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4)

第28章 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4)

我赶上木筏子时,看到木筏子上撒满了树叶、树枝和泥浆,吉姆很疲惫地坐在上面,头夹在两膝中间,已经睡着了,但是右手还搭在掌舵的桨上。另一只桨也给撞碎了。看得出来,他在这段时间也经历了一场凶险。

我系好小舟,上了木筏子,打着哈欠躺在了杰姆的身旁。

我伸出手指头挠了挠吉姆说:“喂,杰姆,我刚才睡着了吗?你干吗不叫醒我?”

“天哪,哈克贝利·费恩,这是你吗?你没死,你没被淹死,你又回来了,这是真的吗?还是从前那个活蹦乱跳的哈克贝利。我要好好看看你,摸摸你,愿上帝保佑你!”

“你怎么了,杰姆?你喝酒了?”

“喝酒?我喝酒了?我有时间喝酒吗?”

“如果没有喝酒,那你说话怎么不着边际的呢?”

“我怎么会不着边际呢?”

“你不是总在说什么我回来了,还有那些胡话,就跟我离开过似的?”

“哈克贝利,你用眼睛看看我,用眼睛看看我。你难道没走开吗?”

“走开?怎么,你这究竟是什么意思?我哪儿也没去。我会去哪儿?”

“哦,是不是什么地方出了差错,那么我是谁呀?我还是我吗?我现在在哪儿?我要搞清楚。”

“杰姆,你是个脑筋糊涂的老傻瓜,你就在这里,不是很清楚了。”

“是吗?那么,你回答我。你是不是拿了绳子,坐着独木舟,想把木筏子拴在沙洲上?”

“不,我没有。哪里有什么沙洲?我没看到什么沙洲。”

“你没看见沙洲?难道不是绳子松开,木筏子哗的一下被水冲跑了,你和独木舟消失在后边的大雾里了吗?”

“什么大雾?”

“就是那场大雾呀。那一夜都未散的雾。你没喊吗?我没喊吗?直喊到遇见那个小岛,我们都弄晕了,被小岛弄得晕头转向,后来,我们一个人迷了路,另一个人也一样转晕了头,东撞西撞的吃尽了苦头,还差点儿被淹死?你说是不是这样啊?哈克贝利,你说这还会是假的吗?你跟我说说。”

“好了,我听得迷迷糊糊的。杰姆,你听我说,我没看见大雾,没见岛,没有遭难,啥也没遇上。我就坐在这里和你谈了一整夜,直到十分钟以前你开始睡着,我也睡了。刚才你是在做梦了,那么短的时间你也不可能喝醉的。”

“真是见鬼了,我怎么会在十分钟里就梦见这么多事呢?”

“喔,算了吧,你确实是做梦了,因为你说的事都不曾发生过。”

“不过,哈克贝利,这对我来说可都是很真实、很明白的。”

“多明白都没有用,什么事都没有发生。我知道,因为我一直都在这里。”

杰姆不再说话,坐在那里仔细地想了大约五分钟。然后,他说:“这么说来,我想我确实是做梦了,哈克贝利,只是,这是我有生以来做过的最真的梦,以前做梦可从来没像这次这么累。”

“噢,好了,这没什么,因为有些时候,做梦就是像真事儿一样累人。这场梦啊,可真是无比美妙的梦哩,把这梦从头到尾跟我讲讲吧,杰姆。”

于是,杰姆就把事情的经过从头至尾详详细细地说了一遍,讲得和真实中发生的一模一样,只是讲解的过程中有点儿添油加醋。然后,他说他得想办法把这个梦给“解”开,因为这个梦是上天降下来的一个警告,为了让我们提高警戒。他说第一个沙洲代表一个人,他老想给我们做些好事;而大水表示另一个人,他总想把我们设置一些障碍让我们遇不到那些好人。喊声是上天给我们的警告,要是我们不认认真真地弄懂它的意思,它就可能给我们带来坏运气,而不是让我们避开。许许多多的沙洲表示各种各样的灾难,爱争斗吵架的人们和形形色色卑鄙的家伙也许我们都能遇到,但是只要我们不招惹他们,不同他们争吵,管好自己的事情,我们终将渡过难关,挣脱迷雾,回到开阔晴朗的大河上。大河代表禁奴的自由州,从此灾难就会消失了。

我刚上木筏子时,天空乌云密布,光线很暗,可现在又晴朗起来了。

“哦,不错,到目前为止,这梦都解得相当不错,杰姆。”我说,“只是,这些东西又表示什么呢?”我是指木排上的树叶和脏东西,以及那支碰断的桨。现在,你可以看得一清二楚了。

杰姆看看那些树叶和脏东西,又看看我,再回身看看脏东西。他好像还不能很快摆脱那个梦境,重回到现实中来,因为那个梦牢牢地占据了他的大脑。但是,当他把事情理出头绪后,他竟然一脸严肃地看着我,一本正经的,没有一点儿笑容。他说:“表示什么?我来告诉你吧。当我使劲地划着木筏子,还大声喊着你,简直快累死了,我的心都快要碎了,因为你不见了,我也没有心情顾我自己还有木筏子会怎么样了。当我醒过来,看到你又回来了,平平安安活蹦乱跳的时候,我的眼泪都流下来了,我真想跪下来,亲亲你的脚啊,我真是要感谢上帝了。可是,你就只想着怎么编个谎话,来糊弄老实的杰姆,看我的笑话。那些垃圾就是垃圾,垃圾就是往朋友头上抹脏东西,叫人家为他害臊的人。”

说完,他慢慢地起身朝小窝棚走去,钻到里面,一句话也没有再讲。但是,这就足够了。他叫我觉得自己有多害臊,我恨不能去亲亲他的脚,来求他收回他说的那些话。

又过了十五分钟,我才鼓起勇气,向杰姆低头认错,不过我总算认了错,内心稍微好受一些。过了很长时间,我也没有因为认错这件事后悔过,而且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和他开过恶意的玩笑,要是当初知道会让他那样难受的话,我是无论如何也不会跟他开那个玩笑的。

错过了开罗与杰姆走散

由于劳累,我们沉沉地睡了差不多一整天,在天色将晚的时候开始出发了。走着走着,突然看到前面不远的地方有一只又长又大的木排,好像阅兵部队一般的阵容。看这派头容下三十多个人都没问题。木排的每一端都有四只掌舵的长桨,上面有五个离得相当远的窝棚,中间一堆露天篝火,每头一根高高的旗杆。“唉,谁要是能在这样的木排上做伙计,那可真是上天修来的福哦,也不愧是个人物了!”我对杰姆说道,杰姆说他也有同感。

夜晚的天空出奇的闷热,此时我们正顺水漂到一处大的河流里。河水很宽很宽,两岸森林密布,连绵不断,如同两堵高大的墙,把光线堵得一点儿也透不过来,甚至连一条小小的缝隙都没有。杰姆和我谈起了开罗,说也许我们到了开罗也认不出来,听说那里只住着十几户人家,要是经过那里的时候刚好是深夜,人们都熟睡了,没有半点儿的灯光,怎么能认出来那是开罗呢?杰姆说那是两条大河在那里交汇的地方,应该可以看得出来。我说这也难说啊,也许我们会觉得是在经过一个岛的尾部,又绕到原来那条河里了。这样一讨论,我们两个可是吓得慌了神,得赶快想办法,到底怎么做才不至于错过开罗呢?我脑子一转:“有了,我们见到有亮光的时候可以下去问路,就说我爸爸要去开罗做买卖,可他是初次来这里,不知道路还有多远?因此找人帮忙指点一下。”“好主意,”杰姆说道,边说边递给我一根烟,我们美美地抽了起来,刹那间,满嘴的烟气就顺着河水的流动缓缓地在我们的四周飘荡起来……

为了不至于错过开罗,我们两个瞪大了眼睛,不敢放松半点儿警惕,仔细地观察是否到了。因为这对于杰姆来说是改变人生的唯一机会,一旦踏入那片圣土,他今生将作为自由人可以自由自在的生活了,一旦错过,就再也没有机会可以获得自由,而是再次回到做黑奴的命运。于是,没过几分钟,他便激动地大叫:

“到了,到了,开罗到了!”

可那只是萤火虫或者鬼火,而并非开罗,我安慰他不要慌张。杰姆又瞪着眼睛一眨不眨地继续观望,杰姆说他激动得浑身发抖、发热,因为马上他就要自由了,就要开始新的生活了。而此刻其实我也浑身发抖、发热,因为杰姆要获得自由的这件事情一直在我心头萦绕,以前从来没想过这件事的后果。现在想到了,竟然搅得我不得安生。我不知道这么做是对还是错,我坐也不是,站也不是,在哪儿也待不住。想到华珍小姐,觉得其实华珍小姐对我也不错,她一心一意地教我读书,想方设法地教我懂规矩,在她身边发生的一件件、一桩桩事情,此刻都浮现在我的脑海,我永远也忘不了她对我的好。而现在,我却正在帮助他的黑奴逃跑,我真的对不起华珍小姐呀。有个声音在对我说,不能对不起华珍小姐,你完全可以划到岸上向人告发杰姆。但是再想到可怜的杰姆,我又不能这么做,我的良心告诉我,杰姆的逃跑也不是我的原因,我从来没有让他从华珍小姐那里逃跑啊,这件事不是我的错。

自己的内心就这样一直在火急火燎的挣扎,坐卧不宁,现在要是死了多好,就可以不受这份煎熬了。我在木筏子上踱来踱去地不断地在骂着自己,而杰姆也坐立不安,在我身边不停地晃来晃去。我们俩谁都无法安静。每回听到他手舞足蹈地喊“那是开罗”的时候,我的胸膛就像被人刺了一枪般的难受。“唉,要真的是开罗,我觉得我会难受得死掉。”

在我内心自言自语的时候,杰姆不停地在高声阔论,设想他的未来。他说他的老婆孩子如今也在别人那里做奴隶,老婆在距离华珍小姐家不远的一个农场。他到了开罗后,要拼命地赚钱,不花一文钱,当他攒够了钱,他就买回他的妻子。然后,他们再一起干活攒钱,把他们的两个孩子买回来。如果他们的主人不肯卖的话,他们就要找个反对黑奴制度的人帮忙去把他们偷回来,这样他们就可以全家团聚过上幸福的生活了。

听到这话我惊讶极了,几乎全身冰凉。这要是在过去,他一辈子也不敢讲这样的话啊。现在,在自己快要自由的时候,他竟然这么的胆大狂妄,说出这样的语句。有句老话说得好,“给黑人一寸,他进一尺”。是啊,从杰姆目前的情形来看,真的是这样。我想,这一切和我不动脑筋有很大的关系,正是由于我没有好好考虑,才帮助眼前的这个黑奴逃跑的。而他的逃跑不但损害到华珍小姐,还将损害到他孩子的主人,一个我从来不认识的人,一个从来没伤害过我的人——他要去偷他的孩子。

听到杰姆说出这样的话,我感到难过。他太狂妄自大了,此时,我内心的火正在被点燃,而且被越扇越旺,良心告诉我:去告发他吧,现在还不算太晚,看到灯光就到岸上告发他。想到这些,我内心顿时轻松起来,烦恼也变得烟消云散了。我高兴地唱起了歌,我开始注意观察远处的灯光。很快,看到不远处有亮亮的一闪一闪的光。杰姆大声嚷道:

“我们自由了,我们安全啦,哈克贝利,我们安全啦!尽情地跳吧,唱吧,这就是开罗,终于到啦,我看清楚啦。”

我说:“不要高兴得太早了,我划独木舟过去看看这里是不是开罗,也许不是呢。”

他跳过去备好了独木舟,还把他的旧大衣铺在船舱里让我坐上,递给我船桨。我要撑走时,他说:“过不了多久,我就自由了,这一切全是哈克贝利的功劳,没有哈克贝利,就没有我的自由,这是哈克贝利做的好事。杰姆今生今世都会记着你,哈克贝利,你是杰姆这辈子最要好的朋友,你也是我唯一的朋友,我要高声的歌唱了。”

我刚把独木舟划开,着急去岸上告发他,听到杰姆说这些话,我就跟泄了气的皮球一般,划船的动作也缓慢了起来,我也搞不懂自己该不该高兴。我划到五十码开外了,吉姆又说:“哈克贝利,可靠的老伙计哈克贝利,你是唯一对老吉姆守信用的白人先生。”

唉,听到杰姆这样说,我心里可真是难过,可是我又必须得这么做。正好在这时候,河面上开来了一只小船,上面站着两个手拿枪的人。他们看到我便把船停了下来,一个人问:

“那边是什么东西?”

“一只木筏子。”我答道。

“你是那上边的吗?”

“是,先生。”

“还有别的人吗?”

“有一个,先生。”

“喂,今天晚上有五个黑奴逃跑了,是从河湾上头那边逃的,你那个人是白人还是黑人?”我停顿了两秒钟。我想说里面是一个黑奴,可是我没有勇气说出来,我觉得此时我连一只兔子的勇气都不如,更别说什么男子汉大丈夫了。我的底气越来越不足,就像一只泄了气的皮球一样,于是我放弃了告发他的念头,直截了当地说:

“先生,那是个白人。”

“我看我们还是自己上去看看吧。”

“我也想让你们去。”

我说:“我爸爸在上面,他病了,劳驾你们帮我把木筏子划到岸上有灯光的地方。”

“唉,见鬼!我们忙着呢,看你是个小孩儿。我们就帮你这个忙吧。”

我使劲划桨,他们用力摇橹。我们划了一会,我说:“我爸爸会十分感激你们的,我刚才让许多人帮我这个忙,但是所有的人都不帮,而我又干不了。”

“那也太不道德了。喂,小孩儿,你爸得的是什么病?”

“是——嗯——嗯,也没什么大病。”

他们停下来不划了。这时候,离木筏子已经很近了。一个人说:“小孩儿,你爸到底得的是什么病?不要撒谎,老老实实地快点儿讲,这对你有好处。”

“我说,先生,我说,老老实实讲——可求求你们千万要帮我。他的病是——是——先生,只要你们能划到前面,让我把缆绳扔过来,你们就不必靠近木筏子了,请你们帮个忙吧。”

“向后退,约翰,向后退!”一个说。他们开始倒着划水。“离远点儿,小孩儿——划到背风处去。你爸患的是天花,你干吗不直截了当地说出来呢?你想四处传染吗?该死,我担心风已经把它吹到我们这边来了。”

“唉,”我带着哭腔说,“我见谁给谁说实话,可他们都干脆走开,丢下我们不管。”

“可怜的孩子,我们也替你难过。你这样说我们也理解。只是我们也不想传染上天花,你知道吧。这样吧,我告诉你,你自己千万别上岸,否则是很危险的,甚至要丢掉性命。你就顺水向前漂大概二十英里左右,就会漂到一个镇上,这个镇位于大河的左边,这时候太阳已经升起了,你可以向路人求助,告诉他们,嗯,你爸爸是因为发烧了才有病的,千万别说是天花,或者让人们猜疑。现在你就赶快行动吧,千万别去对面岸上有灯光的地方,那只是个堆放木头的厂房。孩子,你们家一定很贫穷吧,我在这块板上放上二十块金币,等它漂过去你自己拿吧。丢下你不管,我们也于心不忍,所以你就和我们保持二十英里的距离吧!”

此时另一个人也说:“别撒手,巴克,也帮我在这板上放上二十块。再见,孩子,按照巴克先生说的去做,你就可以没事了。”

“对,是这个样子的。再见了,孩子。如果你看见有逃跑的黑奴,你让人帮忙抓住他们,你还可以靠它赚点儿钱。”

“再见,先生,”我说,“放心吧,如果我遇到黑奴是不会让他们逃跑的。”

他们划走了,我上了木筏子,心情很不是滋味,不知道自己这样做是不是错了。唉,我小时候就没学好,长大了也没出息,遇上事情就没有主意,也无人为我撑腰。可是如果我把杰姆告发了,心里也不会好受,说不定比现在更难过,我不知道自己到底是做对了还是做错了,如果一个人想做好事,肯定是不容易的,但是想做错事,确实很容易。算了,我的头脑开始发胀了,还是别再为这个伤神吧,以后遇到事情根据情况,怎么方便就怎么做吧。

我走入窝棚,杰姆不在那里。我四处看看,也没看到他。我喊道:

“杰姆!”

“哈克贝利,小声点儿,我在这里,他们都走了吗?”

他躲在船的下面,身子在水里,只露出个鼻子。我告诉他说那些人已经走远了,他这才敢上来。他说:“我在水里面始终在听着你们的谈话。他们要是上来检查,我就赶快游到岸上,等他们走了我再回来。不过,哈克贝利呀,你可真会说话,说的话一套一套的,把那些人哄得一愣一愣的!应付得真漂亮!谢谢你,救了我一命,我会永远铭记在心的。”

然后,我们说到那些钱,每人二十块,真是笔不少的收入。杰姆说有了这些钱我们就可以不必划木筏子而改坐轮渡了,还可以在自由州里随处游玩。可是二十多英里对木筏子来说不算远,希望那里就是开罗。

天将亮的时候,我们系好了木筏子,杰姆忙了一天把东西收拾好,又安排好了藏木筏子的地方,一切都准备好了,就等机会到了离开木筏子。

大概在晚上十点左右,我们望见左手河湾下边一个镇子上亮着灯光。

我看到有一个人驾着小船正在放钓鱼钱。我便划过去问路:

“先生,那座镇是开罗吗?”

“开罗?浑蛋大傻瓜!不是。”

“那是什么镇,先生?”

“你要是想知道,就去问别人啊,你要是再缠着我半分钟,把你扔到河里喂鱼。”

我把木筏子划了回去。杰姆很失望,我安慰他说不要紧的,我看下一个地方应该就是开罗。

第二天天亮前,我们又到了一座镇,我正要出去询问,一看可不得了了,怎么这里四周都是高地,我记得开罗四周是没有高地的,杰姆也说这里不像是开罗。

我说:“也许有大雾的那天晚上已经走过了开罗。”

杰姆伤心地说:“我们别提它啦,哈克贝利,可怜的黑人是不会有什么好运的,我总在怀疑那条蛇皮带来的厄运还没完。”

“我希望我从未见过那条蛇皮,杰姆,你知道吗?我真希望我的眼睛从来没有看见过它。”

“这不是你的错,哈克贝利,别再责怪自己了,你当时也不知道的。”

天亮的时候,我们看到靠岸这边是清澈的俄亥俄河水,外面那边还是浑浊的河水!因为开罗镇位于俄亥俄河注入密西西比河的入口处。俄亥俄水较清,密西西比河较浊。这就是说,开罗真的早已经走过了。

我们把这事儿谈了一遍。上岸是不可能的,而把木筏子划回上游也不可能,只有等到天黑以后,用独木舟往回划。商谈好以后,我们决定在白杨树丛里好好睡上一天。然而等到天黑我们再回到藏木筏子的地方时,独木舟找不到了,怎么找都没有了。

好大一会儿我们两个人都没说话,不知道该说什么,但是心里都很明白,这又是那个蛇皮在作怪。说又起什么作用,好像是我们在埋怨,只能说越说越有连续不断的厄运一件连着一件,因此,我们懂得了应该保持沉默。

后来,我们谈到了下一步该怎么办的问题,我们觉得只能划着木筏子往下游漂去,等到有机会买个独木舟再向回走。我们不想在四周无人的时候偷别人的,如果像我父亲经常做的那样,人家肯定会在后面追我们,从而带来麻烦。因此,天黑以后,我们乘木筏子出去了。

摸蛇皮的确是件蠢事,如果还有人不信的话,请继续把这本书读下去,看看它又给我们惹了多少麻烦,那他就不得不信了。

买独木舟的地方一般在停靠着木筏子的岸边。我们一直很注意岸边有没有停靠的木筏子,可是始终没有看到。这样,我们又向前漂了三个多小时。夜色变得像下雾一样阴沉沉、灰蒙蒙的,大河上的一切都看不清楚,距离也分不清楚。深夜里,四周一片寂静。这时候,从下游逆水驶来一艘轮船。我们点亮灯,这样轮船上的人就能看见我们。逆水船一般不会靠我们很近,他们开出去顺着沙洲,专门找暗礁下面的静水区域走。可在这样的黑夜里,他们好像与大河作对似的,拼着劲儿往前走。

轮船轰隆隆地开过来了,我们只能听到它的声音。一直等它开近才看清楚,它正冲着我们前进。有些轮船往往喜欢这么做,好让人知道他们的威风。他们是想看看究竟能靠得多近又不碰到小船;有时,大轮船的轮子啃掉支桨,把小船上的人吓得心惊肉跳。领航员就伸出头大笑,觉得这个恶作剧十分好玩。这条船很大,开得也十分急,我们以为它只是打算和我们开个玩笑戏弄一下,可是它一点儿也没有偏开的迹象。它如同一团团黑云一般地突然出现在眼前,庞大骇人,前边长长一排的锅炉门,四周亮着火光,像鲜红炽热的牙齿露出凶相。它那庞大的船头直冲着我们驶来。汽笛震天的响,还有停止开动引擎的铃声也在叮咚地响,似乎想要停下发动机,就听得一阵胡叫乱骂,接着发出一阵阵的放气声。杰姆从木筏子一侧翻身下水,我翻下另一侧,轮船直冲而过,从木筏子中间穿过去了。

我潜入水中一直摸到河底,我得有足够的空间距离让一只三十英尺的大轮子从我身上过去。我在水下能待一分钟,这一回,我想我憋足了气,足足待了一分钟半,然后我急忙探出水面,因为我快被憋死了。我一下窜出了头,水齐着胳肢窝,喷出鼻子里的水,喘息了一阵。那艘船稍停片刻后,又一次发动了机器劈波斩浪,逆水而行,在沉沉的夜色里失去了踪影,他们向来不大关心放排人,只是偶尔我还可以听见它的轰鸣声。

我一边游着水一边大声喊叫吉姆,喊了十几次,可是我听不到任何回音。于是,我踩着水抓到一块漂到我身边的木板,推着木板朝岸边游去。可是,我感觉出河水是朝左边河岸流动的。那就是说,我正处于一股横流中,于是,我变换方向向那一边游去。

我花了好长时间才渡过这条长长的大约有二英里多长斜斜的横流。我找了个比较安全的地方,爬上了岸。天很黑,我只能看到面前的一小段路。路坑坑洼洼的相当难走,我摸索着走了四分之一英里多远,不知不觉就走到了一座旧式的双排圆木的大房子前面。我急急忙忙想绕过房子跑开。忽然,几条狗跳了出来冲我汪汪乱叫,我想我最好的办法还是站着别动。

来到格伦基福特家

大约半分钟之后,我听到有人从窗户里朝外说话,他并没有伸出头,说:

“孩子们,有人来了!外边是谁?”

我说:“是我。

“‘我’是谁啊?”

“先生,我的名字叫乔治·杰克逊。”

“你想要做什么呀?”

“我什么都不做,我只是路过这里,可是狗不让我过去。”

“大深夜的,不睡觉,鬼鬼祟祟地在游荡什么?”

“我没有,先生。我从轮船上掉到水里了,所以才走到了这里。”

“噢,你从轮船上掉下来了。你们点一堆火吧,你刚才说你叫什么?”

“我叫乔治·杰克逊,我是一个小孩。”

“好吧,要是你没说谎话,你就不用害怕,没人会伤害你的。你站在原地不要动。你们谁去把鲍勃和汤姆叫醒,要带上枪。乔治·杰克逊,只有你一个人吗?”

“是的,先生,只有我一个人。”

这时候,我听见房子里的人在走动,还看见一处灯光。那人大声喊:

“贝茵,把那个灯拿开,你这傻瓜难道没长脑子吗?把它搁在前门后面的地板上。鲍勃,汤姆,你们都赶快准备好,站到你们的位置。”

“我们已经准备好啦。”

“喂,乔治·杰克逊,歇佛逊家的人你认识吗?”

“不认识,先生,我从来没有听说过他们。”

“好吧,我就当你说的是真话。你们都做好准备,朝前走,乔治·杰克逊,你朝前走,注意慢慢过来,不要着急。如果有人跟你在一起,让他赶快靠后,只要他露面,就会挨到枪子儿的。来吧,好。走慢点儿,你自己把门推开,推一个小缝隙够你挤进来就行了。”

我不着急,就算着急也没有用。我慢慢地一步一步挪了过去,外面寂静极了,静得能听见我自己的心怦怦直跳的声音。那些狗跟人一样安静,不再乱叫,只是紧紧地跟在我的身后。当我登上了用三根木头搭的台阶的时候,我听见他们开锁,卸门杠,拔插销的声音。我把一只手放在大门上,轻轻地一点一点地推,直到有人说:“可以了,先把你的头伸进来。”我担心极了,害怕我把头伸进去,他们会把它切下来,可我还是得照着他们说的那样去做。

地板上放着一支蜡烛,他们的人都在那儿。他们瞧瞧我,我也瞧瞧他们,就这样过了十几秒钟。三个大汉用枪口对着我,看到这种情况我被吓得心惊肉跳。我看到年纪最老的一个,头发全发白了,有六十多岁的样子;另外两个有三十多岁的模样——他们都长得高大帅气——还有一个头发灰白的老太太,看着非常和气,她身后还有两个年轻女人,我看不大真切。那位老先生说:

“好了——我看没有什么问题。进来吧。”

我一进来,那位老先生就锁上了大门,顶上门杠,插好插销。他让年轻人带着枪走进一个铺着地毯的大客厅,他们都站到一个角落里。那地方很安全,它两边又没窗户,从前窗往里面打枪是打不到的。他们手里拿着蜡烛,仔细地把我浑身看了个遍,都说:“嗯,他不是歇佛逊家的人,一点儿也不像歇佛逊家的人。”紧接着,那个老人说要搜一搜我身上有没有武器,他希望我不要介意,他这样做只是想弄个明白,并没有恶意。所以,他仅仅是用手在外边摸一摸,没有伸进我口袋里,就说了声可以了。他告诉我不要拘束,一切就像是在自己家一样,把我自己的事全对他们说一说。但是那个老妇人说话了:

“你怎么这样呢,苏尔,你看这个可怜的小东西都湿成这模样了,会不会早就饿坏了?”

“噢,拉结,你说得对,我给忘了。”

于是,那老妇人就对一个黑人女奴说:“贝茜,你赶快给这个可怜的孩子拿点儿吃的来,尽可能快些,你们俩谁去把勃克叫醒,并告诉他给这个孩子换上干净衣服。——噢,勃克来到了,你把这个小客人带进去,找两件你的干衣服让他穿上,把他的湿衣服换掉。”

勃克看上去大概有十四五岁的样子,年龄大小跟我差不多,但是他的个头儿长得比我高点儿。他像是刚睡醒的样子,上身只穿着一件衬衣,头发乱蓬蓬的。他一边打着哈欠一边走过来,一只手揉着眼睛,另一只手里拿一杆猎枪。他问道:

“是不是歇佛逊家的人来了?”

大家告诉他说没有,刚才只是虚惊一场。

“没有就好,要是来的话我一枪一个,全部打倒。”

他们全都笑了起来,鲍勃还说:

“嘿,勃克,像你这样的速度,说不定还在梦中,头皮就被剥下来了。”

“你们怎么不去叫我呀,怎么总是把我忘记,连表现一下的机会都没有。”

“勃克,我的孩子,别着急。”老先生说,“你表现的机会迟早总会有。现在你先照你妈说的话去做。”

我跟着勃克上楼进了他的房间。他找出了一件夹克和一件衬衫,还有一条裤子递给我。我脱掉了我的湿衣服,把他的衣服穿到了身上。他问我的名字叫什么,可还没等我告诉他,他就急着给我讲他前些日子在树林里捉到一只蓝喜鹊和一只小兔子。他还给我玩摩西的猜谜游戏,问我,蜡烛熄灭之后,摩西去那儿了?我说从来没人和我说过这件事,我不知道。

“那你猜他去哪儿了?”他说。

“没人跟我说过,我怎么猜呀?”

“很容易猜的,你可以想一想呀。”

“是哪一支蜡烛熄灭了?”

“任何一支都行。”

“我不知道它在哪儿,你说它在哪儿?”

“哈哈,它在黑暗里。”

“你知道它在那儿,为什么还问我?”

“你可真笨,这是一个谜语,你没听过吗?你打算在这里住多长时间呀?最好你长住这里,现在也不用去学校了,我们会玩得开开心心的。你养狗了吗?我养了一条,这条狗会游泳,能把你扔到河里的东西叼回来。你喜欢星期天梳头吗?我不喜欢,这都是无聊的事。可是我妈让我这么干。我讨厌这些旧裤子,穿上怪热的,可是还是穿上吧。老朋友,你都穿好了吗?那就来吧。”

凉凉的玉米饼,凉凉的咸牛肉、奶油和奶酪,他们已经给我准备好了。这么好吃的东西我从没见过。勃克和他妈妈,还有两个年轻女人,他们都在一边抽着玉米穗烟斗,一边谈着话。那个叫贝茜的女黑奴不知道去了哪里。两个年轻的女人长长的头发披在背后,头上还披着头巾。他们问我的身世,我一边吃,一边说。我对他们说,我们一家人在阿肯色州南头一个小农庄上生活,我姐姐玛丽·安为了逃婚离家出走,从此没有任何消息。比尔为了寻找我姐姐,四处流浪,现在也不知道在什么地方。汤姆和摩尔也死了,我们全家就只剩下我爸和我。我爸爸一生历经磨难最后穷困潦倒得病死了,我把我爸爸安葬后,就带着家里剩下的一点点东西坐着船往上游去,可是不小心又掉到了水里,才流浪到了这里。他们说,可怜的孩子,你就把这里当成你的家吧,想住多长时间就住多长时间。后来,天都快亮了,大家都困了,就纷纷回去睡觉了。他们安排我和勃克睡一块儿。早上,我睁开了眼睛,见鬼!我把我的名字忘了。我就在床上躺了约一个小时,使劲儿地想,还是没有想起来。这时候,勃克也醒了,我问道:

“你会拼音吗,勃克?”

“会啊,这有什么难的。”他说道。

“我不信,你能拼出我的名字吗?”

“只要你会的,我都会。”

“那你就拼拼看,拼我的名字。”

“乔——治——杰——克——逊,怎么样,我拼出来了吧。”他说。

“不错,我的名字简单不用想就能拼出来,我以为你不会呢。”

我在心里把这个名字记了下来,如果下次有人问我的话,我一张嘴就要熟练地说出来,就像说习惯了一样。

这一家是可爱善良的一家人,房子也特别漂亮可爱。我以前在农村从来没见过这么漂亮、这么气派的房子。大门上装的是可以转动的铜把手,而不是普通人家用的铁门闩或是鹿皮绳子门闩。这个镇上许多人家都这样的。客厅里非常整洁,看不出有放过床的迹象。而在其他地方,许多人家客厅里还住人呢。客厅的墙壁上装着一个大壁炉,壁炉下面的地板和镇上其他人家一样,都是铺着磨得很平的红砖,还涂着一种叫做西班牙赭石的颜料。壁炉有一个非常大的铜架,可以放一整根待锯的原木。壁炉前的台子中间放着一只钟表,钟表的玻璃罩上还画着一幅画,画面的内容好像是一个小镇的早晨,太阳刚升起的样子。钟摆在摆动着,发出“嘀嗒,嘀嗒”的声音,十分动听。这样的一个钟表,他们是非常爱惜的,出多少钱也不愿卖。他们还经常请走乡串镇的工匠擦洗得干干净净。

两只用白石膏做的鹦鹉,涂得花花绿绿的,放在钟表的两边。一只鹦鹉的旁边放着一只瓷猫,另一只鹦鹉旁边放着一只瓷狗。这两只瓷狗、瓷猫非常奇妙,你只要摸一摸它们就会叫起来,只是声音是从肚里发出来的,表情并没有变化。在这些东西的后边还有几个由野鸡羽毛做的大扇子。屋子中间有一只制作精美的瓷篮子,篮子里放着石膏做的苹果、橘子、樱桃之类的水果,这些水果也制作得十分逼真,不仔细看还以为是真的呢。

靠窗口的桌子上铺着一张漂亮的画布,他们说是从离这里很远的费城运来的。画布上画着一只展翅飞翔的老鹰,老鹰是用红色和蓝色两种颜料画成的,上面还有一些鲜花。桌子的四角整整齐齐地堆放着一些书籍。书的种类很全,有大开本的《圣经》,上面有很多的图画。还有一本叫做《天路历程》的书,这本我看过,里面的语句虽然很不容易懂,但是看着很有趣。上面写的是一个人离家出走的故事,离家出走的原因书上没写,其实我很想知道这个人为什么要离家出走。另一本书名字叫《友谊的献礼》,是一本感伤性诗文集。里面都是美丽的文字和忧伤的诗歌,但是太忧伤了,以至于我都不敢读,我害怕自己的眼泪会掉下来,或者很长的时间自己心里也忧伤得难以自拔。还有一本是美国共和党创始人之一——利·克雷写的演讲集,这本书我也看过,里面都是澎湃激扬的文字和振奋人心的篇章。另一本是写给人治病的书,是昆恩博士写的《家庭医药大全》,看完这本书,基本上身体有什么不舒服的小毛病,在家就可以很好地进行处理了。还有一本《赞美诗集》,里面写的都是一些赞美的文字,也很优美。还有其他讲故事的书、诗歌的书、演讲的书、看病的书等等好多本。这些书中有些故事书我能看懂,有些诗歌的书我就看不懂了。屋里还有几把椅子,是用柳条编的,看着时间很长了,但是中间并没有陷下去。

墙上挂着几幅画,有几幅是有关历史事件的画。还有几幅炭画,据说是他们家一个死去的女儿画的。她死的时候才十五岁。她的画和我见过的其他木炭画不一样,她画得比较黑,我还没有见过这样的画。有一幅画,她画的是一个妇女头戴一顶大大的遮阳帽,帽檐下面垂着一张黑色的面纱遮盖住她那消瘦的面庞,身穿瘦长的黑衣裳,又白又细的胳膊上缠绕着黑丝带,就连脚上穿的鞋子也是黑色的。她正站在一棵垂柳下边,好像在祭奠什么人,一只胳膊斜放在墓碑上,另一只手里拿着一条白手帕和一个白袋子,表情作沉思状。画的下边写着“谁料想,竟是一朝永诀”。另一幅画画的是一位年轻的姑娘,她左手托着一只死鸟,两脚朝天仰卧着;右手拿着手帕掩面哭泣。姑娘的头发全部拢到头顶,在头顶处梳了一个高高的发髻,这幅画下面写着“婉转鸣啼,竟成绝唱”。还有一幅画上,一位年轻的姑娘正从窗口遥望着夜空的月光,任凭眼泪顺着脸蛋往下流,手里拿着一封已经打开的信,另一只手拿着一个带着链子的装着照片的鸡心形状的盒子,她很用力地把那盒子贴在嘴上,画下面写着:“难道就从此长逝了吗?唉,长逝了啊,多么让人悲痛!”这些画在我看来画得都很专业,都很有水平,可是我不喜欢这样的风格,让人看起来悲悲切切的,除了叫人伤感还是伤感。像后期印象派画家凡·高的代表作《向日葵》那样艳丽、华美的画面,激情四射的色彩,让人观看后无疑会给人以温暖、精神振奋的感觉。我想大多数人都会喜欢这样的风格。这个叫哀美琳·格伦基福特的姑娘,从这些画作里面可以看出她对于艺术是多么的热爱,并且在艺术领域里已经做出过不少成绩,每一个认识她的人都为她的去世而感到惋惜,大家都说这不但是她们家族的损失更是艺术界的损失。不过在我看来,以她的性格在天堂里也许会更开心些。在哀美琳·格伦基福特的床头前挂着一幅她的遗作。画面是一个年轻的女孩,穿着一袭长长的白裙,长长的秀发在肩头飘着,站在一处桥头栏杆上抬头望月,泪流满面,似乎已经准备好要往桥下纵身一跳;她双臂抱在胸前,另有双臂朝前张开,又另有双臂伸向明月,画面中双臂的画法据说哀美琳·格伦基福特正在斟酌、待定中,她就不幸病倒了。家人说在她病倒后,她天天祈祷能把这幅画完成,可是最终还是没能如愿就去了天堂。如今家人把这幅画挂在她卧室的床头上,平时用一块小小的纱帐给遮起来,等到她生日的时候再把纱帐给去掉,摆上鲜花。我总觉得画面上的姑娘脸蛋又甜又美,好看极了,只可惜,胸前的胳膊太多了,看着有点儿像蜘蛛网似的,有那么点儿遗憾。

这位年轻姑娘生前有一本剪贴簿,专门剪贴《长老会观察报》上的伤亡事故和那些讣告,以及一些不幸家属忍受痛苦的事迹。她还针对这些事件写下了一些诗篇,抒发自己的感怀。诗写得很好,其中有一首是为一个名叫斯蒂芬·道林的男孩写的,这个男孩是不幸坠入井中而死亡的:

哀悼斯蒂芬·道林·博茨君

难道年轻的斯蒂芬病了?

难道年轻的斯蒂芬死了?

难道正在悲伤的人啊,越来越哀痛?

难道正在吊唁的人啊,正在痛哭失声?

不,年轻的斯蒂芬·道林·博茨君,

他遭到了的并非是这样的命运,

周围的人固然在为他哀伤,

他不是因为病痛而丧生。

并非百日咳折磨了他的身子,

并非可怕的麻疹害得他斑斑点点布满身,

并非是因为什么病痛啊,

夺去了斯蒂芬·道林·博茨君的生命。

并非单相思啊,

折磨了这长着一头卷发的年轻人,

并非胃部的什么病痛啊,

害得斯蒂芬·道林·博茨一命归阴。

啊,都不是的,请你听我倾诉。

当你听着我把他的命运细诉,

他的灵魂已从这冷酷的世界逝去,

只因他不幸坠落了井中。

救出来的时候,肚子里装满了水,

我们痛哭吧,都只为迟了一步,

他的英灵已经飞逝远方,

在那美丽的天堂圣境。

哀美琳·格伦基福特在不满十四周岁时便能写出这样优美的诗句,那么他要是还活着,就可想而知是不是还会有更好的作品问世了?勃克说,她不管什么题目,不用动脑筋去想,出口就能成诗,随便一写就是一行,如果她找不到能为下一句出彩的,她就把上一句划掉,重新开头。特别是哀伤的诗,你要她写,她马上就能为你写出来。每当邻居家有人去世,不管是男人、女人还是孩子,尸骨未寒,她便已把“挽诗”送来了。她把这些诗称作挽诗。邻居们都说,有人生病去世,最先到场的是医生,然后是哀美琳,再后面才是殡仪馆里的人——殡仪馆里的人从没有能赶在哀美琳前边到场的。也有一次,有个死者叫惠斯勒,作诗的时候为了给这个名字押韵,多耽误了些时间,才来得稍微晚点,从那以后,她的身体状况大不如从前了,一天比一天地消瘦下去,可她从来没有埋怨过别人,可是最终也没能逃出死神的手掌心。可怜的姑娘啊,我曾经多次下决心,要到她生前的房间里看看他那本剪贴簿里面的诗,可是想想她那些画作就让人心里发慌,叫人伤感,于是我也不敢再看她那些诗了。我喜欢他们全家人,我希望我和他们之间不要有什么隔阂。这个多才多艺的姑娘,生前为别人写了不少悼念的诗,可是这个多愁善感的姑娘死后,却没有人为她写上一首挽诗。为了弥补这个遗憾,我曾思来想去地要为他写上一首,可是我总是不知道怎么写才算是最好,这不能不说是一件憾事吧。哀美琳的这间房间,老太太总是亲自整理,从不让黑奴帮忙,一直保持着她生前喜爱的干干净净、清清爽爽的样子,屋内的摆设也从未改变过,也从来没有其他人在这里睡过,老太太常常在这里阅读她的那本总也看不完的《圣经》,有时间也在这里做做针线活。

再说说大厅吧。大厅里的窗户上都挂着漂亮的窗帘。白色的窗帘上面画着城堡,城墙上爬满了藤萝,低低地垂着,像是一群在护城河边喝水的牛。墙壁都粉刷得雪白雪白的,地上还铺着地毯。大厅里还有一架钢琴,我想里面大概装满了小铁锅,弹起来“叮咚,叮咚”的响。如果有年轻的姑娘们唱着“金链寸寸断”(注:为失恋者的悲歌)或者“布拉格战役”(注:弗朗兹·科茨瓦拉的乐曲,马克·吐温于1878年第一次听到,认为这是不成调的作品),那是最动听不过了。

这是一座双排房子,两排房子当中是大空地,空地的上空还有顶棚,下面也铺着地板。这是个凉爽、舒适的地方。有时候饭桌就放在那里,大家都在这里吃中午饭,简直像天堂一般。饭菜不仅好吃,还多得很呢!

格伦基福特家与歇佛逊家的战争

格伦基福特上校的全家都是绅士。特别是他,从头到脚都是个绅士。他的家庭出身好。道格拉斯寡妇说过,一个人有好的出身,就是最大的价值。就像一匹马,血统正宗,就很值钱。道格拉斯寡妇的出身好,她就成了我们镇上第一家贵族人家。我爸爸也这么说过,尽管他自己的身份像条小鲶鱼一样。格伦基福特上校的身材细长,个子很高,肤色白白净净地透着一点儿黑,看不到一点儿血色的影子;他每天早上都把他那张瘦脸刮得干干净净。他的嘴唇极薄,鼻孔也极薄,高高的鼻子,浓浓的眉毛。眼睛漆黑,凹得很深,可以说就像是从洞里朝外看着你一般。他的额骨很高,又黑又长的头发一直垂到肩膀上,两只手也是又细又长。他几乎每天都穿着一套细帆布做的白色西装,里面的衬衣也是干干净净的。星期天,他穿一件上面带铜扣的蓝色燕尾服,手里拿一根红木银头手杖,看上去很严肃。他从不对人大声的说话,他的语气总是那么的平易近人,因此你就会很信任他。有时候他的微笑让人看着很舒服,可是,当他的身体像旗杆一样挺直,目光像雷电一样闪出,那你就想赶紧走得离他远远的,随后,再问出了什么事。只要他在场,每个人总是都彬彬有礼、规规矩矩的。他的神态感觉好像是天气。他几乎总是像春天的阳光,暖暖的,大家都喜欢和他在一起。当他变得阴云密布时,不到半分钟就会来个天昏地暗;就这么一下,所有的人一个星期都不会再有错误出现。

每天早上,当他和老太太下楼时,一家人都从椅子上站起来向他们问好,等他们俩坐好之后,大家才会坐下来。这时,汤姆和鲍勃会走到酒柜前,给他调一杯滋补酒。他拿酒杯却并不喝,汤姆和鲍勃把自己的酒调好会对他们鞠躬说:“敬父亲、母亲一杯酒。”他们俩微微点头倾身,说声谢谢孩子们,然后,他们三个人一同干杯。鲍勃和汤姆也会给我、勃克调上一杯白糖威士忌或者苹果白兰地,由我们也向两位老人家举杯致敬。

鲍勃是这个家的长子,汤姆是老二。他们两个也像他父亲一样个子高高的,肩膀宽宽的,棕色的脸,长长的黑发,黑黑的眼睛,英俊潇洒。跟老绅士一个样,他们从头到脚,一身细帆布服装,戴着巴拿马帽。

夏洛特小姐二十五岁了,身材挺拔,神情骄傲严肃,长得很漂亮。她平时总是待人很随和的,可是一旦有人惹她生气了,她就会像他父亲一样,脸色就能把你吓跑。

索菲亚小姐是她的妹妹,她二十岁了。她的性格文静温和而又像只鸽子一般活泼,她长得也很漂亮。

他们每一个人都有贴身黑奴侍候。勃克也有,勃克的黑奴整天忙个不停、脚不沾地。我的贴身黑奴则空闲得多了,因为我不习惯于叫人家侍候我。

现在他们家只有这些人了,原来还有三个孩子,不过都叫人杀死了。还有哀美琳,是病死的。

老绅士家有一百多个黑奴,还有好几个农庄。有的时候,他们家的亲戚会从十英里或者十五英里以外的地方来到这里,男人们都带着枪。他们在农场附近和大河上郊游,白天在树林里跳舞、野餐;夜晚就在这所房子里开舞会,尽情地在这里玩个五六天。这些人都是上流社会的绅士和小姐们。

离这儿不远还有五六家贵族,他们与格伦基福特家族一样气派高贵,出身好,有钱,讲排场。在上游大约两英里的地方有一个渡船码头,是歇佛逊家和格伦基福特家合用的。有时,我和我们这边的人到码头时,经常会碰上骑着高头大马的人,他们大多是歇佛逊家的人。一天,我跟巴克到树林中打猎,我们正准备横过大路,突然听见一匹马奔跑过来。巴克急切地说:“快!朝树林里跑!”

我们跑到了树林里,透过树叶朝树林外边偷看。一会儿,一个长得很英俊的年轻人骑着马顺着大路飞奔而来,他骑在马背上意气风发,神态简直像打胜仗归来的将军。他把枪横在马鞍前面。那小伙子是哈尼·歇佛逊,我过去见过他。只听勃克一声枪响,哈尼头上的帽子被打掉了。他忙抓起枪,纵马朝我们藏身的地方直奔过来。我们没有耽误时间钻入树林就跑。树林不是很密,为了躲避子弹我边跑边往回看,看见哈尼两次用枪对准了勃克;后来他又沿原路骑马回去了。可能是去捡他的帽子了吧,但是,我没看见。我们马不停蹄地跑回了家。老先生兴奋得眼睛闪亮,足足有一分钟。根据我的判断,这是欣慰的表示。随后他的脸色稍稍平静下来,他用温和的口气说:

“孩子,你怎么不站出来走到路上呢,我不喜欢从树后开枪。”

“父亲,歇佛逊家的人总是利用机会偷袭,他们可不这样干。”

勃克叙述这件事情的时候,夏洛特小姐高高地仰着头,跟个女王一样,她的呼吸急促,眼睛里闪着愤怒的火焰。两个哥哥也是一脸愤怒的表情,沉默不语。索菲亚小姐一时紧张得面色苍白,但是,她听出来那个小伙子没被伤着时,脸上的颜色也恢复了。

后来,我和勃克来到了粮食仓库的大树下面。只有我们两个人时,我问他:

“勃克,你真的想把他打死吗?”

“是的,我肯定想。”

“他有什么事对不起你吗?”

“没有,他没害过我。”

“那你为什么要杀他呀?”

“我只是在报仇。”

“什么叫报仇?”

“我说给你听吧,报仇是这么一回事的。就是两个人吵架,其中一个把另一个给杀了,另一个人的兄弟就把他也杀了,接下来双方的其他兄弟,就互相地对打,再接下来所有亲戚都参加了进来。一个个都打光了,仇也就报完了。不过这个时间很长。”

“这里的报仇有多长时间了?”

“大概有三十年了吧,是为了一件什么事发生纠纷,然后去法庭打官司,法庭的判决令一方败诉,败诉方把胜诉的一方给杀了。我想换了谁都会这样做的。”

“是因为什么事情呢,是为了争田地吗?”

“可能是吧,我不太清楚。”

“是格伦基福特家的人还是歇佛逊家的人先开的枪?”

“天哪,这是很早的事了,我怎么知道?”

“那有人知道吗?”

“我爸爸还有一些老一辈的人应该知道吧,不过到现在,当初是怎么闹起来的,他们也不知道啦。”

“勃克,死过很多人了吗?”

“是啊,经常的。不过有时候也没死人,只是受伤。我爸爸就受过枪伤,现在身上还有几颗子弹没取出来,不过他不在意,因为子弹在身体里面也不增加体重。鲍勃和汤姆也被猎刀砍伤过。他们都受过几次伤。”

“今年呢,死过人吗?”

“死过,我们死了一个,他们也死了一个。大约三个月前,我那十四岁的堂兄弟勃特,在大河那边的树林里,那天他刚好骑马穿过树林,他听到身后有人骑马过来,他看到是巴第·歇佛逊家的老头,就没有很在意。他真是傻得要命,身上也没带任何武器。到了一个人稀的地方,巴第·歇佛逊老头儿骑一匹马,手端着枪从他后面跑过来,勃特应该跳下马躲到树林里,可是他没有,他以为自己能跑过他。于是,他们就跑开了,一个在前跑,一个在后追。这样跑了五英里多,那老头越追越近,到最后,勃特看没希望了,他就停住马,掉过脸被巴第·歇佛逊老头从正面一枪打进了胸膛。不过巴第·歇佛逊老头没活一星期就被我们的人干掉了。”

“我看那巴第·歇佛逊老头是个胆小鬼吧?”

“不,不是的,歇佛逊家的人不是胆小鬼,格伦基福特家的人也没有胆小鬼。有一次巴第·歇佛逊老头跟三个格伦基福特家的人一对三干仗,干了足足有半个钟头,结果他赢了。他跳下马,躲入一堆木头后面,把马拉在前边挡子弹;可是格伦基福特家的人却骑在马上,围着巴第·歇佛逊老头跳来跳去,冲他乱放枪。最后他和他的马都淌着血回家了,格伦基福特家的人是一死一伤抬回来的,第二天受伤的那个也死了。不过格伦基福特家的人没有胆小鬼,他们都是英雄。”

一个星期天,我们都骑着马,男的都带上了枪,勃克也带了枪,去了三英里路之外的教堂。他们把枪夹在两腿中间或把枪放在伸手可及的地方。歇佛逊家的人也这样。牧师尽讲些兄弟友爱啦之类的无聊的话。可是回家的路上都说牧师讲得好,还在讨论对上帝的虔诚、行善积德、前世因缘、天意决定啦这类的话题,叫我也听不懂他们在说什么,我觉得这是个最无聊的星期天了。

吃过午饭后过了约一个小时,大家有的坐在椅子上打盹,有的回到房里睡觉,我觉得很没意思。巴克跟一条狗躺在草地上晒着太阳也睡着了。我也想睡个觉,我就上楼回我们的房间。我们和索菲亚小姐是隔壁,我看见她站在她房间门口。她让我进了她房间里,轻轻地关上门,问我是否喜欢她,我说喜欢;她问我能不能帮她一个忙,不让别人知道,我说可以。她说,她把她的《圣经》落在教堂的座位上了,在两本别的书中间夹着,问我能不能悄悄出去,到教堂帮她把书取回来,对谁也不提一个字。我说我愿意为她效劳。于是,我从家悄悄溜了出来,顺着大路往前走。教堂里的门没上锁,人全走光了。

我心想,一个姑娘家为一本《圣经》那样着急,这事儿有些奇怪,总有些不大正常。我就翻了翻那本书,里面夹着一张小纸条,纸条上用铅笔写着“两点半”,我不知道它是什么意思。我又仔细查看一边,没有发现别的东西。于是,我又把纸条夹进书里。我赶到家上了楼,苏菲亚小姐正在门口焦急地等着我。她一把将我拉进了她的房间关上了门,然后开始翻看那本《圣经》。找到那张纸条,看见上面写的字,脸上立刻露出高兴的神情。我还没来得及一点儿防备,她就一下抱住了我,使劲儿搂了一下,说我真是这世界上最好、最听话的男孩儿,她还叮嘱我不要告诉别人。这时,她满脸红光,双眼发亮,看起来更加的美丽。但是,她的这个举动让我大吃一惊。我渐渐喘过气来,问她那张小纸条上写的什么。她就问我有没有看过,我说“没看过”,她又问我认识不认识手写的字,我告诉她说:“不认识,我只认得书上的字。”她说那张纸是个书签,没有什么用,然后就让我出去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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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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