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第三节汉族向西南的迁徙和发展(15)

31.第三节汉族向西南的迁徙和发展(15)

这些战俘和被掠人口的下落和景况,虽诸史志多语焉不详,从零星的记载看,除少数人后来被“放还”(12),或由亲友等出资赎回之外,更多的是被当作奴隶投入生产劳动且遭遇极差。作为个案,据《太平广记》卷一六六注引《纪闻》说:当时有一个名为郭仲翔的人,约于开元年间任姚州都督府判官,后在与南诏作战时被俘押回“赐蛮为奴”,再后曾因逃跑而多次被转卖,及至最后一次,“蛮又追而得之,复卖他洞,洞主得仲翔,怒曰:‘奴好走,难禁止耶!’乃取两板,各长数尺,令仲翔立于板,以钉自足背钉之。钉达于木。每役使,常带二木行,夜则纳地槛中……如此者七年。”以此观之,郭仲翔身为朝廷命官尚且遭此磨难,其他被俘士卒和被掠平民的景况便可想而知了。进一步说,唐代中、后期大批汉族移民流入南诏境内而始终未能形成汉族族群,其原因所在也就不难理解了。

当然,任何事物都不是绝对的。据记载,在南诏时被掠的汉族人口中,也不乏受到善待甚至重用的人。例如,唐西泸县令南诏清平官郑回,即为其中之一。关于郑回,史载曰:“初,云南王阁罗凤陷嶲州,获西泸县令郑回。回,相州(治今河南安阳市)人,通经术,阁罗凤爱重之,其子凤伽异及孙异牟寻、曾孙寻梦凑皆师事之。每授学,回得挞之。及异牟寻为王,以回为清平官。清平官者,蛮相也,凡有六人,而国事专决于回,五人者事回甚卑谨,有过则回挞之。”1不过,像郑回这样以俘虏身份而跃升为南诏重臣的汉人,毕竟只是极少数。而且经过一段时间以后,郑回的后裔也同样不可避免地融入滇西“白蛮”中,据杨慎《滇载记》说,唐末灭蒙氏(南诏)而自立,改国号曰“大长和”的“白蛮”大贵族郑买嗣,便是郑回之后。

另据记载,在唐、宋之世,也有一定数量的内地汉族农户自流入南诏、大理界内偏僻山区垦荒自养,如北宋熙宁八年(1075年)杨佐奉命进入大理国境内买马。行至“束密之墟(约在今云南姚安一带)……有老髽自山而下,问佐何来……老髽涕泣而徐:‘我乃汉嘉(今四川雅安地区)之耕民也。皇祐(1049~1054年)中以岁饥来活于兹,今白齿落垂死矣,不图复见乡人也’。”2此类自流入的内地汉族“耕民”,亦因人数有限且多为散布于广大山区的零星人户,故更不足以形成汉族族群。

此外,还有记载表明,大理国时期,随其东部疆域收缩到今滇东、黔西一线,封建王朝的统治势力曾一度推进到了今贵州中部一带,并遣过几支以汉族为主的军队进驻戍守。但同样是受当时的社会历史条件所制约,在后来的展历程中,这些徙居滇黔地区东部的汉族人户,逐渐与当地少数民族土著族群相融合而形成了一种似汉非汉的特殊社会族群。突出的如贵州历史上著名的“宋家”,据明弘治《贵州图经新志》卷三说:“宋,宋景阳,河北真定人也,开宝八年(975年)累官至宁远军节度使,时广右诸蛮作乱,诏景阳率师征之,悉定广右,复进兵都匀、贵州等处。西南以平,诏建总管府于大万谷落等处,授景阳宁远军节度使都总管以镇之。景阳抚绥劳来,甚得远人之心,而柳州、庆远(今广西宜山一带)之民多归附。”据此,在元初便见于记录的“宋家”之称1,乃源于戍边镇将宋景阳之姓氏,而宋景阳本人是地地道道的汉族,其所领徙黔军民人户中多数也当是汉族,但在后世的历史文献中,有的将“宋家”列为“夷”之一种2;有的将其归入苗族且云:“(宋家)与苗同化,黔中苗族之有宋姓者盖以此”3;还有的则干脆将宋氏及其所部统称为“夷汉民”4。这些记载,除了说明“宋家”也是由汉化夷之外,同时还充分反映了中国古代族群互动融合的复杂性与多样性。

五、元明清汉族向西南的迁徙和展

元、明、清以降,是我国宏观政治局面由分裂割据再次走向统一的历史新阶段。在西南地区,除了元明、明清之际又出现的两次较大的动乱之外,其余大部分时间均处于相对安定的社会环境之中。在此历史背景下,随着外来移民持续不断地迁入,北部巴蜀汉族逐渐走出了历史的低谷并展壮大成为汉族最庞大的族群之一;与此同时,永远告别了地方民族割据时代的南部滇黔地区,通过元、明两代尤其是明初洪武年间大规模的移民屯田之后,又重新开始展并延续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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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汉族通史 第2卷(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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