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汤姆·索亚历险记(7)

第23章 汤姆·索亚历险记(7)

脚步声吱吱嘎嘎地响着,马上就要上来了,千钧一发之际两个孩子反倒清醒了,咬咬牙下了决心,正打算朝壁橱跳过去,突然听见哗的一声,印第安·乔连人带朽木板一下子掉到地上烂楼梯木头堆里。他骂骂咧咧地站起来,同伴见状便说:“骂有什么用,要是有人在楼上,就让他待在上面吧,没人在乎,他们要跳下楼来,也是自找苦吃,谁拦着他们?一刻钟后天就全黑了。他们要跟踪,那就让他们跟着,我乐意。依我看来,把工具扔在这儿的人,一定看见了我们,还以为咱们是鬼呢,我敢打赌,他们早被吓跑了。没准儿,这会儿他们还在拼命逃跑呢。”

乔嘟囔了一句,也觉得同伴说得挺有道理,也觉得趁天黑之前,抓紧时间,收拾收拾东西赶紧离开才是。不久,他们便在越来越浓重的暮色中悄悄溜出了屋子,带着那只宝贝箱子,朝着河边走去。

汤姆和哈克贝利这才敢站起来,浑身疲乏不堪,好歹现在能舒服一些了,他俩从房子的木条缝中看着那两个人的背影。跟踪他们?他俩可做不到,能从楼上顺顺利利地下去而不至于摔伤脖子,然后翻山越岭顺着小路返回家里,就已经不错了。他俩也不再多说什么了,就是一个劲儿地埋怨自己,怎么就能把倒霉的锹和镐头带到这儿来呢。要不是这两样工具,印第安·乔根本就不会存什么疑心,而把那个装满金币的箱子藏在这里,等他报了仇、雪了恨,才会发现倒了大霉,钱财统统不翼而飞了。怎么想起来把工具带到这儿来呢,真是该死,倒霉透顶!

他们决定紧密关注那个人,他不是要到镇上来窥探“报仇”的机会吗?到那时一定要跟踪他到“二号”去,不论“二号”在什么地方。

突然一个令人惊骇的念头从汤姆的脑海闪过。

“报仇?哈克贝利,他们的报仇不会是指我俩吧,那可有大麻烦了?”

“啊,别说了。”哈克贝利说着,差点晕倒在地。

他俩反反复复讨论了这个问题,回到镇上时,他俩一致相信乔可能指的是另外一个人——至少是指汤姆,因为只有汤姆在法庭上作过证。

汤姆一人陷入危险,确实让他感到不安,很不安!他想,至少有个同伴的话会好受一些。

心惊胆战的跟踪

那晚,汤姆睡得并不安宁,白天的惊险经历在梦里大大地折腾了一番。在梦里,宝箱被他抓住了四次。可是梦醒之后,真切的现实却是让人失望透顶:宝箱化为乌有,他仍是一无所有。早早醒过的汤姆躺在床上,回想着昨天那件离他越来越遥远的冒险经历,感觉像是发生在另一个时空里,或是好久好久以前发生过的事情。于是他突然意识到这次大冒险本身一定是一场梦!这种想法之所以觉得有道理,是因为他见到的金币数量之大,大得不可能真有其事。以前他从来没有见过一堆满五十块的钱。他和他同龄的孩子一样,以为人家提到“几百”和“几千”都不过是说说罢了,世界上其实根本不会有那么大的一笔金币。他片刻都不会相信:像一百个金币那么一大笔钱,居然会真实存在而且归某人所有。那埋藏起来的财宝在他脑子里所形成的概念,如果分析起来,也不过是一把真正的硬币和一大堆模模糊糊、光彩夺目而又抓不到摸不着的银元而已。

但他那场惊险经历的情节,经反复琢磨之后,使他逐渐感觉那应该不是个梦。他一定要弄个水落石出,于是三两口吃完早饭后就去找哈克贝利。

哈克贝利正坐在一只平底船的船帮上,没精打采地把脚浸在水里,一副闷闷不乐的样子。汤姆想着先等哈克贝利开口谈这个事。如果他绝口不提,那就足以证明上次的冒险就是一场梦。

“哈克贝利,你好!”

“喂,你好。”

两人谁都不再说话了。

“汤姆,如果我们当初将那该死的工具放在枯树那里,咱现在就已经很有钱了,唉,你说倒霉不倒霉!”

“哦,那就不是梦,是真的喽!不知怎么搞的,我倒希望它是个梦。骗人是小狗,哈克贝利。”

“什么不是梦呀?”

“哦,就是昨天那件事,我一直都有些半信半疑,觉得它是个梦呢。”

“梦!要不是那楼梯塌了,你会看到梦做得还要热闹呢!我一晚上也做了不少梦,那个独眼老头一直都在追我——该死的家伙!”

“不不,千万别咒他死,我们要找到活人!把钱弄回来!”

“汤姆,咱们永远也找不回来了。一个人只能有一次机会碰上那么一大堆钱,如果你错过了,就再也没有了。反正我要是碰见他,我保准会吓得浑身哆嗦。”

“对,我也会哆嗦的,但是不管怎样都要再找到他,然后跟着他去“二号”把钱找出来。”

“二号,对,就是嘛,我刚才也想到过,可就是想不清楚,你有什么好办法?”

“我也不知道那是个什么地方。太难猜了。哈克贝利,你说它是不是一个门牌号码呢?”

“有道理……不,汤姆,那不是门牌号,咱这镇子就这么巴掌大,那还用得着什么门牌号啊。”

“嗯,说得对。让我再想想,有了,那应该是个房间号,是旅店里的房间号,你知道吧。”

“噢,你说对了!咱这里只有两家旅店,很容易搞清楚的。”

“哈克贝利,你在这儿等着,我去去就来。”

汤姆立即起身走了,他不愿意让别人看见他和哈克贝利在一起。过了大约半小时,汤姆探查到那家条件较好的旅店的二号里,一直住着一位年青律师。可是那家较差的旅店,二号却是个谜。老板那年轻的儿子说,房间一天到晚都锁着,除了夜里,从没看到谁进出房间,他也不知道什么原因,只是觉得有些好奇,认为那可能是个闹鬼的房间,昨天夜里,他还注意到那个房间里有灯光呢。

“哈克贝利,这就是我调查的结果。我想这个二号应该是我们要找的房间了。”

“我想是的,汤姆。你想怎么做?”

“让我想想。”

想了好一会儿之后,汤姆说:“听着,二号的后门和旧轮窑厂之间是一条小窄巷。你去把所有能找到的门钥匙全弄到手,我去偷姨妈的,等天一黑我们就去试门。提醒你注意印第安·乔的动静,他说过要溜回镇里打探虚实以便伺机报复。你如果看见他,就跟踪他,他要不进二号,那就不是这个地方。”

“天啊,我可不想一个人跟着他!”

“是晚上去,他肯定看不见你——就是看见了,也不会多想的。”

“好,如果是夜里特别黑的话,我还敢去些,不过也不一定,不一定,试试吧。”

“要是天特别黑的话,哈克贝利,我一定会跟着他。也许他看看没什么报仇的机会了,就会先去取钱了。”

“说得有道理,汤姆,说得有道理,我去盯着他,一定去,敲定了。”

“这才是好样的!别动摇呀,哈克贝利,我是不会动摇的。”

巢穴追踪,汤姆发现新线索

那天晚上汤姆和哈克贝利做好了再次去冒险的准备。他俩一直在旅店周围闲逛到九点以后才开始行动。一个远远望着小巷子,另外一个盯着旅店的门。巷子里空荡荡没人走动,而出入旅店的人也不见那个老头的身影。现在天还不是特别黑,所以汤姆回家前先和哈克贝利商量好:等天色黑透了,哈克贝利学一声猫叫,汤姆就溜出来,用钥匙去试试那房门。谁知,那晚天一直都有明朗朗的月光,哈克贝利便在十二点左右结束了行动,钻到一个空糖桶里睡觉去了。

星期二,两个孩子还是没等来黑黑的天,星期三也是如此。到星期四晚上,天气有了转变。汤姆瞅机会从家里溜了出来,手里还提着姨妈的一个洋铁旧灯笼以及一条遮灯光的大毛巾。他把灯笼藏在哈克贝利的糖桶里,两人便开始望风。午夜前一小时,旅店关了门,连门头几盏仅有的灯也熄灭了。那个老头没现身,巷子里也没什么人走动,到处一片黑暗,只有远远的隆隆雷声偶尔打破这片夜的沉静。

汤姆拿出灯笼之前,先在糖桶里用毛巾把它紧紧包好了。夜色下两个冒险家蹑手蹑脚地向旅店靠过去。哈克贝利在那里放哨,汤姆摸着进了巷子。等了很长时间,哈克贝利越来越焦虑,心头仿佛压着一座沉重的大山一般。他急切地盼望着能看到灯笼闪一下光,那虽然让他害怕,但至少证明他还活着。自从汤姆消失在暗夜中,似乎已是好几个小时了。他是晕了过去?抑或是死了?再不然就是心脏因为恐惧或兴奋而炸裂了?心情忐忑的哈克贝利一路猜度,不知不觉地离那小巷越来越近了,心里紧张到几乎要窒息过去,而且还时刻预备着大难突降,把自己一下子惊断了气。事实上他也确实没有多少气了,他的呼吸不知从何时起,早就开始一点一点地收放着,再这样下去用不了多久他的心力可就要彻底衰竭了。突然,巷子里灯光一闪,只见汤姆从他身边狂奔而过。

“快逃!”他说,“快逃命!”

用不着重复,只这一句,哈克贝利便以每小时三四十里的速度冲了出去,他俩一气不歇地跑到村头一个旧屠宰场的空木棚才停了步。刚冲进去,暴风雨便随即而至,倾盆大雨狂泄下来,汤姆刚能缓口气儿便说道:“哈克贝利,吓死我了。我试了两把钥匙,尽量轻手轻脚,谁知还是会发出咔啦咔啦的声音,吓得我气都快喘不上来了。可是那钥匙在锁眼里根本转不动。后来,不知怎么弄的,我伸手抓住了门把手,结果门居然开了!原来门没上锁!我连忙跳进去,拉掉灯上的毛巾,我的妈呀,好家伙,我差点没被吓死。

“怎么了?汤姆你看见了什么?”

“哈克贝利,我差点踩在印第安·乔的手上!”

“不会吧!”

“没错!他躺在那里,睡得死死的,眼睛上还贴着那块纱布,手臂摊开。”

“乖乖,你干了什么?他醒了吗?”

“没醒,连动都没动。我估计他肯定是喝醉了。我抓起毛巾就往外跑!”

“都什么时候了你还顾得上去拾毛巾。”

“不行。要是丢了毛巾,姨妈会让我好受的。”

“喂,汤姆,你看到那箱子了吗?”

“哈克贝利,我哪有时间看呀,没看到箱子,也没见到十字,只看到印第安·乔身边的地上有个瓶子和一只洋铁杯,其余啥都没看见。对了,还看到屋里有两只酒桶和一堆瓶子,你明白了吧,哈克贝利,你说说,那间闹鬼的房子到底是怎么回事啊?”

“怎么回事?”

“闹鬼的房子,闹的其实就是酒鬼!大概所有禁止酒客栈都有个闹鬼的房间,喂,哈克贝利,你说是不是?”

“嗯,我想你说得对。谁会想到发生这种怪事情?不过,话说回来了,汤姆,既然乔喝醉了,那现在正是把那箱子搞到手的好机会。”

“说得倒好!不过,你去试试!”

哈克贝利吓得浑身一抖,连忙说:

“得了,不!我可不敢。”

“我也不敢,哈克贝利,那一瓶酒对于印第安·乔来说,是不足以醉倒他的,他身边如果是三个空酒瓶,那就够他喝得烂醉,那样我才敢去试一试。”

汤姆动了半天脑筋,沉默了良久后才又说道:“哈克贝利,算了,除非咱们确实知道印第安·乔不在,否则我们就别再尝试了。太吓人了!如果咱们每天晚上都守候着,迟早准会看到他出来,那时咱们就闪电般冲进去,把箱子抱走。”

“好,我赞成。我来整夜守候,夜夜都看着,你负责去抱箱子。”

“好,就这么定下来。你的任务就是到琥珀街区的一排房子前学猫叫。要是我睡着了,就朝窗上扔个小石头,叫醒我。”

“没问题,太妙了!”

“哈克贝利,暴雨停了,我得回家去了。再过一两个小时,天就亮了,这段时间你还得回去继续看守,行吗?”

“我说干,汤姆,就一定会干。我每天夜里都去盯着那旅店,盯它一年都行。我白天睡一整天,夜里就守它一整夜。”

“这就好,你打算睡在什么地方?”

“在本·罗杰斯的干草棚里。他允许我睡在那里,他爸爸用的那个黑奴——杰克大叔,也同意我睡在那里。杰克大叔什么时候想让我帮忙提个水什么的,我都是会答应的;有时候我向大叔要点吃的东西,只要能省得出来,他也总是给我的,他是个好人,汤姆。他喜欢我,因为我对他从不摆臭架子,有时候我干脆坐下来和他一同吃饭。不过,你别跟别人说啊。一个人饿急了,就会干出平常不愿干的事来。”

“好,白天要是没什么事找你,你就去睡觉,我不会来烦你。晚上如有事情,就赶快跑到附近,学声猫叫就行了。”

哈克贝利夜夜静守,寡妇免遭毁容之险

早期五早晨,汤姆起床后听到的头一件事情便是条好的消息:撒切尔法官一家前天晚上又回到了镇上。现在印第安·乔和那份财宝变成了次要的,这孩子的所有兴趣全放在了贝基身上。他见到了她,两人和一群同学一起玩着捉迷藏、“守沟”等游戏,高兴极了。这一天大家虽然玩得都有些乏累,但都特别开心。另外一件让人愉快的事情就是:贝基缠着她妈妈确定了第二天去野餐的事。那是她早就答应过的,只是一直没兑现呢。母亲同意了。女孩欣喜万分,汤姆自然也是如此。请帖在太阳落山之前全部送了出去,村里的少年们即刻活跃了起来,大家准备着、激动着、期盼着这一时刻的到来。汤姆也是兴奋得睡不着,他极度期盼哈克贝利的“猫”叫声,那样就能在第二天的野餐会上,向贝基和参加野餐的人展示他的财宝,让大家惊喜一下。不过,他的预想并没有实现,他很失望那天晚上没有听到任何的“猫”叫。清晨过后,大约在十点、十一点时分,一群晕头晕脑、吵吵闹闹的孩子聚集在撒切尔法官家门口,全都准备妥当,只等出发了。大人们按老规矩不参加野餐,以免扫了孩子们的兴。孩子们有几个十八岁大姑娘和二十多岁男青年的照顾,大人们足以放心。为这次野餐,他们特地包了那只老蒸汽渡轮,开心的孩子们立刻带着盛满食品的篮子排着队走大街。希德病了,没办法去,玛丽留在家里陪他。撒切尔夫人在贝基临走时嘱咐她的最后一句话是:

“孩子,如果回来得太晚,你就住到离码头近的女孩家吧。”

“妈妈,那我就到苏珊·哈帕家去住。”

“行,到人家里注意点,别调皮啊!”

大家出发了,路上汤姆对贝基说:“哎,我来告诉你咱们该怎么办吧。不用去乔·哈帕家住,咱们直接爬上山,到寡妇道格拉斯家里歇脚,她会做冰激凌!几乎每天都做,多得吃不完呢。咱们去投宿,她一定非常欢迎呢。”

“噢,太有趣了!”贝基又想了想,说道,“可妈妈会怎么想呢?”

“她不会知道的。”

她考虑了一下,有些不情愿地说:“我看这不好,不过……”

“不过什么呀!你妈妈不会知道的,不会有事的。她只希望你平安无事,要是她能想到这个地方,我打赌他早就让你去了,我知道她会的!”

道格拉斯寡妇的热情好客吸引着孩子们。再加上汤姆的怂恿,他们就此决定:不会把当晚的计划告诉给任何人。可是汤姆猛然又想起哈克贝利说不定会在今天晚上发出信号。想到这儿,他刚才的兴致减弱不少。但如果因此而放弃了去道格拉斯寡妇家玩的机会,他也很不甘心。为什么不去呢?他暗暗想了一下——前天晚上没有来信号,今天晚上就偏偏会有信号吗?当天晚上唾手可得的欢乐,压倒了远不可及的财宝诱惑。所以他决定痛痛快快玩一天,等以后有了时间再去考虑宝箱的事情。

渡轮靠近小镇下游三英里的一个林木葱郁的山谷口边停了下来。孩子们蜂拥上岸,没多久,树林中、高崖旁便到处回荡起了孩子们的欢声笑语,什么能让他们汗流浃背、筋疲力尽,他们就玩什么。后来,那些跑累了的孩子们渐渐零零落落地回到露营的地方,食欲大振,便开始风卷残云般的歼灭那些好吃的东西。大吃一顿之后,便在枝繁叶茂的橡树树荫下边休息边聊着闲天,等体力刚一恢复便有人大喊:“谁打算到洞里去玩?”

人人都对这一提议特别感兴趣。一捆捆蜡烛拿了出来,大家蹦蹦跳跳、欢天喜地地向山上爬去。A字形的洞口位于山坡之上,洞前有个巨大的没上门闩的橡木门,里边有个小屋子,冷气森森,四周的墙壁皆是天然的石灰岩,潮冷的湿气凝结成了一颗颗晶莹透亮的小水珠。站在这深沉的幽暗之中,向外眺望太阳底下那耀眼的苍翠山谷,情调及气氛很是浪漫而神秘。很快大家忘却这里的美景,又嬉闹起来,蜡烛一点亮,有些人扑上去就抢走,随后就是一阵英勇的你争我夺的自卫反击战,要不了多久蜡烛要么被打翻,要么就被吹灭,接着大家发出一阵哄笑,又开始新的追逐。可是凡事都有个完,随后大家一个接一个地顺着主要通道的陡坡往下走,那一排烛光照得高耸的石壁模模糊糊,烛光几乎能达到头顶上六十英尺两壁相连的地方。这条主通道宽不过八到十英尺,每隔几步两旁就有高耸而又狭窄的通口叉出去,因为麦克道格拉斯山洞是个通道交错的大迷宫,不知通往何处,有人说你在这错综复杂的裂口和崖缝中一连走上几昼夜都找不到山洞的尽头,你尽可以一直往下走,往深处里去,大迷宫套小迷宫,一个也走不到头。没有人真正熟悉这个山洞,要熟悉它也是不可能的事情。大多数年轻人都知道一点儿,但习惯上没人敢再往里边多跑一点儿,汤姆·索亚和别的人一样也不过只知道一点而已。

他们一行人沿主通道大约走了四分之三英里,然后三三两两、成群结伴钻进了岔道,奔跑在阴森的长廊里,在拐弯的地方时常彼此相互偷袭。小队的人可以互相闪避,半个小时内不会迷路。

渐渐地,一组组的人零星地回到洞口,喘着气,乐滋滋的,从头到脚都是蜡烛油,身上蹭满了泥土,完全沉浸在一天的快乐之中,这时他们吃惊地发现光顾着玩,没注意时间,天马上就要黑了。钟已当当地敲了半个小时,这样结束一天的探险活动很浪漫,因此大家很满意。当渡船载着兴高采烈的小游客起锚时,除船老大外,没人有浪费时间的感觉。

渡船的灯光一摇一闪地从码头边经过时,哈克贝利已经开始守夜了。他没听见船上有什么声音,那群年轻人现在不声不响,好像累得要命。哈克贝利不知道这是条什么船,随后他不再想船的事,专心致志于守夜。晚上起了云,天色越来越暗,十点时,车辆的声音停止了,四处的灯火开始熄灭,行人也都散尽,整个村庄进入了梦乡,只有这个小家伙独自一人空守寂寞,与魔鬼做伴。十一点钟,客栈也熄了灯,现在到处一片漆黑。哈克贝利等了很长一段时间,等得乏人,可仍无动静,他开始动摇了,还守在这里有什么用呢?真有用吗?不如回去睡觉算了。

突然他听到了动静。他立即全神贯注地听着,小巷的门轻轻关上。他连跑带跳地来到砖厂拐弯的地方,这时两个男人从他身边一掠而过,其中一人腋下挟着件东西,一定是宝箱!他们是在转移财宝啊!现在不能叫汤姆,否则太傻了,那两个人会逃跑。一旦跑了,再也不要指望能找到他们。对,他要盯着他俩,跟在后边走,靠夜色来掩护自己。哈克贝利心里边合计着,边光着脚溜出去,像猫似的跟在那两人后头,离得不远不近,始终保持着能看见他们就行了。

他们沿着河边的街道走了三个街区之后,向左转入一条横街便径直走入卡第夫山的那条小路。从位于半山腰的威尔斯曼的老房子前经过,一分钟没耽搁地继续向山上爬去。好吧,哈克贝利心想,他们可能要把宝箱埋在石坑里。他猜错了,他们并没有在采石场停留,而是继续前进,直奔山顶,一头钻入茂密的漆树丛之间的狭窄小径,立刻隐没在了黑暗中。哈克贝利紧跟了几步把跟踪距离缩短了一些,因为有茂林遮挡,前面的两个人是不会发现他的。黑暗中的哈克贝利先是小跑了一阵,可又害怕动静太大,立刻又慢了下来,又向前走了一段路之后,便停住脚,听一听,四周除了他自己吓得心里怦怦直跳外,很是寂静。猫头鹰的叫声从山里传来——那可是不祥的声音啊!还是没有脚步声。天哪,是不是一切落空了?他正要拔脚去追,却突然听到有个人正在离他四英尺的地方清嗓子!哈克贝利的心一下子窜到了嗓子眼,他勉强控制着,可是身体却立在那里拼命地哆嗦着,几乎快跌倒在地上了。他很清楚自己正在哪里——道格拉斯寡妇的院子,离阶梯口不到五步远的地方。不错,哈克贝利心想:“就让他们在这里埋宝吧,这里找起来还不太费劲儿。”

正想着,一个很低很低的声音传来,那是印第安·乔的声音:“他妈的,她家里好像有人——这么晚还亮着灯。”

“我没看见屋里有灯光。”

这是那个陌生人的声音——那个闹鬼的房子里的陌生人。哈克贝利的心直落冰谷——这就是那个复仇行动!他此时的头一个念头就是一溜烟地逃掉,可又突然想起寡妇道格拉斯不止一次地对他很友善,说不定这两个人就是要去谋杀她。他真希望自己有胆量冒险给她报个信,然而他知道自己没有这个胆量——他们很可能会来抓他。在那陌生人和印第安·乔谈话的间隙,哈克贝利的这些心思飞速闪过。接着又听乔说:“你那边有树丛挡着,从这里看——瞧,看到灯光了吧?”

“嗯,看见了。是有外人在里面,咱最好罢手吧。”

“罢手?那可不行,再说我马上要离开这个国家,再不回来了,这次要是不下手,以后说不定就永远没机会了,我再重复一遍以前和你说过的话,她那几个小钱我根本不稀罕,你都拿去得了。可她丈夫对我太凶狠了——都不是一次两次了——他不就是个治安法官,竟把我当做无赖法办。而且绝不止这一件。这算不上九牛一毛!他还拿马鞭子抽打过我!就在监狱前打的我,跟打奴隶一样——全镇的人都在围观我挨马鞭子!你明白吗?便宜了他,早早死了。不过,我要在她老婆身上算这笔账!”

“嗨,可别杀死她!杀人的事儿咱可不干!”

“杀人!谁说要杀人了?要是他还活着,我非宰了他不可,但不会弄死他老婆的。报复一个女人根本用不着要她的命——那太蠢了,你只要毁她的容就行,你撕裂她的鼻孔,把耳朵扯烂,让她看上去像个猪。”

“上帝哪,那可是……”

“不用说出你的想法!那样对你最保险。我要把她绑在床上。她要因为流血过多而死了,那怪得着我吗?她要死了,我绝不会掉眼泪。老兄,干这事你得帮一把——为我干事,叫你来,就是为了这个——我一个人干不成。要是你缩手缩脚的,我就宰了你!你听明白了吗?要是我非宰了你不可,那我就得把她也宰了——这么着,我看就不会有人知道谁干的了。

“好,非要干就干吧,快点动手,我现在浑身发抖。”

“现在下手?还有外人在也不顾了?听着,你可有点让人怀疑,现在不行。得等里边的灯灭了才能动手,用不着这样急。”

哈克贝利觉得随后是一片沉默,那比谈论的任何杀人计划都要可怕。因此他屏住呼吸,小心谨慎地往后退。每退一步,都是单腿用力,身子先往一边倾,然后又歪向另一边,差点把自己绊倒,之后再小心地站稳脚跟,又用同样的方式,冒同样的危险再挪另一只脚,就这样左右轮换着往后退——突然,“啪”的一声,一根小树枝被踩断了!立时吓得哈克贝利憋住气静听了一会儿,什么声音都没有——还是一片安静。他谢天谢地,现在他退回到两堵墙似的绿树之间的林荫道上,转身时也是特别的小心,仿佛一艘大船在调头——这才谨慎地加快步伐往回走。当来到石坑旁时,他觉得安全了,便拔腿一路飞奔而去,直跑到威尔斯曼家门口才停下来。嘭嘭嘭,哈克贝利用力地敲着门,老人和他那两个健壮的儿子从窗里探出头。

“干什么呢?谁在敲门?你想做什么?”

“开门让我进去——快点!我有急事要告诉你们。”

“嗯?你是谁?”

“哈克贝利·费恩——快点,让我进去!”

“嗯,真是哈克贝利·费恩,不过,照我看来,你这个名字可叫不开多少人家的门!孩子们,赶紧开门让他进来,看是出了什么麻烦事。”

“别说是我讲的,”哈克贝利进门就说,“请您一定要保密,不然他们会要我命的。那寡妇有时对我很好,我一定要讲出来,也愿意讲出来,您可千万不要对人说是我讲的。”

“哎哟,他可真有事要说呢,不然也不会这样!”老人大声说,“孩子,说出来吧,这儿没人会讲出去的。”

三分钟后,老人和他的儿子带好武器上了山。他们拿着武器,踮着脚进了林荫小道。哈克贝利只跟他们走到这里便不再走了。他躲在一块大圆石后面,静静地听着。沉默了好一阵子,哈克贝利都快等急了,突然传来爆炸声和喊声。

哈克贝利也顾不上弄清事情的原委,跳起来拼了命地向山坡下冲去。

汤姆和贝基迷失在深山洞

星期天早上天空刚微微发亮,哈克贝利便上了山,轻轻敲了敲老威尔斯曼家的门。里面的人还在睡觉,但是由于夜里那桩惊心动魄的插曲,大家睡得并不安宁,稍有响声便会惊醒过来,窗户里传出了一句问话:“是谁呀?”

哈克贝利有点心绪不宁地低声答道:“请让我进去吧!我是哈克贝利·费恩呀!”

“哦,是你呀,只要你来,任何时候我们都欢迎你!”

这种话,在流浪儿听来是十分陌生的,那是他有生以来听过的最悦耳的话语。他想不起来以前还有谁和他说过“欢迎”一词。门锁开启,他迈步走了进去。主人让哈克贝利坐下,老人和两个身材高大的孩子很快穿好了衣服。

“喂,好孩子,你一定是饿坏了吧。太阳一出来,早饭就好了,咱们可以吃一顿热热乎乎的饭,你别拘束!我和孩子们还以为你昨晚会来我家过夜呢。”

“我吓坏了,”哈克贝利说,“我跑了,枪一响我就跑了。一口气跑出去有三英里。你瞧,现在我上这儿来,是想知道事情究竟怎么样了。我天不亮就过来,是怕碰到那两个鬼家伙,哪怕他们死了,我也不想碰上。”

“嗯,可怜的孩子,看你的气色,就知道你夜里吃了不少苦——吃完早饭后,这里有张床铺,你可以睡上一觉。他们还没死呢,孩子——真是叫人遗憾。你瞧,按着你说的情况,我们本来特别清楚要在什么地方下手抓他们,所以我们踮着脚悄悄走到离他们不过十五英尺的地方——可那绿树丛黑得像个地窖——就在这时,我发觉自己要打喷嚏!真是倒霉透顶!我想忍住,但怎么也忍不住啊,结果打了个喷嚏!我原是举着手枪在前头带路的,喷嚏一打,那两个坏蛋沙沙地溜出小路去了,我大叫一声:‘开枪,孩子们!’便冲着有响声的地方放了几枪,孩子们也开了枪,可还是让那两个恶棍溜了,我们穿过树林一直追过去,我想我们根本没打着他们。他们开溜时也都开了枪,子弹嗖嗖地从我们身边飞过,好歹也没伤着我们。他们跑得太快,把我们给甩了。没办法,我们只好下山去向警官报了案。他们集合了一队人,在河边把守着;天一亮,治安官还要带队到树林里去搜索。我的两个儿子也要跟他们一起去呢。但愿我们能知道这两个坏蛋长什么样——那样搜起来就好办多了。孩子,我看你在黑暗中,大概也没看清他们的模样吧?”

“不,我在镇上见过他俩,还跟踪过他们。”

“好极啦!说说他们的模样,我的孩子,说说吧!”

“一个是又聋又哑的老头,有一两次他来过这里,另外一个长相难看,穿得破破烂烂——”

“孩子,这就够了,我们见过那两个家伙。有一次在寡妇家后面的树林里碰到过,他们看见我们就悄悄溜掉了。快去吧,孩子们,去告诉警长——明天早晨再吃早饭吧!”

威尔斯曼的两个孩子立即起身出去了。在他们迈出屋门时,哈克贝利跳起来,大声说道:“喂,你们可千万别说是我告发了他们啊!啊,千万千万不要说是我!”

“好,你不让说,就不说,可你立了功,应该让人知道啊!”

“不不不,千万别说!”

两个年轻人走后,威尔斯曼老人说:“他们不会说出去,我也不会的。可你为什么不想让人家知道呢?”

哈克贝利不愿解释太多,只是说:这两个之中,有一个人认识他,所以他无论如何都不能让那个人知道是他告发的,否则,那个人一定会来报复他的。

老人再次答应会保密,他又说:“孩子,你怎么会跟踪这两个家伙呢?是不是他们形迹可疑?”

哈克贝利沉默了一下,心里算计着该编个什么瞎话来回答这个提问。

他说:“唉,你瞧,我是个不怎样的坏家伙——至少人人都这么说,我自己也不觉得冤枉——有时候一想到这件事,我就睡不着了,自己也老想着应该改一改。昨天夜里就是这样。我夜里睡不着,便到街上去转了转,心里一直想着这件事。后来走到禁酒旅店附近那个破砖厂时,背靠着墙继续寻思着。嘿,偏巧赶上那两个家伙正悄悄从旁边溜过,腋下夹着东西,我想一定是偷来的。一个家伙抽着烟,另外一个要接火。他俩就停在我前边不远,雪茄烟的火光照亮了他们的脸。借着火光,我认出了那个长白胡子、眼睛上戴着眼罩的家伙是又聋又哑的那个老头,另外一个就是那个行动迟钝、穿得破烂的家伙。”

“雪茄的火光能让你看清他的破衣服吗?”

这一问使哈克贝利结结巴巴一时间答不上话来。后来他才说道:“嗯,这不太清楚,不过我觉得应该是件破衣服。”

“然后,他们继续往前走,而你——”

“对,跟在他们后面,是这样的,我想知道他们要干什么坏事——他们这样鬼鬼祟祟——我觉得肯定有不对头的事。所以我就盯梢盯到寡妇家的石阶那儿,站在黑暗中,听见那衣服破烂的人替寡妇求饶,那老头却发誓要毁她的容貌,就像我告诉过您和您那两个……”

“什么,那个又聋又哑的老头说了这些话!”

哈克贝利又犯了个可怕的错误。那老头究竟是谁,他本来不想让老人知道的,可是,尽管他拼命回避,他的舌头却好像打定主意要替他找麻烦,结果弄得他几次三番想摆脱窘境,可是老人盯着他,使他一次又一次露马脚。随后老人说:“我的孩子,你别害怕我,我不会伤害你一根头发。相反,我要保护你——我会保护你的。这个老头并不是又聋又哑,你无意中泄露了秘密,现在你没法瞒下去了。你对那个老头的事情是知道一些的,你想隐瞒。相信我吧——把实情告诉我,尽管相信我不会出卖你的。”

老人眼中透着真诚,这让哈克贝利安心,于是他停顿了一下后弯身趴在老人的耳边低声道:“那不是什么单纯的老头,是印第安·乔啊!”

威尔斯曼差点从椅子上跳起来,镇定了一下后说:“现在我就全明白了。你当时说什么撕开鼻子,把耳朵弄个缺口之类的事情,我当时还以为是你自己故意编出来的,一般人报仇不会这样做的。可这事要是和印第安·乔有关,那可就不一样了。”

早饭时,两人继续聊着那件事,老人说他们在回去睡觉前,先和儿子们一起提着灯去阶梯附近找了找血迹,结果血迹没看到,反倒发现了一大捆子——

“一捆什么?”

这几个字闪电般从哈克贝利的口中蹦了出来,他神色惊讶,嘴唇发白,眼睛瞪得大大的,嘴巴都顾不上合地在等着回答。威尔斯曼吃了一惊——瞪着哈克贝利——三秒、五秒、十秒……然后答道:“是强盗作案工具。唉,你怎么了?”

哈克贝利这才松了口气,如释重负般的恢复了常态。威尔斯曼神情严肃但却充满好奇地看着他,接着说道:“怎么,说到它是一捆强盗作案的工具,你似乎放心多了。可你刚才怎么突然变了色?你以为我们找到了什么?”

哈克贝利被问到了死旮旯里——刨根问底的目光盯着他——他宁可付出任何代价,换一个能说得过去的答复,可就是想不出来应该怎么说。于是他不由自主地说出了一个理由,他来不及仔细推敲,就豁出去有气无力地说了出来:“主日学校用的教材,也许是的。”

哈克贝利的那副可怜苦恼样引得老人哈哈大笑起来,笑得几乎从头到脚每个部位都发起抖来,笑到最后还说这种大笑就等于到手的钱,因为大笑能去病免灾嘛。他接着补充道:“可怜的小家伙,你的脸色有些苍白,气色也不好,一准儿是不舒服了——难怪你容易惊吓呢。不过,你会好过来的。我想你只要休息休息,好好睡觉,就什么毛病也没有了。”

哈克贝利一想到自己像只笨呆鸟似的因为激动差点露了马脚,不免感到懊恼。因为他之前在寡妇家石阶那儿听到那些谈话后,马上推翻了原来的想法,不再认为他们从旅店里带来的包裹里有财宝。不过,他也只是猜测而已,也不敢十分确定;所以当老人一提到那捆东西时,他就沉不住气了。不过无论如何,能有这么个小插曲也不错,至少他现在肯定地知道那捆东西根本不是财宝,这下他可以安心休息了。事实上,一切似乎都在朝着他所希望的方向发展;财宝一定还在二号里,那两个家伙当天会被捉住,关到牢里去,而他和汤姆晚上就能不费吹灰之力地搞到那些金币,还不用担心谁来搅局。

刚吃完早饭就有人来敲门。哈克贝利跳起来找地方藏了起来,因为他不想让人知道自己和最近发生的事情有丝毫的关系。威尔斯曼老头开门让几位女士和先生进了屋,寡妇道格拉斯也在其中。老人还瞅见山坡上正有群人涌过来——为的是去看看那个阶梯。原来此事早已传播了出去。

老人只好把晚上发生过的经过和大家又说了一遍。寡妇因为躲过一灾,特别诚挚地表达了她的感激之情。“夫人,您不用谢我,还有一个人比我和孩子们做得更多,更值得您感谢。不过他有言在先,不让我说出他的名字,要不是他,我们也不知道会发生这种事。”

这话一下子吸引了大家的关注点,不过老人没有泄漏半点秘密,只让大家牢记住这件事,再由他们去传遍全镇。寡妇了解详细情况之后说道:“我睡觉前一直在床上看书呢,后来外面吵吵闹闹的时候我却睡着了。你们怎么不把我叫醒呢?”

“我们想着没什么大用了,那些家伙不可能再回来——他们手头已经没了干坏事的家伙,这个时候再叫醒你,让你吓个半死有什么好处呢?后来我家的三个黑奴一直守着你的房子到天亮。他们刚才回来。”人越来越多,主人只好把事情经过说了一遍又一遍,竟说了两个多钟头才结束。

普通学校放假后,主日学校也不上课了,但是人们还是很早就到了教堂。那桩惊人的事情已经是满城风雨。还有消息说,那两个坏蛋的踪影还没有发现。布道结束,撒切尔法官的太太和哈帕夫人随着大家一起从过道里出来,她们放慢脚步边走边聊着:“我的贝基难道要睡上一整天?我早就料想她会累得要命的。”

“你的贝基?”

“是啊,”法官太太看上去很吃惊,“昨晚她不是住在你家吗?”

“住我家?没有啊。”

这话顿时令撒切尔太太的脸发了白,她一下瘫坐在椅子里。这时,波莉姨妈从她身旁走过,愉快地边走边和朋友聊着。

波莉姨妈说:“早晨好,撒切尔太太。早晨好,哈帕太太。我家那个鬼小子又不知跑到哪里去了。我想我那个汤姆昨晚应该住在你们家里——不知是在你们哪一家。他现在不敢来教堂做礼拜。我得和他算账。”

撒切尔太太有气无力地摇摇头,脸色愈发苍白。“他没在我们家过夜,”哈珀太太有些不安地说,波莉姨妈也立刻显出了焦急的神情。

“乔·哈帕,你早上看到我家汤姆了吗?”

“没看见,大婶。”

“你最后看见他是在什么时候?”

乔竭力回想着,却怎么也记不清。正往外走的人们停下了脚步。大家交头接耳,悄悄传递着讯息,人人脸上都露出不祥的担忧,焦急地询问着身边的孩子们和老师们。可是大家都不敢肯定汤姆和贝基有没有上船。当时天黑,没人想到应该清点一下人数是否到齐。有个年轻人突然说他们仍在山洞里,撒切尔夫人当即晕了过去,波莉姨妈也捶胸顿足地号啕大哭起来。

这个使人恐慌的消息立刻一传十、十传百地弄得尽人皆知,不到五分钟的工夫,教堂的钟当当直响,全镇的人都惊动了。卡第夫山的案件随即显得无足轻重,盗贼的事也被人抛到了一旁。大家套上马鞍,给小船配好船手,渡轮奉命出动,不到半个钟头,便有二百多人顺着大路和河道向山洞蜂拥而去。

整个下午漫长难熬,村子里空空荡荡,死气沉沉。不少妇女去探访波莉姨妈和撒切尔太太,想安慰一下她俩。结果大家却陪着哭个没完,此时这眼泪要比安慰人的话更起作用。这真是一个沉闷的夜晚,全镇都在等候消息,然而当破晓来临之时,传来的话却只是:“再送些蜡烛,再送些食物。”撒切尔太太的神经几近失常,波莉姨妈也好不到哪里去。撒切尔法官从洞中让人传来了很有希望的消息,可这丝毫都不让大家兴奋。天快亮时老威尔斯曼回了家,他浑身滴满蜡烛油,蹭满泥土,差点累得精疲力竭。他发现哈克贝利还躺在那张床上发起了高烧,神智昏迷。医生们都到山洞里去了,所以寡妇道格拉斯过来帮着照看他。她说她一定会尽力看护他,不管他是好孩子还是坏孩子,或者不好不坏,因为他毕竟是上帝的孩子,既然如此,那就应该得到同样的重视。威尔斯曼夸奖哈克贝利也有不少优点,寡妇同意道:“没错。那是上帝留下的印记。上帝总是会给人留下一些良好品质的记号,凡是上帝手里创造出来的生灵,身上都要留个印记的。”

未到下午,疲倦的人们三三两两地回到林里,身体强健些的继续留在洞内寻找着。传来的消息只是说以前山洞里从不曾有人去过的地方都被大家彻底搜了个遍,一个角落都不曾放过,迷宫一样的山洞错综复杂,人们在里面钻来钻去,远远地就能看见灯光四处闪动,叫喊声以及空空洞洞的枪声在阴森森的过道中纷至沓来地回荡着。在一个游客稀少的地方,人们发现贝基和汤姆的名字用蜡烛烟熏在石壁上。附近还有一小段被油渗过的缎带。撒切尔太太认出那是贝基的东西,绝望得失声痛哭着。她说这是她女儿留给她的最后一点遗物,再没有其他纪念品比这更宝贵了,因为这是在她死前最后离开她的躯体的东西。有人说,山洞里的某个远处看到一星火光闪闪烁烁,这消息让大家爆发出一阵欢天喜地的欢呼,一二十个人沿着发出回响的通道鱼贯而行——然而结果却让人极为失望,两个孩子并不在那儿,亮光原来是搜寻人自己的灯光。

三天三夜的漫长等待啊,人们怀着极度的焦虑一小时一小时地熬盼着,村民们越来越绝望,茫然不知无措,做什么事都不在心思上。就连碰巧发现禁酒旅店老板私自藏酒这样令人震惊的事情,众人都似乎没了议论的兴趣。哈克贝利清醒的时候,断断续续地把话题扯到旅店上,最后问道——心里隐约觉得会有什么坏事情要发生——他生病的时候,在禁酒旅店里是否找到过什么。

“没错,确实找到了点东西。”寡妇道。

哈克贝利听到这话,惊得一下子从床上坐了起来,圆睁着眼睛。

“是什么?找到了什么东西?”

“是酒啊!现在旅店被查封了。躺下来,孩子,你吓了我一大跳呢!”

“就告诉我一桩事——就一桩事,求您了!那是汤姆·索亚发现的吗?”

寡妇突然哭起来。“安静,安静,孩子,安静!我早跟你说过,你不能说太多的话。你现在病得很厉害,身子很虚弱的!”

那么,除了酒,什么东西也没有发现。如果发现的是金币的话,那全镇都会被轰动的。可见,财宝是永远找不到了——永远!可是她为什么要哭呢?没头没脑大哭,这真奇怪。

这些想法,在哈克贝利的脑海中模模糊糊地浮动着,弄得他精神疲倦,最后再次朦朦胧胧地睡着了。寡妇自言自语道:“唉,他终于睡了,可怜的孩子。是汤姆·索亚找到的!可惜的是没人能找到汤姆·索亚!更糟的是没有几个人还抱有希望或有力气去继续寻找他。”

汤姆和贝基的山洞探险

现在再回过头说说汤姆和贝基参加野餐的情况。他们跟伙伴们一起在黑暗的通道里穿来走去,游览那些熟悉的洞中奇观——它们都被命名了些夸张的名字,类似什么“客厅”“大教堂”“阿拉丁宫殿”等等。此后,随着大家又玩了会儿捉迷藏的游戏,直玩到尽了兴为止;接着他俩又举着蜡烛,沿着一条弯曲的小路闲逛了过去,边走边念着用蜡烛烟油刻写在石壁上的名字、年月、通讯地址和格言之类的东西。两人边走边聊,不觉中进入了另一个山洞。此处的岩壁上还未曾被人刻下字迹。于是,他们便把自己的名字熏在了一块突出的岩石上。再次前行不久,便来到一个地方,在那儿看到一小股泉水,挟着石灰石的沉渣,流经一块突出的岩石,不断涓滴下来,经过漫长的千年万代,形成了闪闪烁烁、晶莹闪亮、永不消失的石钟乳,很像是一挂被静止了的大瀑布一般。

汤姆把小小的身体挤到瀑布后面,从里面照亮瀑布,好叫贝基看个仔细。不过汤姆却有了新的大发现,原来瀑布后面的狭缝中有一条十分陡峭的天然石阶,一发现就立刻激起了汤姆想要探险的野心。贝基响应着他的建议,于是两人熏了个记号,作为回来时的引路标志,便开始了探险。他们在洞里绕到这边转到那边,不觉中已然进入到了从未有人迹来过的洞的最深处,又做了个记号后,便沿着岔道边走边探寻着新奇的东西,以便出去后好有新鲜事儿向别人炫耀。在一个地方,他们发现了一个宽敞的石窟,窟顶由许多发亮的人腿粗细的钟乳石支撑着,他们在里面转了一圈,惊叹着自然的鬼斧神工,然后从其中一个出口离开了。不久他们来到一池迷人的清泉旁,池边镶着一圈霜花似的熠熠生光的水晶体,泉水位于石窟中间,四壁由众多奇形怪状的柱子支撑着,而柱子由下垂的大钟乳石和往上生长的大石笋相连而成,那是千万年来水滴不息的结果。石窟顶上,成群结队的蝙蝠簇拥在一起,每一群都是成千上万;烛光惊扰了这些小动物,它们成百成百地飞下来,尖叫着向蜡烛猛扑过来。汤姆知道它们的习惯和危险性,他拉着贝基钻入临近的一个通道里。这一招做得非常及时,因为贝基刚进入通道,手中的蜡烛就被一只蝙蝠给扑灭了,蝙蝠还追出他俩好长一段距离,两个逃亡者慌不择路,只要是通道便都往里钻,这才摆脱了那些危险的家伙。不久汤姆发现了地下湖,它渐渐地伸展,最后消失在了黑暗中,他本打算去探寻一下地下湖的边岸,可转而一想还是坐下来歇一会儿更好些。这时,这个岩洞中那深沉的寂静才第一次伸出冰冷潮湿的手抓住了两个孩子的心。贝基说:“哎呀,我倒没留意。可是我觉得好像已经好久好久没听见别人的声音了。”

“你知道,贝基,我们现在和他们隔着很远,在他们的下面呢。我不清楚咱们空间是向北还是向南、向东或是什么方向跑了多远,咱们在这儿是听不见他们的声音的。”

贝基开始担心起来。

“我不知道我们待在这里有多久了,汤姆,我们还是回去吧!”

“对,我也是这样想的,也许还是回去的好。”

“你能找到路吗?汤姆,我觉得这里到处都是弯弯曲曲,乱七八糟的路。”

“我想我能认识路,可是那些蝙蝠很讨厌。要是它们把我俩的蜡烛扑灭,那就更糟了。咱们还是另找别的路试试,避开那个地方。”

“行是行,不过我希望不要迷路才好。真是要命!”小姑娘一想到前途茫茫,不禁打了个寒战。

他们动身穿过一条通道,安静地走了一大段路,每逢有新的出口总要看上一眼,瞧瞧是不是他们进来时的那个地方。可是没一个出口是原来的。每次汤姆仔细察看新洞口时,贝基总是期待地望着他的脸,寻找令人鼓舞的表情,汤姆也总是愉快地说:“噢,没什么大不了的,这个不是,不过我们会找到出口的。”

可是一次次的失败使他越来越觉得希望渺茫,之后他干脆见到洞口就乱闯,孤注一掷,想要找到来时的那个出口,嘴上还在继续说着“没什么大不了的”,心情却越来越沉重,到最后连说出来的话都不像刚才那样清脆响亮了,听上去倒像是“没救了”的意思。贝基痛苦万分地紧跟着汤姆,竭力忍着不哭,可眼泪还是流了下来。她终于说:“对了,汤姆,别管那些蝙蝠吧,咱们还是走老路回去吧。看来咱们一直在走错路,愈走愈不对头。”

汤姆停住脚步。

“听!”他说。

周围静得出奇,静得连他们的呼吸声都清晰可闻。汤姆扯开嗓门大喊了几声,那声音顺着空洞的过道一路远去,到了远处变成一个微弱的声波,如同一阵阵的嘲笑随波荡去,最终渐渐消失在了远处的黑暗中。

“喂,汤姆,别喊了,听起来怪吓人的。”贝基说。

“是挺让人害怕,贝基,可是我还是叫喊的好。你要知道,他们说不定能听到咱们的叫喊声呢。”说完他又高声喊了起来。“说不定”三个字比可怕的嘲笑更加使人毛骨悚然,它表明希望正在消失,两个孩子静静地站在那里听着,可什么也没听见。汤姆立刻转身往回走,并且加快了脚步。只过了一会儿工夫,他便表现出一种举棋不定的神态,这就向贝基泄漏了另一个更可怕的事实:他居然连回去的路都找不到了。

“喂,汤姆,你怎么什么记号也没做吗?”

“贝基,我真笨!一个大笨蛋!我压根儿没想到咱们还会顺原路返回!是的,我们现在迷路了。真是糟糕透顶。”

“汤姆,汤姆,我们迷了路!找不着路了!永远也走不出这个鬼地方了!真是的,咱们干吗要离开别人乱走一气啊!”

说完,她瘫坐在地上,大哭起来,这下子吓坏了汤姆,他担心她快要死了或是精神失常。他坐在她旁边伸手搂着她;贝基则把脸伏在汤姆的胸前,紧紧靠着他,倾吐着她的恐惧和悔恨,而飘散到远处的回声把它们统统变成嘲弄他们的笑声。汤姆央求她打起精神不要失望,她说她做不到。于是汤姆便开始了责备,不停地埋怨自己把她弄到这种悲惨的境地:这样一骂反倒产生了较好的效果,贝基反而表示要试试重新振作,满怀希望,只要汤姆不再说这样的话,不论他带她到哪儿去她都会站起来跟着走,因为要说谁有错的话,她自己也不例外。

这样两人又开始往前走,漫无目标——简直是乱走乱闯——他们现在能做的也只有往前走,不停地走。不久,希望又开始复苏——它没有什么理由,很简单,只是因为希望的源泉还没有因时间和失败而消失时,它自然而然地要复苏。

后来,汤姆把贝基的蜡烛拿过来,一口吹灭了。这种节约真是意味深长!这根本不用解释。贝基心里明白,她的希望又破灭了。她知道汤姆口袋里还有一根完整的蜡烛和几个蜡烛头——但他还得节约着用。

不久,疲劳开始迫使他们休息了,可两个孩子很想置之不理,因为时间既然就是生命,坐下来休息连想都不敢想。只要往前走,往一个方向或者无论哪边走都算是前进,有可能会有结果,但千万不能坐下来,否则等于坐以待毙,死神就会临近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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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汤姆·索亚历险记(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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