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第三节历史沿革(2)

6.第三节历史沿革(2)

四、元代建制

据《琼州府志》记载:元世祖至元十五年(1278年)改琼州为琼州路安抚司,隶湖广行中书省。元世祖至元二十八年(1291年)辛卯,改琼州路安抚司为琼州路军民安抚司,省吉阳县,其南宁、吉阳、万安3军仍袭宋制。元文宗天历二年(1329年)改琼州军民安抚司为琼州路乾宁军民安抚司。元顺帝至正(1341~1368年)末年,海南岛改隶海北海南道宣慰司,属广西中书行省管辖,行政建制沿袭宋制。琼州路乾宁军民安抚司,统辖琼山、澄迈、临高、定安、文昌、乐会6县,万安军管辖万安、陵水2县,南宁军统领义伦、昌化、感恩3县,吉阳军仅领宁远县。原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辖地在元代之隶属与宋代基本相同。

五、明代建制

明太祖洪武元年(1368年)三月,明军南征,至六月元朝海北海南道和海南分府元帅归降。十月,琼崖改为琼州府,吉阳军改为崖州,南宁军为儋州,万安军为万州,南建州仍为定安县,共3州13县。

明太祖洪武七年(1374年)设立广东布政司后,九年(1376年),海南岛属广东布政使司海南道。是时琼州府领琼山、澄迈、临高、定安、文昌、乐会、会同7县,儋州领义伦、昌化2县,万州领万宁、陵水2县,崖州领宁远、感恩2县。原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辖地基本上与明代相一致,而明代当时所辖的地方基本上是宋元时的辖境。例如,属儋州的昌化县(今昌江县),万州的陵水县(今陵水县),崖州的宁远县(今三亚市),感恩县(今东方市)等。

英宗正统五年(1440年)设为琼山、澄迈、文昌、定安、昌化、感恩、会同、陵水、乐会、临高10县,还把归附的黎族编入图、都、乡等基层组织,隶属于州县,纳粮当差。

六、清代建制

沿袭明制,即琼州府下设3州(崖州、儋州和万州)10县(琼山、澄迈、定安、文昌、乐会、会同、昌化、感恩、陵水、临高)。行里甲制,但州县管辖范围已经深入到黎族地区的僻远地区。

清光绪十三年(1887年)在琼崖兴隆地区设置“抚黎局”,专管黎人事;又在五指山腹地的“纹茂”(亦写作“合亩制”)地区各峒设总管、哨官各1人负责管辖。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崖州升为广东直隶州,辖万县(今属海南汉区)、陵水、昌化、感恩4县。

清代琼州府辖3州10县,故史称“十三州县”。清末改设1府,1直隶州,1州,11县。清末在海南设置琼崖道,管辖琼州府和崖州直隶州,辛亥革命后废。

七、民国建制

民国元年(1912年),海南岛的政治体制仍袭清制,置琼崖道(治琼山县),改会同县为琼东县、昌化县为昌江县、万县为万宁县,共辖13县。其中,陵水、崖县、昌江和感恩4县属原自治州境内;民国10年(1921年)废道制;民国21年(1932年),曾拟划为特别行政区,但未能实行。当时的琼崖行政区直隶于广东省政府。为了加强对黎族地区的统治,同年8月将“抚黎局”改为“抚黎专员公署”;民国24年(1935年)广东省政府为了推行乡保里甲制,把黎、苗族居住的五指山区划分为白沙、保亭、乐东3县。据许崇灏《琼崖志略》记载,当时白沙县是析原儋县属的雅叉、白沙、元门、龙头、炳邦峒,昌化县属的坝王、乌烈、大坡、保平、冯虚峒,感恩县属的吴什峒,陵水县属的南流、十万峒,定安县属的新市、营根铺、加钗、小水峒和思河图,崖县属的红毛上峒、红毛下峒、道裁和红茂村,琼山县属的加泉、林湾峒边沿山区合并而成的。保亭县是析原崖县属的弓、三弓、不打(现为“报什”)、六罗、抱龙、同甲、水滃峒,陵水县属的保亭、五弓、六弓、七弓、乌牙峒和岭门、白石图,万宁县属的税司、南桥、西峒、北峒,乐会县属的竹根、太平、加曹峒和合水图,定安县属的船埠、南引、加冬图和母瑞山等边沿山区合并而成。乐东县(旧时亦称“乐安县”)是析原昌化县属的七差,感恩县属的东方、马隆、鸡叨、峨逆、抱由、甲中、峨沟峒,崖县属的乐安、多涧、抱善、抱江、龙鼻、潭寨、多港、头塘、万冲、番阳峒等合并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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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黎族(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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