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汤姆·索亚历险记(2)
看看时间快到时,校长从布道台前站起身,拿着一本合上的《圣经》,食指夹在书页中间,示意全场肃静,听他讲道。主日学校的校长每次要开始他那简短的开场白时,手里总要拿着一本《圣经》,就像音乐家在音乐会上走向演唱台时,手中总少不了一本乐谱那样,至于是为了什么,谁也不清楚。因为无论《圣经》也好,乐谱也好,台上受罪的那个人从来都不会看上一眼。
这位校长身形消瘦,三十五岁左右,蓄着淡茶色的山羊胡和短发;戴了一副硬挺挺的衣领,领边几乎快碰到耳朵了,两个尖尖的领角顺着脖子弯曲到了嘴角处——简直像堵围墙似的,逼迫他只能向前看;如若他想看看两边时,只能把整个身子都转过去。他的下巴支在一条宽大的领结上,而那领结则是又宽又长,就像一张支票,周围还配了些花边。他的靴子头尖尖的,向上翘着,这可是当时的时髦样式,酷似雪橇下面的滑板——这种时新式样是年轻人耐心地、费力地用脚尖顶墙数个小时之后的结果。华尔特先生态度非常庄重,心地虔诚而真挚。他对宗教方面的事情和场所非常尊敬,把它们与世俗方面的事决然分开。所以,尽管他自己还未曾意识到,但他每次在主日学校讲话时语调总是有些特别,这种特别的语调在日常生活中是根本听不到的。现在,他又用这种腔调开始说话了:“孩子们,现在我要你们都尽量坐得端正些,聚精会神地听我讲一两分钟的话。对——做得好。好孩子们就是这样做的。我看到有个小姑娘在看着窗外呢——我想她可能觉得我正在外面的某个地方——兴许还以为我在和树上的小鸟说话呢(一阵嘻嘻哈哈的喝彩声)。我想和你们说,能看到这么多聪明的、干干净净的小脸儿聚集在这个地方,学习做人的道理,我心里真是特别的高兴。”说些诸如此类的话。剩下的讲话,我就不再一一记在这里了。反正都是千篇一律、耳熟能详的内容。华尔特先生演说到最后的三分之一时,受到了一些干扰,因为一些不听话的孩子又开始打闹起来,全场的人都在扭转头去窃窃私语着。连玛丽和希德这样巍然屹立,不易摧毁的“中流砥柱”也受到了冲击。随着华尔特先生声音的戛然而止,讲堂里的所有吵闹声也同时突然停了下来,人们不约而同地安静下来,是为了表达对演说结束的感激之情。
刚才的那阵交头接耳,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一件多少有些稀罕的事情引发的——那就是进来几位客人:有撒切尔律师,他由一个衰弱无力的老人陪伴;一位风度优雅、胖乎乎、满头铁灰色头发的中年绅士;还有一位贵夫人,毫无疑问,她是那位绅士的夫人,这位太太手里还领着一个孩子。汤姆一直有些坐立不安,心里充满了烦恼和忧愁;同时还受到了良心的谴责——他不敢去看艾美·劳伦斯的眼睛,因为她那饱含深情的注目让他无法忍受。可是当他看到这位新来的小姑娘时,心里的那腔幸福火焰立刻被点燃了。接着,为了能引起那个小姑娘的注意,他竭尽全力地卖弄着、炫耀着自己的本事——打别的孩子,揪人家的头发,做鬼脸——总而言之,一切有可能获取她欢心和赞赏的把戏,他都尝试了一遍。只是,一想起自己在这个小天使家的花园里受到的那番冷遇,开始的高兴劲儿就有些低落。不过它们又很快被幸福的浪潮一冲而去,就像留在沙滩上的印迹一样,消失得无影无踪。
这几位客人被请到最上席的座位,华尔特先生刚刚结束讲话,就向全校师生介绍了这几位贵宾。那位中年人原来是个来历不凡的重要人物——居然是法官——他是这些孩子们迄今为止所见过的最威严的人物——他们琢磨不出来,他到底是用什么材质做成的——他们一方面想听他大吼两声,而另一方面又非常害怕他吼出声。
他是康士坦丁堡镇人,离此地十二哩远——因此算是出过远门、见过世面的人——他那双眼睛曾经仰望过县法庭——据说那所房子的屋顶是用锡铁皮做的。想到这些,人们开始对他有些畏惧之感了,那笼罩全场的极度的沉默和一排排瞪着的眼睛便是证明。这就是了不起的撒切尔大法官,是他们镇上律师的哥哥。杰夫·撒切尔立即走上前,和这位大人物套近乎,使得全校师生既羡慕又嫉妒。而大家的交头接耳则让他感觉如同在听音乐一般的心情舒畅。
“吉姆,你看!他正朝台上走哪。嘿——瞧!他正要跟他握手呢——他真的和他握手了!哎呀,这会儿,你是不是希望自己就是杰夫呢?”
华尔特先生开始“出风头”了,到处发号施令,提出意见,作出指导,这副官样使他忙得不亦乐乎。只要他抓到一个目标,都要唠叨几句。图书管理员也“卖弄”了一气——他抱着一摞书本,嘴里念念叨叨四处走动地忙个不停。他这种举动得到那位小权威人物的赞赏。年轻的女教师们也“炫耀”了一番——俯身安慰了一下那些刚挨了耳光的学生,伸出漂亮的手指对着那些不听话的孩子以示警告,或者温柔和蔼地拍拍那些乖孩子。年轻的男教师们也“出了一番风头”,他们小声地斥责了几个学生,同时借助其他方式稍微地显示了一下自己享有权威以及对校规的重视——所有男男女女的教师们都在布道台旁的图书室那儿有了事做,努力地把一次就能做完的事情重复了两三回(表面上还装出特别着急的样子)。小姑娘们也用各种方式“卖弄”着,男孩子们更是“卖弄”得劲头十足,于是,会场中的纸团满天乱飞,互相扭打的声音连续不断。高高端坐在台上的那位大人物,微笑着看着全场,神情中透着一种庄严,这种优越感令其陶醉——因为他自己也在“出风头”啊。
现在,只差一件事情就能让华尔特先生的狂喜达到顶点,那就是他非常希望能有个机会给某个学生颁发一本《圣经》,借此来展示一个空前的盛景。有几个学生拥有一些黄色票,可没有一个够数的——他在几个尖子学生中间转了一圈,了解了一下情况。假如,这时候谁能让那个德国血统的学生神智恢复正常,无论代价有多大,他都情愿付出。
就在这个几近绝望的时刻,汤姆·索亚突然走上前来,手里拿着九张黄票、九张红票和十张蓝票,请求得到一本《圣经》。这可真是晴天霹雳!即使再等十年,华尔特先生也料不到提出申请的竟然会是这个孩子。可是又没有一点办法推脱——票面都是真的,按照规定它们都是有效的。于是,汤姆被请上台,有幸与法官和其他几位贵宾们坐在一起,这个重大的消息就是从首脑席上公布于众的。全场都被轰动了,因为这是十年来最令人吃惊的事情。大家把这位新英雄的地位抬高到了和法官大人一样的同等地位上。这下供众人凝神注目的大人物不再是一个,而是两个了。男孩子们更是忌妒得咬牙切齿——尤其是那些将票子换给了汤姆的孩子。为了获得刷墙的特权,他们用自己的财宝和他做交换,而他却用这些财宝换取了能得到这种荣誉的票子,这一切都是他们自己促成的,这太令人气愤了。可是,现在后悔已经晚了。这些孩子们现在才明白他们的对手是个诡计多端的骗子,是一条躲在草丛中的狡诈的毒蛇,而他们自己却成了上当受骗的大傻瓜,想到这些,他们都开始鄙视自己了。
校长给汤姆发奖的时候,为了应付这种场合,他强打精神地说了几句赞美之辞。可是话里话外地都能听出来,这并不是发自他内心的真心话。因为直觉告诉,这里面一定暗藏着某种不为人知的秘密。这孩子的脑子里如果真能装得下那两千段的经文,就太荒唐可笑了——因为毫无疑问,十几段经文就会让他吃不消的。
艾美·劳伦斯既开心又得意,她千方百计地希望汤姆能看到她的这种表情——可是,汤姆就是不向她这边看。她弄不懂到底是什么原因,接着她有点儿慌张,然后隐隐约约又生出一丝转瞬即逝、复又悄萌的怀疑。她细细打量了他一会儿,当看到汤姆偷偷地瞟了一眼新来的女孩子时,这才恍然大悟——于是她的心碎了,不仅忌妒满怀,而且恼火万丈,接着便是泪涟涟。她恨所有的人,最恨最恨的是汤姆(她心里想)。
汤姆被校长介绍给法官大人,可是,他却舌头打结,气喘心跳不已——一半原因是出自这位大人物的威严,另一半则因为他是“她”的父亲。如果现在一片黑暗,他定会跪下来向他膜拜了。大法官把手放在汤姆的头上,夸他是个好小伙子,还问他叫什么名字。这孩子结结巴巴,喘着气憋出一声:“汤姆。”
“哦,不对,不是汤姆——应该是——”
“托马斯。”
“喔,这就对了。我想应该还有一半吧,你刚才说得很好。不过,我肯定你还有一个姓,你告诉我,好不好?”
“托马斯,告诉法官大人你姓什么!”华尔特先生赶忙说,“还要称呼先生,你可别忘了礼貌呀。”
“托马斯·索亚——先生。”
“这就对了!这才是个好孩子,很不错的小伙子。不错,有出息。两千段的圣书经文可真是个大数目呢——实在,实在是个大数目。你花了那么多精力来背诵这些经文,它们一定会让你一生无悔的,因为知识就是财宝,它的价值胜过世上所有的财富。有了知识,你就能够成为伟人,能够出人头地;托马斯,等将来的某一天,当你回首往事时,你会说,这一切都要归功于我儿时所上的主日学校——归功于我亲爱的老师们教给我的那些知识——归功于我的好校长,他鼓励我、督促我,还给了我一本漂亮的《圣经》——一本漂亮而精美的《圣经》——让我独自享有,永久保存——这一切多亏了我的老师们的谆谆教导啊!将来你一定会这么说的,托马斯——那两千段经文,无论人家出多少钱,你也不会卖吧!——你当然不会卖的。现在你不介意把学过的内容给我和这位太太讲一讲吧?——不会的,我知道你不会的——因为我们对于有知识有学问的孩子都是相当欣赏的。所以,不用问,你一定能说出所有十二门徒的名字,那现在就把耶稣最初选定的两位门徒的名字告诉我们,好不好?”
汤姆使劲拉扯着衣服上的一个纽扣眼,样子忸怩不安。他脸色涨得通红,目光低垂。华尔特先生的心也随之一沉。他心里想,这孩子连最简单的问题都不可能回答出来——为什么法官偏要问他?然而他又觉得自己必须得开口说点什么,就说道:“托马斯,回答法官大人的问题——别害怕。”
汤姆依然一声不吭。
“好吧,我知道你会告诉我的,”那位太太说,“最初的两个门徒的名字是——”
“大卫和哥利亚斯——”
我们还是发发慈悲就此闭幕吧,这出戏真的不能再往下演了。
礼拜添趣事,大钳甲虫戏小狗
当时间刚一走入十点三十分,小教堂的那口有些破旧的大钟便准时敲响了,奋力聚集着各方的人们前来聆听上午的布道。主日学校的孩子们也随着父母坐在教堂里,因为这样更方便被看管。汤姆、希德和玛丽自然是紧挨波莉姨妈坐着。而汤姆特意被指定坐在过道边的座位上,因为那里离那扇开着的窗户以及窗外诱人的夏日美景最远。人们拥拥挤挤地沿着过道往里走,里面有很多熟面孔:有上了年岁的邮政局局长,虽说现在的日子过得紧巴,但他从前也是享受过的人;有镇长和他的夫人——这地方摊上这么一位镇长,就和其他非必需品一样纯属多余;有治安官;有道格拉斯寡妇,四十岁了,却依然娇小而美丽,她心地宽厚、善良,乐善好施,家境富裕,她的那座位于山间的宅院是镇上唯一能称得上豪华气派的建筑,就像一座宫殿一般,每逢节庆或是什么重要的日子,全圣彼得堡镇就数她最热情好客了;还有虽然驼背,但却名望尊贵的华德少校和夫人;而那位维尔逊律师,则是一位远道而来的新贵客。再下面就是镇上的大美人,后面还跟着一群身穿细麻布衣服、头扎缎带且能引得男孩们为之害上相思病的年轻姑娘们。跟在她们后面的是镇上所有年轻的店员和职员,他们蜂拥而入——这群如痴如醉的爱慕者,开始都站在门廊里啃着自己的手指头,围在那儿站成一道墙似的,直到最后一个姑娘走出他们的包围圈为止。最后进来的一位是村里的模范儿童威利·莫夫逊,他把母亲照顾得细致入微,就仿佛她是件一碰就碎的雕花玻璃品似的。他经常领着母亲来到教堂,这让其他当母亲的都羡慕不已,从而也引起了其他男孩子们的忌恨,因为正是他的这种常被人夸赞的孝顺和乖巧,常常使他们陷入难堪的境地。威利那白色的手绢总是耷拉在屁股口袋的外面,星期天都不例外——像是偶然露出来的。汤姆没有手绢,他也鄙视那些有手绢的孩子,认为他们都是些故作姿态的势利小人。
此时,听布道的人都已到齐,钟声再次响起,主要是为了提醒那些迟到的和在外面乱跑的人。教堂里则是寂静而庄严的,除了边座席上的唱诗班里时不时地发出一些伴着嬉笑的窃窃私语破坏着这寂静。而且这种小骚动一直从始至终地贯穿于整个布道过程中。从前有过一个唱诗班并不像这般没教养,可是我想不起来那是什么地方了。时隔多年,我的印象已经模糊不深了,不过,我想大概是在其他国家吧。
牧师拿出一份大家准备唱的歌颂主的歌词,声情并茂地读了一遍,他那种特别的语气在这里特别受欢迎。他的音量先由中音部开始,逐渐升高,一直升到最高音的一个字,突出强调了一下,然后就像从跳板上跳下来一样,突然降低:
人人都浴血奋战,努力争取——光荣
我岂能无动于衷,会等进入——天堂
他的精彩朗诵受到了一致好评。也正因此,他常常被请求在教堂的“联欢会”上为大家朗诵诗文,每次念完之后,妇女们都要举起双手,然后又软绵绵地落在膝上,一面“翻转”着眼珠,一面微微摇动着脑袋,好像在说:“这简直是太美了,根本无法用语言来形容,能在这凡俗的人世间听到这样动听的声音,真是太难得了。”
唱毕颂主歌,牧师斯普拉格先生就成了一块布告牌,开始喋喋不休地宣布一些集会和团体的通知之类的事情,他不停地说啊、说啊,似乎他宣布的主要事情就是要不停地讲下去,直到世界末日霹雳声响时为止——这种奇怪的习惯,美国至今都在沿袭着,即使是那些拥有很多新闻报纸的大都市,也仍然亦步亦趋的照做着。许多传统习俗就是这样,它越是不合理,就越难以根除。
接下来,牧师开始为大家做祷告了。祷告词写得真是内容丰富且面面俱到:它为教堂和里面的孩子们祈祷;为全县向主求福;为漂泊在海洋上、身处狂风暴雨中的可怜水手们求福;为那些被欧洲君主制度和东方专制制度的铁蹄所践踏并呻吟着的千万劳苦大众求福;为那些领受了圣灵之光和福音却闭目塞听的人求福;为那些身居海外异邦的教徒们求福;最后牧师祈求他所说的话会得到天主的恩准和保佑,并且能够像播种在肥沃土地里的种子一样,将会开花结果,造福无穷。阿门!
场内发出一阵衣服的窸窸窣窣声,站着的人们都坐了下来。这本书里的那个主要人物一点都不喜欢这篇祷告词,他只是硬着头皮在听,能做到这一步已经算不错了。他在祈祷过程中,从没安分过。祷告词的详细内容其实是进入了他脑海中了,但那些都是在他无意识下进入的——因为汤姆根本没有听,但是牧师先生的旧调重弹、陈词复用他是相当熟悉的——每当祷告词里加进一点点新内容,他的耳朵立刻就能辨别出来,而且浑身上下都不舒服。他认为加进去的实在是太过强词夺理,简直是在耍无赖。在祈祷做到一半的时候,有一只苍蝇落在他前面一张长椅的靠背上,它慢条斯理地搓着腿,伸出胳膊抱住头,用劲地捋擦着脑袋,看上去似乎头和身子都快要分家了,这样就清清楚楚楚地露出了线一般细的脖子。随后它又用后腿拨弄翅膀,像熨平燕尾服后摆似的把翅膀捋得很平顺;它总是不紧不慢,悠闲自在地在那里做着这一全套的梳妆打扮动作,似乎很清楚自己是绝对安全的。这只苍蝇的逍遥劲让汤姆心里很不舒服。那小东西确实非常安全,因为当汤姆两手发痒,慢慢地移过去想抓它时,又停住了,他不敢——他相信在做祷告时干这种事情,自己的灵魂会立刻遭到毁灭。可是,当祷告讲到最后一句时,他弓着手背悄悄地向苍蝇靠过去,“阿门”刚一说出口,苍蝇就做了阶下囚。波莉姨妈发现了这一举动后,命令他把苍蝇放了。
牧师宣布了布道词引用的《圣经》章节,然后开始进行施道,声调单调而乏味。这样的平淡啰唆使得许多人都渐渐地低下头打起了瞌睡——他的布道词里讲了种种数不清的地狱刑罚,让人觉得,能有资格让上帝选入天堂的人实在是少得可怜,几乎到了一个不值得拯救的地步。汤姆计算着祷告词的页数,每次做完礼拜,他总能报出牧师讲了多少页,至于内容他就很少知道了。然而这一回却不同,他对内容真有点感兴趣了。牧师描绘了一幅辉煌而动人的画面:千年至福时期全世界各族人民团聚在一起,狮子和羊羔躺在一起,由一个孩子领着它们。但是,让汤姆感动的并不是这一宏大的场景,他更关注那里面的人物在成千上万的人们面前该是怎样的神气百倍。想到这里,他面露喜色,暗暗想象着如果那头狮子果真驯服到不吃人的地步,他倒情愿自己就是那孩子。
可是,牧师那干巴巴的说教还是没完没了,这让汤姆重新陷入了痛苦之中。不过,很快他便想到了他的一个宝贝玩意,于是赶快把它拿了出来。那是一只下巴骨长得特别可怕的大黑甲虫——他叫它“大钳甲虫”。这只甲虫被装在一只雷管筒子里。它刚一释放,就立刻咬汤姆的手指一下,汤姆本能地甩了一下手指,甲虫顺势仰面朝天地滚落在过道里,无奈地蹬动着它那几条腿,翻不了身。汤姆赶紧将咬痛的手指放到嘴里,眼巴巴地看着“大钳甲虫”,很想把它抓回来,可是它落在他伸手够不着的地方。其他听腻了布道的人也拿这只甲虫来解闷,他们的目光全落在了小虫身上。这时一只到处闲逛的狮子狗懒洋洋地走过来,心情郁闷,在安闲的夏日里显得懒懒散散,它在屋里待腻了,正想换换环境呢。一看见这只甲虫,那根耷拉着的尾巴立刻高高翘起,来回摆动着。它仔细端详了一下这个俘虏,围着它转了一圈,隔着老远伸鼻子闻了闻,接着又围着它走了一圈,胆子渐渐大了起来,慢慢靠近点又嗅了嗅。然后张开嘴,小心翼翼地朝甲虫咬去,可惜没成功。于是它左试右试,越来越觉得有趣,干脆肚子贴着地,用两只爪子把甲虫挡在中间,继续摆弄它。最后它终于玩腻了,又开始打起了盹,只见那下巴一点一点低了下去,离甲虫越来越近,越来越近,突然它一声尖叫,头猛地一甩,那只甲虫被摔出去有一两码远,继续仰面朝着天。原来,甲虫咬了它一口。邻座的观众心里偷笑着,有些人用扇子和手绢遮住了脸,汤姆更是乐得忘乎所以。那只狗这时看起来有些傻乎乎的,也许它自己觉得是出了洋相吧,总之它怀恨在心,决计报复。只见它又走近甲虫,怀着高度的戒备开始再向它进攻。它围着它转,一有机会就扑上去,前爪离甲虫还不到一英尺远,又晃着脑袋想用牙齿咬。一时间,忙得它头直点,耳朵也上下直扇悠。可是,没一会儿,它又觉得无聊了。它本想和一只苍蝇逗一逗,可是仍不能解闷;然后,它又用鼻子紧贴着地面,跟着一只蚂蚁走,不久又打了呵欠,叹了口气,完全忘了甲虫的存在,所以一屁股朝着甲虫坐了上去。于是,一声痛苦的尖叫再次响起,只见它在过道上飞快地跑动着,一连串的狂吠声响彻全场。一会圣坛前,一会过道上,一会又是大门口,它越往前跑,越是痛得难受,后来简直成了一个毛茸茸的彗星,闪着光亮,以光的速度在它的轨道上运行着。临了这个疼得发狂的受难者一下子越出跑道,跳到主人的怀里;而主人却一把将它扔到了窗户外,狗的哀号声很快小了下来,最后消失在远处听不见了。
这时候,教堂里的每一个人都因为竭力忍着不发出笑声而憋得满脸通红,喘不过气来,布道声戛然止住。停了一会儿,牧师又重新开始讲道,可是他的声音开始变得犹犹豫豫而且有些走调,再想引起注意,无论如何是不可能的了,因为即便他说的内容很严肃,在后面座位背后忍不住总有一阵子失敬的笑声传来,好像这位可怜的人刚刚说了什么滑稽好笑的事似的。当这场可怕的磨难终于结束,牧师给他们祝福的时候,全场都不免感到一阵解脱后的轻松。
汤姆·索亚心情舒畅地回了家。他心里想,做礼拜时能碰到点新鲜事儿,还是很有趣的。美中不足的是:他情愿让那只狗和大钳甲虫一起玩耍,但是没想到它竟带着甲虫跑没了影儿,这未免太不够朋友了。
汤姆识贝基,耳痛心欢喜
星期一的清晨伊始,汤姆·索亚便开始感到不舒服了。每到此时他总是很不舒服——因为又一个漫长而难熬的星期开始了。他甚至觉得要是没有这个休息日夹在中间也许会更好些,因为休息之后再回到囚笼似的学校里去,简直就是在受罪,这令他痛恨不已。
汤姆躺在那思索着。突然一个主意从脑中闪过,他寻思着自己最好生一场病;这样,他就有理由不用去上学了。这倒不是绝不可能的。他把自己全身上下仔仔细细地检查了一遍,什么毛病都没有发现。他又复查了一番,这次他觉得肚子也许有些不舒服,这应该是个理由了。于是,他一心期盼着不舒服的症状再强烈一些。可是没一会儿他就泄了气,根本没有一点疼痛的迹象。
于是他又继续开动脑筋,突然,他发现了目标。他的上排门牙中有一颗有点松动。啊,这真是太运气了;汤姆正准备开始哼哼唧唧,用他的话说这叫“开场白”,可是蓦地想到,如果他提出这个理由来应付的话,他姨妈肯定会当真把这颗牙拔掉的,那将偷鸡不成反蚀一把米。想到这里,他决定还是先留着这颗牙,再另找毛病吧。又查找了一遍之后,发现自己太健康了,几乎没有一点毛病。这时,汤姆又猛然想起医生曾说过,有一个病人曾被某种病折磨得躺了两三个星期,差点烂掉一根手指头。想到这儿,这孩子忙不迭地把那只肿痛的脚趾头从被子里扯出来,托着它仔细看了又看。可是,他又不了解那种病到底是怎样的一种症状。不过,无论如何,还是值得尝试一下的。于是,汤姆的“开场白”上演了,他开始煞有介事地呻吟起来。
然后,那个可恶的希德却睡得毫无反应,根本没听见。汤姆只好呻吟得更响了些,而且还真的感觉自己的脚趾开始痛了起来。
可是,希德还是纹丝不动。
汤姆因为哼个不停,用力过度,不由得喘起气来。只好稍歇片刻之后才又憋足了劲儿,发出一连串令人叫绝的呻吟声。
希德鼾声依旧。
汤姆来火了。他干脆喊了起来:“希德,希德!”边喊边推他。
这下希德终于有了反应,于是汤姆又赶紧呻吟起来。希德打了个呵欠,又伸了伸懒腰,用胳膊肘慢慢支起身子时还又打了个喷嚏,这才抬眼往汤姆这边巡视过来。汤姆的呻吟一刻也没停止过,希德忙问:“汤姆!嘿,汤姆!”(汤姆没搭腔。)“怎么啦,汤姆!汤姆!你怎么啦,汤姆?”他推了推汤姆,焦急地看着他的脸。
汤姆呻吟着说:“哎哟,希德,别这样,别推我。”
“喂,汤姆,你怎么啦?要不要我去把姨妈叫过来啊。”
“不——不要紧。一会儿就好了,不用打扰别人。”
“我一定得去!你这声音太让人害怕了,你这么难受有多久了?”
“有几个小时了,哎哟!希德,你别推我,这样会要我命的!”
“汤姆,你怎么不早点叫醒我呢?哦,汤姆,你别这样哼哼了!你的这叫声都让我起鸡皮疙瘩了。汤姆,哪儿不好受啊?”
“希德,我不再和你计较任何事了。你以前做的一些对不起我的事,我也不再责备你了。我死了以后……”
“喔,汤姆,你别这样,你不会死的,汤姆——啊,别这样。也许……”
“希德,我原谅所有的人(呻吟)。希德,请你帮我转告吧。希德,我的那个窗户框子和那只独眼小猫,你就帮我送给那个新搬来的姑娘吧,你对她说……”
可是希德早已抓起衣服跑了出去。这时候汤姆还真觉得不好受了,没想到想象力的作用竟是这样大,因此,他的哼哼声越来越像真的了。
希德飞快地跑下楼,边跑边嚷嚷着:“波莉姨妈,快来呀!汤姆快死了!”
“快死了?!”
“是啊,姨妈。别耽搁了,快去吧!”
“胡扯!我不相信!”
但是,她还是慌忙跑上了楼,希德和玛丽紧跟其后。姨妈的脸色都白了,嘴唇直哆嗦。她径直来到床边,气喘吁吁地问:“汤姆!汤姆,你哪儿不舒服啊?”
“哦,姨妈,我——”
“你哪里不舒服——孩子,你到底怎么啦?”
“哦,姨妈,我那只肿痛的脚趾头发炎了!”
老太太一屁股跌坐在椅子上,笑一阵,哭一阵,然后又连哭带笑,这才让自己恢复了常态,她说:“汤姆,你可把我吓得够戗。行了,现在不许你再胡扯了,赶快起床吧。”
哼哼声停了下来,脚趾的疼痛也立刻消失了。这孩子自己都觉得有些犯傻,于是他又改口说:“波莉姨妈,脚趾头看着好像确实是发炎了,痛得我把牙齿的毛病都顾不上了。”
“你的牙齿?真是怪事!牙齿又怎么啦?”
“有一颗牙松动了,简直疼得要命呢。”
“得了,得了,你可别再哎哟了。把嘴张开,哼,确实——你的一颗牙齿还真松动了,不过你是不会因此送命的。玛丽,给我拿根丝线来,然后去厨房夹一块烧红的火炭。”
汤姆吓得赶紧说:“哦,姨妈,您别去管它了,牙已经不痛了。就是再痛,我也绝不给您添麻烦了。姨妈,您不用拔了。我也不逃学了,这就去上学。”
“哦,你是想逃学啊,是吗?原来你这么大呼小叫了一早晨,就是为了能装病待在家里,好去钓鱼吗?汤姆呀,汤姆,我这么疼爱你,可是你却总是想出各种花招来气我,硬是想伤透我这个老太太的心吗?”这时候,拔牙的家伙已经全部准备好了。老太太把丝线的一头打了活结,牢牢地系在汤姆的那颗牙上,另一头系在床柱上。然后她夹起那块烧得通红的火炭,猛地朝汤姆脸面伸过去,差点碰到他的脸。结果,那颗牙就晃来晃去吊在床柱上了。
可是,俗话说有失就有得。当汤姆吃过早饭去上学的时候,一路上都被其他的孩子们羡慕着,因为他上排牙齿的缺口使他能够用一种新的方法吐唾沫。一大群孩子簇拥着他,为他的表演不停地喝着彩。之前,他们本来在围着一个割破了手指的孩子转,现在那些赞叹者们忽然跑得一个都没有了,这真让人失光彩,没面子。这孩子的心情不免有些沉重,便故意用鄙夷的口气说,汤姆·索亚的那种吐唾沫法根本就算不上稀罕,此话一出,立刻有个孩子说了一句:“酸葡萄!”于是这位落魄的英雄扫兴地走开了。
不久,汤姆碰上了村里的坏孩子哈克贝利·费恩,他是镇里一个酒鬼的儿子,是个人见人嫌的野孩子。全镇的母亲们都对他既讨厌又害怕,因为他游手好闲、无法无天,举止下流且没教养,许多孩子都非常羡慕他。虽然大人们三令五申不许他们跟他玩,可是,孩子们依然愿意与他混在一起,更希望自己也能像他那样胆大妄为。汤姆和其他体面人家的孩子一样,一方面羡慕着哈克贝利的那种逍遥自在的流浪生活,一方面又被严厉告知:不许和他玩!所以,他总是千方百计地找机会和他玩。哈克贝利的穿着常常是大人们丢弃不要的旧衣服,浑身上下四处开花,破布乱飘。他戴一顶又大又破的帽子,帽檐上的那块月牙形的帽边子耷拉着。他的上装基本上一直拖到了他的脚后跟,背部两侧的扣子一直扣到了屁股;只有一根吊带的裤子,裤裆松松垮垮地像个空空的口袋似的低垂着。毛了边的裤腿如果不卷起来,就会在灰土里拖来拖去。
哈克贝利自由来去,随性而为。天气晴朗的时候,他的睡榻就是别人门口的台阶;落雨时,卧床就是一只大空桶。他不用上学也不必去做礼拜,无需叫谁老师,更不会服从于谁;他可以随时随地去钓鱼,去游泳,而且愿意待多久就待多久;他打架谁也管不着;晚上睡得再迟也悉听自便;春天他第一个赤脚,秋天最后一个穿鞋;他永远用不着洗脸,也不用着非得穿上干净的衣服;他想骂人就骂人,而且谁都不是他的对手。总而言之,一切能够充分享受生活的事情,这孩子全都拥有。圣彼得堡镇的那些受够折磨和拘束的体面孩子们个个都是这么认为。
汤姆向这个无拘无束的流浪儿招呼道:“你好啊,哈克贝利!”
“你也好啊,瞧瞧这玩意怎么样?”
“哦?你得了什么宝贝?”
“一只死猫。”
“哈克,让我瞅瞅。乖乖,这家伙都已经硬邦邦的了,你从哪弄来的?”
“从一个孩子那儿买来的。”
“拿什么换的?”
“我给他一张蓝色票和一只从屠宰厂那儿弄来的尿泡。”
“你也有蓝票啊?是从哪儿弄来的?”
“两星期前用一根推铁环的棍子和贝恩·罗杰换的。”
“我说——哈克,一只死猫能有什么用?”
“啥用?可以治疣子啊。”
“不会吧!你说能行?我知道有个更好的药方子。”
“我敢打赌你不知道。是啥方子?”
“不就是仙水嘛。”
“仙水?我看仙水一文钱都不值。”
“你说一文钱不值,是不是?你试过吗?”
“没有试过。可是鲍勃·唐纳试过。”
“你怎么知道的?”
“噢,他告诉了杰夫·撒切尔,杰夫又告诉江尼·贝克,江尼又告诉吉姆·赫利斯,吉姆又告诉罗杰斯,罗杰斯又告诉了一个黑人,那黑人又告诉了我。这不,我就知道了。”
“嗨,知道了又有什么?他们都在撒谎,或者那个黑人除外,因为我不认识他。不过,我所认识的黑人可都是会撒谎的。呸!那么哈克贝利,现在你给我说说鲍勃·唐纳是怎么试的吧。”
“噢,他就是把手伸进一个腐烂的老树桩子里去蘸里面的雨水。”
“是在白天吗?”
“当然啦。”
“面朝树桩吗?”
“是啊。至少我是这么认为的。”
“他没说什么?”
“我琢磨着没有。我不清楚。”
“啊!用那样糊涂的方法还谈什么仙水治疣子?哎,那根本就不管事儿。你必须自个走到树林中间,找到那个有仙水的树桩,还必须得等到半夜时分,背对着树桩,把手塞进去,嘴里还得念着:‘麦粒麦粒,还有玉米粉,仙水仙水,治好这疣子。’
念完闭上眼睛,赶紧走十一步,然后转三圈,完事就回家,路上和谁都不能讲话。如果一讲话,刚刚念的符咒就不灵了。”
“哼,这听上去倒像是个好主意;不过鲍勃·唐纳不是这样做的。”
“嘿,老兄,他保管是不这么做的,要不然,他怎么会是镇上疣子长得最多的一个呢?他要是晓得怎么使用仙水,那他身上不就一个疣子都没有了吗?哈克贝利,我已经用那个办法治好了手上无数个疣子。因为我老爱玩青蛙,所以总是容易长出许许多多的疣子。有时候我就拿蚕豆来治它们。”
“对,对,蚕豆也不错,我也用它治过。”
“是吗?你是怎么做的?”
“把一颗蚕豆掰成两半,再将疣子刺出血来,然后用血涂抹一半蚕豆,在一个没有月亮的三更半夜,找个十字路口,挖个坑把这半涂了血的蚕豆埋到地下,再把另外半个烧掉。那半有血的蚕豆就会不停地在吸啊吸啊,想把另外那半片吸过去,这样就会把疣子全吸掉了。”
“对,就是这么做,哈克——就是这样。不过,当你埋蚕豆的时候还得说一句:‘埋下蚕豆,消掉疣子,不要再来烦我!’这会更好些的。乔·哈帕就是这样做的,他可是个见多识广的人,几乎到过康维尔以及其他许多地方呢。可是话说回来了,你用死猫怎么治疣子呢?”
“嗨,很简单,就是你得在半夜的时候带着死猫埋进坏蛋的坟地;那时候会有鬼出来活动,有时候可能会是三两个结伴出来呢,不过你看不见他们,但能听到他们的走路声,也许还能听到他们的说话声。在他们准备带走那坏蛋的时候,你把死猫扔在他们后面,同时还得念一句:‘鬼跟尸跑,猫跟鬼跑,疣子跟着猫,我和疣子没关系了!’这样保管什么疣子都治好了。”
“这听起来好像是有些道理。哈克,你试过了吗?”
“没呢。不过这个办法是霍普金斯老太婆告诉我的。”
“是吗?那应该是管用的。因为人们都说她是个巫婆。”
“可不是嘛,汤姆,我也这么认为。我爹亲口跟我说,他就曾被她迷惑过。有一天,他正走着呢,看到她正要迷惑他,就赶紧捡起一块大石头砸她,要不是她躲得快,肯定能砸中她。可是也就在当天夜里,他喝醉了酒,躺在一个小木屋顶上,也不知怎么回事就摔下来,结果摔断了一只胳膊。”
“哎呀,真不幸。他是怎么知道她要迷惑他的呢?”
“嗨,我的老天爷!我爹一眼就看出来了。我爹说当她的双眼直勾勾地盯着你时,就是要迷惑你了,特别是嘴里还念着咒时,就更不用说了。你知道吗?她们会把《圣经》的祷文倒过来念。”
“哦,我说哈克,你打算什么时候去试着用这猫治疣子啊?”
“今天夜里。我猜鬼会去领走霍斯·威廉斯这老家伙。”
“可他是星期?难道他们没在星期六的夜里把他带走吗?”
“嘿,看你说的!他们的咒语一过了午夜以后就不怎么起作用了。而午夜一过那可就是星期天了。我猜,星期天里鬼是不会出来游荡的。”
“哦,我从来没有想到这一点。是这么回事呀!让我和你一起去,好吗?”
“当然行了——只要你不害怕就行。”
“害怕!那倒不会。你到时就学猫叫声吧,我就知道是你了。”
“行。要是我叫了,你就回应一声。上次,你让我老在那学猫咪呜咪呜的,后来霍斯这老头就冲我扔石头,还说‘去他妈的瘟猫’,气得我用砖头去砸烂了他家的窗户。不过,你可千万别告诉别人啊。”
“放心,我不会说出去的。那天晚上我姨妈一直盯着我,我没机会学猫叫啊。但是这次我一定会咪呜的。嘿,那是什么?”
“只是个扁虱罢了。”
“哦,是从哪里搞到的?”
“就在外面的树林里。”
“用什么东西,你才愿意换呢?”
“我也说不上来。不过,我还不太想把它卖掉。”
“得了吧,不过是只小得可怜的扁虱罢了。”
“哦,吃不到葡萄就说葡萄酸。它挺合我意的,对我来说,这只扁虱已经算是够好的了。”
“哼,扁虱多得是。我要是想要的话,一千只我也能搞到。”
“喂,得了吧,那你弄一只给我看看呀。你才抓不住它们呢。我觉得这是今年的第一只扁虱。”
“哦?这样啊!那么,哈克,我有一颗我自己的牙齿,能和你换吗?”
“让我看看。”
汤姆掏出一个小纸包,小心翼翼地打开它。哈克贝利看着纸包,眼里流露出渴求的神情。这个诱惑太大了。最后,他说:“这是真牙齿吗?”
汤姆翻起嘴唇,给他看缺口。
“哼,那好吧。”哈克贝利说,“换就换吧。”
汤姆把扁虱装进前几天用来囚禁大钳甲虫的那个雷管筒子里后,就分了手,彼此都感觉自己比之前富裕多了。
汤姆来到学校那座孤零零的小木板房的时候,步履轻松而愉快,好像是老老实实来上学的样子,他迈着大步走进教室。先把帽子挂在钉子上,然后一本正经地坐回到他的座位上。老师正高高在上地坐在他那把大细藤条扶手椅里,一边听着催眠的读书声一边打着盹。汤姆进来的声音吵醒了他。
“托马斯·索亚!”
汤姆晓得老师要是叫他的全名,那就意味着麻烦事要来了。
“到,老师!”
“到这儿来,你说说,你怎么总是迟到?总是这样!”
汤姆正想撒个谎蒙混过关,可是,他突然一眼瞥见有两条长长的金黄色的辫子垂在一位姑娘的背上,他不由得浑身一抖。一股爱情的暖流激荡全身,他立刻认出了那个女孩子。女生坐的那一边,正好只有她身旁空着一个位子。他立刻说:“我路上和哈克贝利·费恩讲话耽搁了!”
老师气得脉搏都要停止跳动了,他茫然而无奈地瞪着汤姆看了半天。嗡嗡的读书声也停了下来。学生们都很纳闷,这个鲁莽的家伙是不是神经出了问题。老师又断断续续地说道:“你,你干了什么?”
“路上和哈克贝利·费恩讲话耽搁了。”
他一字一句地回答道。
“托马斯·索亚,这可是我听到的最叫人吃惊的坦白交代了。你犯了这样大的错误,光用戒尺打手心是不够的。把上衣脱掉!”
老师用一根戒鞭使劲抽打着,一直打到胳膊发酸,戒鞭上也有了明显的磨损才住手。之后他命令道:“去吧!去和姑娘们坐在一块,这对你算是一次警告。”
教室里到处都是窃窃私语声,汤姆的脸红红的。其实,他的脸红全是因为对那个素不相识的女孩的崇拜所引起的,他很庆幸自己能和她同桌。当他在松木板凳的一头坐下来时,那个女孩子把头一偏,身子往另一头挪了挪。大家相互推推胳膊,眨眨眼睛,咬了咬耳朵。但是汤姆却正襟危坐,两只胳膊放在既长又矮的书桌上,好像在看书学习。
慢慢地,大家失去了关注汤姆的兴趣,空气中重新回荡起那惯有的低沉的读书声。这时汤姆偷偷地瞥了那女孩几次。这个小动作引起了她的注意,于是便冲他做了一个“鬼脸”,之后差不多有一分钟光景,她都用后脑勺冲着他。等她慢慢地转过脸来时,她眼前出现了一只桃子。她把桃子推开,汤姆又轻轻地把它放过去。她又把桃子推开,不过这次敌意减弱了许多。汤姆耐心地又把它放回原处。这一回她不再拒绝了。汤姆匆忙在写字板上草草写道:“请你收下吧,我有好多哩。”那女孩扫了一眼那石板,依然一动不动。于是汤姆就用左手挡住写字板,开始在上面画着图画。有好一阵子,那女孩对他的画作不理不睬,可是禁不住好奇心的驱使,她慢慢有些动摇了。汤姆继续画着,仿佛根本没注意到这些。女孩很想看看他到底在画什么,可是又不好意思说,可是这男孩还是不动声色,装作没看见。最后女孩没了办法,只好犹犹豫豫地小声请求道:“让我看看吧。”
汤姆略微挪开左手,一副平淡无奇的画作露了出来,那不过是一座房子,画得歪歪扭扭,模模糊糊,有两面山墙的房子上面还画了一缕炊烟,正从烟囱里袅袅升起。可是姑娘却对它充满了兴趣,她几乎把之前的一切敌意全都抛到了九霄云外。图画画好的时候,她盯着看了一会儿,然后低声说:“画得真好——再画一个人上去。”
于是,这位“画家”就在前院里画了一个人,他拔地而起,身形有点像一架起重机,他几乎可以一步跨过房子。可是这姑娘并不挑剔。她对这个大怪物很满意。她低声说:“这个人画得真好看,再画就画我,画成正走过来的样子。”
汤姆就画了一个长得像个水漏或沙漏(均可作计时器用)的人,接着又画了一轮满月,那个人的四肢简直就是草扎的,硬邦邦的,张开的手指拿着一把大得可怕的扇子。
姑娘说:“画得太好了。我可画不了这么好。”
“这容易,”汤姆低声说道,“我可以教你。”
“啊,那太好了,你什么时候教我?”
“中午。你回家吃午饭吗?”
“要是你教我,我就留下不回去吃了。”
“行,那再好不过了。你叫什么名字?”
“贝基·撒切尔,你叫什么?哦,我想起来了,你叫托马斯·索亚。”
“他们揍我时,就叫我这个名字;我表现好的时候叫做汤姆。你叫我汤姆,好吗?”
“好的。”
这时候,汤姆又在写字板上写了些字,但他用手挡住不让那姑娘看见。这一回她不再像以前那样害羞了。她直接请求汤姆给她看看。汤姆却故意说:“哎哟,真没什么好看的。”
“不,一定有好看的。”
“真的,没什么好看的。再说,你也不爱看这个。”
“我要看,我真的很想看。就给我看看吧。”
“你会告诉别人的。”
“不会,绝不会,百分之一百二十的不会。”
“跟任何人你都不会说吗?永远不说,一辈子不说?”
“是的,我不会告诉任何人,现在能给我看了吧。”
“呵,你真想看吗?”
“你越不让我看,我就越一定要看!”于是她把小手儿按在他手上,两个人争抢起来,汤姆假装拼命捂着不让她看的样子,可是手渐渐移开,露出了三个字:“我爱你。”
“啊,你是个坏蛋!”她用力打了他的手,脸虽然红了,但心里却乐滋滋的。
就在这个幸福的时刻,汤姆忽然觉得自己的耳朵被什么人给抓住了,而且还慢慢地向上提起。这一抓非同小可,痛得汤姆不敢乱动乱挣扎。就这样,在一片尖刻的咯咯笑声中他被揪着耳杂,穿过教室,回到了自己的座位上。接着,老师在他身旁站了一会儿,教室里此时寂静无声,谁都不敢再说一句。然后他则一言不发,返身回到了自己的宝座上。汤姆的耳朵虽然火辣辣的疼,可他的心里却是甜蜜蜜的。
在这片安静中,汤姆决定真的要好好学习了,可是他的内心却根本无法平静下来。结果在朗读课上,他读得磕磕巴巴;而在地理课上,他把湖泊当成山脉,把山当成河,把河当成洲,一切都被他“恢复”到了创世之前的混沌状态;上拼写课时,一连串最简单的字却把他“弄翻了船”,结果考了个全班最后一名。那枚戴在身上、风光了好几个月的奖章也被老师拿走了。
争夺扁虱,惹哭贝基
汤姆本是打算好好学习一会儿的,可是偏偏脑子里却乱哄哄的让他无法思考。没办法,他只有深叹了口气,打个呵欠,放弃了继续看书学习的念头。中午放学的时间似乎漫长得根本没有个头。屋子里的空气沉闷地纹丝不动,这是最令人慵困犯懒的时光。教室里的其他二十五位学生都在用功读着书,那声音如同一群蜜蜂的嗡嗡声一般,自有一种安神的魔力,催得人昏昏欲睡。窗外烈日炎炎,远方的卡第夫山那青翠欲滴的山峦掩映在一层微微闪动的热浪薄雾中,掩映着一层远空的淡紫色,远远看去柔美而奇异;几只悠闲的鸟儿静静地翱翔在碧空之上;地面上几头牛似乎也已沉沉睡去。汤姆心如躁蚁,只盼着能够早点下课,为了打发时间,他决计要捣鼓出点儿有趣的事来。于是,他在口袋里东摸西摸地摸了半天,没一会儿,便来了精神头儿,脸上因为兴奋过度,几乎有些大放光彩了。只见他悄悄地拿出那个雷管筒子,把那只扁虱释放在那条平平的长条书桌上。这小东西大概也有种谢天谢地的快感,可是未免高兴得有些太早了,因为正当它感激万分地要逃走时,汤姆用别针把它翻了个个儿,让它改变了方向。
汤姆的好朋友乔·哈帕就坐在他旁边。和汤姆一样,乔·哈帕看到这个小东西时,也感觉似乎终于有了些精气神儿了,因此一下子对它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和感激之情。这两个朋友平日里是铁哥们儿,可是一到星期六就成了战场上的敌对方。乔从衣服的翻领上取下别针,开始帮着操练这个小俘虏。这种玩法立刻变得有趣多了。不久,汤姆说两个人玩一样东西既不方便也不过瘾。因此他把乔的写字板放到桌子上,在写字板正中间从上到下划了一条直线。
接着他安排道:“现在只要扁虱在你那边,你就可以拨弄它,我不动手;不过要是你让它跑了,跑到我这边,你就得让我玩,只要我能保住它,不让它爬过去,你就不准动手。”
“行,开始吧。让它走。”
扁虱很快就从汤姆这边逃出去,爬过了界线。乔拨弄了一阵,它又逃掉,跑到了汤姆那边。这样扁虱被逼得一会儿这边、一会儿那边儿地来回跑,于是,一个人在全神贯注地阻拦着扁虱不使它逃掉时,另一人就饶有兴趣地在一旁看着。两个小脑袋都全神贯注地盯着写字板,至于周围发生了什么,他们是顾不上理会的。后来乔似乎更有运气一些。那扁虱总是在他那边这儿走走、那儿走走,它使得两个孩子既兴奋又着急。尤其是汤姆,每当他觉得扁虱就要来他这边时,正准备用别针去拨弄它时,乔却用别针灵巧地一拨,于是扁虱便又折回了头,还是留在他那边。最后汤姆实在是忍无可忍,诱惑实在太大了。于是他伸手过界,用他的别针去拨那扁虱。这下子乔可生气了,他边挡边说:“汤姆,你不能动它。”
“我只是想稍微动它一下,乔。”
“不,老兄,那可不公平;你还没有权利动它呢。”
“去你的,我又不是使劲拨它。”
“告诉你,不能动它。”
“我不愿意!”
“你得愿意——它在我这边。”
“听着,乔·哈帕,这扁虱是谁的?”
“我不管是谁的——现在它在我这一边,你就不能动它。”
“哼,我偏要动,怎么着?它是我的,只要我高兴,我想怎么动就怎么动,你能把我怎么样?”
汤姆的肩膀上被重重地打了一下,乔也一样。有两分钟的工夫,他俩的上衣灰尘直冒,其他同学看着这场战争更是开心不已。他俩光顾着你争我抢了,根本没有注意到教室里突然变得鸦雀无声。原来老师早已踮着脚走过来多时了。
中午放学的时候,汤姆飞快跑到贝基·撒切尔那儿,低声耳语道:“戴上帽子,装着要回家的样子;走到拐角时,你就单溜,然后从那巷子再绕回来。我走另一条路,也用同样的办法甩开他们。”
于是,他们各自跟着一群同学走了。不多久,他们在巷子尽头会合。一起返回了空无一人的学校。于是他们坐在一起,面前放着一块写字板,汤姆给贝基一支铅笔,然后手把着手教她画,一个令人叫绝的房子又出现在了石板上。当他们对画画逐渐失去了兴趣的时候,便转而闲聊起来。汤姆幸福得晕晕乎乎。他问道:“你喜欢老鼠吗?”
“不喜欢!我讨厌老鼠!”
“哼,我也不喜欢——活老鼠。可我是说死老鼠,用一根线拴着,能在头上甩来甩去玩的死老鼠。”
“不喜欢,只要是老鼠,我都不喜欢。我喜欢的是口香糖。”
“啊,我也是。要是现在有就好了。”
“是吗?我这里倒有几个。我让你嚼一会儿,不过你要还给我。”
这样倒是怪有趣的,他俩轮流嚼着口香糖,四条腿从长凳上耷拉下来晃悠着,一副怡然自得的样子。
汤姆又问:“你看过马戏吗?”
“看过。我爸说如果我表现好,他以后还会带我去看哩。”
“我看过三四次马戏——看过好多次。做礼拜和看马戏,根本就没法比。马戏团演出时,总有新花样可看。我打算长大后到马戏团当小丑。”
“啊,真的吗?那倒不错。小丑满身画着花花绿绿的圆点点,可爱极了。”
“可不是嘛!他们大把大把地挣钞票——差不多一天赚一块,本·罗杰斯说的。嘿,贝基,你订过婚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