而实现击发弹丸。

很显然,比起在战争中抱着个大火盆进行战略转移,火绳的出现是划时代的。

于是,在火门枪基本构造的基础上,点燃的火绳就成了至关重要的击发装置,火门枪也就改了个名字,成了“火绳枪”。火绳枪解放了士兵们的双手,从而使得精确射击成为可能。尤其是蛇形杠杆装置,后来被巧妙地设计成了扳机。早期在火绳枪的前端,还设计了一个钩子,用来更加方便地利用各种地形瞄准,因此火绳枪也经常被“钩枪”(hookgun,或Arquebus)。后来出现了比较重型的火绳枪,也可以用Y形支架固定在地面上进行瞄准射击。

火绳枪的装填弹药的最快速度大概是二十秒/次,慢一些的一分钟也可以搞定。但如此速度依然无法满足大规模作战需要,于是火绳枪后来传到了中国大明王朝,被改了个名字叫作“鸟铳”(2)。得到鸟铳的戚继光,为鸟铳量身打造了“三段击”(volleyfire)战术。三段击的意思是,持枪士兵们被分成三队,一队装填弹药,一队预备射击,一队瞄准开火。于是如此搭配下来的话,就实现了火绳枪威力的最大化。

实际上,火绳枪已经具备了类似于近现代枪械的种种特点。按照我们今天的分类方式,火绳枪的火药和弹丸都还是从枪管前部塞入,这是明显的前填装方式。此外,大多数的火绳枪枪管中没有膛线,并非绝大部分现代枪械一样的“线膛枪”(Rifles)。所以,我们称之为“滑膛枪”(Muskets)。因此我们总结一下,当年的火绳枪按照学术叫法,应该是一种前装滑膛枪。

虽然已经具备了现代枪械的种种特点,但火绳枪的最大射程约为二百米,而有效射程在一百米左右,依然没有达到杀伤力巨大的程度,且弹药的装填过程也十分烦琐。所以在火绳枪身后,出现了转轮打火枪、燧发枪等。到公元17世纪出现弹药与弹丸合一的子弹,再之后在公元18世纪又出现了后填装枪械,热兵器发展才终于进入了快车道。

只不过,对于公元15世纪末,16世纪初的欧洲人来讲,火绳枪已经算得上是石破天惊的发明了。曾经大规模列装火绳枪,并成功地在欧洲战场甚至世界战场上尝到火绳枪甜头的,就是当时的西班牙人。

收复失地运动

我们穿越回去,重新把目光对准中世纪的伊比利亚半岛。

公元711年,日耳曼蛮族入侵时代建立起来的西哥特王国,最终在阿拉伯军队的猛攻之下,遭遇灭国之灾。被征服之后的伊比利亚半岛,后来就被阿拉伯人称之为“安达卢斯”。而从此以后在伊比利亚半岛扎根的这群穆斯林,就被称之为“摩尔人”(moors)。

西哥特王国虽然已经消失在历史长河之中,但西哥特贵族们还在,他们作为西哥特王国的遗老遗少,一口气跑到了坎塔布连山脉以北,借助自然环境形成的天险同摩尔人反复拉锯。

公元718年,阿斯图里亚斯国王佩拉约(Pelayo)在“科法敦加战役”(BattleofCovadonga)中击败摩尔人。这场大战,被视为信奉天主教的西班牙人收复故土的第一枪,而从这一年开始的光复战争,则被称之为“收复失地运动”(Reconquista)。收复失地运动的大幕一旦拉开,就一直持续到了中世纪末期,期间经历了近八百年。

在这八百年中,摩尔人的势力始终在伊比利亚半岛存在。而在阿斯图里亚斯王国之后,天主教一方则又先后出现了几个国家。由于这块地区已经谈不上是封建制下的皇帝或者国王封地,因此这些先后独立的小政权,个个号称“王国”。

这些小王国中间,有占据比利牛斯山西端而建国的潘普洛纳王国(KingdomofPamplona)。这个最早由本地土著巴斯克人(Basque)所建立的国家,后来改名为纳瓦拉王国(KingdomofNavarre)。而我们前文已经提到过,时光流转千年,纳瓦拉王国后来参与了法兰西王国王位争霸战,最终来自纳瓦拉王国的亨利四世继承了法国王位,创建了波旁王朝。亨利四世死后,纳瓦拉王国在比利牛斯山以北的领土被并入法国,而在比利牛斯山以南领土被并入西班牙。

纳瓦拉王国沿比利牛斯山区再往东,在法兰克王国的扶持之下出现了阿拉贡王国(KingdomofAragon),那么由阿拉贡王国再往东直到地中海,则出现了以巴塞罗那为中心的加泰罗尼亚公国(PrincipalityofCatalonia)原本靠山河之险盘踞在坎塔布连山脉以北立国的阿斯图里亚斯王国,后来迁都到了坎塔布连山脉以南,改名为“莱昂王国”(KingdomofLeón)。而在莱昂王国的基础上,向西到大西洋沿岸分出了加利西亚王国(KingdomofGalicia);在莱昂王国东部,则又分出了强大的卡斯蒂利亚王国(KingdomofCastile)。

要说这一众小国,向南是摩尔人异教徒,而向北翻越比利牛斯山,则是分分钟准备南下摘果子的西法兰克王国,后来的法兰西王国。按道理来讲,这群并不怎么团结的小国,生存环境应该非常恶劣才对。

但是,凡事都要考虑到大环境的影响。

我们知道,摩尔人占据伊比利亚半岛没有太久,阿拉伯人就发生了内部政变,倭马亚王朝被阿拔斯王朝所取代。倭马亚末代贵族阿卜杜·拉赫曼一世一路逃亡来到伊比利亚半岛,以此为依托建立了后倭马亚王朝。这位拉赫曼一世后来并没有称帝,因此他麾下的后倭马亚王朝,也被称为科尔多瓦酋长国。再后来,到了公元1031年,统一的科尔多瓦酋长国也不复存在,王朝身后出现了二十多个伊斯兰小国。

至此,整个伊比利亚半岛出现了非常复杂的局面——政治上一盘散沙,宗教上泾渭分明。但是如此一来,伊比利亚半岛上原有的天主教小国则终于迎来拨开乌云见日出的那一天,而“收复失地运动”也随之进入了高潮期。

首先受益的是葡萄牙。

葡萄牙于公元1139年从莱昂王国母体脱离宣布独立,随后又与盟军一起拿下了里斯本。

这一年,是公元1147年。

三十二年之后,公元1179年,罗马教廷承认葡萄牙独立,并且有权继续向摩尔人发动收复失地运动。从此,葡萄牙王国正式走到欧洲历史台前。

当然,受益者自然不止葡萄牙一家。

由于北部的纳瓦拉王国长期以来在政治上都更加靠近法兰西,因此莱昂王国寿终正寝之后,挥舞收复失地运动的大旗,就主要依靠半岛西部的葡萄牙王国,及半岛东部的卡斯蒂利亚王国与阿拉贡王国了。

讲完伊比利亚半岛在中世纪的政治发展源流,也就有必要补充一下王室贵族脉络了。其实无论是最早的阿斯图里亚斯王国,还是后来的纳瓦拉王国,阿拉贡王国以及卡斯蒂利亚王国,据传原本都是由流亡的西哥特贵族所建。只是,在后来漫长的发展过程中,这些贵族源流被其他支脉所取代。

首屈一指的需要提到的名字——勃艮第。

勃艮第这个名字在本文出现得相当早,最早在日耳曼大迁徙初期,勃艮第人就已经出现在了我们的视野之中。尤其是在阿提拉入寇罗马帝国期间,勃艮第人还曾经与“最后一个罗马人”埃蒂乌斯并肩战斗,最终在沙隆之战中大破匈人部队,为保卫苟延残喘的西罗马帝国立下了汗马功劳。

只不过,勃艮第人当时是以仆从军的身份参加的罗马抗匈联合阵线。

真正的第一个勃艮第政权,也是后来被欧洲历史学家们称为“勃艮第王国”(KingdomofBurgundy)的这个组织,其实早在公元436年这一年,就被罗马帝国所灭。而且巧合的是,当年对“勃艮第王国”灭国的,就是后来享誉后世的埃蒂乌斯将军。而且更加巧合的是,当年埃蒂乌斯所指挥的灭掉勃艮第的部队,正是由罗马军团联合匈人帝国组成。

所以,就当时的形势来看,各大势力算来算去都是一笔糊涂账。最后的罗马人埃蒂乌斯只是残存的西罗马帝国的裱糊匠,他能够做的就是不断采取各种非常措施延续帝国的生命,在此基础上不惜拆东墙补西墙,也不惜翻云覆雨出尔反尔。

当时的勃艮第人,说白了无非就是一股比较大的日耳曼部落势力,而所谓的“勃艮第王国”这个名头,怎么看都像是闹着玩似的。后世欧洲人为了给祖先们增光添彩,王国的大帽子都是成批量往外派发的。不过,话虽然是这么说的,但这个略带网红性质的日耳曼部落,对后世历史的影响还是蛮大的。勃艮第人最早建制的地方,就在今天的莱茵河上游地区。因此,勃艮第这个名字,最早就跟这一地区扯上了关系。

既然莱茵河上游不让待,被埃蒂乌斯击溃后的残余勃艮第人,就继续向南,于公元443年左右,来到了今天法国东南,意大利西北的萨伏伊地区(Savoy)定居。这个重建后的部落,又被不屈不挠的欧洲历史学家们拿出来,重新命名为“勃艮第王国”,或者称之为勃艮第第二王国。

由苦寒之地(山地)的莱茵河上游,转战到了水草丰茂更加温暖的萨伏伊,也就是以里昂为中心的今天南法罗讷河流域。勃艮第人看上去输了一棵树,却赢回了整个森林。所以,虽然当时的勃艮第人跟着灭国仇人埃蒂乌斯一起参加了沙隆会战,但并不代表勃艮第人民没有气节。北上的那部分勃艮第人是为了麻痹罗马帝国,替勃艮第部落赚吆喝;而南下的那部分勃艮第人则是为了在罗马帝国肌体上捞实惠,帮勃艮第部落发大财。

只不过,勃艮第人的这点小算盘瞒得过罗马人,却瞒不过同为日耳曼蛮族出身的法兰克人。克洛维一世所建立的墨洛温王朝,后来于公元534年将勃艮第人的这个政权消灭,统一到了法兰克王国之中。

只不过,法兰克王国在墨洛温王朝后期分分合合,由于继承权问题没有成文的规定能够约定俗称,通常都是统一的老王一死,一群王子四分五裂。因此这个时期,在墨洛温王朝内部,又出现了一个法兰克王国内部的国中之国勃艮第王国。这个“勃艮第王国”不仅包括了之前勃艮第人的地盘,还囊括了法国最南端的普罗旺斯地区。其实到了此时,勃艮第王国才算得上是一个“王国”,而不是顶着王国之名,却行部落酋长之实。

这一年,《凡尔登条约》签署,法兰克王国被一分为三。勃艮第王国被分到了中法兰克王国。再之后,中法兰克王国继续分裂,勃艮第王国就被分成了上勃艮第王国(UpperBurgundy)与下勃艮第王国(LowerBurgundy)。其中的下勃艮第,其实就是普罗旺斯,而勃艮第王国的剩余部分,就是上勃艮第了。几乎与此同时,在上勃艮第的西北部,法兰克贵族们又分裂出了一个勃艮第公国(DuchyofBurgundy)。

这样的话,欧洲历史上就同时出现了三个“勃艮第”。

只不过从性质上说,上下勃艮第算是独立王国,而勃艮第公国则名义上臣服于西法兰克王国。

后来到了公元933年,上下勃艮第合并,形成了一个崭新的“勃艮第王国”。这个勃艮第王国,定都到了阿尔勒(Arles),因此也被称之为“阿尔勒王国”(KingdomofArles)。阿尔勒王国后来在公元11世纪加入到了神圣罗马帝国的怀抱,并一直延续到了公元14世纪,这期间一直是神圣罗马帝国境内的三大名义上的独立王国之一(3)。

然而,这依然不算完。

就在卡佩王朝入替西法兰克王室的天下大乱之际,公元982年,在勃艮第王国与勃艮第公国之间的大片荒地上,西法兰克贵族奥托·威廉(Otto·William)独立出了一个新兴的封建割据政权——勃艮第伯国(CountyofBurgundy)。

当然,这个勃艮第伯国效忠于卡佩王朝。

所以,自卡佩王朝建立之后,之前的勃艮第地区依然有三个“勃艮第”,其中的勃艮第公国、勃艮第伯国属于西法兰克王国,而勃艮第王国则属于神圣罗马帝国。

为什么要花这么大力气来讲勃艮第呢?

因为如果不把一堆叫作“勃艮第”的政权弄清楚了,就根本看不懂欧洲中世纪的一些历史。勃艮第这个名字,在欧洲中世纪出镜率是非常高的。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不同的政权内部,勃艮第的含义都有所不同,如果就这么似是而非地过去了,最后保证是越读越糊涂。

当然,除此之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勃艮第贵族对伊比利亚的影响。

话说勃艮第公国后来的掌权者,是来自于卡佩家族的亨利(HenryofBurgundy)。这个亨利又是何许人也呢?这个亨利正是西法兰克王国卡佩王朝创朝太祖雨果·卡佩的曾孙。

与勃艮第公爵亨利同时代,勃艮第伯国的第三代掌权者,是奥托·威廉的孙子威廉一世(WilliamI)。

话说勃艮第公国的亨利公爵与勃艮第伯国的威廉伯爵,两个人都算是多子多福。尤其是后者,威廉的儿子中间出了很多能人异士,甚至有一个儿子做了罗马教皇(加里克斯都斯二世,PopeCallixtusII)。只不过,当时的封建继承制已经趋于完善,而卡佩王朝的统治也是慢慢趋于强势。这么多儿子中间,能够继承他们各自“勃艮第”爵位的有且只能有一个,其他的儿子你无论多优秀,只能靠边站。你要么忍气吞声,要么就发动政变,当然还有一条道路可走——那就是离开家,自谋生路。

比如像我们前文讲到的挪威国王哈拉尔三世。

于是,两个勃艮第国家,各自有一个王子逃离了自己的故园。他们结伴来到了“收复失地运动”方兴未艾,如火如荼的伊比利亚半岛。要知道,当时正值东征的黄金时代,两位王子可谓是生逢其时。

来自勃艮第公国的这位王子,也叫作亨利(Henry);而来自勃艮第伯国的这位王子,叫作雷蒙德(RaymondofBurgundy)。据考证,这二位很有可能是姑舅兄弟关系,也就是说,亨利的妈妈应该是雷蒙德的亲姑妈。

这两位法兰西兄弟,一起来到战火纷飞的伊比利亚半岛,加入到了同异教徒摩尔人作战的第一线。在当时伊比利亚半岛的战争的洪流之中,除了有这两位兄弟,其实还有很多前来证明自己虔诚与勇气的各国王子。投身战争建立一番功业,是当时很多贵族王子们的一种信仰。而这两兄弟所选择投奔的对象,是当时阿方索六世(AlfonsoVI)。

阿方索六世是当时的莱昂与卡斯蒂利亚国王,他下辖的地盘是当时伊比利亚半岛最大的一块,当然阿方索六世同志的信念也是最为坚决的。法兰西兄弟选择投奔阿方索六世的原因也很简单,因为阿方索六世娶了勃艮第公国的公主,康斯坦丝(ConstanceofBurgundy)。而这位康斯坦丝公主不是别人,正是前来淘金的亨利的老姑。换言之,阿方索六世就是亨利的老姑夫。

在当时伊比利亚半岛所有参与天主教圣战的各派势力中间,阿方索六世手中的地盘最大,人马最多,这同时也意味着在同摩尔人的战斗中,这位老同志也必须付出更多。作为一个具有精神洁癖的天主教徒,同时也希望向当时的欧洲诸国证明伊比利亚半岛依然有天主教的旗帜在高高飘扬,阿方索六世当然在战场上也不含糊。

阿方索六世出钱出枪出人,并且还有源源不断的来自欧洲大陆其他天主教兄弟国家的军援。即便如此,战争依然打得艰苦卓绝。尤其是在公元1108年这一年,阿方索六世唯一的儿子桑乔(SanchoAlfónsez)命丧战场。

桑乔不仅是阿方索六世唯一的儿子,而且还是他的事业继承人。

就在第二年,痛失爱子的阿方索六世也撒手人寰。

好在除了儿子,阿方索六世还有无数的女儿。阿方索六世健在的时候,他老人家的很多女儿,就已经嫁给了当时前来参与圣战的各国王子。来自勃艮第公国的亨利,娶了当时阿方索六世的私生女特蕾莎(Theresa);而他的表兄弟雷蒙德则更加当仁不让,娶了阿方索六世和康斯坦丝的女儿乌拉卡(Urraca)。而且更加要命的是,这位乌拉卡同学,就是阿方索六世的王位第二顺位继承人。

阿方索六世对外打仗打了一辈子,而且还是和异教徒。对内玩权谋当然也是一把好手,在他年轻时成为国王的道路上,有忍辱负重,也有大义灭亲。因此,老政治家阿方索六世在自己生前,就已经对自己百年之后的基业做了十分周密的部署。他提拔亨利,成为葡萄牙伯国的伯爵,又提拔雷蒙德做了加利西亚伯国的伯爵。

所以,阿方索六世他老人家,一定是带着微笑离开人世的。

阿方索六世死后,他的女儿乌拉卡继承了老王家业。只不过,女婿雷蒙德并没有捞到什么好处。因为这位阿方索六世最喜欢的乘龙快婿也是早亡,年仅三十七岁就死在了阿方索六世前面。所以啊,身体才是革命的本钱,不管你多么鹤立鸡群,天赋异禀,人完蛋了也就一了百了,尤其是在中世纪的欧洲。王室婚姻多半都带着政治联姻的性质,贵族老公死了,贵族老婆不会管你是否尸骨未寒,立马另行改嫁。

如之奈何?

乌拉卡就是这种情况,虽然因为桑乔的意外离世,天上掉馅饼一样继承了阿方索六世的锦绣江山。但是得利的却是乌拉卡的老公,来自阿拉贡的阿方索一世(AlfonsoI)。而且书中暗表的是,两口子感情不和,根本没法相处。乌拉卡还给远在罗马的教皇写信,要求解除同阿方索一世的婚姻关系。两口子打架,动起真格的来那就真是互相伤害。因为俩人太熟了,熟到彼此都十分清楚对方最不可容忍的是什么,于是就专门挑让对方难受的七寸来打。

两口子打来打去,也就打散了偌大一个牢不可破的天主教联盟。

夫妻拌嘴拌到这个份上,政治上显然已经不可调和。于是到了公元1126年乌拉卡去世,她将之前阿方索六世的政治遗产,原封不动地交给了她和雷蒙德的儿子阿方索。

阿方索称王,就是莱昂与卡斯蒂利亚国王阿方索七世(AlfonsoVII)。

就在这几十年的天主教内讧之中,亨利麾下的葡萄牙伯国,越来越出现自立的倾向。公元1139年,亨利与特蕾莎的儿子阿方索正式宣布葡萄牙独立,阿方索也就成了葡萄牙王国的首位国王——阿方索一世(AfonsoI)。

后面的故事我们也都清楚了,教皇于公元1179年承认葡萄牙的独立地位。

阿方索一世所创建的这个王朝,被称为葡萄牙王国的勃艮第王朝(HouseofBurgundy);当然,以此类推,阿方索七世改朝换代所建立的这个王朝,被称为是莱昂王国的勃艮第王朝。只不过在卡斯蒂利亚王国一边,阿方索七世并没有使用勃艮第这个名字,而是沿用了比勃艮第更早更尊贵的,也代表他们家族更早起源的伊夫雷亚王朝(4)。

阿方索一世的血脉后来代代相传,一直贯穿于收复失地运动之中。

阿方索七世的后人,同样扛起了对抗异教徒的大旗,直到穆斯林势力彻底退出伊比利亚半岛。

值得一提的是,最终为天主教徒们实现彻底光复故土宏愿的,是一位女王。

天主教双王

伊夫雷亚王朝,传到了公元1369年这一年时,发生了宫廷政变。

当时的卡斯蒂利亚王国,俨然已经成了当时伊比利亚半岛最大的一股势力。它西边的葡萄牙王国依然还是勃艮第王朝在执政,从国土上来讲已经基本等同于今天现代葡萄牙共和国的版图;卡斯蒂利亚王国的北面,依然是纳瓦拉王国,但这个王国对南方的伊比利亚半岛并没有什么兴趣,它基本上不怎么参与对摩尔人的光复运动,反而是喜欢致力于向北同法国人拉拉扯扯。甚至于到了后期,连王室血统都换成了法国人;卡斯蒂利亚王国的东边,依然是那个老邻居阿拉贡王国,但是阿拉贡王国对于摩尔人的战争已经基本告一段落。它们转身向东瞄准了地中海,在公元14世纪前期的时候拿下了西西里岛、撒丁岛(5)。

当时卡斯蒂利亚国王佩德罗一世(Peter)是个生性残忍的人,他为了巩固王位,不惜对自己同父异母的兄弟们大开杀戒。哪知道这样的血腥并没有帮他控制住政治局面,反而最后引火烧身。

公元1369年,他的同父异母哥哥特拉斯塔马拉伯爵恩里克(HenryofTrastámara)手刃佩德罗一世。之后,恩里克成为新的卡斯蒂利亚之王,也就是恩里克二世。

由于恩里克二世的母亲并没有被明媒正娶,只能算是先王情妇,因此恩里克虽然后来贵为伯爵,但他只能算是王室的私生子。但是私生子既然上位,也就算是名正言顺的王室贵胄了。但这样算下来的话,等于是为王朝换了支脉。

于是伊夫雷亚王朝不复存在,代之以特拉斯塔马拉王朝(HouseofTrastámara)。

特拉斯塔马拉王朝又传了四代,到了恩里克二世曾孙胡安二世(JohnIIofCastile)这里的时候,出现了继承人危机。首先,胡安二世本人只留下了一个活到成年的继承人,就是后来的恩里克四世(HenryIVofCastile)。然而后来的恩里克四世居然只留下了一个女儿胡安娜,胡安娜公主后来嫁到了葡萄牙。此后恩里克四世去世,继承恩里克四世王位的人,是他同父异母的妹妹伊莎贝拉。

伊莎贝拉,就是在欧洲史上如雷贯耳的伊莎贝拉一世(IsabellaI)。

在欧洲,卡斯蒂利亚的伊莎贝拉一世,经常被拿来同英格兰的伊丽莎白一世相提并论。当然两个人确实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首先从血缘上来讲,伊莎贝拉一世的姥姥就是英格兰兰开斯特家族的一位公主。此外伊莎贝拉一世最小的女儿凯瑟琳,后来就嫁给了伊丽莎白一世的老爹亨利八世,凯瑟琳和亨利八世两个人生下了伊丽莎贝一世的同父异母姐姐“血腥玛丽”。按照我们中国的规矩,既然血腥玛丽应该管伊莎贝拉一世叫一声姥姥,那么伊丽莎白一世也应该随亨利八世的正室凯瑟琳这边来排亲戚名分,也就应该叫伊莎贝拉一世一声姥姥。

所以,伊莎贝拉一世,是伊丽莎白一世非严格意义上的外祖母。

除了亲戚关系,两个人的成长际遇也有异曲同工之妙。

我们前文说过,伊丽莎白一世的母亲是安妮·博林,是那个风流多情而又极权专制的亨利八世的第二任妻子。为了跟安妮正式结婚,亨利八世甚至不惜代价同罗马教廷翻脸。所以,自打生下来那天起,伊丽莎白一世就要面对一个求子心切已经心病成魔的老爹亨利八世。

伊莎贝拉一世也差不多,伊莎贝拉一世的父亲胡安二世只留下了恩里克四世作为继承人。恩里克四世比同父异母的妹妹伊莎贝拉一世足足大了二十六岁,两个人根本就是两代人。要知道伊莎贝拉一世出生于公元1451年,而仅三年之后,伊莎贝拉一世的老爹胡安二世就去世了。一直到咽气之前,胡安二世还在勤勤恳恳地忙着生娃,原因只有一个——恩里克四世压根就没有生育能力。

当时欧洲宫廷坊间传说,恩里克四世根本就没有生育能力。正因为如此,虽然恩里克四世早在公元1440年就讨了来自纳瓦拉王国的公主做媳妇,但是结婚十几年,恩里克四世依然没有孩子。罗马教廷规定,欧洲贵族男人可以容忍婚后无子而提出解除婚约的最短期限是三年。所以,恩里克四世对外宣称,他的婚姻被诅咒,所以他和纳瓦拉的公主两个人无法成功地行周公之礼。只不过,婚虽然可以离,但老爷们的尊严却不可以丢,于是恩里克同时暗中组织了大量首都贵妇甚至妓女出来现身说法,证明恩里克跟她们之间有着非常和谐的男女关系。

号称自己的婚姻被诅咒,要求罗马教廷给个说法离婚,是不是有点亨利八世的意思了?

婚姻被诅咒没法生娃这件事,在公元1453年有了定论。这一年,东边罗马帝国首都沦陷,西边罗马教廷则正式宣布同意恩里克四世的合理要求,解除了他与纳瓦拉公主的婚约。然而,纳瓦拉公主不是小狗小猫,也不是个任人摆布的玩偶,人家是欧洲宫廷的正牌公主。因此宫廷官员正式对纳瓦拉公主做了身体检查,检查结果表明,婚后十三年了,这位公主居然还是处子之身。如此一来,对亲生儿子那档子事心知肚明的胡安二世,只能求人不如求己,一直到临死之前还在想办法生儿子。

只不过,对于恩里克四世来讲,这简直就是一场奇耻大辱。

尤其是到了公元1454年,胡安二世驾崩,恩里克四世即位。胡安二世晚年生出来的年仅三岁的伊莎贝拉一世,居然在利益各方的协调之下,名正言顺地成了恩里克四世的第一顺位继承人。这件事情等于是摆明了不相信恩里克四世能够生出自己的娃,赤裸裸地打脸恩里克四世。恩里克四世当然不能承认自己的失败,不管是政治上的失败,还是男人脸面上的失败。于是后来,恩里克四世又娶了来自葡萄牙王室的公主为老婆。并且经过不懈努力,于公元1462年生出了一个女婴,就是前文提到的胡安娜(JoannalaBeltraneja)。

所以,自打生下来那天开始,伊莎贝拉一世就被自己同父异母的哥哥恩里克四世视为眼中钉肉中刺。恩里克四世也从来没有甘心过自己的王座有朝一日交给伊莎贝拉一世,他穷其一生都在证明自己可以生育继承人。

在英文语境中,西班牙语的“恩里克”,其实就是亨利的意思。

所以,伊丽莎白一世的老爹亨利八世,伊莎贝拉一世的哥哥亨利四世,其实就是同一类人。两个名声在外的女人,小时候的成长环境,的确十分相似。

只不过,比起终身未嫁的伊丽莎白一世,伊莎贝拉一世的感情世界却与前者大不相同。

我们前文曾经提到很多次,欧洲宫廷之间的婚姻,无一例外都是政治联姻。婚姻可以服务于政治,也可以服务于军事,比如刚刚讲到的恩里克四世的媳妇,纳瓦拉的公主。她当年嫁给恩里克四世,就是因为纳瓦拉王国在战场上输给了强大的卡斯蒂利亚王国,战后割地赔款,索性把公主也嫁出去了。所以如此一来,割地赔款也就不存在了,因为统统都算作公主出嫁的嫁妆,这个理由对欧洲其他国家政治宣传起来,还真是冠冕堂皇,无懈可击。

所以,欧洲各国的王室二代,不管你是公主还是王子,从生出来那天开始,只要确定了性别,统统都要拿到台面上来谈斤论两,讨价还价。今天的一个小小婴儿,保不齐哪天就能够成为哪个国家的九五至尊,这事绝对马虎不得。所以,婚姻就成了政治交易,一个刚刚出生的娃娃就成了未来可能无限增值的政治筹码,也可以称之为“期货”。因此,后世的欧洲历史学家们给当时的这种政治交易起了个名字——婚姻市场(matrimonialmarket)。

出于对欧洲宫廷婚姻市场的巨大期望,岁数上如同老父亲一样的兄长恩里克四世,从小就试图操控伊莎贝拉一世的婚姻。早在伊莎贝拉六岁这一年,恩里克四世就将其许配给了阿拉贡王国的王储费尔南多(FerdinandII)。要说,这两位小朋友的岁数也算是般配,费尔南多比伊莎贝拉小了不到一岁。怎么看都算是金童玉女,佳偶天成。

但恩里克四世后来改了主意,又将其偷偷许配给了费尔南多的哥哥卡洛斯;再之后,好哥哥恩里克四世重新调整方案,将十四岁的伊莎贝拉,推销给当时的葡萄牙国王阿方索五世(AfonsoV),要知道这位老王跟恩里克四世岁数相仿,比伊莎贝拉大了十九岁之多;这事八字没有一撇呢,卡斯蒂利亚王国内乱爆发,伊莎贝拉被作为平乱筹码,居然又被送去和亲叛贼。当然,后来叛贼死在了迎娶伊莎贝拉的路上,这事也不了了之。

事情还不算完。

恩里克四世在婚姻市场上的表现,就差沿街叫卖了。

在伊莎贝拉十七岁这年,恩里克四世准备将她远嫁英格兰,结婚对象是约克王朝太祖爱德华四世,或者是他的兄弟理查德。这事不成,恩里克四世马上实施B计划,将伊莎贝拉和自己的女儿胡安娜分别嫁给葡萄牙的阿方索五世以及王储,也就是两女双嫁,一次性搞定葡萄牙王国。B计划胎死腹中之后,恩里克四世迅速调整方案,又准备将伊莎贝拉嫁给法兰西王国瓦卢瓦王朝路易十一(LouisXI)的弟弟。

就在这年复一年的折腾中,伊丽莎白也慢慢长大了。她恨透了这个没有廉耻的哥哥恩里克四世,也恨透了这个赤裸裸进行各种政治交易的婚姻市场。在伊莎贝拉的心里,一个信念也愈加坚定——婚姻大事自己做主,哪怕是政治婚姻,也必须选择对自己最有利的那个结局。换个角度,婚姻市场自己不是商品,而是商家;自己不是棋子,而是棋手。你能够在婚姻市场上漫天要价,我也同样能够利用我的筹码拦腰一斩。

想明白了这件事情,伊莎贝拉就不仅仅是一位普通的王室公主了。

何况,她还赶上了恩里克四世不是真正的男人这个千载难逢的机会。

公元1469年,这是足以载入欧洲史册的一年。

这一年,十八岁的伊莎贝拉,同阿拉贡王国十七岁的王储费尔南多偷偷约会,两位年轻人私订终身。只是,当两个人订婚的消息正式对外公布的时候,却遇到了现实困难。

伊莎贝拉和费尔南多,其实是堂姐弟关系。

此前,阿拉贡王国原本是巴塞罗那王朝(HouseofBarcelona)掌权。巴塞罗那王朝横行地中海西部,曾经一举拿下了西西里岛与撒丁岛,但到了公元15世纪初的时候,这个王朝却绝嗣了。最后由卡斯蒂利亚王朝的费尔南多一世(FerdinandI)借由母系关系(6),以外甥之名入继大统成了新的阿拉贡国王。由此,阿拉贡王国也就结束了巴塞罗那王朝,同卡斯蒂利亚王国一样进入了特拉斯塔马拉王朝。

伊莎贝拉的情郎费尔南多的亲爷爷,就是费尔南多一世。

而伊莎贝拉这一边,伊莎贝拉的爷爷恩里克三世(HenryⅢofCastile),正是费尔南多一世的亲哥哥。不仅如此,两个人还是一母同胞,都是阿拉贡公主利奥诺尔所生。换句话讲,伊莎贝拉和费尔南多虽然青梅竹马,两小无猜,但两个人是同一个曾祖父,是特拉斯塔马拉家族的堂姐堂弟,妥妥的没有出五服的血缘关系。

这样的关系,在天主教的规定中,是不允许结婚的。

只不过,再烦琐的教义,都挡不住已经成年的伊莎贝拉,一个在婚姻市场上被人摆布了太久的伊莎贝拉。

姐弟二人相隔百里,鸿雁传书,终于对未来两个人的男女关系走向问题达成一致——尽快将生米做成熟饭。于是,足智多谋的伊莎贝拉向自己的哥哥恩里克四世请假,要求外出扫墓;而在另外一个战场上,胆大心细的费尔南多,则乔装改扮成仆人,混进了卡斯蒂利亚王国的地盘。天雷勾动地火的两位年轻人,最终在巴拉多利德(Valladolid,在今西班牙西北部)这个地方宣布结婚并同居。

情窦初开,干柴烈火,神仙也拦不住这对堂姐弟了。

家规、宗教、法律,甚至是节操、道德、伦理,这些在初尝爱情甜蜜的年轻人看来,都无所谓。更何况,伊莎贝拉的眼中,还有一个更加宏大的计划。因此,两个人虽然同居,但并没有被爱情冲昏了头脑。冷静的伊莎贝拉,十分郑重地同自己的弟弟也是未来政治伙伴的费尔南多签订了一系列涉及未来可能的权力分配的协议。

消息传回阿拉贡王国,费尔南多的老爹认为这次赚翻了,他不禁为儿子的套路击掌叫好;消息传回卡斯蒂利亚王国,恩里克四世感到怒不可遏,一种被伊莎贝拉愚弄的感觉油然而生。

这位一辈子都在纠结男人尊严问题的男人,尊严又一次遭到挑战。

恩里克四世下令,正式立自己那个来源不明的女儿胡安娜为王储。

公元1474年,恩里克四世驾崩,伊莎贝拉宣布即位成为伊莎贝拉一世。随即,伊莎贝拉派与胡安娜派展开一场大战。公元1479年,胡安娜派被彻底荡平。同年,费尔南多继承了阿拉贡国王之位,成为费尔南多二世。

伊莎贝拉一世同费尔南多二世合力,将两个王国合并在了一起。

从公元1479年开始,整个伊比利亚半岛完成了珠联璧合的一次结合。两个人为统一后的伊比利亚半岛找了一个新名字——西班牙(Espa?a)。这个名字的含义,其实就是当年古罗马人所说的西班牙行省(Hispania)。

统一后的西班牙再接再厉,于公元1492年拿下了摩尔人在伊比利亚半岛的最后堡垒——格拉纳达,终于完成了“收复失地运动”的彻底胜利。

此后的西班牙国力日盛,进入了发展的快车道。

由于伊莎贝拉一世和费尔南多二世二位对西班牙历史的巨大贡献,后来两个人被合称为“天主教双王”。

东方诱惑

天主教双王对西班牙的统治,虽然被后世赞誉有加,但至少有一点,是为人所诟病的。

西班牙的统一历程,跟欧洲其他国家都稍微有点差异。西班牙的统一伴随着民族解放战争,甚至是宗教圣战。在这一点上,伊比利亚半岛双雄,西班牙与葡萄牙其实是一模一样的。

于是,伊比利亚半岛上的“两牙”,对于宗教有着非同一般的狂热。它们认为,整个伊比利亚能够从异教徒的黑暗之中最终走向光明,上帝的指引才是最为关键的环节。在此基础上谈政治、经济、文化才更加合理,而不是反过来。

正因为如此,“两牙”所在的伊比利亚半岛,在中世纪其他国家资本主义兴起,文艺复兴如火如荼,甚至宗教战争也打得热闹非凡的时候,却并没有成为欧洲千年未有之大变革的主角。它们反其道而行之,设置了比其他国家更加严厉的宗教裁判所,比其他国家更加苛刻地对待异教徒,尤其是针对犹太人。它们甚至继续打着上帝的旗号,准备随时踏上未知的土地去宣扬圣战,让上帝的光芒照耀全人类。它们甚至准备从海路绕道去奥斯曼帝国的背后,联合东方君主东西夹击异教徒们。

葡萄牙与西班牙,在完成统一之后,它们似乎更像是欧洲这个大班级内的两个转学插班生,它们疯狂地想把多年之前落下的功课补回来。比如发动战争、给异教徒们传教,这些当年英格兰、法兰西、德意志在中世纪已经玩剩下的东西,“两牙”都小心翼翼地捡起来。它们有一种强烈的感觉,“两牙”才是天选之民,否则摩尔人就不会全面退出欧洲大陆;它们有一种迫切的愿望,证明天选之民理论是正确的。

事实证明,它们的确赶上了好时光。

当时的欧洲,对于东方有着一种异乎寻常的狂热与猜测。

长期以来,欧洲人对于来自东方的香料、茶叶、瓷器、丝绸,都有着非常强烈的需求。尤其是香料,几乎是欧洲人生活中的必备品之一。在近现代蒸馏技术成熟,人造香水大行其道之前,香料是欧洲人的主流生活芳香剂。香料的种类有很多种,我们常见的花椒、八角、茴香、桂皮、黑椒等,这算是食用香料。食用香料对于欧洲人的生活意义非凡,因为古代欧洲不太适合农业发展,绝大部分土地都用来进行畜牧业,而老百姓的主食也是以肉食为主。肉食对于营养的补充显而易见,但却有一个致命的缺点,容易腐烂。因此,食用香料就在欧洲老百姓的食物中被大量使用,用来掩盖肉类腐烂变馊产生的难闻味道。也就是说,变质都挡不住欧洲人对肉食的食用,但是要用食用香料的气味来掩盖一下。其次,还有一些其他种类的香料,比如麝香、檀香、龙涎香等。这类香料多半用来做香水或者香薰,为生活增添情趣。

就实际种类来讲,香料有很多很多种,有的欧洲可以自产,有的则没法自产,只能进口。

香料、茶叶、瓷器、丝绸等物品的进口之路,在中世纪末期之后,被奥斯曼突厥人挡住了,因此在商道不通的情况下,价格大幅上扬,很多都成为欧洲人家中的奢侈品。当然,在物以稀为贵的情况下,欧洲的黄金白银又都因为进口此类物品外流出去。于是,黄金白银的减少,又反过来导致了欧洲的通货紧缩。尤其是资本主义蓬勃发展之后,商品经济提供的物质消耗越来越多,但流通中的货币黄金白银却越来越少,直接阻碍了商品经济的继续发展。

这样一来开辟新航道,打开商品经济新窗口就成为一种社会需求。

与此同时,中国的丝绸、印度的香料,这些原本活在欧洲人想象中的东西,突然在欧洲中世纪末期变成了活生生的欲望。所有欲望的源头,是一本书所导致——《马可·波罗行纪》(TheTravelsofMarcoPolo)。这部书描述中的中国、日本、印度,简直就是天堂一样的存在。遍地是黄金,到处是宝藏,无论是人造的城市宫殿还是自然的山川河流,都让当时的欧洲人听了眼红心热。

其实我们站在今天的角度,马可·波罗的记载中有很多谬误之处,甚至他到底有没有到过中国,有没有亲眼见过他笔下呼之欲出的元代首都大都,都是个问题。但毫无疑问的是,这本书不管真假,都极大地刺激了当时的欧洲人。

欧洲人看了《马可·波罗行记》,感到自惭形秽,感到他们对世界的认知愚蠢狭隘到了极点。

于是,从现实到梦境,无论哪一样,都推动着欧洲人对新航路的好奇心。

当然,当时的航海技术也在支撑着欧洲人的这份野心。

长期生活于地中海中心的意大利人,早早就出现了四大海上共和国,尤其是在中世纪威尼斯与热那亚两个海上霸权横行地中海。到中世纪末期的时候,意大利人的航海技术已经发展到了一个炉火纯青的地步。与航海技术相匹配的地球是球形的概念,也逐渐深入人心。

此时,意大利航海家中的翘楚——哥伦布(ChristopherColumbus),也走入世人视野。

新航路

哥伦布是位航海家,他出生于意大利热那亚。

哥伦布这个人,一生笃信地圆学说,他在公元1480年的时候,同他的弟弟一起提出了向西横渡大西洋到达亚洲的想法。其实,这并不是个新概念。之前在公元1470年的时候,就有航海学家向葡萄牙国王阿方索五世荐言,希望能够得到政府的资助横渡大西洋,寻找到达东方的新航路。

新航路是同老航路对比来讲的,老航道就是我们之前所讲的红海一线,当年的阿拉伯靠红海的汉志商道(7),就是因为这点转口贸易兴盛起来的。如今向东的陆路被奥斯曼帝国所封锁,而海路当然也走不通了,就只能是硬着头皮寻找新航路。

其实早在哥伦布时代之前,就已经有很多人曾经尝试过不断向东方进发,比如沿非洲海岸南下,先行开发非洲沿岸,向南一直走并期望能够找到绕开非洲到达东方的新航道。

寻找新航道的先驱,被认为是葡萄牙王国的恩里克王子(PrinceHenrytheNavigator)。恩里克王子是葡萄牙国王若昂一世(JohnI)的儿子,而若昂一世则又是葡萄牙王国阿维什王朝(Avis)的创始人。葡萄牙王国怎么突然又冒出一个阿维什家族呢?其实也不算个什么新鲜家族。若昂一世其实也算勃艮第家族后人,只是他算是私生子,等到了之前的勃艮第家族绝嗣,恰好私生子若昂一世即位,也就等于是改朝换代成了阿维什王朝。

这一年,是公元1385年。

恰好在若昂一世在位期间,葡萄牙王国对于新航路开辟,出现了恩里克王子。恩里克王子虽然本人并没有参与太多对外探险活动,但是他却倾其一生服务于航海事业。他利用自己手上的那点行政权力,建立航海学校,资助航海活动,并且他本人也在公元1415年乘船到达了北非,率领部队偷袭了摩尔人,并且抓到了几个俘虏。

在俘虏们的口中,葡萄牙人得知原来千百年来欧洲人心目中的“非洲”,只不过是非洲最北端的一部分而已。如果穿越撒哈拉沙漠的话,向南就是更加广袤而富饶的非洲大陆。我们站在今天的角度,千万不要小看这个小小的结论,如今能够轻易获取的普通地理知识,在古代人看来可谓是价值连城。非洲大陆的最新描述,彻底颠覆了欧洲人的世界观,也最终将欧洲人的目光引导到了更加广阔的海洋尽头。

公元1415年,被认为是欧洲人的大航海元年。有点心酸的是,欧洲人的这个时间,其实还是比我们的郑和,晚了整整十年。

从公元1418年开始,在恩里克王子不遗余力的扶持之下,葡萄牙人成了大航海事业的先驱,他们的足迹踏遍非洲西海岸一带,在这里葡萄牙人获得了大量的黄金与象牙。

葡萄牙人后来把西非出产黄金的这块地区命名为“黄金海岸”(PortugueseGoldCoast),也就是今天的加纳(TheRepublicofGhana);而在总是出产象牙的那块地区,命名为“象牙海岸”(IvoryCoast),也就是今天的科特迪瓦(RepublicofC?ted'Ivoire)。而事实上,科特迪瓦这个单词在法语中,就是象牙海岸的意思。

恩里克王子派人发现的这块地区,的确堪称后世的风水宝地,在后来的历史发展中,无论“胡椒海岸”(8)还是“奴隶海岸”(9),都坐落在西非。

公元1460年,作为葡萄牙历史上最受敬仰的人之一,恩里克王子去世。在他死后,葡萄牙人再接再厉,继续向南,陆续到达了今天的刚果(金)、安哥拉、纳米比亚等非洲国家。

更令人惊艳的壮举,来自后来的迪亚士(BartolomeuDias)。

迪亚士也是葡萄牙人,他沿着前人们的足迹继续前行,于公元1488年到达了非洲的最南端的一个尖角,此时此刻的航行路线已经不是向南,而是沿着非洲大陆的海岸线走向,一路向东进发。最终,迪亚士走到了大概今天南非共和国的伊丽莎白港附近。为了印证自己的对新航路的猜测,他特地命令舰队继续向东北方向前进。后来,他从伊丽莎白港继续前行了三天,眼前已经是烟波浩渺的另外一个大洋。当然我们后来知道,这个大洋就是印度洋。当时的迪亚士十分清楚,他已经找到了当时的欧洲人梦寐以求东去印度、中国的“新航路”。

兴奋的迪亚士,把最早看到的非洲最南端的那个尖角,命名为“风暴角”(CapeofStorms)。当然,在他回国之后,葡萄牙政府重新命名了这个尖角,最终定下来的新名字我们耳熟能详——好望角(CapeofGoodHope)。

好望角被发现后的不久,公元1497年,葡萄牙贵族子弟达·伽马(VascodaGama)率领船队,绕开好望角之后沿着非洲东海岸继续前行,最终到达了印度。两年之后的公元1499年9月9日,达·伽马的船队成功返航。

达·伽马的此番尝试,彻底验证了绕开非洲继续向东的新航路的可行性,是大航海时代一个新里程碑。此后,达·伽马又两次率领船队到达印度,并且在二十多年之后,在印度客死他乡。

当然,也就是在1500年同一年,发现巴西两个月之后,迪亚士一行又来到了好望角。在这里船队遇到了大风暴,好望角果然变成了风暴角,迪亚士就死在了风暴之中。卡布拉尔在一年之后发现了马达加斯加,成了此次航行中不多的亮点之一。并且卡布拉尔的船队继续前行,也到达了印度,帮助死去的迪亚士完成了到达印度的夙愿。

1512年,葡萄牙人独占香料群岛。

1513年,葡萄牙人第一次到达了中国,并于四十年后窃取了澳门。

大航海时代开启的利益驱动之源,从黄金到象牙,从香料到茶叶,至此这些秘密被葡萄牙人统统破解。

当时的葡萄牙王国,是毫无疑问的大航海时代(AgeofDiscovery)最早崛起的欧洲海洋大国。只不过这个葡萄牙王国如果放在当时的欧洲,依然算是一个体量有限的欧洲小国。靠葡萄牙自己的国力与人口,并不足以完成对海外的大规模殖民。因此,葡萄牙作为殖民早期的一个典型欧洲列强代表。它的利益攫取,主要是通过设置军事据点与商站,控制商路,垄断贸易来完成的。

巅峰时期的葡萄牙,视印度洋为自家内海,对亚欧非三个大洲的贸易都尽在掌握,获取了惊人的商业利益。如果说在当时能够给葡萄牙找出一个对手的话,那也只能是西班牙了。

发现美洲

我们把话题再次拉回到前文提到的哥伦布。

在当时的欧洲人心目中,其实新航路无论向东还是向西,按照地球是圆形的这个理论,两个方向都可以到达他们心目中的天堂——东方。只是,向东和向西的难度到底各自有多大,中间还会遇到多少未知的风险,国家财政到底还会付出多少的成本,这些都是不可预料的。之前的葡萄牙人,他们前赴后继、薪火相传,只是验证了向东的这个理论是可行的。

而对于哥伦布来讲,他的理论是向西。

这个理论,其实原本也应该是葡萄牙人来践行的。毕竟,葡萄牙王国的统一时间要远远早于西班牙,而且在长达半个多世纪的摸索中,也积淀了大量的关于新航路开辟的技术与经验。在此基础上,葡萄牙政府还累积了大量来自非洲、亚洲的巨额财富。就当时他们的邻居西班牙来讲,虽然被葡萄牙政府的财源滚滚刺激得眼热心跳,但苦于西班牙还有同摩尔人的战争没有结束,腾不出手来参与同战争一样烧钱的航海活动。

而且关键是,哥伦布的各项人设看起来,也更加像是一个葡萄牙航海家。

首先来讲,哥伦布的媳妇就是葡萄牙人,他的老丈人就是葡萄牙的航海家。并且因为有恩里克王子的珠玉在前,众所周知葡萄牙政府在投资航海这件事情上一直属于一掷千金的类型。哥伦布之前也尝试申请过英格兰、法兰西、意大利等欧洲各个政府资助。但当时的英法百年战争刚刚结束,英格兰紧接着又开始玫瑰战争,法兰西则忙于战后重建整合。意大利就更加不用说了,一群小邦国在那里打打闹闹,相爱相杀。于是,哥伦布只能是百折不挠地持续忽悠葡萄牙政府能够对他进行航海投资。

但是,哥伦布这个人十分固执,正是因为固执,所以他才有下定决心排除万难,实现航海计划的决心。当然,也正是因为固执,他才十分坚决地要求当时的欧洲政府出资者,未来航海所得到的好处,哥伦布同志必须要吃掉很大一块。在他的这些非分要求里面,包括高额报酬、显赫官位,还包括了对未来的新大陆任命总督的权力,此外还有对未来殖民地的财富收入抽成百分之十。

所以,虽然在持续推动西行寻找新航线这件事情上,哥伦布也算个多年胡搅蛮缠的狠角色,但葡萄牙政府却始终不为所动。1484年第一次被拒绝,到了1488年哥伦布又卷土重来第二次被拒绝,结果无一例外都吃了闭门羹。而且更加令人哭笑不得的是第二次,在哥伦布兜售他的向西航行计划的当口,远方传来了迪亚士绕过好望角的消息。

自此,葡萄牙政府铁了心要选择东行,而不是西游。

后来站出来支持西游的,是西班牙。

被葡萄牙人再次拒绝之后,公元1489年,哥伦布重整旗鼓,投机性地来到了天主教双王的地盘西班牙。他的理论并没有任何新意,且充满了未知的风险,还有哥伦布本人的贪婪。最关键的是,西班牙对摩尔人的作战已经到了最后时刻,历经七百余年的收复失地运动,即将迎来收官之战。在这个节骨眼上,西班牙的重要幕僚们纷纷对哥伦布的计划说不。

然而,至少有一个人是想验证一下哥伦布的宏伟计划的。

这个人不是别人,正是伊莎贝拉一世。

伊莎贝拉一世不仅说服了西班牙的幕僚们,而且还吹枕边风,说服了她的堂弟兼老公费尔南多二世。

接下来,就是旷日持久的谈判。

哥伦布是个野心勃勃的人,从小就被当成政治筹码丢来扔去的伊莎贝拉一世,当然也不是吃素的。两个性格强硬的人对上,结果会是如何呢?结果,可能让很多人都大吃一惊,伊莎贝拉一世几乎全盘同意了哥伦布的要求。当然,我们退一步讲,哥伦布的设想中,他的眼前是一片充满机遇的冒险旅程;而伊莎贝拉一世的脑海中,则一定是一幅更加宏大,更加令人激动的恢宏征途。当伊莎贝拉一世觉得哥伦布的要求在她看来根本就不值一提的时候,也就决定了西班牙人的航海之旅,一定不会重复葡萄牙人的模式。

既然从一开始就下了大筹码,那么到了赌场上就要变本加厉地赢回来。

这是一个真正的赌徒心态。

所以,钱、荣誉、设立总督以及殖民获利,这一系列哥伦布的需求,西班牙政府都要成倍成十倍成百倍地赚回来。所以,这个思维模式也就决定了西班牙人在多年之后对整个新世界的开发模式。

公元1492年,仅仅是在西班牙人攻陷格拉纳达三个月后,伊莎贝拉一世就下令哥伦布的船队启航。哥伦布的手中,甚至还带着女王写给印度首领以及中国皇帝的信函。这些年来,西班牙人眼看着葡萄牙人的成功,他们已经等了太久太久。如今,女王一分钟都不想浪费。

后来的事情,我们大概也都清楚。哥伦布的船队,第一次用时七十天,到达了一个被他称为印度的地方。正因为如此,他首航到达的这片地区,后来被命名为“西印度群岛”(TheWestIndies)。在接下来的十年中,他总共进行了四次航行,无一例外都是到达了他心目中的印度。而实际上我们知道,这片区域大概相当于今天的中美洲及加勒比海地区。这里距离印度相去甚远,两者之间简直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事情。

然而,非常凑巧的是,哥伦布确实叩开了一扇门。这扇门的背后,蕴藏着比之前的葡萄牙人所到达的非洲,亚洲更加巨大的发展潜力。这里可能没有现成的黄金、香料、茶叶,但是这里却是一个欧洲人想都不敢想的“新大陆”。在这片广袤的“新大陆”之上,有高山峡谷,有森林草原,这片土地所承载的资源堪称一座巨大的宝库。而且,这里被哥伦布称之为“印第安人”的原住民,他们所处的文明阶段简直和欧洲人不可同日而语。从哥伦布登上这片大陆的第一天开始,他就下令对原住民可以为所欲为,所以,这里是欧洲人的处女地,也是原住民的伤心地。

多年之后,哥伦布因为在新大陆执政不善,被西班牙政府戴上了手铐脚镣押解回国。至死他都认为,他能够放肆行事的地方,就是印度。又过了几年,一位来自意大利的学者阿美利哥(AmerigoVespucci),通过多方查证,宣布哥伦布所到的地方并非印度东海岸,而是货真价实的一块“新大陆”。

于是,在公元1507年,这块新大陆用阿美利哥名字的拉丁文拼法,被正式命名为“美洲”(America)。

教皇子午线

美洲的发现,终于为中世纪缓解欧洲人口压力带来了契机。

而且,不是通过战争与瘟疫手段。

欧洲商品经济的迅速发展,带来了人口的不断增加,然而对于欧洲大陆来讲,又是一个耕地相对比较匮乏的大陆。南欧不说了,自打古罗马时代开始就一直靠埃及人输送粮食,而北部欧洲则受困于阴冷潮湿的气候环境,适合畜牧业而不是农业。

美洲的发现,几乎是个天大的馅饼砸在了欧洲人脑袋上。

葡萄牙人远去非洲和亚洲的新航路,中间即便是带着军事手段,但归根结底还是以贸易为主。但西班牙人对美洲的开发,却从一开始就带着殖民的味道。这和哥伦布与西班牙政府的航行特质有关,当然也跟美洲的富饶与原始状态有关。

所以,早在哥伦布第一次航行期间,他就在美洲设立了西班牙第一个殖民性质的移民点——圣诞城(10)。随后,西班牙人就开始了大规模的殖民活动。虽然早在西班牙人之前,葡萄牙人也在殖民,但是葡萄牙人的殖民多限于沿海的一些港口与商站,还远没有深入到内陆。而西班牙人的殖民,则是直接奔着杀人占地去的。

当年,哥伦布所命名的美洲最早一块土地叫作“圣萨尔瓦多”(11),这个单词在西班牙语中的意思是解放者、救世主。然而,西班牙人随后在“新大陆”所扮演的角色,既不是解放者,也不是救世主。他们所到之处,杀人放火,奸淫淫掠。在哥伦布以及后世西班牙殖民者眼中的新大陆,到处都是邪恶的异教徒,到处都是需要用上帝福音来拯救的灵魂。

所以,此时此刻的欧洲已经开始进行宗教改革,而在遥远的美洲居然又重新上演了一遍。在西班牙人的心中,对待这些邪恶异教徒,以及他们所占据的土地,必须要从政治上予以严苛打击,从经济上予以残酷掠夺,从文化上全部进行天主教化。当然也不限于对异教徒实施肉体虐杀,人道毁灭。打扫完屋子再请客,最后剩下的也就必然是可爱的天使与圣洁的赞歌。这样,这块土地才算是美玉无瑕地回到了上帝子民们的手中。

欧洲人沉淀了多年的军事科技——火绳枪,终于派上了用场。西班牙人手中的火绳枪,简直成了他们无所不能的上古神器,西班牙军人们也变成了三头六臂的杀人狂魔。

这才是如假包换的降维打击,而且是降了两个维度。

被异教徒压抑了七百多年,西班牙人猛兽出笼一般的搞法,也彻底吓坏了大航海时代的先行者葡萄牙人。虽然航线一个是向西,一个是向东,但总归是低头不见抬头见,勺子难免碰锅沿。既然都是天主教内部的文明人,就不能采取对待原住民的方式进行种族清洗。如此一来,就谈谈吧。

最终出面主持和谈的,是罗马教廷。

教皇亚历山大六世出面(PopeAlexanderVI),针对西班牙与葡萄牙新占殖民地的划分规则,做了一个纲领性的协议。协议规定,沿着佛得角群岛以西的三百七十个里格划一条子午线(12)。由于这个协议是在西班牙中部小城托德西拉斯(Tordesillas)签订,因此这个协议又被称为《托德西拉斯条约》(TreatyofTordesillas)。

而这条著名的子午线,就是声名显赫的“教皇子午线”(Papalmeridian)。

定好了游戏规则,强盗们就可以放心大胆地在自己的地盘上予取予求了。

何况,这还是加了罗马教廷官方授权的。

所谓奉旨抢劫,就是这个意思。

然而,至少有一个问题,西班牙人还是没有解决的。如果按照教皇子午线的设定,葡萄牙人应该向东,而西班牙人应该向西。那么当年困扰哥伦布的老问题依然没有解决,向西到中国和印度的新航道,到底在哪里呢?

既然地球是圆的,这个事情应该肯定能够办到。

否则的话,向东不能走,非洲、亚洲的利益,岂不都便宜了葡萄牙人?

西班牙的永久性殖民政策,带给了他们众多利好,其中有一条,就是此前的海洋问题,很有可能已经转变成一个陆地问题了。我们要知道,当年哥伦布一通猛操作的地方,就在中美洲及加勒比海地区。在我们今天看起来,这个地区恰好就坐落于大西洋到太平洋最近的位置,也就是我们耳熟能详的中美地峡(IsthmusofPanama)。所以,在这个地方的美洲东海岸出发向西,应该不难找到美洲西海岸。

西班牙人发现美洲西海岸的时间,并不算太晚。

公元1513年,中美洲的西班牙殖民者巴尔沃亚(VascoNú?ezdeBalboa),有一天收到了一条消息,大意是在此地还有另外一片未知的海洋。由于消息得到得太过匆忙,巴尔沃亚只带了不到两百名西班牙人,一些向导还有一群狗,就匆匆出发了。最终他跨越了中美地峡,来到了太平洋岸边,也就是美洲西海岸。当时他并不清楚这片海的面积到底有多大,因此他给这片海命名为“南海”(SouthSea)。

今天我们知道,这个叫作“南海”的海洋,其实就是太平洋的一部分。

巴尔沃亚对太平洋的发现,带有非常偶然的成分,而且地理意义也并不明显。

真正帮西班牙人解决难题的,是麦哲伦(FerdinandMagellan)。

麦哲伦是葡萄牙人,早年跟随葡萄牙船队,曾经到达过东南亚。他认同地圆学说,他也相信在东南亚继续向东,一定能够到达哥伦布所发现的美洲。不过,跟哥伦布的情况殊途同归,麦哲伦虽是葡萄牙人,却被葡萄牙政府拒绝进行向西航行的探索。没有办法的麦哲伦,也找到了西班牙政府求助。西班牙当时的国王,正是我们前文曾经出场过的,伊莎贝拉一世的外孙查理五世(后文还会讲)。

查理五世是一位开明的君主,像他的外婆一样,他很快批准了这项计划。

公元1519年,麦哲伦环球航行的船队出发。

麦哲伦的船队,避开了南美洲葡萄牙人的领地一直向南,最终绕开了南美洲南端的一条狭窄水道,发现了人们传说中的“南海”。这条水道,后来被命名为“麦哲伦海峡”(StraitofMagellan),而南海也不再被称为南海,心情大好的麦哲伦称呼这个风平浪静的大片海洋为“太平洋”(PacificOcean)。只不过,在后来的航行中,太平洋也并没有保佑麦哲伦的航行太平。

1521年,麦哲伦的船队到达了今天的菲律宾群岛,他参与了当地的部落冲突,并且被当地的原住民杀死。

虽然麦哲伦本人并没有完成环球航行,但实际上就他本人来讲,他从东南亚向西航行回到了欧洲,又从欧洲出发继续向西到达了东南亚,在他意外死亡之前,就已经实现了环球航行的愿望,并且验证了地球是圆的。

后来。麦哲伦船队剩余人员重新集结,于1522年返航。他们横渡印度洋,绕过好望角,最终回到了西班牙。

至此,西班牙人在教皇子午线以西所做的西行新航路的开辟,宣告成功。

再后来,西班牙人回到了菲律宾群岛,并且把这里变成了西班牙殖民地,并且用当时西班牙王子菲利普(PhilipIIofSpain)的名字命名为“菲律宾”(Philippines)。

何止是猛兽出笼,简直是丧尸围城。

公元1521年,西班牙殖民者科尔蒂斯(HernánCortés)摧毁了今天墨西哥原住民阿兹特克人(Aztec)的最后一个堡垒,阿兹特克帝国(AztecEmpire)亡国;1533年,西班牙另外一名文盲殖民者皮萨罗(FranciscoPizarro),灭掉了美洲大陆另外一个古老文明——印加帝国(IncaEmpire)。

从此,美洲大陆的原生文明绝迹,如今只剩下一些残垣断壁供人凭吊。在那些今天残缺不全的遗存中,或者从墨西哥、秘鲁混血人种的一些风俗中,我们依稀还能看到当年印第安人文明之优秀,但是也仅此而已。

从公元1492年哥伦布登上美洲大陆,西班牙人由加勒比海地区开始,占领墨西哥及中美洲,并沿着南美洲西海岸南下,不断夺取新殖民地。这些殖民地的南北跨度越来越大,沟通成本也越来越高。

为方便管理,西班牙人把自己的殖民地进行了行政划分。从1535年开始,从北到南陆续设置了四个总督区(Viceroyalty)——新西班牙(13)、秘鲁(14)、新格拉纳达(15)、拉普拉塔(16)。

与此同时,葡萄牙的巴西殖民地也日渐成型。

行文至此,我们的问题来了。

西班牙和葡萄牙在世界各地披荆斩棘,横行无忌,难道此时此刻的欧洲其他国家,就不眼红吗?西班牙和葡萄牙在海外累积了大量的财富,这些财富必将带回欧洲。财富到欧洲,对欧洲人究竟是好是坏呢?

火绳枪一杆,道义摆两边的搞法,回到欧洲又如何面对列强呢?

葡萄牙先不说,西班牙的后院先起火了。

(1)作者注:六十至九十厘米。

(2)作者注:因蛇形杠杆击发时下压,形似鸟嘴。

(3)作者注:其他两个,是德意志王国与意大利王国。

(4)伊夫雷亚王朝:HouseofIvrea,Ivrea是意大利西北部的一座小城,公元11世纪初曾诞生过意大利国王。

(5)作者注:详见第六章第四节——意大利诸邦。

(6)作者注:他的母亲是来自阿拉贡的公主利奥诺尔,EleanorofAragon。

(7)作者注:见第四章第三节。

(8)胡椒海岸:PepperCoast,大部分属于今天的利比里亚。

(9)奴隶海岸:Slavecoast,以今天的贝宁为中心的西非海岸。

(10)圣诞城:LaNavidad,在今天的海地。

(11)圣萨尔瓦多:SanSalvador,在今天的巴哈马。

(12)作者注:meridian370leagueswestoftheCapeVerdeislands,里格是欧洲古长度标准,一里格等于3.18海里。

(13)新西班牙:ViceroyaltyofNewSpain,管辖今墨西哥,中美洲及加勒比海地区。

(14)秘鲁:ViceroyaltyofPeru,管辖今秘鲁和智利。

(15)新格拉纳达:ViceroyaltyofNewGranada,管辖今哥伦比亚,委内瑞拉,厄瓜多尔。

(16)拉普拉塔:ViceroyaltyoftheRíodelaPlata,管辖今阿根廷,乌拉圭,巴拉圭,玻利维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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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拿得起放不下的欧洲史(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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