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第二章保安族的物质文化(2)

14.第二章保安族的物质文化(2)

在冶铁业中,腰刀生产占重要地位。据《保安族简史》记载,新中国成立前,保安三庄(大墩、甘河滩、梅坡)从事打刀业的有110余户120多人,这使保安腰刀的制作工艺有了长足的进步,产品造型日趋美观,品种不断增加,不但远销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四川、西藏、内蒙古、云南等地,有的还远销海外。

三、商业

保安族经商传统由来已久,保安族聚居的今积石山县大河家镇和刘集乡地处甘青两省的积石山、民和、循化三县交界处,曾是古丝绸之路上的重要通道,在民国初年形成集市,产生了几家比较大的商铺。在大河家经营棉布、杂货的有“永盛贸”“兴盛福”“全盛祥”“永盛祥”4家商号,在刘集经营布匹、杂货、副食的有“积顺昌”“渊明”“敬信义”3家商号。《续修导河县志》记载:“刘家集,县西一百里,居民二百余户,三、六、九为市,产核桃,年出市斗八百余石,花椒万余斤。大河家集,县西一百二十里,居民三百余户,双日为市。”一些保安族商人在这两个集市摆摊设点进行交易,也有人上山砍柴烧炭,背到集市上去卖。这些集市的形成和展,促进了保安族商业贸易的展。在保安族地区的社会劳动分工中,男子在农忙时节,一般只参加春播、秋收、冬藏中的扶犁、碾场和运输等,其余的时间便从事手工业和商业活动。其经商类型主要是行商,按照其资本和活动范围可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藏客、印度客主要是指往来藏区的经营者。这类经营者资本多,与当地地方势力有联系,他们主要来往于西藏、印度、青海、兰州、北京、天津、上海、成都等地,贩运的货物有珍珠、古玩、铜器、刀子、珊瑚、布匹、水獭皮、印度烟及日用品。每年跑藏区的商人大体有四五十人至四五百人,出售牲口一般有四五百头到一千头左右,他们赚来的钱主要用于购置土地和房屋。民国17年(1928年),保安族商人马忠、马毅、马三十六、马全成、马胡录等10多人第一次经西藏去印度做生意,从此开始,经西藏到印度做生意的保安族商人逐年增加。到1949年的21年间,每年有20至30人从今甘肃积石山县的大河家、刘集来往于西藏或印度之间,人数累计前后有500多人次,其中今大河家镇甘河滩村的马撇生白、马克来目、马撒力、马如彪、马艾吉忍、马尕艾力、马穆罕麦、马明贤等为的商队就达230人次;今刘集乡高李村的马六十五、马三十六、马依奴斯、马依斯麻、马哈如尼、马者麻力、马依斯夫、马明昌等人前后有220人次。1938年,马尕艾力、马明昌、马哈如尼、马者麻力、马依斯夫、马如彪、马撇生白、马依奴斯等20人从西藏翻越喜马拉雅山去印度,在加尔各达市做生意,居住时间达一个多月。还有今刘集乡高李村的王怒、马寿卿,肖家村的马建业、今大河家镇梅坡村的周文明、甘河滩村的马铭骥等。

松潘客主要是指来往于甘肃、青海至四川等地的商人,这类商人的本钱一般不会超过千元,主要是跑生意或放高利贷。跑生意者称为“东领”,主要贩运枪支、子弹、皮袄、牲畜、珊瑚和银子等,放债者称为“放买者”。据马世仁的《在“田野”中现历史——保安族历史与文化研究》中的调查,去松潘要走二十三站,“夏帮在每年农历五月端阳节左右出。那时,草原上新草长出来。路上走一个月,售货一个月,回来走一个月,这样一个往返走三个月时间。到了秋季草原上草籽熟了,驮牛吃得膘肥体壮,进行调整替换。冬帮在冬季农历十一月走,腊月到了目的地刚好是销售旺季”。商业利润用于购买土地、房屋和放高利贷。

短脚客是指本钱少的小商小贩。这类商人本钱主要从一二类商人处借,利息为30%~40%。经营小本生意,“跑短脚”是保安族青壮年经常性的商业活动。他们从刘家集、河州、兰州、循化等地购买核桃、枣、面粉、日用品等,在附近的夏河、临洮等地销售,并就地买羊毛、皮子和酥油等物品回当地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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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安族(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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