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二、宦官的职责(5)

9.二、宦官的职责(5)

宋朝皇帝对率军在外的武将十分猜忌,宦官却可以使他们相对地放心一些,因而宋代宦官多有直接出任主帅的。镇压方腊起义时,宦官童贯曾出任江浙淮南宣抚制置使,做了全军的统帅。

明朝宦官出任军职的,除了镇守、守备外,还有提督京营和出任监军两种形式。

京营即守卫京城的军队,是用兵时的主力部队。宦官提督京营始于明成祖永乐年间。当时,创置了京军三大营,即五军营、三千营、神机营。其中五军营设提督内臣一人、武臣二人;三千营设提督内臣二人、武臣二人;神机营设提督内臣二人、武臣二人。这三大营互不统属,至明英宗天顺年间(1457年—1464年),宦官曹吉祥以司礼监总督三大营。于是,京军遂专掌于宦官之手。明思宗崇祯年间(1628年—1644年),京营有派驻的提督太监、坐营太监和监枪太监,分别督责军中事务,甚至连京营的检阅也由司礼监派员负责。

自明成祖永乐年间(1403年—1424年)开始,明朝对出征军队派遣监军,位高者可加“总监”之名,甚至可以加授“总督军务”的头衔。

崇祯年间,监军大多狐假虎威,借助于帝王的宠信弄权参政,左右出征的将帅,贻误军机,断送了大明江山。

3。出任各类使职

唐朝地方与中央相关的使职,比较重要的有枢密使、宣徽使和学士使。

唐朝后期宦官专权的表现之一,即通过担任枢密使一职而把持了中央政权。

枢密使由宦官出任始于唐代宗时期,当时的职权范围受到一定的限制。不久,枢密使逐渐侵夺宰相之权,出现了“宰相、枢密共参国政”的局面。唐朝的枢密使执掌机密,参与军国大政的议决,甚至决定皇帝的废立。

宣徽使负责内侍之籍、郊会、朝会、国宴,并在一定程度上参与中枢机要。

唐朝设有翰林学士之职,参掌机密,与闻大政,时人视为“内相”,大多是贤良方正之士。唐朝宦官独出心裁地设立了“学士使”这一职务,介于帝王与翰林学士之间,负责传旨和上报,从而参与中枢机要。

明朝司礼监的职权范围总括了唐朝的枢密使、宣徽使与学士使三使之权,在许多方面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司礼监有权批答奏章,有权传宣谕旨,并总管宦官事务,下辖文书房、礼仪房、中书房、御前作,另外还有诸多外差,其职权远比唐朝的三使为重,是名副其实的“内相”。

唐朝设有市舶使、营田使、群牧使、铸钱使等。

市舶使设于广州,主要掌管外来船舶的税收和贸易事务。

营田使管理屯田事务。此类事务本属司农寺管辖,安史之乱后转由宦官兼管。

国家的牧业管理本归太仆寺,安史之乱后设置群牧使管理国家牧业。

铸钱事务本由少府监管辖,安史之乱后设置了铸钱使管辖其事。

这些太监出任使职,掌握了国家财政,中饱私囊,反使国家积贫积弱,成了一个空壳子。

明朝与经济事务相关的宦官设置名目繁多,主要有市舶太监、监督仓场太监、税使、矿监、采办、织造等,尤其是明朝中后期,大批宦官被差遣到各地担任矿监、税使,对当时的社会经济造成了巨大危害。如高淮本是市井无赖,后自阉入宫,担任尚膳监监丞。当万历皇帝派遣矿监税使出京时,他看准这是财的绝好机会,便重贿权臣,出任辽东矿税使。高淮到辽东后,社会上的残渣余孽纷纷投到他的门下充当税使。他们公开抢掠,敲诈勒索,夺人之产,淫人之妻,使辽东人民陷入了十八层地狱。对于那些敢于反抗的商民,不论老少,均捉拿到天王寺施以酷刑:有的被倒立吊在树上,称“抽脚朝天”;有的被捆住双脚悬在井中,称“悬头系井”;有的被拦腰束住吊在柱子上,称“腰束吕公绦”;有的被置在下有烈火的铁皮上,称“烘焚暖炕”,至于鞭腹笞背,拳打脚踢,更属家常便饭。高淮还将辽阳的富户登记在册,逐一敲诈,多者数千两,少者数百两,最少的也需几十两。富商张柱因其子忤逆不孝而送交官府,高淮闻知后,强行夺走张柱的儿子向他勒索,陆续索银,直到索银达四万余两才罢手。

明朝大批宦官出任使职,都像高淮这样只谋私利,不以国家为重,胡作非为,致使国家江河日下,积重难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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宦官与太监(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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