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人为与人言(2)
英语中的carnival一词,它原是指西方中古时期复活节斋戒前的狂欢活动。在严格的斋戒期之前,西方人为自己安排了态意纵的盛典carnival,它成了日常生活和斋戒生活之间的隔离,它过滤日常生活的凡庸索然,解除斋戒生活的禁锢焦虑,它是生活的非常状态-然而也正是在这样的非常状态中,人们在日常生活中积累下来的心理疲劳、心理压力得到了释放和缓解,也就是说,carnival,在英语中不仅仅是指外在的群体性庆典活动或者仪式,还是指群众在心理上某种极致状态。俄国学者巴赫金专门对此作了论述,他认为节庆活动-carnival-作为一种仪式,它导致大众的价值颠倒,秩序散失,想象力扬的极致的精神**。这样的节日,人们载歌载舞、且嘻且笑、亦狂亦癫,人们忘记了自己的身份,忘记了自己的职责工作,而仅仅作为欢乐着的人群出现在节日的庆典上,这人群不是来参观这个庆典,而是来参与塑造这个庆典的,他们是这个庆典的组成部分,或者说,是人群本身的狂欢性活动构成了节日。
在这里群集承担的角色是什么呢?既不是看客,也不是演员,而是那个审美着的冲动着的狂欢化的\"我\"-虽然这个\"我\"依然是虚构的。在这个\"我\"里,笑谑和狂欢的意义被放在了位,生活被当成一场大戏,不管它是否合理,是否有意义,将戏演好,让它把日常的生活隔离在外面。
旁观莫在《檀香刑》中从一个死囚的角度写了这样一个旁观者群集:
囚车行进在大街之上,路边的看客熙熙攘攘。演戏的最盼望人气兴旺:人生悲壮,莫过于乘车赴刑场。俺孙丙演戏三十载,只有今日最辉煌。俺看到,刺刀尖儿在前边闪光,红顶子与蓝顶子在后边闪光,乡亲们的眼睛在大街两旁闪光。俺看到,多少个乡绅抓须颤,多少个女人泪汪汪。多少个孩子张大口,口水流到了下巴上……
俺一曲唱罢,大街两旁的万千百姓,齐声地喊了一声好。小山子,好徒弟,不失时机地学出了花样繁多的猫叫一咪呜咪呜咪呜-使俺的歌唱大大地增添了光彩。
俺看到乡亲们一个个热泪盈眶。先是孩子们跟随着小山子学起了猫叫,然后是大人们学起了猫叫。千万人的声音合在了一起,就好似全世界的猫儿都集中在了一起。
莫的这一书写和半个世纪之前的鲁迅对中国社会看客集群的书写几乎完全相反。这里的看客集群是狂欢化的,他们是来看死亡表演,同时也是来亲证死亡,让死亡变得有意义、有价值。在莫看来,看客的出场是死亡仪式的必要条件,正是看客的存在才使死亡摆脱了凄哀的面目转化成一场公众仪式-公众的狂欢节盛宴,英雄的精魂和血气因看客的群集而得以蒸腾、升。1而在鲁迅那里,这样的看客集群除了使死亡变成一场闹剧,使死亡变得毫无意义之外几乎一无所长,看客在鲁迅那里是麻木、愚昧、无聊的同义语,看客只是欲着英雄的血而觉着欢乐的群氓。鲁迅非常痛恨看客群集,他在《野草》中这样写道:
路人们从四面奔来。密密层层地,如槐蚕爬上墙壁,如马蚁要扛头。衣服都漂亮,手倒空的。然而从四面奔来,而且拼命地伸长颈子,要赏鉴这拥抱或杀戮。他们已经预觉着事后的自己的舌上的汗或血的鲜味。
然而他们俩对立着,在广漠的旷野之上,裸着全身,捏着利刃。然而也不拥抱,也不杀戮。而且也不见有拥抱或杀
戮之意。
他们俩这样地至于永久,圆活的身体,已将干枯,然而毫不见有拥抱或杀戮之意。路人们于是乎无聊:觉得有无聊钻进他们的毛孔,觉得有无聊从他们自已的心中由毛孔钻出,爬满旷野,又钻进别人的毛孔中。他们于是觉得喉舌干燥,脖子也乏了;终至于面面相觑,慢慢走散;甚而至于居然觉得干枯到失了生趣。
于是只剩下广漠的旷野,而他们俩在其间裸着全身,捏着利刃,干枯地立着。以死人似的眼光,赏鉴这路人们的干枯,无血的大戮,而永远沉浸于生命的飞扬的极致的大欢喜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