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第二章拉祜族的物质文化(6)

15.第二章拉祜族的物质文化(6)

二、季节性渔猎习俗

拉祜族曾经是个游猎民族,以善于捕猎虎豹闻名,他们勇武剽悍,攀岩附葛如履平地,用火药枪袭击虎、豹、麂子和马鹿,用弩箭射杀斑鸠、野鸡和山雀,往往是弹无虚。***狩猎,历来是拉祜族经济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最初它是物质生活的重要来源,渐次演变为经济生产的必要补充,是拉祜族一项重要的副业生产来源,如今已成为传统节日中娱乐活动的一种形式,是拉祜族青年男子所喜爱的一项业余活动。拉祜族将弩箭和做饭时支锅的铁三脚架视为家庭的支柱,将火药枪和供奉祖先的“神桌”看做是家庭的根基,可见狩猎在拉祜族生活中的重要地位。狩猎在拉祜族生活中之所以重要,一方面因它具有一定的经济价值;另一方面则是作为一种习俗在拉祜族农业社会中残存。据说,拉祜族在大理时期,狩猎是一项主要的生产活动,可见拉祜族对狩猎的特殊偏好,是有其一定的历史根源的。从拉祜族的族源族称看与狩猎有着密切的关联,据说“拉祜”一词,是用一种特殊方法烧吃虎肉之意,拉祜语称虎豹为“拉”,称在火里将肉烧至香的程度为“祜”。与拉祜族交错而居的傣族和哈尼族,称拉祜族为“慕社”。“慕社”一词出自缅语,意为“猎人”,故拉祜族素有“猎虎民族”之美称。相传,在远古时代,天下还没有民族之分,人类只有一个共同的民族,在一次大规模的集体狩猎中,人类先民们猎获了一只大猛虎,共同分食之。拉祜族因其独特的吃法——“祜咧祜咧”(拉祜语,意为将肉放在滚烫的火灰中烧着吃)而得名“拉祜”。拉祜族男孩10岁便开始学习狩猎,弩和火枪是每个拉祜族成年男子所必备的物品。由于狩猎所能提供的生活资料远不如采集那么多和稳定,因此,狩猎在拉祜族经济生活中只起着辅助的作用。它的功用一是保护农作物以及人畜的安全,防止野兽践踏庄稼,消灭兽害;二是为生活提供肉食野味和交换品。

在拉祜族生活的山区,经常有许多野兽出没,糟蹋庄稼非常严重,二三月岩羊吃烟叶,五六月豪猪吃玉米、红薯,十、十一月猴子吃旱谷、玉米、辣椒、瓜菜等,破坏尤甚,十一、十二月麂子、马鹿、野猪、狗熊吃地谷,损失很大。根据这种季节性的兽害特征,随时都可能有狩猎的对象出现。因此,拉祜族无论是上山种地,还是下地生产,或赶集途中,每个成年男子都随身携带着弩、长刀,一旦遇到鸟兽,随时进行捕杀。拉祜族男子狩猎一般都很能干,有的人几乎是百百中,弹无虚。他们每个人从小就学会了瞄靶射箭,稍大一点便跟随着大人从事狩猎活动了。对他们来说,打猎不仅是副业生产的一部分,而且也是一种娱乐性活动。

拉祜族没有固定的猎期,但每年农历六月二十四日,全寨男子出动,直到猎获始行归寨。比较大规模的狩猎是在农历一二月间,这时农事较清闲,整个寨子的青壮年男子几乎全部出动。在出猎前,要举行秘密的祭祀活动,由全体出猎者参加,领猎者主持祭祀。一般在夜深人静时悄悄进行,由主祭者将一只红公鸡宰杀,置于桌上,向四方祈祷。祈祷毕,剥去鸡腿皮肉,看鸡腿骨卜卦,以视神灵的旨意。据,从中能看出该从何方出猎,将遇到什么样的猎物,此次出猎有否收获等。人们扛起猎枪、弩,挂上长刀,背上粮食,带着猎狗出了,成群结队,浩浩荡荡开进山里,经月不归。有10多人一伙,也有几十人一伙,走到哪儿天黑便在哪儿露宿,这样风餐露宿的狩猎生活一去便是二三十天。狩猎时10多人分成两组或三组,一组在后面驱赶野兽,一组则在前面堵截,断其去路,当被驱赶的猎物跑过来时,便枪弩齐,猎物能逃脱的机会不多。鸟雀一般用弩射,大野兽如虎豹则用火药枪打,或用厩关。厩关即在厩内放置小猫、小羊等作为诱饵,当虎豹进入厩门踏中特制的机关时,厩门便会马上关闭。能够经常打到的猎物有麂子、马鹿、飞鼠等,有时也能猎到虎豹,但极少。主要猎物有麂子、马鹿、岩羊、山狸、野猪、豹子、老虎、野猫、豺狗、狗熊、飞鼠、斑鸠、野鸡、白鹇等。有集体和个人两种狩猎方式,集体围猎采取集体驱赶猎物,分股设伏,设置陷阱,在路口安置机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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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拉祜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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