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经济发展的基本现象
Ⅰ
社会过程,理性地说明了我们的生活和思想,引导我们避免形而上学地看待社会发展,并让我们充分认识到对社会发展进行经验处理的可能性;但是社会过程在处理本身认识的时候很不完美,因此我们对待社会过程要慎重,在用文字表示这个概念时更要小心,文字之间的各种联系可能会导致我们误入歧途,走向与我们的论证毫不相关的方向。与形而上学的先入之见紧密联系的——更确切地说,它是产生于形而上学的根源并成为先入之见,如果我们忽略这一点,那我们就是在做实证科学的工作——即使它本身不是形而上学的先入之见,是对历史“意义”的各种探索。认为一个国家、一种文化,甚至整个人类,一定会表现出一种一致的、直线式的发展的假设也同样是一种先验的东西。甚至像罗雪尔这样具有务实精神的人也会做出这种假设,无数才华横溢的哲学家和历史理论家,从维科到兰普雷希特,过去和现在都认为这样的假设是理所当然的。以达尔文的进化论思想为中心的各种进化思想——这只是一种简单的类比——以及那些把动机和意志行为看成不仅仅是社会过程的反应的那种心理学上的偏见,都属于这一类。但是,进化论思想在我们的研究领域受到怀疑,尤其是对历史学家和人类学家来说。围绕“进化”思想,现在除了有不科学的和超科学的神秘主义的批评以外,还加上了认为它浅薄的批评。根据“进化”一词所起的作用做出的仓促判断,说明我们的很多人都已经失去了耐心。
我们必须摒弃这些东西,接着有两个事实仍然摆在我们的面前:一是历史变化的事实。由于历史的变化,社会条件在历史时代中成为历史的“个体”。这种变化既不构成循环的过程,也不形成围绕一个中心摆动的运动。这两种情况与另外一个事实限定了社会发展的概念,这个事实就是:当我们不能根据以往的情况成功地对事物给定的历史状态进行充分说明时,这就说明确实有一个没有解决、又不能不解决的问题存在。这一点同样适用于个体的例子,例如,我们能够理解1919年德国的国内政治问题是由于前一次战争的影响。经济发展至今不过是经济史的研究对象,而经济史也只是历史通史的一部分,把它与其他的部分区分开来是为了进行分析。由于经济方面对其他事物的基本依赖,单独根据以往的经济情况解释经济变化是不可能的。因为一个国家的经济状况并不仅决定于以前的经济情况,而是决定于这个国家全部的历史状况。这样一来,由此产生的解释和分析上的困难大大减少了,因为有构成历史经济解释的基础,这些在实际中是如此的,而在原则上则并非如此。如果不强求对这种观点表示支持或者反对,那么我们就可以说经济世界是相对独立的,因为它在一国人民的生活中占据了很大比重,并且形成或决定了其余生活的大部分。因此,经济史本身显然不同于军事史,这是毫无疑问的。此外,关于这一点,还必须加入另一个事实,这一事实有助于对社会过程任何一部分进行单独描述。社会生活的每个部分都好像居住着不同特征的人们。一般来说,受外界支配的因素一般不会直接影响社会进程的任何一个部分,这如同炸弹爆炸一样,它“影响”的正好是在它爆炸的屋子里的所有东西,当然也包括与其相邻的人家;即使一个事件就像我们所说的炸弹爆炸那个比喻所表明的那样发生,它的影响也只是发生在一定的范围及关心这件事的人们身上。因此,就像人们总是把反宗教改革对意大利和西班牙绘画的影响描述成艺术史一样,对经济过程的描述也始终应该归于经济史,即使影响事件的真正原因很大程度上是非经济的。
经济部门又可以通过各种不同种类的观点和方法去研究,比如,人们可以根据处理这些观点和方法的广度去研究——或者我们也可以这样说,人们可以根据它们所暗含理论的普遍程度去研究。从对13世纪尼德阿尔泰寺院的经济生活的本质说明,到桑巴特对西欧经济生活发展的说明,其中贯穿着一条连续的、逻辑上统一的路线。桑巴特的这种说明是理论,而且是我们此刻想要说的经济发展理论,但需要说明的是,它不是本书第一章所讲的那种经济理论,第一章的经济理论是自李嘉图时代以来人们所理解的“经济理论”。诚然,后者意义上的经济理论如同桑巴特的理论一样,在理论上也起到了作用,但它的这种作用完全是一种次要的作用。也就是说,由于历史事实之间的联系是非常复杂的,因此有必要引入超出常人分析能力的解释方法,这种方法就采取由分析工具提供的形式。然而,如果问题只是要使发展或发展的历史结果变得更加容易理解这么简单,或者只是为了找出使结果具有特征或决定一个问题的要素,那么传统意义上的经济理论对此几乎就没有什么贡献了。
在这里我们且不管这种意义上的发展理论。我们既没有指出历史演进因素——无论是个别事件,比如16世纪在欧洲生产的美国黄金的出现;还是“更一般”的情况,比如经济人在精神方面、在文明世界的范围内、在社会组织中、在政治群星中以及在生产技术等方面发生的变化——也没有描述这些因素对个别情况或群组情况产生的影响。相反,在本书第一章已经向读者对经济发展理论的本质做了充分说明,现在只不过是为了自身的目的在进行改进,即在这种经济理论的基础上进行创建。如果这么做是为了让这种理论比过去能更好地对其他种类的发展理论提供服务,那么这两种方法是基于不同水平的事实就确定是存在的。
我们的问题如下所述。第一章的理论从“循环流动”的视角描述了经济生活,这种流动是一年年按照相同的路线运行的,这与血液在生物有机体内的循环是相似的。现在,这种流动和它的路线发生了变化,我们在此也要放弃与生物体血液循环相类似的比喻。因为虽然生物体的血液循环在其成长和衰退过程中也会发生变化,但是它们的变化是循序渐进的,也就是说,人们所能选择的比任何一个可以分配的数量都要小的幅度都在变化,但是不管这个幅度有多小,它总是处在相同的结构之内。经济生活也会经历这样的变化,但是它也会经历其他不是循序渐进的、改变了传统结构本身的较大变化。尽管这些变化是纯经济的,对它们的解释也显然是纯粹经济理论的任务,但是这种变化不能通过循环流动的分析方法进行理解。现在,由这些变化而衍生出来的一系列变化和现象就是我们的调查对象。但是我们不会问这样的问题:哪一些变化使得现代经济系统成为现在这个样子?这些变化的条件是什么?我们只能做理论上的追问:这些变化是怎么发生的?它们又将产生怎样的经济现象?
对同一件事情,如果仔细进行分析,可以做出不同的说明。第一章的理论从经济系统的趋向来看,是走向一个均衡的观点并以此解释了经济生活,这种趋向给我们提供了决定价格和物品数量的工具,而且可以把它描述成任何时候对现有环境条件的适应。与循环流动的条件相比,它只是意味着我们把经济系统的几个过程看作是走向均衡位置的趋势的部分现象,而非年复一年发生“相同”的事情,但这些过程不一定会走向相同的均衡位置。经济系统中理想的均衡状态所处的位置,从来没有被达到过,却不断被“追逐”(当然并不是有意识的),这是因为这个均衡位置是不断变化的,而经济事实和环境也是在不断变化的。而在这些不断改变的事实和环境面前,理论也不是完全没有用武之地的。理论被构建以使得它有能力来解决这些变化所带来的结果;为了这个目的还配置了特殊的工具(比如称为“准地租”这样的工具)。如果变化的数据是非社会的(自然条件的),或者是非经济社会的(比如战争的影响,商业、社会或经济政策的变化),或者是消费者偏好的,那么就不需要对理论工具进行根本的检测修正。这些理论工具只有在经济生活本身间歇性地更新自身的数据时才会失效——这里的论点和前面的论点是相互联系的。铁路建设可以作为这样的一个例子。连续的变化,通过无数的小步骤来不断调整,最后使得一家小零售商成为一家大百货公司,这属于“静态”分析的范畴。但是,“静态”分析无法对传统行为方式中非连续性变化的结果进行预测,也不能解释生产性革命的发生以及伴随生产性革命产生的一系列现象。它只能在变化发生后调整到新的均衡位置。我们所研究的问题正是这种“革命性”的变化,即在狭隘和真正意义上的经济发展的问题。我们抛开传统理论而强调这个问题的原因,与其说是经济变化(尤其是在资本主义时期)确实就是如此发生的而不是通过适应不断变化的环境发生的,还不如说是由于这些变化本身就是富有成效的。
因此,我们所指的“发展”只是经济生活的这些变化,它们不是由外部强加到经济生活中的,而是产生于经济生活本身,并由其内部原因引起的。如果经济领域本身不发生这种变化,并且我们所称的经济发展实际上只是基于这样的事实建立起来的:即经济数据在变化,而经济则不断调整自己使自己适应这种变化,那么我们可以说,这不是经济发展。因此,我们的意思是,经济发展不是可以从经济方面解释的现象,经济在其本身并没有发展,而是被它周围世界的变化拖着走,因此,经济发展的原因,必须在经济理论所描述的事实之外寻找。
如果经济增长仅仅是由于人口和财富的增长引起的,那么这也不能叫作发展过程。因为它本质上没有产生新的经济现象,而是与自然界其他数据的变化一样,只是一种适应的过程。因为我们想要把我们的研究重点转移到其他的现象,所以我们把这种增长看作是数据的变化。
每一个具体的发展过程都依存于之前的发展。而为了把事情的本质看得清楚些,我们将把这一点抽象掉,并允许发展从一种没有过发展的位置上产生。每一个发展过程都为接下来的发展过程创造条件,因此,接下来的发展过程的形式就被改变了,如果发展的每个具体阶段不得不首先创造自己的发展条件,那么事情就将变得与预期有所不同。然而,如果我们想要找到事情的根源,我们可以不把我们所要解释的要素数据包括在我们的解释事实之中。但是,如果我们不这么做,我们将会造成事实与理论之间明显的不符,这将会给读者带来很大的阅读困难。
在对本质性的东西进行阐述说明以及防范误解方面,我认为进一步对“静态”和“动态”这两个词以及它们数不清的含义进行特别的解释是没有必要的。我们所说的发展是一种独特的现象,它完全不同于我们在循环流动或均衡趋势中所观察到的现象。发展是在流转渠道中和对均衡的干扰中出现的自发性的、持续不断的变化,它永远改变并替代了先前存在的均衡状态,我们的发展理论只是对这种现象以及与之相伴随的过程的描述。
Ⅱ
循环流动通道中的这些自发的、简短的变化以及对均衡中心的这些干扰,出现在工业和商业生活的领域内,而没有出现在消费者对最终产品需求的领域。消费者的偏好出现了自发的、间断性的变化,这种数据的突然变化是商人必须应对的问题,因而,这不是他自身的生产行为逐渐适应的问题,也不是其他行为自身的问题,而是动机和机会的问题。因此,这种情况除了提供了自然数据的改变之外并没有提供其他任何的问题,也没有要求任何新的处理方法。因此,我们需要忽略可能在实际中存在的消费者需求的任何自发性,并假定消费者的偏好是“给定的”。事实上,需求的自发性一般是很小的,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很容易做出上面的假设。当然,我们必须从需要的满足出发,因为它们是所有生产的终点,而且任何时候给定的经济情况都必须从这点出发去理解。然而,经济系统中的创新并不是按照下面的规则发生的,即首先消费者中出现了新的自发性的需求,然后生产工具在这样的压力下开始进行革新。我们不能否认这种联系的存在;但是,通常是生产者作为规则的制定者引起经济的变化的,消费者在必要的时候受到了生产者的启发,他们好像被教授去需求新的东西,或与他们已经惯用的存在差别的东西。因此,尽管可以允许甚至是必须把消费者的需求看作是循环流动理论中一个独立的、基本的驱动力,但是,我们在分析变化时,必须采取不同的态度来对对待它。
生产意味着把我们所掌握的原材料和生产要素结合起来(参阅第一章)。生产其他的东西,或用不同的方法生产相同的东西,意味着用不同的方法去组合这些原材料和生产要素。只要“新的组合”能通过小的步骤不断调整,从旧组合中及时产生,那么它肯定就有变化,也许是增长,但这不是一种新的现象,也不是我们所说的发展。如果不是这样的情况,而且新组合是间断出现的,那么以发展为特征的现象就出现了。为了说明的方便,以后当我们说到生产方式的新组合时,我们指的是后面的这种情况。那么我们所说的发展就被定义为执行新的组合。
发展这个概念包括下面的五种情况:(1)引入一种新的产品——也就是消费者还不熟悉的产品——或者一种具有新特征的产品;(2)引入一种新的生产方法,这种生产方法是有关的制造部门还没有通过经验检验的,而且这种方法不需要建立在科学新发现的基础上,这种方法也可以是在商业上对商品的新的处理方法;(3)新的市场的开放。新的市场就是一个国家的某一个生产制造部门之前没有进入的市场,不论这个市场之前是否存在;(4)征服或控制原材料或半制成品的新的供给来源,不论这种来源已经存在还是首次被创造出来;(5)任何一种工业实行新的组织,比如,制造一种垄断地位(如通过“托拉斯化”),或打破一种垄断地位。
现在,有两件事情对于执行新组合而出现的现象以及理解这个过程中所涉及的问题非常重要。第一,这种情况可能会发生,那就是新组合不一定应该由被新组合所代替的执行原来的生活或商业活动的人继续执行。相反,新的组合,作为一个规则,通常体现在一个新的企业中,这些新的企业通常不是产生于旧的企业,而是在老企业的周边和老企业同时进行生产;我们继续用我们上面选择的例子进行说明,即通常不是马车的所有者建造铁路的。这个事实不仅对我们想要描述的过程的非连续性特征进行了特别说明,而且它还创造了除上面所提到的那种非连续性之外的另一种非连续性,而且,它对事件过程的重要特征也进行了解释。尤其是在竞争经济中,新组合意味着对旧组合竞争性的消灭,一方面它解释了个人和家庭在经济和社会上的上升和下降过程,这种过程是组织形式所特有的;另一方面它解释了商业周期的一系列其他现象,如个人财富的形成机制等。在非交换经济中,比如,社会主义经济中,新组合会经常与旧组合同时出现。不过,同时出现这一事实的经济后果在某种程度上会消失,而这一事实的社会后果将会完全消失。如果竞争性的经济被强大组合的增长所打破(事实上这种情况在所有的国家都在日益增多),那么它将变得越来越接近现实生活,新组合的实现也必然在越来越大的程度上变成同一经济体内部的某部分。这样形成的差异足够大,以致它成为资本主义社会历史中两个时代的分界线。
第二,我们必须注意一项基本的原则,无论何时都不能假定新组合的执行是通过使用恰好未被使用的生产资料来进行的。在现实生活中,这是经常会发生的事情。社会上总有失业的工人、未被卖出的原材料、未被利用的生产能力等。这些因素为新组合的出现提供了一个有益的环境、有利的条件,甚至是一种刺激因素,而新组合的出现只是部分地与这些要素具有联系。大量的失业通常是非经济事件造成的结果,比如世界大战,比如我们正好在研究的发展。在这两种情况中,失业的出现起不到任何根本作用,同样地,也不会发生在我们前面所说的非常均衡的循环流动中。每年正常的增长也不会碰到这种情况,因为首先这种增长很小,其次这种增长在循环流动中会被相应的生产扩张所吸收,如果我们承认这种增长,我们必须考虑把相应的生产扩张同步调整到这个增长速度。通常,新组合必须从某些旧的组合中提取必要的生产资料——由于我们在上面已经提到的原因,我们应该假定新组合会经常这样做,这是为了使我们所坚持认为的新组合的轮廓线更加突出。因此,新组合的实施仅仅意味着对经济系统中现有生产资料供应的不同利用——这提供了我们所说的发展的第二个定义。关于发展的纯粹经济理论的基本原理隐含在资本形成的传统信条中,这通常要涉及储蓄以及归因于储蓄的每年增长缓慢的投资额。在这一点上,这个主张没有什么错误,但是它忽略了更重要更本质的东西。国家对生产资料和储蓄的缓慢的、连续的、不断增长的供应,是解释经济历史过程的一个重要因素,但是这个重要的因素在另一个事实的比较下顿然失色。这个事实即发展就是利用不同的方法使用现有的资源以及使用现有的资源创新,而不管这些资源是增加还是减少。不同的使用方法,而不是储蓄和可用劳动力数量的增加,改变了过去50年经济世界的面貌。尤其是人口的增加,这也是储蓄能够形成的来源,在很大程度上通过对现存生产工具采用不同的生产方法使得发展成为可能。
下一步我们要论证的是非常明显的:控制生产工具对于实施新的组合是必要的。对于在循环流动体系中运转的企业来说,获取生产手段是一个独特的问题。因为他们已经获得了这种生产资料,或者当前他们可以通过在第一章我们所描述的前期生产收入来获取这种生产资料。在这里,收入和支出之间是没有根本的缺口的,两者完美对接,如同生产资料的供给和产品的需求必须是对应的一样。一旦启动,这种机制将自动运转。而且,这个问题并不存在于非交换的经济中,即使新的组合在非交换经济中被执行;领导机构,比如社会主义经济中的经济部门,就处于能够将社会的生产资源分配给新的用途使用的位置。在某种情况下,新的使用方法可能需要社会成员承担暂时的牺牲、贫困,也可能需要他们更加努力;它可能会首先解决困难问题,比如应该从哪个旧的组合里把必需的生产资料提取出来;但是,获得已经不在政府经济部门控制之下的生产资料,这是没有任何疑问的。然后,如果执行新组合的人有必要的生产工具,或者他们能够与拥有这些生产工具的人进行交换来获得这种必要的生产资料,那么在执行新组合时,这种问题也不会出现在竞争性经济中。这并不是拥有财产本身的特权,而是拥有可支配的财产的权利,也就是说,要么可以直接用来执行新的组合,要么可以用来交换新组合所必需的物品和服务。相反的情况——这才是人们从根本上关心的事情,因此这才是常规——财富的所有者,即使它是最大的组合,如果他想要执行新的组合,也必须求助于信用,因为这个新组合不像已经建立起来的企业那样可以从前期生产所得的收益中获得资金支持。提供信用,是我们所称的“资本家”这一类人的职能。很显然,这是资本主义社会为了驱动经济系统进入新的轨道,为了使它的生产工具服务于新的目的所采用的特有的方法——这种方法足够重要,以致成为这个社会的特色。这种方法与非交换经济中采用的方法形成鲜明的对比,非交换经济仅仅依靠领导机构行使命令和权利来分配新组合所需的生产资料。
对信用的重要性的强调在任何一本教科书里都能找到。如果没有信用,现代工业的结构就不能建立,信用在一定程度上使得个人独立于继承的财产,它还能让经济生活中有才智的人“通过负债,走向成功”,即使是最保守的正统理论家也不能否认这些。信用和创新执行之间建立的联系也是密不可分的,它们之间的联系我们稍后会讨论。不论从推理来说,还是从历史事实来看,有一点是很清楚的,即信用新组合的出现具有首要的必要性,正因为如此,信用能够强行进入循环流通过程中,一方面是因为信用是我们现有旧公司在初创时所必需的;另一方面是因为信用机制一旦建立,就有充足的理由取代原来的组合。第一,推理上看:如第一章所说,借入对于在习惯的轨道内运行的正常循环流动过程来说,并不是必要的因素,但如果没有它,我们不能理解循环流动过程的本质现象。另外,执行新的组合时,无论从实际中还是理论上来看,“信贷”作为一种特别的行为都是必需的。第二,历史地看:那些为了工业的目的而进行借入和贷出的人,在历史上出现得并不早。资本主义前期的贷款人不是为了商业的目的,而是为了其他目的提供资金。我们都知道这样一类企业家,他认为向别人借钱是一种有损其社会地位的行为,因此他们会回避银行和汇票。在所有国家,资本主义的信用体系都是产生并繁荣于为新组合提供资金,尽管在不同国家采用不同的形式(德国联合股票银行的起源就具有这种特色)。第三,我们会说接受信用的形式是“货币或货币的替代物”,这也是没有任何障碍的。当然,我们绝不是说,人们可用硬币、票据或者银行存款来进行生产,而且我们也没有否认劳动的服务、原材料和生产工具是生产所必需的,我们所谈的只是获取这些生产资料的一种方法。
但是,正如我们已经暗示过的,在这里的某个方面,我们的理论同传统的观点发生了分歧。在生产方法的存在上,传统理论发现了一个问题,即生产方法对于新的生产过程,甚至对于任何的生产过程都是必需的,因此,这种生产方法的积累就变成一种特殊的职能或服务。但是我们不承认这个问题的存在,因为在我们看来,这个结论是由错误的分析产生的。生产方法不存在于循环流动的过程中,因为后者是以一定数量的生产资料为前提的。但是,生产方法在执行新的组合时也是不存在的,因为执行新的组合所需的生产方法是从已经存在的循环流动过程中提取出来的,而不管这些所需的生产方法是已经以所需要的形式在那里存在,还是先要利用已经存在的其他生产资料把它生产出来。对我们来说,真正关心的应该是另外一个问题:把生产方法(已经运用于某处的)从循环流动的过程中提取出来,并运用到新的组合中。这是由信用来完成的,那些想要执行新组合的人为了得到所需的生产资料,可以比那些市场循环流动中的生产者出更高的价格。尽管这个过程的意义和目的在于把物品从它的原有用途转到新的用途,但是如果我们不能忽略其中本质性的东西,那就只是从物品的属性上对它进行描述。这些事情是发生在货币和信用范畴内的,正是依靠它们,才能对资本主义经济组织形式进行解释,与其他的类型做对比。
最后,我们沿着这个方向再进一步分析假设:如果人们手中没有钱购买执行新组合所需的生产资料,那么这些钱从哪里来呢?传统的回答很简单:从社会储蓄的年增长额加上每年可能变为自由处置的那部分资源中获得。在战争之前,第一种,即社会储蓄的数量和后者的数量之和的确是非常重要的——在欧洲和北美,这部分数额可能占总的私人收入的五分之一——但是,每年可能变为自由处置的那部分资源的数量很难统计,而且社会储蓄的数量和自由处置的资源的数量之和不能从数量上揭开传统回答的虚伪性。同时,我们当前也很难得到在执行新组合时所包括的全部工商业范围内有代表性的数据。但是,我们甚至可以不从总的“储蓄”开始进行分析,因为它的数量大小只能通过以前发展的结果来说明。从严格的意义上来说,我们目前所说的储蓄的大部分都不是来自于节省,也就是说,大部分都不是来自于放弃了个人收入中用于消费的一部分,而是来自于基金,这些基金本身就是成功创新的结果,在这些基金中,我们能够发现企业家的利润。在循环流动的经济过程中,一方面没有丰富的资源可以用来储蓄,另一方面本质上也很少有刺激因素来促进储蓄。我们所知的储蓄的唯一巨大的收入也许就是垄断收益和大地主的地租收入。而且,唯一的刺激也许就是为未来可能会出现的灾难以及为老年做准备等这样的非理性的动机。参与发展的盈利机会这种最重要的刺激因素在此也是不存在的。人们想要实现新的组合可以通过自由购买力这样的巨大“蓄水池”,但是,在这样的经济系统中,不存在这样的“蓄水池”,因此,人们只能通过他自己的储蓄来满足,而这只是特例。所有的货币都会流动,都固定在了已经确定的并建立起来的流动轨道上。
尽管传统方式对我们的回答不存在明显的荒谬之处,但是值得我们注意的是,还有另外一种为了执行新组合的目的而获得货币的方法,这种方法不同于前面我们所说的,它不是以前期发展所累积结果的存在为前提的。因此,在严格逻辑意义上,这种方法可以被认为是获得执行新组合所需的货币的唯一方法,这种方法就是银行对购买力的创造。银行采取的是非物质化的方法,发行银行票据而不完全依靠从流通中提取的硬币就是一个明显的例子,不过,银行存款也是这样的一个例子,因为它增加了可支付的货币总额。或者我们还可以想到银行承兑,因为它们在整个贸易中是作为支付手段的,这和货币的职能是一样的。这不是转移已经存在于个人手中的财富购买力的问题,而是从无到有创造购买力的问题——即使创造新购买力的信用合同有有价证券做担保,有价证券本身也不是流通媒介,这还是从无到有——这个新创造的购买力是被添加到已经存在的流通循环的过程中来的。这也是新组合通常获得资金供给的来源,而且如果前期发展的结果在任何时候都不存在的话,新组合也总是可以从这里获得资金的供给。
这种信用支付方式,也就是为了获得执行新组合所需的生产资料,这种支付方式通过授予信用的方式被创造出来,就像贸易中现金所发挥的作用一样,部分是直接起到支付这种作用的,部分是由于它们可以随时转化成能够进行小额支付的现金或者支付给非银行业阶层——尤其是支付给工薪阶层。借助于这些支付手段,执行新组合的人能够获得他们所需的存量生产资料,或者使那些他们购买生产性服务的人,可以直接进入市场购买他们自己所需的消费品。在这种关系中,如果没有某种意义的信用支付,那就意味着有些人只能等待以货物形式表现的他的服务的等价物,他自己只能得到一个请求权,因此完成一个特殊的职能;甚至也没有这种意义上的支付,即某些人不得不为劳工和土地所有者积累生活资料或者生产资料,所有这些支付只能从生产的最后结果中得到。在经济上,这样的事实是真实的,即这些支付手段(如果它们是为了新的目的而被创造出来的)与循环流通过程中的货币或其他支付手段具有本质的不同。后者可以被想象为:一方面是对已经完成的生产以及由于这种生产而造成的社会产品的增加的一种证明,另一方面是对社会产品的一种订购或索取权。上面所说的为了新目的而被创造出来的支付手段不具备第一个特征。但是这种支付手段也是订单,通过这种支付手段人们可以立即用来购买消费品,但这不是前期产品的证明。要了解国民总的所得,通常是以前期的生产性服务或者前期卖出的产品为条件的。在这种信用支付方式的例子中,这种条件没有得到实现,只有新的组合能够成功完成,它才能得到实现。因此,这种信用将同时影响着价格水平。
因此,与其说银行家主要是商品“购买力”的中间人,倒不如说他们是这种商品的生产者。然而,由于所有的储备基金和储蓄通常都流向他们,不论自由购买力是已经存在还是被创造出来,自由购买力的需求也都会集中在他们那里,因此,他们要么代替了私人资本家,要么已经成为私人资本家的代理人,他们已经使自己成了典型的资本家。他们处于想要实现新组合的人和拥有生产资料的所有者之间。本质上来说,在没有中央权力机构直接支配社会过程的时候,他们就代表了一种发展的现象。他们使执行新的组合成为可能,并以社会的名义授权人们去实现这种组合。一句话,他们主宰着交换经济。
Ⅲ
现在讲到了我们的分析所要用到的第三个要素,即“生产资料的新组合”和信用。尽管所有的三个要素才能组成一个整体,但是第三个要素可以被描述为经济发展的基本现象。新组合的执行,我们称为“企业”;某些人的职能就是执行这些新组合,我们称为“企业家”。这个概念与传统的定义相比,既广泛,又狭小。说它广泛,是因为:一方面,我们所称的企业家不仅指那些交换经济中的“独立”商人,也包括了执行我们上面所说的概念(生产资料的新组合和信用)的职能的所有人,即使他们是公司的“独立”雇员,比如经理、董事会成员等,但他们仍然是我们所说的“企业家”。或者即使他们执行企业家职能的真正权利具有其他的基础,比如对一家企业大部分股权的控制,是他们仍然是我们所说的“企业家”。因此,执行新组合的人组成了企业家群体,群体中的企业家个人不一定就应该永久地和一家厂商具有联系,比如,很多“金融家”“发起人”等,他们就符合上面的情况,没有永久地和一家厂商具有联系,他们仍然是我们所说的企业家。而我们的定义比传统的企业家定义要狭窄,因为我们的定义并不包括所有的公司领导、经理或工业家,他们也许只是在经营一家已经建立起来的企业,我们的定义只包括执行我们上面所说的职能的人们。不过,我认为上面的定义更准确地表达了传统理论真正想要表达的意思。首先,在区分“企业家”和“资本家”这两个概念的基本观点上,我们的定义和传统的定义是一致的——不管“资本家”是被看作货币的所有者、货币请求权的所有者还是物质产品的所有者。这个区别在今天以及相当长的时间内是共有的常识了。其次,我们的定义解决了普通股股东到底是不是企业家这样的问题,也排除了企业家是风险承担者这样的概念。此外,对企业家特征的一般描述,如“创新精神”“权威”或者“远见”,与我们想要表达的方向是一致的。在常规的循环流动过程中,是不可能存在这些品质的,而且如果把这些品质与常规事务本身出现的变化严格区分的话,那么这些在企业家职能中定义的特征将被自动转移到循环流动的常规过程之中。最后,有一些定义是我们可以简单地接受的,尤其是大家熟知的J.B.萨伊的定义:企业家的职能是把生产要素组合到一起。因为只有当生产要素是第一次被重新组合到一起的时候才能称之为特殊的行为——如果在经营企业的过程中把要素组合到一起,那这就只是一项常规的工作了——这个定义与我们的定义是一致的。马塔亚(德国经济学家)在《企业家利润》中定义企业家是获得利润的人,我们只需加上第一章的结论,即在循环流动过程中是没有利润产生的,这是为了避免把我们的定义追溯到距离我们比较远的时期。我们的观点与传统理论是不矛盾的,可以用这句话来表明:“企业家既不获利,也不承担损失”,这也是由瓦尔拉斯经过严格的推导得出的结论,但这也凝聚了其他学者的研究成果。对于企业家来说,在循环流动的生产过程之中,他既不获利也不亏损,也就是说,他在这个过程中没有什么特殊的职能,几乎是不存在的;但是代替他的是厂商的领导或者企业经理,他们的类型是不同的,我们最好也不要以同样的看法和头衔去看待和称呼他们。
认为一种制度或者一种类型的有关历史起源的知识能够直接向我们表明它们的社会的或经济的本质,这种看法是一种偏见。这种知识通常引导我们去理解它,但它自身不能产生一个关于它自己的理论。一种更严重的错误观念是这样的,即它认为一种类型的“原始”形式,事实上也是“更简单”或“更具起源性”的形式,也就是说它们比后来的这些形式能够更纯粹、更简单地表明事物的本质。然而,事实通常是与之相反的,除了其他的原因之外,还因为不断增长的专业化分工可能使职能和性质表现得更加鲜明,而在原始条件下,这些是与其他的职能和分工混在一起的,非常难以辨认。我们的例子也是这种情况。一个原始游牧民族的首领,他身上的企业家要素是很难和他身上的其他要素分开的。由于同样的原因,很多经济学家,比如年轻时的穆勒,都不能把企业家和资本家进行区分,因为一百年前的制造商既是企业家,又是资本家。当然,随着经济的发展,两者之间的差异就不断产生,就像英国的土地所有制促进了农民与地主的区分,然而,在欧洲大陆,这种区分仍然被偶尔忽略,特别是一个农民在自己的土地上进行耕种的事实,这种情况更难以区分。早期的企业家,不仅是资本家,还经常是——就像现在,在小企业里,他仍然是——他自己的技术专家,只要他没有聘请相应的专家。同样,他还经常是他自己买卖商品的代理人、他自己的办公室的领导、他自己的经理,有时,他甚至还是自己的律师,来处理当前的一些事物,尽管通常他会雇佣律师。因此,工作中他会全部或部分地扮演上面我们所说的这些角色。执行新的组合,不再是一种职业,而是战略决策的制定和执行,然而正是他的这种职能而不是他的日常工作,使他具有了军事领导者的特征。因此,企业家的基本职能总是和他的企业活动结合到一起的,而且这些活动比企业家最本质的职能要显眼。因此,马歇尔对企业家的定义,只是从最广泛的意义上把企业家的职能定义为“管理”,这种定义自然对我们有吸引力。但是我们不接受这个定义,因为它没有表达出我们想要表达的重点,也没有明确区分出企业家的活动与其他活动的唯一要点。
然而有些活动类型——事情的发展逐渐产生了这些活动类型——用特别纯粹的方式展现了企业家的职能。“发起人”就属于这种情况,但是还需要一些限定条件。我们暂且忽略与这一类型的人有关的社会地位和道德方面的联系,而把他作为接收佣金而在开办新企业过程中从事资金融通等工作的人。虽然,在这种情况下,他既不是企业的创造者,也不是这个过程的推动力量,然而他在企业创立过程中有点像“职业企业家”。“工业领袖”这样的现代类型的人与我们这里所说的意思具有很密切的适应性,特别是人们从下面的两个方面看到他的存在。一方面,他具有20世纪威尼斯商业企业家的特征,另一方面他如同乡村的当权者,把他的农业、牲畜贸易、农村酿酒厂、一个旅馆和一个商店结合在一起。不管他是属于哪种类型的企业家,只有当他实际地“执行新的组合”时,他才是一个企业家;而一旦他建立自己的企业,并和其他人一样,安定下来经营自己的企业时,他就失去了作为企业家的特征。当然,这只是一条规则,因此,任何一个人在他几十年的经济活动生涯中,很难总是作为一个企业家。很多工商业者很少或从来没有一个时刻是一个企业家,哪怕是最微小的意义上的企业家。
由于企业家不是一个职业,通常也不是一种持久的状态,因此从技术的层面上讲,企业家不能成为一个社会阶层,比如成为地主、资本家或工人这样的阶级。当然,对于成功的企业家以及他的家庭来说,企业家的职能将引导他们走向某种阶级位置。企业家的职能也能够在社会历史的某个时代印上他们的标志,形成一种生活状态、道德体系和审美价值,但它本身并不表示一个社会阶层,也不是以某种阶级地位为前提的。它可能获得的阶层地位也不是一种企业家的位置,而是以拥有土地或者资本家为特征的,而这些特征是根据企业的收入如何使用来决定的。对金钱财富和个人品质的继承,都可以使不止一代的人保持这种地位,并使得后代更容易经营企业,不过企业家的职能本身是不能继承的,这一点已经由制造业家族的历史证明了。
但是,现在产生了一个决定性的问题:为什么执行新组合是一个特殊的过程,是一种特殊的“职能”目标呢?每个人都在尽自己最大的努力从事经济生产。当然,他自己的目的从来没有得到完美的实现,但是最终,他的行为是由他经济活动的结果对他的影响而决定的,以适应不会突然发生变化的环境。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一个企业不可能达到绝对的完善,但是,如果考虑到它周围的世界、社会条件、时代知识以及每个个体或组织的视野这些因素,一个企业在某个时候可能就接近于相对的完善。周围的世界不断地提供新的可能,尤其是新的发现不断被增加到现有的知识宝库中。为什么人们不能像利用已有的可能性那样利用这些新出现的可能性呢?为什么人们不能根据他所了解的市场情况,用养猪代替养牛,或者如果他认为新的作物更加具有优势,就选择种植这种新的作物呢?有哪种特殊的新现象或问题是不能在已经建立起来的循环流动过程中产生,而是可以在新出现的可能性中产生呢?
每个人能够在已经习惯的循环流动中迅速且合理地采取行动,是因为他对自己所处的市场位置和生产的产品有把握,而其他所有人也都根据这种已经习惯的循环流动调整自己的生产行为,同时,这些人也希望这个人采取和他们相同的行动,然而,当他面对新的任务时,就不能简单地这么做了。虽然在这些已经习惯的方法和途径中,他自己的能力和经验足够了,但是当他面对创新的任务时,就需要指引了。他在自己熟悉的循环流动中是顺着流向游的,但是他想要改变这些循环流动的渠道,他就是逆着流向在游。之前对他来说是帮助的力量现在变成了阻力,之前熟悉的资料现在变成了未知的。在超出了这些习惯的循环流动的范围之后,许多人就无法再向前迈进,而其他人也只能用全新的方式去开展工作。那种认为行动是合理的和及时的假设在所有的情况下都是一种虚构。但是,如果有足够的时间让人们去了解这种逻辑的话,这种假设就可以变得非常接近于现实。在这些事情发生的地方以及在它发生的限度内,人们完全可以满足于这种虚构的设想,并在它的基础上建立理论。那么下面这些想法就都是不真实的:习惯、惯例、非经济的思维方式会在不同阶级、不同时代、不同文化的个人之间产生非常大的差异,例如,“股票经济学”对现在的农民和中世纪的手工匠都是不适用的。相反,相同的理论图景在它的最广泛的意义上是适合不同文化下的人们的,不管这些人的智慧和经济理性程度如何,我们可以说,农民卖出他的小牛如同股票经纪人出售股票的行为一样的精明和利己。但是这样的情况是在无数的先例经过了几十年甚至千百年,消除了不适应的行为之后才被认识到的。
在这些限制之外,我们的虚构就失去了它接近现实的可能性。传统理论所做的就是紧紧抓住它不放,这样做其实就是在掩盖一种实质的东西,而且还忽略了一个事实:与我们从现实中假设的偏差相比,这些偏差在理论上是很重要的,没有这些偏差的存在,就无法对一些现象做出解释。
因此,在描述循环流动的过程时,人们必须把生产资料的组合(生产函数)当作数据,就像自然的可能性,只允许在边际上做很小的改动,这就如同每个人可以调整自己使自己适应周围经济环境的变化,而不需要实质上偏离已经熟悉的生产线路很远。
因此,执行新的组合是一种特殊的职能,是一类人的特权,这类人的数量比所有具有执行新组合的“客观”可能人群要少得多。因此,我们认为企业家是一种特殊的类型,他的行为是一种特殊的问题,是大量重要现象的推动力。因此,可以用三组互相对立的观点来阐述我们的立场。第一,两种真实过程的对立:一方面是循环流动或围绕均衡的趋势,另一方面是经济运行渠道的变化或来自经济系统内部的经济数据的突然变化。第二,两种理论工具的对立:静态的和动态的。第三,两种行为方式的对立,我们可以据此刻画出两类人物:经理和企业家。因此,在理论意义上,生产的“最好方法”被认为是“通过经验验证并且已经为人们所熟悉的方法中的最有效最有利的方法”。但是它并不意味着是当时“可能的”方法中“最好的”方法。如果人们不做这种区分,那么这个概念就没有任何意义了,而我们的解释想要解决的这些问题就还仍然没有解决。
现在,让我们对前面讨论的行为和类型的特征特点精确地进行表述。生活中最小的行为也凝聚着一种巨大的精神上的努力。如果每个小学生想要通过自己的行动去完成他所知道的以及他所使用的东西的创造,那他必须是一个精神上的巨人。同样,如果每个人在任何情况下都想要创造指导他每天行为的所有新规则,那他就必须是一个智慧和意志上的巨人。这一点不仅对经历了成千上万年才形成的个人和社会生活的决策和行为是真实适用的,而且对较短时期和更具特殊性本质的产品来说也是真实的,而这些产品构成了从事职业化任务的特殊工具。根据这一点,这些产品的完成应该包含着最大的努力,可是通常它不需要个人做特殊的努力;这些应该非常困难的事情实际上是非常简单的。当然,给人们安排任务、保持纪律等这些事情还是必需的;但是,这些是很简单的事情,任何一个普通的个人都能够学习并完成。在人们所熟悉的规则范围之内,甚至是必须指挥别人的职能,也不过是像其他人从事的工作一样的“工作”,也可以与看管机器的工作进行相似的对比。所有人都知道而且有能力以自己习惯的方式去完成他们日常的工作;“领导者”也有他们的行动路线和例行工作,而他的领导职能只是纠正那些偏离正常行为轨道的行为。
所有的知识和习惯一旦被获得,就会在我们的心里根深蒂固,如同铁路的路基根植于地面。这些知识和习惯不需要不断地更新和有意识地再建,而是深藏于潜意识的底层,它通常可以通过遗传、教育、培养和环境的压力被传递下去,而这个传递的过程几乎是毫无阻力的。我们所想、所感觉和所做的每件事情经常是自动发生的,而我们的意识使得我们在生活中不觉得这些发生的事情是负担。然而,这种存在于种族和个人中的大量的驱动经济的力量还无法强大到使我们的日常生活变成很轻的负担,同时,它也没强大到阻止日常生活的这些需求继续消耗平均的能力。但是它已经足够强大到可以满足普通的需要。这对我们日常经济生活也是适用的。从这一点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对经济生活来说,在日常规则之外的每一步都是很困难的,它需要包含新的要素。这种要素构成了领导这一现象。
上面所说的困难可能集中体现在下面的三个方面。第一,在这些已经习惯的规则运行渠道之外,人们没有做决策所依据的运行数据和规则,而这些数据和规则在已经习惯的规则运行渠道之内通常是被他们精确地知道的。当然,他可以根据他的经验进行预测和估计。但是,很多事情仍然是不确定的,还有一些事情是在比较广的范围之内才是确定的,更有一些事情也许只能依靠“猜测”。特别是,人们想要改变和创造的周围经济的数据,都是如此。现在,在某种程度上,他必须有意识地计划他的行为到每一个具体的细节。这样做将比习惯的行动具有更多的有意识的合理性,而习惯的行动根本不需要反映这种合理性;但是他有意识的计划与习惯的行动相比,不仅在某种程度上会犯更大的错误,而且容易犯其他类型的错误。已经做过的事情与我们所看到和经历的事情具有一样的现实性;而新的计划只是来自我们想象的虚构。执行一个新的计划和根据习惯去行动是两件不同的事情,就如同一个是建造一条公路,一个是沿着公路行走。
如果人们脑海中能够记住这一点:彻底调查计划中的企业产生的正面影响和负面影响是不可能的,那就会更加清楚这是一件完全不同的事情。如果我们具有无限多的时间和方法,即使我们在理论上可以确定那些正面影响和负面影响,但它们在实际中也必然是处于未知的状态。经济生活中的行动,即使没有制定出想要做的事情的全部细节,也必须要采取行动,就像军事命令,即使可能获得的数据不在自己的掌握之中,那也必须出于战略的考虑去行动。在这里,每一件事情的成功都依赖于直觉(即用在事后被证明是正确的某种方式预测事情的能力)和抓住事情本质的能力(即即使不能说出做事的依据,但是照常可以摒弃非实质的事实的能力)。充分的准备工作、专业知识、思想理解的广度以及逻辑分析的才能,在某种环境之下,可能成为失败的根源。但是,我们对自然和社会的学习理解越准确,对事实的控制就越完善;对事物进行迅速的和可信的范围(利用时间和逐渐增加的合理性)的计算越大,那这种职能的重要性就越低。因此,企业家这一类型的人所起的作用就必然会减少,就如同今日的军事指挥家的重要性已经降低了一样。不过,每一种类型的人最本质的那部分是和他的职能联系在一起的。
上面所说的第一点是关于任务方面的,而这第二点是关于工商业者自身精神方面的。做一件新的事情与做一件熟悉的并经经验验证的事情相比,不仅在客观上个人觉得比较艰苦,而且个人也会觉得不愿意接受这种新的事情,即使客观上的艰苦不存在。这种情况在所有的领域都是相同的。科学史对这种情况提供了一个强大的证明,那就是:我们会发现自己接受一个新的科学观点或方法是非常困难的。即使旧的理论已经变得不适应,而更加适合的创新本身也没有表现出任何的困难,但是我们的思想还是会不断回到旧有的习惯轨道中。固有的思维习惯以及它们节省精力的作用是建立在这样的事实基础上的,即它们已经下意识地并自动地产生结果,它们是与批评和个人事实的矛盾相对立的。正因为如此,当它们失去作用时,就会变成一种障碍。在经济世界也是这种情况。在想要创新的人心里,习惯的驱动力在上升,处于萌芽状态的计划遭到反对。此时,就有必要产生一种新的和另一种意志上的努力,以便扭转日常领域、范围、时间内的工作和牵挂,去构思和制定新的组合,并使自己相信这种组合具有现实的可能性而不仅仅是白日梦。这种精神上的自由和构想是以每天出现的大量剩余的或者说现实满足不了的需求为前提条件的,它是一种特殊的并且在本质上稀有的东西。
第三点是社会环境对想要创新的人的反应,或者叫反作用。这种反作用可能首先通过社会环境从法律或政治上的障碍来表现自己。不过,我们暂且不考虑这点,社会团体中任何一个成员偏离常规的行为都会受到谴责,尽管这种谴责根据社会团体是否习惯于这种行为而在程度上有所不同。即使在穿着或礼貌这样的事情上,与社会习惯相背离的行为也会引起反对,在更严重的事情上当然还会受到更强烈的反对。这种反对在文化的最初阶段要比其他阶段更强烈。甚至只是对背离行为的惊讶,或者只是仅仅注意到这种行为,都会对想要创新的人造成压力,而谴责可能带来一系列引人注意的结果和影响。它甚至会引来社会的排斥,最终导致实际的阻碍或直接的攻击。不论逐渐的分化削弱了这种反对的事实——尤其这种分化削弱的最重要的原因也正是我们想要解释的发展——还是作用于个人的社会反对反而变成了一种刺激,都不能在原则上改变反对意见的重大压力。克服这种反对意见是不存在于常规生活进程中的一种特殊的任务,也是需要一种特殊行动的任务。在经济事务中,这种反对首先表现在受到创新威胁的团队中,然后表现为寻找必需的合作者的困难,最后表现为赢得消费者认同的困难。尽管一个迅猛发展的时期已经使我们习惯于这些创新的出现和执行,但这些要素在今天仍在起作用,但我们最好还是把它们放到资本主义的初期进行研究。不过,这些要素很明显的在那里存在,以致就我们的目的来说,对它们进行描述就是浪费时间。
领导作为一种特殊的职能,它的出现是由于很多原因引起的,与仅仅等级上的差别相比,领导这种职能存在于每个社会个人之中,不论是最大的还是最小的,它的出现也通常是和社会个体联系在一起的。上面的事实创造了这样一种界限,即超过了这个界限,人们都不能依靠自身来执行职能,而需要从少数人那里得到帮助。如果社会生活在各个方面都和天文世界一样,具有相对不变性,或者说如果具有可变性,这种可变性也不受人类行为的影响,或者说如果最终受到人类行为的影响,但这种行为对每个人都是公平的,也不是每个人都可以做到的,那世界上就不会有这种区别于日常工作的特殊的领导职能。
只有新的可能性出现的地方,需要领导的特殊问题才会产生,领袖类型的人物也才会出现。这就是为什么在诺尔曼人的征服年代,领导职能表现得如此明显,而在斯拉夫人几个世纪以来在普利皮亚特流域不变的、相对受到保护的生活中,领导职能表现得非常微弱。以上我们讲到的三个观点,对职能的本质以及构成领导类型的生产或行为进行了特征描述。“寻找”或“创造”新的可能性并不是他的职能的一部分。这些可能性被各种类型的人积累起来,并在那里存在着。通常,它们只存在于文学作家的讨论中,而在其他场合,人们虽然确切地知道它的存在,但并没有想要去做什么。举一个政治生活中的例子,我们不难看到,在路易十六时期,法国的社会和政治状况本来是可以得到改善,从而避免统治的崩溃的。事实上,很多人都看到了这一点,但是没有任何人处于可以改变这一点的位置。领导者的职能就在于去“做这些事”,如果不去做,可能性就会消失。不管是短暂的领导,还是长久的领导,这一点对所有的领导类型都是适用的。前面的例子就是一个证明。在一个偶然的紧急事件中应该做什么,从规则上来看是很简单的。大部分或全部的人们都能看到这一点,但是需要有人站出来,领导组织大家。甚至通过榜样来领导,就像艺术领导或科学领导,这种领导不仅包括找到或创造新的事物,还在于通过它给社会团体留下深刻的印象,从而使得社会团体追随他。因此,领导者完成他的职能更多的是靠意志而不是靠才智,更多的是靠“权威”“个人威望”等,而不是靠初始的思想。
经济上的领导必须区别于“发明”。只要发明还没有被应用到实际中,那么它在经济上就不起任何作用。而执行改善的措施并使之有效却是一项与发明这项改善完全不同的任务,而且这项任务需要完全不同类型的才能。如同企业家可能是资本家一样,尽管企业家也可能是发明家,但他们是发明家不是由于他们职能的本质,而是一种偶然,反之亦然。另外,创新是企业家的职能,执行创新这种企业家的职能不需要任何的发明。因此,和很多作家一样强调发明这种要素是不恰当的,而且可能会造成很多的误导。
企业家式的领导,与经济上的其他类型的领导是有区别的,比如我们期望在原始部落或共产主义社会看到的就是其他类型的领导,企业家式的领导当然具有自己的特色,它没有其他领导所具有的那种魅力。它的特征在于完成一项非常特殊的任务,这种任务只有在非常特殊的情况下才会引起公众的注意和想象。至于领导的成功,与其说是由于企业家的敏锐和充沛的精力,不如说是由于某种程度的精细,这种精细能够让他抓住稍纵即逝的机会,除此之外,再没有别的了。当然,“个人威望”不是不重要。资本主义企业家的个人品质没必要,一般也不会完全符合我们大多数人对于“领导”是个什么样子的看法,因此,要认识到他属于社会学所说的哪一类领袖确实有些困难。他“领导”生产方式进入新的轨道,但是不是通过说服人们相信执行他的计划的必要性,也不是通过用政治领导者的方式创造人们对他的领导地位的信任——他唯一要说服或打动的人,是未来可能会给他提供资金的银行家——而是购买生产工具或者服务,然后按照他认为合适的方式对这些工具和服务进行组合使用。他还从另外的意义上施加影响和领导,即吸引其他的生产者跟随他并运用他所用的生产方式。但是,由于这些追随他的人是他的竞争者,他们会减少并消耗掉他的利润,这种情况看起来好像是这种领导地位违背了自己的意愿。最后,他提供一种服务,而对这种服务进行充分的了解需要具有专家的知识。公众理解这样的事情,不如理解政治家成功的演讲或将军在战场上的胜利这样容易,同时还不承认自己看上去好像是在为自己的利益而行动这样的事实,因此就加大了公众理解的难度。因此,我们将明白,在这样的例子中,我们观察不到任何企业家生产中任何价值的出现,而这些价值却是让其他类型的领导引以为豪的。另外,还要加上作为个人的企业家和作为群体的企业家所具有的不稳定性这样的事实,以及当他经济上的成功提高了他的社会地位时,他没有任何的文化传统和态度去追随依靠,而是像一个暴发户一样受到人们的嘲笑这样的事实,我们应该明白,为什么这类人从来不受欢迎,为什么即使是科学评论文章也只是对他进行简单的描述。
现在我们试图用在科学中以及实际生活中经常运用的方法来对我们所勾勒出的企业家进行描述,通过分析他生产行为的特征动机来理解他们的行为。我们这样的尝试一定会受到对经济学家“侵入”到“心理学”领域的反对,这已经通过很多作家的描述变得众所周知了。因此,在这里我们不能讨论关于心理学和经济学之间的关系这个重大的问题。我们只是要指出,那些在原则上反对在经济学的讨论中掺入心理学思考的人在这里可以忽略此处我们将要说的话,当然,读者也不必担心因此与下面的章节失去上下联系。
在循环流动理论中,一个事实使考察动机的重要性被大大地减弱,这个事实就是均衡系统中的等式可以被解释为不包含任何的心理要素和数值,正如帕累托和巴尼的分析说表明的。这就是为什么即使是不完美的心理学对结果的干预也比人们所预想的要少的原因。即使在缺乏理性动机的情况下,也会有理性的行为。但是,一旦我们真正想要深入研究动机时,就会发现这个问题不是那么简单了。在给定了社会环境和习惯的情况下,人们每天要做的很多事情,对他们来说,主要是从执行社会或者神的指令职责的角度考虑的,很少是出于自觉的理性去做的,也很少是出于利己主义和享乐主义去做的,即使有也是很少一点,而且可以很有把握地说,这一点也是最近才发展起来的。然而,只要我们把自己局限在不断重复的经济行为这个范围之内,只要我们发现这样定义的动机随着时间推移会有很大的变化,我们就能够把它和需求以及满足需求的欲望联系起来。除此之外,还有下面的条件能够让我们把这些要素联系起来:正是社会形成了我们所观察到的特殊欲望;当人们决定他的行动过程时,通常要考虑到一些群体,比如家庭或比家庭大一些或小一些的群体;行动并不是立即跟随着欲望,只是或多或少对它产生响应,这种响应也是不完全的;尽管个人的选择范围在方式和方法上具有很大的不同,但它总是受到社会习惯或习俗等的影响:在循环流动中,每个人都会根据环境调整自己的行为,尽其所能地满足某种给定的需求(他自己的或别人的需求),这仍然具有很广泛的正确性。在所有情况下,经济行为的意义就是对需求的满足,也就是说,如果没有需求,就不会有经济行为。在循环流动的例子中,我们可以把需求的满足看作是正常的动机。
有一种领导者不是我们要说的类型。在某种程度上,他可能称得上是最理性、最以自我为中心的人。正如我们已经看到的,执行新的计划比经营已经建立起来的企业需要更多的自觉的理性,因为新计划必须在被执行之前就制订出来,而经营已经建立起来的企业大部分是例行事务。典型的企业家比其他类型的企业家更加以自我为中心,因为他比其他类型的企业家依靠的传统和关系要少,而且不论从理论上来说还是从历史上来说,他的特殊任务在于打破旧的传统和联系,建立新的联系和传统。尽管这主要适用于他的经济行为,但也可以扩展到道德、文化和社会的结果。企业家类型出现的时期也产生了功利主义,这也不是偶然的事情。
不过,企业家的行为和动机是“理性的”,除了上述之外没有其他的含义,而且他的动机没有享乐主义的含义。如果我们把行为的享乐主义动机定义为满足个人需要的愿望,那么我们就可以让“需求”包括某种程度的冲动,就像我们可以把自我主义定义为包含其他利己主义价值观一样,这样的定义是基于这样的事实,即利己主义也具有自我满足方面的某种意义。但这种做法也会使我们的定义陷入循环往复的状态。如果我们要赋予这种定义一定的意义,我们必须把它限定在能够用消费品满足的需求上面,同时限定在能够期望从它得到某种类型的满足上面。那么,如果我们所定义的这一类人是出于满足他自己的需要而行动,这就不再是真实的事情了。
因此,除非我们假定我们所说的这一类型的人被享乐主义所驱使,否则在商业领导人的例子中,戈森定律会使他们的进一步的努力停止下来。然而,经验告诉我们,企业家一般只是在他们的力量已经用尽并感到不能再胜任他们所做的工作时才会从这个舞台上退出。这看起来似乎与理性人的假设相矛盾:他把可能的结果和无效的努力进行平衡对比,然后他会选择一个平衡点,超过了这个平衡点,他将不愿意再继续前进。但是,在我们的例子中,努力没有被看作是停止前进的理由,它似乎根本不具有什么分量。企业家类型的人的活动显然是享乐主义的障碍,享乐主义者所享受的商品通常是用超过一定数量的收入购买到的,因为他们的“消费”是以休闲为前提条件的。因此,从享乐主义的视角来看,我们所观察到的这些类型的个人都不是理性的。
当然,这不能证明享乐主义的动机是不存在的,它只是指向了另外一种非享乐主义特征的心理学,尤其是当我们看到享乐主义所具有的与众不同的特点时,这种与众不同在我们所说的这一类型的人身上是很明显的,而且也不难理解。
首先,在每个人的心里都存在着梦想和意愿来建立自己的私人王国或王朝,虽然这种情况通常不是必需的。现代世界中,人们实际上并不容易找到这样的地方、获得这样的地位,但是对现代的人来说,取得工业或商业上的成功仍然是他们可能达到中世纪那种封建贵族领主地位的捷径。对于那些没有其他机会获得这种地位的人来说,这种诱惑力非常大。对权利和独立性的追求不会因为它们两者都是幻想而有丝毫的损失。更进一步地分析,我们可以发现这群人的动机种类繁多,从精神上的野心到趋炎附势,但这些是不需要我们细谈的。我们只要指出一点就够了,那就是这种动机虽然与消费者的动机最为接近,但是与消费者的动机并不完全一致。
其次,还有一种征服的意志:战斗的冲动只是为了证明自己要胜过其他人,也就是成功的过程或成功本身。从这方面看,经济行为与体育运动很相似——比如财富上的竞赛和拳击比赛。财富竞争的结果是次要因素,成功的指标和胜利的象征才是有价值的,炫耀财富往往成为大笔开支的原因,而不是他们本身对于消费品的需要。同时我们还可以从更细微的地方看出差别,比如,社会野心,应该被归类为第一类动机,也就是说它只是为了证明自己胜过其他人,而不是为了成功的结果。因此,我们又面对一种与上面所定义的“需求的满足”有根本区别的动机,或者换个词语——“享乐主义的适应”。
最后,还存在着创造的快乐、完成计划的快乐或者只是展示某人的能力和智慧的快乐。它与无处不在的动机相似,是作为一种独立的行为因素存在于我们的经济生活中。我们所说的这种类型的人寻找困难,为了改变而改变,以冒险为乐趣。这种动机在三者中,是最突出的反享乐主义的。
只有第一类动机是促使企业家活动起作用的必要因素,这种活动的结果产生了私人财产,而其他的两类动机则不是。金钱上的收益确实是对成功的最好表达,特别是对相对的成功而言,而且对于为了成功奋斗的人而言,除了获取金钱上的收益之外,还有额外的好处,那就是它是一个客观的过程,在很大程度上独立于其他人的意见。这样和那样的特点都是伴随着“渴望财富”的社会机制产生的,这使得其他要素很难代替它作为工业发展的动力所起的作用,即使我们排除它在创造一笔随时可用于投资的基金中的重要性,它的作用依然难以替代。尽管如此,第二类和第三类企业家的动机在原则上的确可以被其他的社会安排所关联到,这种社会安排不包括从经济创新中获得的私人收益。至于还能提供什么样的激励,怎样使这些激励工作得像“资本主义”所做的一样好,都超出了本书所要讨论的范围。这些问题被社会改革家忽略了,同时也被财政上的激进主义者所忽视,但是它们不是不能被解决,而是要通过对企业家活动的心理学进行详尽的观察才可以被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