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 《拿得起放不下的欧洲史(下)》

第二十八章 《拿得起放不下的欧洲史(下)》

飞翔的荷兰人

征服拉丁美洲过程中威力无穷,大放异彩的火绳枪,在欧洲战场表现如何呢?

实际上,欧洲最早将火绳枪的功效发扬光大的,就是西班牙人。

廉价杀戮时代

我们知道,几乎是在哥伦布为寻找新航路首航的同时,欧洲本土爆发了第一次欧战——意大利战争。

开始于1494年的意大利战争,作战双方无论西班牙人还是法国人,都还在迷恋中世纪盛行的十字弓这样的弓弩类远距离攻击武器。在“新大陆”同原住民的作战中所向披靡的火绳枪,来到了欧洲大陆却并不怎么受人待见。因为在欧洲中世纪流行“龟壳战术”,城堡被武装到了牙齿,骑士们也套上了厚厚的装甲。当时中世纪末期的一个骑士标配装甲,达到了两个毫米的厚度。火绳枪遇到了这样的配置,只能说是望洋兴叹。

但是西班牙人很快就从战争中吸取教训,改进了之前的火绳枪,研发出了“重型火绳枪”(Heavyarquebus),这样的火绳枪威力巨大,单凭两毫米的装甲,已经不能挡住弹丸的穿刺。所以,本着中世纪“龟壳战术”的基本指导思想,士兵们的盔甲只能持续加厚,重量也从当初的十五公斤左右,增加到了二十五公斤。以至于后来出现了五毫米装甲,甚至于七毫米装甲。很显然,这样的单兵装甲已经完全没办法适应战场机动性。

西班牙人使用了重型火绳枪,而与此同时法军还在苦苦坚守着欧洲十字弓,所以在战争早期,法军在西班牙人的重型火绳枪面前,依然是吃尽了苦头。到了意大利战争末期的时候,法军已经因应战争需求,大规模列装了重型火绳枪。并且还在此基础上进行了战术组合,创建了欧洲历史上最早的骑兵与火枪手双兵种合一的“龙骑兵”(Dragoons)。法国人发明的龙骑兵这个炫酷的名字,后来传遍了整个欧洲,甚至传到了大洋彼岸的美洲。各国纷纷仿效设置龙骑兵,这个传统甚至延续到了现代欧洲。

只是,西班牙人对于火绳枪同战术的匹配则更加成功。

西班牙人十分敏锐地感觉到,当时的火绳枪这种远距离杀伤性武器,最大的弱点乃是近战。如果真正到了近战,火绳枪将会失去装填火药所需要的时间,从而无法发挥其最大效用。因此,如何对火绳枪射手们进行有效保护,才是决定战争走向的根本。基于这个考虑,西班牙步兵复原了当年将长矛战术发挥到极致的“马其顿方阵”,用长矛方针来保护居于中间的火枪手。这种战术,后来被称为“西班牙方阵”(tercio)。西班牙方阵的出现,极大影响了战场形势。

意大利战争持续半个多世纪,火绳枪战术演进贯穿其中,最终以西班牙一方的胜利而告终。而且,意大利战争是一个标志性事件,它不仅是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全欧大战,而且还终结了弓弩时代。从此以后,属于火枪的时代正式来临。而从防护的角度来讲,中世纪板甲已经没办法挡住科技含量不断提升的火枪穿刺能力,只能黯然退出欧洲历史。

但是,不管是火绳枪还是重型火绳枪,终究还是弊端多多。

火绳枪的一个重要配件就是火绳。

首先火绳必须是不间断燃烧状态,才能够保证随时遇到敌情随时进行作战,有些经验比较丰富的老兵油子,在作战期间还经常把火绳的两端同时点燃,以防意外。因此这就造成了火绳枪无法选择夜间偷袭这种作战模式,因为星星点点的火绳会很容易暴露部队行踪。到时候偷袭不成,反被对手包了饺子的可能性也很高。此外,火绳的不间断燃烧,如果遇到了大规模阴雨天气,也很成问题,到时候弹药受潮倒还可以进行烘干。而如果火绳无法点燃,那么火绳枪也就成了烧火棍,毫无用处了。

火绳枪的另外一个属性依然是火药。

前装填枪械类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单兵必须携带大量的火药,有时候为了保证长时间战斗,还必须捆得全身都是火药包。如此一来,一方面是火药,一方面是火绳的明火。一旦在战场上军情紧急的时候,士兵还没等用火绳枪杀掉对手,就先用火绳自燃的情况也不是没有。非战斗减员的事故频繁发生,也就只能是倒逼着进行武器创新。

所以,也正是在意大利战争期间,对于火绳枪的改进也开始了。

最早影响火绳枪演进的一种东西,叫作打火机。

欧洲人从打火机的打火过程中受到启发,又结合了当时流行于欧洲的钟表齿轮技术。巧妙地将钢轮、发条、弹簧、击锤、火石等物件组合在了一起,全面改进了火绳枪的点火方式。最终创造出了一种模仿打火机工作原理的,由燧石摩擦打火引燃的前填装新式火枪,当时的人们给他起了个名字,叫作转轮打火枪(wheellock)。

换句话讲,你就干脆把当时的转轮打火枪当成一种加装了枪管火药的打火机就可以了。但毋庸置疑的是,转轮打火枪对打火方式的改进,又是一次划时代的进步。

然而,要知道转轮打火枪的机械制图是由钟表而来,钟表在那个时代有多昂贵,转轮打火枪就有多值钱。所以,转轮打火枪固然好,却不是普通人能够消费得起的,大规模列装也存在一定困难。

但是,既然发现打火机的燧石是个好东西,所有的道理也就一通百通。

到了公元16世纪中期,在转轮打火枪的基础上,法国人再次改进打火方式。彻底抛弃了此前由钟表和打火机启发而发明的设计,淘汰了钟表所固有的钢轮与发条。由之前的摩擦式燧石点火,改为撞击式燧石点火,效果一样有保证。

这种由最新点火方式所组装的火枪,被称为“燧发枪”(snaphance)。

燧发枪的出现,再一次提高了射击速度与精度,降低了枪械制造成本,并且能够保证士兵们的操作安全性。燧发枪的出现,让欧洲人之间、欧洲人同世界其他大陆人们之间的大规模杀戮成为可能。

当然,我们还要考虑到一点,相对于中世纪骑士们的装备和行头,如今武装一个合格的军人,其单兵装备越来越简化,而且那种全身覆盖的板甲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越来越多的平民可以拿起武器,对抗乃至于推翻暴政。

说白了,不管转轮打火枪还是早期的燧发枪,严格意义上还是前装滑膛枪的一种,它们所起到的历史传承作用,就是对打火方式的改造,对杀人效率的提升。只不过由于当时对燧石的获取与使用,技术上还没有足够成熟。因此即便燧发枪拥有巨大的使用优点,但依然没有批量列装于欧洲各国军队,只是小范围存在于一些贵族与玩家手中。

此后的燧发枪继续进行改进,杀人成本也越来越低廉。

火绳枪最后一次大规模活跃于战争之中,就是我们前文提到的“三十年战争”。战后也就是到了公元17世纪下半叶之后,火绳枪逐渐被燧发枪所取代。

其实面对这样的历史演进,不知道我们是应该高兴还是悲哀。

勃艮第与尼德兰

西班牙人在意大利战争中,尝到了武器革新的甜头。

公元16世纪中叶的欧洲各国,正在进行如火如荼的宗教改革,比如同一时期的英格兰,“血腥玛丽”正在进行旧教的反攻倒算,老妹儿伊丽莎白上台则需要医治宗教清洗的创伤;而法国刚刚结束了意大利战争,就匆忙开始了一场以宗教改革为借口的内战。连年大战下来,导致青壮年劳动力锐减。但同样的事情,在西班牙却并不存在。我们知道,西班牙人因为战胜摩尔人而建国,因此他们笃信上帝的力量。别人的宗教改革方兴未艾,在西班牙人这里反而变本加厉地在新大陆推行以圣战为名义的扩张与屠杀。

所以,天主教在西班牙的稳定存在,成了当时西班牙人在政治上的优势。

只是,这种优势最终在公元16世纪下半叶被打破,挑头的就是尼德兰人。

我们还是从前文所说的勃艮第的故事开始讲起。

在上一节中,我们讲到在中世纪,有三个“勃艮第”同时出现,一个是属于神圣罗马帝国的“勃艮第王国”,也就是迁都之后的阿尔勒王国;还有两个,也就是分别诞生了葡萄牙与西班牙两大王室的勃艮第公国和勃艮第伯国。

靠近法国西南的勃艮第王国后来越混越惨,它的地盘逐渐被身边的一个叫作“萨伏伊伯国”(CountyofSavoy)的神圣罗马帝国诸侯所吞并。除此之外,勃艮第王国剩余的部分已经很小很小。后来,神圣罗马帝国卢森堡王朝的查理四世,也就是曾经在生前颁布《金玺诏书》的那位,他老人家在临终之前,一不做二不休,索性把勃艮第王国的残存部分送给了法国瓦卢瓦王朝的查理六世。当然,这位叫作查理六世的老兄,我们前文在金雀花王朝一节讲到英法百年战争的时候也提到过。这位大哥的名字响彻整个西欧靠的不是聪明,而是神经病,因此人送外号疯子查理。

这样一来,此前的三个“勃艮第”,如今就只剩下了两个。

当年加法做得好,如今的减法做得也不错。

又过了几年,勃艮第伯国绝嗣。

公元1384年,勃艮第公国的瓦卢瓦贵族迎娶了勃艮第伯国的女伯爵。于是勃艮第公国与勃艮第伯国两个勃艮第通过联姻的方式,合并成了一个。合并后的新勃艮第号称“瓦卢瓦勃艮第王朝”(HouseofValois-Burgundy)。

不管合并之前还是之后,两个勃艮第都一直致力于扩大自己的地盘,因此后来这个新成立的瓦卢瓦勃艮第王朝,幅员辽阔,实力雄厚。它的属地中除了此前的勃艮第公国,勃艮第伯国固有疆域,还向北拥有卢森堡,尼德兰以及法国境内的佛兰德伯国等土地。别看这是个七拼八凑的草台班子,但它的威慑力是十分惊人的,它南抵阿尔卑斯山,北达北海沿岸,气势之盛,令人不禁回忆起了当年的中法兰克王国。

如此勃艮第,俨然已经成了夹在法兰西,德意志之间的西欧第三大国了。

其实法国压根就不用自己出手,还是老规矩——关门放瑞士。

同样是世居阿尔卑斯山下的瑞士雇佣兵,跟勃艮第人真刀真枪地耍了一场。公元1477年,这一年的战争导致勃艮第公爵大胆查理(CharlestheBold)战死沙场,勃艮第的国土眼看悉数要被法国王室吞并。不甘受辱的大胆查理的女儿公主勃艮第的玛丽(MaryofBurgundy),于同一年嫁给了哈布斯堡王朝的王子马克西米利安一世(MaximilianI)。

我们知道,欧洲所有的王室联姻,都包藏着政治与军事图谋。

于是又是一场大战,法兰西与哈布斯堡家族之战持续了五年,最终双方达成协议,瓜分了夹在法国与神罗之间的勃艮第。其中原勃艮第伯国与尼德兰归哈布斯堡家族,被合并进了神罗,而其他大部分领土都归了法国。

至此,哈布斯堡王朝通过联姻,意外收获了勃艮第伯国,甚至还拿到了远在北海之滨的尼德兰,赚得盆满钵满。

不过,行文至此,我们有一个疑问。

这个哈布斯堡家族的马克西米利安一世,是何许人也呢?

日不落

我们还是书接上回,沿着哈布斯堡家族的脉络来说。

前文的第五章第四节哈布斯堡王朝一节的结尾,讲到了哈布斯堡家族的带头大哥阿尔布雷希特二世,狠狠地敲了卢森堡家族的西吉斯蒙德一笔竹杠。卢森堡家族苦心经营波希米亚几代人,没有想到最后让阿尔布雷希特二世乘虚而入,迎娶了卢森堡末代公主伊丽莎白,从而鸠占鹊巢成了奥地利、匈牙利、波希米亚三国的总领主。

不仅如此,公元1437年,老岳父西吉斯蒙德去世,女婿阿尔布雷希特二世登基做了德意志国王。然而我们知道,辛辛苦苦得来江山的阿尔布雷希特二世,这位哈布斯堡家族的标志性人物,却在仅仅两年之后就英年早逝,只留下了一个遗腹子拉斯洛五世。拉斯洛五世虽然一生下来就继承了无数虚名和无数封地,但这个孩子是个典型的苦命娃。在娘胎里还没有降生,就没有了老爹,出生刚刚满两岁又死了老妈。长大之后的拉斯洛五世,后来死于一场意外,时年十七岁(1)。

拉斯洛五世不仅仅是早夭,而且他生前并没有结婚,因此并没有任何子女。哈布斯堡家族接替拉斯洛五世上位的人,叫作腓特烈三世(FrederickIII)。腓特烈三世是阿尔布雷希特二世的族弟,两个人的支份关系并不算太近。但当年年幼的拉斯洛五世父母双亡,老妈“卢森堡的伊丽莎白”临终前为儿子指定的监护人(guardian),就是腓特烈三世。

所以当哈布斯堡家族中兴的中流砥柱阿尔布雷希特二世这一支绝嗣之后,族弟腓特烈三世的这一支就顺理成章地继承了族兄的事业。

腓特烈三世,就是马克西米利安一世的亲爹。

公元1477年的马克西米利安,时年只有十八岁。年轻的马克西米利安娶了三十岁的来自勃艮第的熟女玛丽。五年之后,玛丽死于一场意外。新婚夫妻生离死别,固然是一场不折不扣的悲剧。但如此轻松地从媳妇手中拿到了偌大的家产,在通婚中拿到实惠的马克西米利安,从此就开启了轰轰烈烈的用联姻征服世界的神奇之旅。

公元1493年,腓特烈三世驾崩,三十三岁的马克西米利安一世作为独子与共治之王,继承了所有老爹的基业,包括领地也包括了所有荣誉称号。

公元1494年,意大利战争爆发,马克西米利安一世代表神圣罗马帝国的最高利益,迅速站在了法国的对立面。为了加强同盟友之间的联系,马克西米利安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娶了米兰公国的公主玛丽亚为妻(BiancaMariaSforza)。不仅如此,在两年之后的公元1496年,马克西米利安还安排自己和玛丽所生的儿子腓力一世(PhilipI),迎娶了西班牙“天主教双王”的公主胡安娜(JoannatheMad)。

当然,这位胡安娜在我们前文已经出场过了(第六章第五节《风中教皇国》)。胡安娜是天主教双王排行中间的一位公主,是亨利八世的妻子凯瑟琳公主的亲姐姐。只不过,比起自己的妹妹凯瑟琳,胡安娜的婚姻以及人生更加凄凉。首先看胡安娜的丈夫腓力一世的绰号就知道,腓力一世的欧版谥号叫作“美男子”(theHandsome)。现实中的腓力一世,跟自己的老爹马克西米利安一世一样,都是风流倜傥、四处留情的主儿,媳妇之外,情妇无数,乱花丛中左右逢源。这样的霸道总裁人设,极大地刺激了在西班牙含着金汤匙出生的,憧憬公主与王子圣洁爱情的胡安娜。于是结婚没有多久,胡安娜就疯了。所以帅哥腓力的妻子胡安娜,其欧版谥号是“疯女”——人称“疯女胡安娜”(JoannatheMad)。

天主教双王这样有权有势有家世的背景,当然并不甘心胡安娜受刺激变疯的现实,然而他们又挑不出什么理来。因为早在帅哥腓力娶疯女胡安娜的第二年,人家马克西米利安一世与玛丽的女儿玛格丽特(MargaretofAustria),也嫁给了天主教双王的儿子胡安(John,PrinceofAsturias)。也就是说,当年两家的亲事算是“换亲”,哈布斯堡家族的兄妹俩,交叉换亲了天主教双王家的兄妹俩。天主教双王嫁出去了一个女儿给哈布斯堡家族做媳妇,随即又收了一个哈布斯堡家族的公主做儿媳妇,不赔不赚,相互两清。

帅哥腓力把胡安娜折磨成了疯女,有本事你家胡安对玛格丽特也别客气啊,所以政治婚姻就是这样,就是谁也别再扯谁吃亏谁占便宜的事了,愿赌服输罢了。

只不过,戏剧性的一幕恰好就发生在了胡安娶了玛格丽特之后。

胡安没有本事驾驭哈布斯堡家族小他两岁的新媳妇玛格丽特,反而是在婚后仅一年的时间,十九岁的胡安暴死。虽然后世欧洲史书指出,这位承载着西班牙天主教双王所有心血的王子是死于肺结核,但是仍然有大量野史证明,年纪轻轻,新婚宴尔的胡安,是死于婚后纵欲过度。不仅如此,胡安死后,玛格丽特改嫁萨伏伊公爵。婚后依然是二十四岁的萨伏伊公爵早亡,玛格丽特以同样二十四岁的年纪,居然先后熬死了两任老公。后来玛格丽特就再也没有寻机嫁人,而是专心致志地帮助老爹治理尼德兰,别说,执政效果还确实令人刮目相看。

这事,就没法用正常逻辑来解释,你只能说是气数与天命,两者无一例外都在当时的哈布斯堡家族手中。

哈布斯堡家族的马克西米利安一世,长袖善舞,多财善赌。一番政治押宝搞定了周边国际形势,会同米兰公国和西班牙王国,从三个方向上挤压野心勃勃的法兰西。

所以,意大利战争从一开始,胜利的天平就已经倒向了哈布斯堡王朝与西班牙一边。更不用说,此时此刻的西班牙已经从新大陆攫取到了源源不断的财富。至于最后的胜利,也只是时间问题。

当然,所有的同盟军中,最具象征意义的是罗马教廷。

只不过马克西米利安一世对罗马教廷给神圣罗马皇帝加冕这件事情嗤之以鼻孔,况且我们知道,罗马教廷在整个意大利战争中声名狼藉,影响力每况愈下。后来在公元1508年,马克西米利安成功地登上了神圣罗马帝国皇帝的宝座,却以意大利局势危险为由,并没有千里迢迢地跑到意大利朝圣,而是象征性地远远地接受了教皇封号。从他开始,此后的历代神罗皇帝,都不再特意跑去罗马加冕,而是先生米做成熟饭,再离得远远的,让教皇喊一嗓子,也就是算是加冕了。换个角度看,神罗皇帝本身都不怎么值钱了,宗教改革大趋势之下的教皇更是王小二过年——一年不如一年。既然如此,双方还整那些多此一举的虚礼干吗?所以,这样一弄,让本来端着架子的两方彻底放下了,对谁都没坏处。

公平来讲,马克西米利安一世虽然在意大利战争中收获颇丰,但综合来讲他并不算是一个特别经天纬地的君主。比如我们前文提到的瑞士联邦,就是在这位马克西米利安手上成功独立的。只是这位老哥这辈子的运气好到了极点,他虽然也只是活了六十岁而已,但跟他同辈的很多叱咤风云的人物都被他熬死了,而且他在生前通过联姻,幸运地为哈布斯堡家族拿下了天广地阔的一大片根据地。

公元1504年,天主教双王之一的一贯英明伟大正确的伊莎贝拉一世,以仅仅五十三岁的年纪谢世。临终之前,她坚持要求将自己的嫁妆卡斯蒂利亚王国传给自己可怜的疯女儿胡安娜。于是顺理成章地,在公认胡安娜已经神志不清无法临朝听政的情况下,疯女胡安娜的老公帅哥腓力就成了卡斯蒂利亚的实际掌权者。

两年之后,来自哈布斯堡家族的帅哥腓力暴死,坊间传闻是他的老岳父费尔南多二世下了毒手。费尔南多二世同样以疯女胡安娜无法正常执政为由,拿回了卡斯蒂利亚王国的主权,重新合并为西班牙。

只是好景不长。

公元1516年,六十四岁的天主教双王之一的费尔南多二世也驾鹤西去,结束了一个传奇的时代。虽然费尔南多二世一辈子大权在握,潇洒风流,除了和伊莎贝拉一世养育了一堆孩子,身后还有一大堆的情妇。但直到他临死的时候,都还没有生出足以继承自己家业的成年男丁。他和伊莎贝拉养育的所有孩子中间,同哈布斯堡家族联姻的两个孩子——唯一的儿子胡安死了,二女儿胡安娜疯了,远嫁到英格兰的四女儿凯瑟琳被亨利八世整抑郁了。

和葡萄牙王室联姻的两个女儿,则又是命运多舛。

大女儿伊莎贝拉(Isabella)嫁给葡萄牙王子,结果身为王储的葡萄牙王子早亡,而且还搞得人家国王这一支绝嗣。无奈只好又嫁给了升级为国王的葡萄牙王子的堂叔曼努埃尔一世(ManuelI),一女两嫁无非就是想拿下葡萄牙王国的王后之位,然而却架不住红颜薄命,伊莎贝拉之后很快死于难产。一命换一命的代价生下来的男孩,也只活了两岁。不甘心的天主教双王,又策划三女儿玛丽亚(MariaofAragon),为后来的曼努埃尔一世做了续弦。功夫不负有心人,这位替补上来的玛丽亚,虽然也只活了三十五岁,但这位公主与时间赛跑,争分夺秒地花式生娃,总算是为国王生了七个儿子,三个女儿。其中的两个儿子,后来先后做了葡萄牙国王。因此,天主教双王同葡萄牙王室的联姻,费尽了九牛二虎之力,总算是有效的。

这样算下来的话,如果不算遥远的英格兰的凯瑟琳公主,仅就伊比利亚半岛的政治形势而言,天主教双王留下来的后代里面,玛丽亚公主稳住了葡萄牙。而疯女胡安娜一边,成了硕果仅存的天主教双王后代中能够撑住西班牙王国的门面的人。

而且关键是,别看胡安娜神智不怎么清醒,生孩子却是一把好手。

疯女胡安娜为帅哥腓力生下了两个儿子和四个女儿,其中的两个儿子,均活到了成年。这两个儿子中的老大叫作查理(2),老二叫作费迪南(3)。

这两个男丁,既是天主教双王的亲外孙,又是马克西米利安一世的亲孙子,是哈布斯堡家族根正苗红的嫡系继承人。这俩人,简直就是天选之人。

公元1516年,费尔南多二世辞世。他身后包括阿拉贡与卡斯蒂利亚的西班牙王国,且包括西班牙在全球范围内的广袤的殖民地,全部留给了疯女胡安娜。当然,考虑到胡安娜的健康状况,实际上等于是留给了继承第一顺位的外孙查理。

于是,十九岁的查理变成了查理五世(CharlesV),继承了一个庞大无比的版图。也成了我们前文提到过的,那个曾经支持麦哲伦做环球航行的伟大君主,让亨利八世同凯瑟琳公主离婚时投鼠忌器的“国民好外甥”。

这还不算完。

公元1521年,查理的弟弟费迪南娶了来自波兰雅盖隆家族的,波希米亚与匈牙利之王瓦迪斯瓦夫二世的公主安娜(AnnaofBohemiaandHungary)。而随后在公元1526年,匈牙利王国最后一战——“莫哈奇之战”中,费迪南的小舅子拉约什二世阵亡,匈牙利被一分为三,其中靠北的三分之一被合并到了奥地利(4)。于是波希米亚与匈牙利之王的名头,就统统归了大姐夫费迪南。费迪南这位年仅十八岁的年轻人,也就正式升级成为费迪南一世(FerdinandI)。

至此,哈布斯堡家族的领地达到极盛,建立了一个亘古未有的庞大王朝。

正因为如此,中世纪末期的欧洲人称此时的哈布斯堡王朝为“日不落帝国”。

西班牙哈布斯堡

宗教改革与宗教战争期间,出于种种考量,哈布斯堡家族有史以来最有权势的掌舵者查理五世,立场坚定地站在了罗马教廷一边。其实这个选择不难理解,首先天主教双王的天主教的名头不是随便说说的,这是一个十分传统而且保守的天主教贵族家庭。如果要想维护西班牙这块哈布斯堡家族的基本盘,甚至是西班牙背后的庞大殖民地,就必须以旧教为旗帜。

不过,宗教改革最早就出现在德意志,而且随后的德国农民战争、宗教战争也打得如火如荼。所有这一切,都让查理五世感到一筹莫展,因为难办的是,他本人的地位也相当尴尬。查理五世白白担了一个神圣罗马帝国皇帝的虚名,但实际上并不能像中世纪霍亨斯陶芬家族那样对神罗内部事务介入太多,然而如果遇到事情就逃避,整个哈布斯堡家族的光环便会愈来愈暗淡。如果介入太深的话,同样风险很大。因为神罗只是一个名义上的政治共同体,实际上根本就无法形成统一的政治力量。否则几百年前,也就不会出现汉萨同盟这样的民间组织了。

所以,神罗皇帝这顶大帽子,越是在战乱时期,对哈布斯堡王朝来讲就越是显得鸡肋。就在这种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的彷徨与迷茫中,德意志内部的宗教之争,也就愈演愈烈了。

第六章第五节《风中教皇国》中讲过,公元1531年,德意志王国内部的新教徒们成立了一个叫作施马尔卡尔登联盟的宗教军事组织。这个组织以护教、清教为主要宗旨,显然是把新教与旧教之争表面化了。

查理五世不能容忍,于是代表旧教同施马尔卡尔登联盟大打出手。

公元1552年,施马尔卡尔登联盟重创查理五世的政府军。

公元1555年,查理五世被逼签订了城下之盟——《奥格斯堡和约》。

这件事情,沉重地打击了查理五世的心气头。这一年的查理五世五十五岁,他的健康状况每况愈下,甚至他的身上,还出现了类似于他的妈妈疯女胡安娜的精神类疾病的症状。意大利战争尚未结束,想不到德意志王国内部又战乱不休,让这位年岁渐长的老人焦头烂额。

而且,查理五世跟自己的弟弟费迪南虽然一母同胞,但他们的成长环境完全不同。弟弟费迪南基本上属于是生于西班牙,长于西班牙,后来才来到了哈布斯堡家族世居的奥地利学习德语。但查理五世从小就生长于尼德兰地区,他能够说一口流利的法语、荷兰语。正因如此,他对尼德兰地区出现的宗教叛乱尤其不能容忍。要知道,当时的尼德兰地区支撑了西班牙国库几乎一半的财政收入。一向视尼德兰地区为自己故乡的查理五世,为应付各种名目的对外战争,在这个地区课以重税,这样的做法甚至激发了当地新兴资产阶级的民族主义情绪。

要说到民族的话,查理五世又是什么民族呢?

查理五世身份证上写啥?

母语是法语的德国人?西班牙血统的尼德兰人?

这种身份上的复杂识别,也经常让查理五世感到无所适从。

精神处于分裂状态的查理五世最终做了一个决定——提前退位。

公元1554年到公元1556年的两年中,查理五世进行了权力移交,正式为自己办理了退休。他先是将两西西里王国(5)与米兰公国交接给了自己的独子腓力二世(PhilipIIofSpain),此后又将尼德兰地区正式移交给了腓力二世,紧接着轮到了西班牙王国与海外殖民地,这些也都统统授予了腓力二世。

安排好了独子腓力二世这边之后,查理五世把剩余部分的控制权,包括神圣罗马帝国皇帝头衔,转交给了一母同胞的弟弟费迪南一世。费迪南一世拿到的领地包括——徒有虚名的德意志王国与意大利王国,不是徒有虚名的奥地利、波希米亚、匈牙利等。

如此一来,哈布斯堡家族被一分为二,变成了西班牙哈布斯堡王朝与奥地利哈布斯堡王朝。

这样的分家方式,以后西班牙与奥地利两个哈布斯堡王朝不可能再次统一,即便是相互亲近,但也是走向了不同的世代传承。之所以如此分家,查理五世很有可能受到了德意志诸侯们的压力,当然也有新教旧教之争的压力。但总体来说,这样就等于把德意志王国内部宗教之争这个大锅,就全部甩给了查理五世的弟弟费迪南一世。当然与此同时,费迪南也等于是继承了哈布斯堡家族的祖产,有点类似于蒙古人的“幼子守灶”。

看上去一块大肥缺的西班牙王国,连同两西西里、尼德兰以及西班牙海外殖民地,都留给了自己的独子腓力二世。看上去,查理五世的小算盘还算是打得精明。

公元1555年,查理五世的老妈,为日不落的哈布斯堡家族立下汗马功劳,在家族传承中起到了起承转合作用的疯女胡安娜离开人世,寿至七十六岁。

公元1558年,一生纠结于自己身份的查理五世,在自己母亲胡安娜的老家西班牙离开人世。

查理五世或许生前并没有料到,恰好就是他留给腓力二世的这个大肥缺,最先出了问题。

堂·吉诃德

哈布斯堡王朝虽然分家了,但两家合力,于公元1559年赢得了意大利战争的最终胜利。

公元1564年,费迪南一世去世,奥地利哈布斯堡王朝的权杖,交给了费迪南一世最小的儿子马克西米利安二世(MaximilianII)。两个哈布斯堡王朝进入了各自的发展轨道,虽然无论从哪个角度讲,二者都十分亲近。

我们回头再看西班牙哈布斯堡王朝。

西班牙的腓力二世,是个野心勃勃的人。这样的个人特质,一方面是由于系出名门,天生富贵,另外一方面则是得益于海外殖民地就像是西班牙人庞大的造血机器,源源不断地为西班牙政府带来大量财富。

如此雄厚的家底,助长了腓力二世称霸欧洲的想法。

而且更加重要的是,腓力二世延续了从马克西米利安一世和天主教双王传统到保守甚至于极端的天主教思想,不遗余力地为宗教而战。

腓力二世的第二任老婆,就是英格兰都铎王朝的血腥玛丽。虽然在血缘关系上玛丽是腓力二世的表姑,但两个人的结合却十分符合逻辑。两个人都是天主教的忠实拥趸,都在不遗余力地帮助罗马教廷推行极端宗教政策。

所以,当时流行于欧洲的宗教改革以及资本主义大生产,似乎都跟西班牙人没有什么关系。

西班牙人太有钱了,墨西哥和秘鲁有银矿,智利有铜矿(葡萄牙人的巴西有金矿),并且在广阔的拉丁美洲,西班牙人利用从非洲贩卖来的黑奴开发了大量种植园,在种植园中出产的甘蔗、咖啡、葡萄等经济作物,都是欧洲市场上的抢手货。国内的老百姓也纷纷不甘心在西班牙本土待着,大量人口都流入了“新大陆”,人人做老板的狂热时代,谁还在本土做正经营生,那就是十足落伍了。

正因为如此,在欧洲其他国家不是新兴资产阶级当道吗?那就让他们的工场开足马力生产。西班牙人和葡萄牙人不需要生产,只需要消费。用来自殖民地的金银财宝,换取生产生活必需品。全民享乐的时代,人人有钱花的一个弊端,就是引起了结构性的通货膨胀。不仅是西班牙葡萄牙通货膨胀,大量的金银流入欧洲,甚至造成了整个欧洲的通货膨胀。

不仅享乐,西班牙王室还带头参与宗教战争——意大利战争刚刚偃旗息鼓,六年之后的1565年,腓力二世就扛起了战争的大旗,在地中海同奥斯曼帝国一决雌雄。

公元1571年,因奥斯曼帝国抢占塞浦路斯岛,腓力二世率领海军同奥斯曼帝国海军会战于希腊西部小城勒班多近海。这场被称为“勒班多海战”(BattleofLepanto)的大战,最终以西班牙联军的胜利而告终。这一次,腓力二世的舰队保卫了天主教,保卫了更为广义的基督教世界。因此这场战役在很多时候,都被拿出来同当年法兰克王国铁锤查理在伊比利亚半岛上击退阿拉伯军队相提并论。

海战期间,西班牙人的火绳枪出尽风头,依靠接舷战中的近距离射击,造成奥斯曼突厥人伤亡惨重,最终多达四万奥斯曼士兵阵亡,两百多艘战船被摧毁。因此在战后,用人力作动力的双排浆战船逐渐退出历史舞台,越来越多的火炮被搬上以风帆为动力的新型战舰,人类历史进入炮舰时代。讽刺的是,海战不久之后奥斯曼人就重建了他们的海军舰队,规模比之前还要大。而且,西班牙人在海战中付出了相当大的代价,损失的士兵也多达一万多人。从此之后,西班牙人甚至再也无力组织如此大规模的海上作战了。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有位叫作塞万提斯(MigueldeCervantesSaavedra)的西班牙士兵,他在勒班多海战中失去了自己的左手。复员返乡之后的塞万提斯潜心文学创作,最终撰写出了享誉世界的作品《堂·吉诃德》(DonQuijotedelaMancha)。《堂·吉诃德》这部小说,恰好就讽刺了那些不合时宜的还活在中世纪的骑士以及骑士精神。

其实我们反过头来想一想,堂·吉诃德这样的人,跟腓力二世是不是有一种隔空的惺惺相惜呢?但腓力二世依然不自知,他对异教徒的憎恶,对武力的痴迷,让他愈发像是一个从欧洲中世纪早期穿越回来的好战国王,而并非一个能够带领西班牙人利用家中余钱发家致富的欧洲民族主义时代的杰出君主。

公元1567年,腓力二世颁布命令,命令旨在对西班牙境内的摩尔人消除最后一点穆斯林痕迹,包括宗教、语言、穿着等。宗教极端政策,最终引发持续三年的摩里斯科战争(MoriscoRevolt)。战后,西班牙穆斯林陆续被驱逐,大量地区变成无人区。

公元1578年,腓力二世又抓住葡萄牙王国绝嗣出现的继承权之争的机会,出兵进入葡萄牙。随后,腓力二世在“阿尔坎塔拉战役”(BattleofAlcantara)中取得决定性胜利。

公元1581年,腓力二世被加冕成为葡萄牙国王腓力一世。

从此,西班牙兼并了葡萄牙,两大殖民帝国合二为一。

如此的穷兵黩武,当然需要大量的金钱投入,当拉丁美洲殖民地的巨额财富都不能支撑腓力二世的战争机器运行时,就必须在欧洲本土收税了。

收税的对象,自然就是那个能够占到西班牙国库收入一半的尼德兰。

联省共和国

所以,终于出现了我们前文所看到的那一幕(6)。

公元1568年,尼德兰革命爆发。

确切来讲,尼德兰革命有宗教性质,有民族性质,当然也有新兴资产阶级革命性质,所以当时的情形并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糟。当时的尼德兰地区跟大多数神圣罗马帝国小邦国的情况类似,都是属于政治上比较松散的局面。因此这块地区在西班牙哈布斯堡王朝时期压根就没有什么正经名字,西班牙人只是十分含糊地统称这块地区为“十七省”(SeventeenProvinces)而且,只有在尼德兰北部才是新教盛行的地方,尼德兰南部还一直都是天主教的基本盘。

再进一步从人口构成上来讲,尼德兰人其实严格意义上算是古代日耳曼人中的一支,早年曾经属于中法兰克王国的一部分。只是这群古日耳曼人的后代,在语言上也出现了分化,尼德兰北部普遍讲弗莱芒语(Flemish),南部则讲的是法语,讲法语的这块地区,一般被称为“瓦隆”(Wallonia)。弗莱芒语严格意义上来说只能算是德语的一个方言,同德意志王国北部一些方言听上去十分相似,而且互相也能够听懂。因此,前文我们说查理五世的母语是法语与荷兰语,其实也不太精确。确切地说,查理五世的母语是法语与弗莱芒语。

所以尼德兰北部造反的那帮人打出的旗号有点乱,反西班牙可以有很多借口,大家首先人种就不一样,其次讲的语言也不一样,资产阶级所要求的合理税收的诉求更不一样。但北部那帮人绕来绕去还是绕到了新教旧教之争上。如此一来,造反派打出来的旗号就是要用新教名义跟腓力二世玩命,那么人家新兴资产阶级中的天主教徒们怎么办呢?更何况还有人种跟语言之分呢?

于是,北部的尼德兰人忙着造反,南部的尼德兰人则在忙着保皇。

公元1579年,南部瓦隆人以及信仰天主教的弗莱芒人为主体,抢先成立了一个“阿拉斯同盟”(UnionofArras)。这个同盟宣誓效忠西班牙王室,并且要为天主教护教,同北部的造反派们血战到底。当然北部也毫不示弱,与同一年针锋相对地成立了一个“乌特勒支同盟”(UnionofUtrecht)。

公元1581年,乌特勒支同盟内部的七个省发布宣言脱离西班牙,成立了一个具有资产阶级性质的现代共和国“尼德兰联省共和国”(RepublicoftheSevenUnitedNetherlands)。因为造反的北方七省中间,经济最发达的是荷兰(Holland)与泽兰(Zeeland),因此这个尼德兰联省共和国,又被称之为荷兰共和国(DutchRepublic)。

北方这个独立出来的荷兰共和国,虽然是以弗莱芒语为国语,但并非所有说弗莱芒语的人都是新教徒。因此在这一期间,大量信奉天主教的弗莱芒人南下加入了阿拉斯同盟。这样一来,荷兰的弗莱芒语也就成了荷兰语,而南部的弗莱芒语则继续被叫作弗莱芒语。那么多年之后,南部以天主教的名义将弗莱芒人与瓦隆人团结在一起,就形成了后来的“比利时”(7)。

当然,新独立的荷兰面对强大的腓力二世,依然还是觉得心里没底,他们依然还是想找一个靠山。但是要想做荷兰人的靠山,同时也就意味着要同西班牙人撕破脸,交易的代价太大,当时的欧洲放眼望去几乎谁都不敢这么干。荷兰人找到了法国瓦卢瓦王朝的末代皇帝亨利三世,亨利三世婉言谢绝;荷兰人后来又找到英格兰都铎王朝的伊丽莎白一世,最后又是没有谈成。

事实证明,在列强均衡的政治形势下,大国是棋手,小国只是棋子。棋手之间很难正面撕破脸,尤其是为了棋子的利益,棋手之间更犯不上。棋手们甚至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拿各自的棋子来交易,但棋子要想做主角,实在是太难了。

然而,一个偶然事件的发生,最终改变了历史的进程。

棱堡

偶然事件的源头,依然是新教旧教之争。

我们知道血腥玛丽的老公就是腓力二世,但是两个人聚少离多,并没有生下一儿半女。况且玛丽仅仅执政五年,公元1558年,年仅四十二岁的玛丽就撒手人寰。

玛丽下台之后,伊丽莎白一世即位,于是新教势力开始抬头。

骄横跋扈的腓力二世宣布伊丽莎白为非法即位,拒绝承认英格兰新政府。不仅是口头上的不承认,腓力二世还支持苏格兰的玛丽一世(Mary,QueenofScots)对英格兰王座的诉求。原因是苏格兰玛丽是位虔诚的天主教徒。

西班牙与英格兰莫名其妙结下了梁子,两国关系急转直下。

与此同时,英格兰资本主义兴起,大量工场手工业产品急需海外市场。同时,英格兰造船业日新月异,海洋力量在大西洋海域逐渐开始抬头,并且期间掺杂了海盗行为、贩卖奴隶行为等等,严重影响了西班牙人在拉丁美洲的既得利益。

英格兰和西班牙的矛盾,慢慢开始变得不可调和。

公元1584年,西班牙与法国签订协议,矢志反对新教异教徒。作为回应,公元1585年,英格兰与荷兰也签订协议,伊丽莎白一世同意对荷兰实施援助,包括出人、出马、出钱。

腓力二世认为,这件事情等于是英格兰对西班牙不宣而战。

同年,“英西战争”(Anglo-SpanishWar)爆发。

战争发展到了公元1588年,看上去无比强大的西班牙无敌舰队,非常意外地彻底败于英格兰海军之手,这件事情极大程度上打击了六十一岁的腓力二世。

西班牙人军事上遭遇挫败,财政上也到了崩盘的边缘。当然,西班牙人并没有被击垮,这样的无敌舰队后来又先后组织了五次,一直持续到了英西战争在公元1604年停火。十几年的岁月蹉跎,在公元1598年时,还熬死了志大才疏的腓力二世。结果无一例外,无论如何搭配出来的无敌舰队,都没有取得哪怕一场像样的胜利。

最关键的是,在五次战役过程中,千钧一发之际,天时一次又一次地站在了英格兰一边。誓死追随罗马教廷的西班牙人并没有被上帝垂青,反而是信仰新教的英格兰总是被幸运女神眷顾。

从宗教角度而言,毫无疑问这是一种强烈的心理暗示。

英西虽然停火了,但荷兰人独立的信心与决心却空前高涨。

荷兰的这种信心与决心最重要的体现,就是大量棱堡(bastion)的建设。

随着火器时代的来临,中世纪欧洲人的“龟壳战术”已经得到了最大程度的收敛。尤其是重型火绳枪的出场,直接让重甲骑兵退出历史舞台,穿着厚厚铠甲的中世纪各国士兵,被轻装简从的新式军队所取代。火绳枪不行就重型火绳枪,重型火绳枪不行就直接上火炮。那么大口径重型火炮的出场,使得“龟壳战术”的另外一个必杀技——城堡,也在火器时代慢慢处于边缘化的地位。只不过,就在城堡即将退出历史舞台之前,他依然回光返照了那么一段日子。

对中世纪城堡的改进,集中体现了欧洲文艺复兴的力学、几何学、建筑学的爆发式知识积累。新出现的改良型城堡,被叫作“棱堡”。

棱堡出现之前的欧洲城堡,大部分是凸多边形的城堡模板,因此在城堡防卫过程中,防守一方的配备比较单一,最多就是设计一些垛口、角楼、塔楼以降低瞭望难度,增加打击角度等等。或者就是把城墙加高、加厚,厚到一定的程度不过瘾,那就再加一层,比如此前东罗马的首都新罗马城。所以当这种城堡遇到火力空前强大的火炮,哪怕火炮的设计十分傻大黑粗,都扛不住几轮大炮的轰击而惨遭攻破。

因此在特定的那么一段时间之内,火炮成了城堡的克星。

后来在意大利战争过程中,意大利人发明了一种新型城堡,就是棱堡。棱堡是一种典型的凹多边形的设计思路。如此设计的最初设想,是为了增加射击点,进攻一方无论从哪个角度发起攻击,都会被至少两个以上的防守火力锁定。如此一来就形成了立体交叉式火力覆盖,这样的棱堡出现,也就空前增加了防守一方的军事科技含量。

尤其是棱堡到了荷兰人手里,居然成了荷兰人能够成功赢下最终独立的制胜法宝。荷兰军事专家在意大利棱堡的基础上,将棱堡的高度降低,同时将墙体加厚,并且将堡垒外墙同地面的夹角设计成了钝角。这样一来,棱堡不仅易守了,而且难攻了,更加难以倒塌了。在此基础上,荷兰人还在棱堡外围挖了一圈又一圈的壕沟,充分利用了低地国家的独特地形特点,冷不丁给壕沟灌水,增加进攻一方的机动难度。

从公元16世纪90年代开始,尼德兰大地上如雨后春笋般出现了大量棱堡。

如此设计的棱堡,真的就像是一个又一个难啃的龟壳,防守一方不需要多少人手的投入,进攻一方却要付出十分高昂的代价。攻克一个棱堡所付出的代价,大到难以想象。根据当时对卑尔根-欧普-索姆围城战(SiegeofBergen-op-Zoom)的记载,当时西班牙一方的围城作战指挥官斯皮诺拉(AmbrosioSpinola),率军围困这座棱堡达三个月之久,结果天气已经入冬了依然无计可施。进攻一方的西班牙人,除作战阵亡之外,还有饥饿、寒冷、掉队损失的人员总共达一万八千多名士兵。

关键是,你使出吃奶的劲儿打下了一座棱堡,其实并没有多少油水可捞,况且前面还有无数个棱堡,嘲弄一般等着你去攻克。而且就这样的围城战效率,即便保证全胜的情况下,一年也拿不下几个棱堡。等你撤军了,荷兰人就又开始优哉游哉地建设新的棱堡。虽然建设起来同样麻烦,但看着你无可奈何地撤军,就已经足够鼓舞士气了。西班牙人终于意识到,不问青红皂白地同棱堡战术周旋,是多么浪费时间和金钱的事情。

与其在这里烧钱,还不如缓一缓吃紧的政府财政。

公元1609年,西荷双方签订《十二年休战协定》(TwelveYears'Truce)。已经断断续续打了四十多年的作战双方,欣然接受了暂时休战这样的玩法。

谁知道,这一等,就等来了三十年战争(8)的全面开打。

这场第二次的全面欧战,西班牙与荷兰毫无悬念地卷入其中。

只不过,双方都还算是具有契约精神,西荷双方于公元1621年准时再战。

战争的结局我们已经知道了。

公元1648年,哈布斯堡王朝全面溃败,同欧洲诸强签订了《威斯特伐利亚和约》,和约的签订也标志着荷兰的正式独立。

飞翔的荷兰人

荷兰独立了,但实际上早在正式独立之前,荷兰就已经成为欧洲小霸之一。

首先荷兰的经济基础雄厚,早在英法百年战争时期,尼德兰地区就是著名的纺织业中心,而到了资本主义兴起,荷兰的造船业又享誉欧洲。在公元15—16世纪的荷兰巅峰时代,光是荷兰首都阿姆斯特丹(Amsterdam)一个城市,就有上百家造船厂。据说,当时荷兰的商船吨位,占到了当时欧洲总吨位的四分之三。荷兰出品商船的性价比,也是远远高于当时的另外一个竞争对手英格兰。

除了造船业,荷兰人另外一个撒手锏就是商业。

商业在荷兰的兴起也不稀奇,因为荷兰或者说广义的尼德兰地区,本身就处于东西航路同南北航路的交汇处。东西方向上,由北海到波罗的海的航线,荷兰可以参与;南北方向上,由英吉利海峡到比斯开湾乃至于广袤大西洋的航线,荷兰一样可以参与。并且借助莱茵河,海洋属性的荷兰,连通了广大的德国与法国大陆腹地,正因为如此,荷兰城市鹿特丹(Rotterdam)成了欧洲第一大港口。

这还不算完。

荷兰人还是最早的玩金融的国家,现代世界流行的银行体系,股票市场等概念,最早都是诞生于荷兰。荷兰首都阿姆斯特丹,堪称当时欧洲最大的金融中心。能够拿到全欧洲最大的现金流,财富如此集中,荷兰人完全有实力干大事。

最倒霉的,就是葡萄牙人。

葡萄牙王国被腓力二世兼并,葡萄牙人等于是没有了为自己撑腰的中央政府。这件事情很快就祸及他们的海外殖民地,同样是小国寡民的荷兰,很快就取代了此前葡萄牙人在大航海时代的位置。

公元1595年,荷兰人第一次绕过了好望角,看到了眼前烟波浩渺的印度洋。

公元1602年,荷兰人在阿姆斯特丹成立了荷兰东印度公司(DutchEastIndiaCompany)。虽然号称是公司,还是个股份有限公司,但这个公司却是个具有国家功能的组织。这家公司能够组建军队,发行货币,甚至是指导荷兰人在整个东方进行迅速殖民。

荷兰东印度公司的成立,直接将葡萄牙人此前在印度洋和亚洲地区的特权全盘拿下,新主人的名字就叫荷兰。

公元1621年,荷兰人照方抓药,又以政府名义批准成立了荷兰西印度公司(DutchWestIndiaCompany)。

西印度公司的职责更加明确,它主要负责抢夺葡萄牙、西班牙早期没有彻底站稳脚跟的美洲殖民地,并随时准备同后起之秀英格兰与法国开战,瓜分更多的全球利益。

并且那个时代的荷兰,是世界上第一个资产阶级共和国,他们的现实中并不存在国王,虚幻中也并不怎么信仰上帝。所以,当时的荷兰人不管对待竞争对手还是对待殖民地原住民,方法更直接,手段也更加凶残。除了东印度公司和西印度公司,荷兰人敏锐地察觉到好望角的重要性,于是荷兰人赶走了葡萄牙人,抢占了好望角。并且以此为中心,控制了整个南非。有了一东一西两个公司,中间还有个好望角,这是典型的气吞寰宇之势。

17世纪早期的荷兰人的殖民帝国,地缘布局确实相当完美。

巅峰时代的荷兰殖民帝国,在北美洲拿下了今天纽约这块地方,起了个名字叫作“新阿姆斯特丹”(NewAmsterdam),以此为中心圈下一大片土地,起了个名字叫作“新尼德兰”(NewNetherland);在南美洲,荷兰人拿下了今天的圭亚那(Guyana)地区,包括今天的英属圭亚那,苏里南和法属圭亚那。并硬生生地从巴西占下了东北部的一大片;在非洲,前文已经说过,荷兰人占了南非;而在亚洲,荷兰人斩获颇丰。他们拥有斯里兰卡,并且在同西班牙人的较量中拿下了中国台湾,还殖民了整个的印度尼西亚。

在中国台湾,荷兰人建立了两个著名的军事商贸据点——热兰遮与赤崁楼。热兰遮(Zeelandia)这个名字有没有似曾相识的感觉呢?对,热兰遮只是音译,这个单词的词源,就是联省共和国除了荷兰之外的另外一个大省“泽兰”;更加神奇的是印度尼西亚,这片岛屿从古至今都没有任何政权统一过,但在赶走葡萄牙人之后,荷兰人居然像变戏法一样整合了这块万岛之地,并起了个新名字叫作“荷属东印度”(HollandEastIndia)。

当时在大西洋海域,荷兰人从葡萄牙和西班牙手中接过了黑奴买卖的接力棒——启程从欧洲运出盐、布匹、枪械、纺织品到西部非洲,中程又从西部非洲运出黑奴到美洲,最后返程再从美洲运出糖、烟草、稻米、棉花等到欧洲。这样的黑三角贸易,在荷兰人手中变成了标准化流程,荷兰人的聪明才智,全部用在了沾着人血的肮脏的黑奴交易中了。但与此同时,巨额利润就源源不断地回流到了荷兰。

在印度洋海域,荷兰垄断了整个印度洋以及东亚地区的贸易与商路。欧洲的木材与毛皮进入亚洲,而亚洲的香料、瓷器、丝绸则被转运到欧洲。当然,在当时的东方有中国的大明和大清用朝贡体系来维持亚洲国际秩序。这一点上,荷兰人心知肚明,他们对这两个王朝虚与委蛇,并不当面招惹。转过身去则猛捞实惠,垄断同日本(引发了日本的“兰学”)、印度的贸易,潜心夯实自己的印度尼西亚殖民地,并且一占就是三百年。所以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大明或者大清并不知道身边已经崛起了荷兰这样一个海洋帝国,甚至还用中国人对荷兰人的绰号“红夷”命名了来自欧洲的“红夷大炮”。当然,最初用葡萄牙人命名佛郎机大炮,到后来用荷兰人命名红夷大炮,这本身也讲述了葡萄牙人与荷兰人霸权更替的一段历史。

强,实在是强。

但说白了,荷兰人的强大只是昙花一现。

说到底,它的体量还是太小了。

荷兰人跟当年的葡萄牙情况有点类似,都属于是小姐脾气丫鬟命,贪心不足蛇吞象的典型代表。公元17世纪早期的荷兰人,在自己所谓的“黄金时代”,全国总人口也不过一百五十多万人。这点人口,根本就不足以支撑它像西班牙人那样进行彻底地殖民。它也只能是像当年的葡萄牙人一样广泛地设立商站和军事据点,而当欧洲真正的霸权英法起势的时候,荷兰人也只能是黯然退出历史舞台。

到了公元17世纪后半叶,在北美荷兰人向英国人交出了新尼德兰,在南美又被英法瓜分了圭亚那。公元1640年,葡萄牙人复国,之后不久就在巴西挤对走了荷兰人,重新独占了巴西。而在东方,众所周知的,公元1662年,郑成功将荷兰人从台湾逐出,收复了台湾。在此期间,英法海上势力崛起,三次英荷战争,一次法荷战争,荷兰人最终都被打到跪地求饶。

到公元18世纪后期为止,荷兰人基本上销声匿迹于大航海时代。

除了依靠外交努力,还勉强拥有印尼,荷兰人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

在我们中文语境中,很多时候都把这个时代的欧洲小霸荷兰,称之为“海上马车夫”。然而经过我们多方查证,这个说法很有可能是百年来翻译造成的误读。在西方人的语境中,基本上没有人提及所谓的“海上马车夫”这个说法。

我们不妨采用一个在西方文化中更加流行的称呼——“飞翔的荷兰人”(FlyingDutchman)。

飞翔的荷兰人,代表人定胜天,自由自在。

当然,也代表孤苦伶仃,漂泊一生。

(1)作者注:见第六章第一节波兰立陶宛。

(2)查理:按照西语拼写,读作卡洛斯。

(3)费迪南:按照西语拼写,读作费尔南多。

(4)作者注:见第六章第一节波兰立陶宛。

(5)作者注:西西里岛与半岛南部的那不勒斯。

(6)作者注:这里指第六章第五节风中教皇国。

(7)比利时:Belgium,这个单词来源于当年罗马行省中的比利其卡,Belgica。

(8)作者注:详细内容为第六章第五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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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得起放不下的欧洲史(套装共2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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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章 《拿得起放不下的欧洲史(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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