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第五节语言文字(2)

13.第五节语言文字(2)

语法方面,白语各方在语法上差异不大。***词序和虚词是表示语法意义的重要手段,语序以主—谓—宾为主,和汉语类似,但仍保留古代白语的宾—动型语序。副词、助动词和能愿动词位置大多在中心动词之后。量词非常达,一般况下名词都要带量词,部分量词已具有名词词缀的特点。量词的位置在名词之后。结构助词和语气助词使用广泛。动词、助动词的否定和肯定、人称代词数和格的变化,都通过语音曲折变化来表示。可见,白语语法在受汉语深刻影响的同时,也保持了古代白语的一些特点。

白语三个方之间,剑川方和大理方比较接近,除了一些方词汇和语音的差异外,一般都可以相互通话。怒江方和其他两个方(特别是大理方)的差别较大,通话有较大困难。白族民间一般认为,怒江方最为古老,受其他语(主要是汉语)的影响较少,剑川方次之,大理方受汉语的影响最大。这一认识总体上符合白语方历史展的实际况。

4。白族语的使用况

白族人民在日常生活中一般都以白语为主要交际工具,县以下白族聚居区群众活动都使用白语。大理白族自治州各县市的城镇地区一般以汉语为交际工具,但白族聚居程度较高的县市(如剑川县),白语是全县的通用语。

白族地区的电影、广播、电视和报纸都使用汉语文,民间文艺活动则以白语为主。学校教育方面,白族各聚居区的中小学都用汉语文授课,小学低年级则普遍使用白汉双语进行教学,部分地区小学高年级仍将白语用作教学辅助语。乡、村两级的行政事务普遍使用白语,县以上的行政工作用汉语(但白族人口集中的剑川县,其县级行政事务也多用白语)。在文字使用方面,由于白文未得到推广和普及,行政事务、学校教育、民族交流都使用汉文,老白文只应用于民间文学创作和宗教活动领域。新白文用于扫盲和部分中小学校的双语文教学。

从分布地区看,居住在平坝地区以及城镇附近的白族居民一般兼通汉语,多为双语人。而边远山区、交通阻塞地区的白族群众只通白语。从人口构成来看,白族青壮年男子因有相对较多的机会接受汉语文教育,加上普遍有外出务工的习惯,因此一般兼通汉语,而妇女通汉语的比例要低得多。

从历史展况看,白族地区的白汉双语状况是比较稳定的,新中国成立以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也没有产生白语人口大规模转用汉语、白语功能大规模萎缩的现象,这都说明白语的使用和功能是基本稳定的。可以肯定,在以后的很长时期内,白语仍将作为白族最为重要的交际工具和民族特征而存在。

由于白语是大理白族自治州的主要语,州内的一些汉族、彝族、傈僳族群众也兼通白语,居住在大理市境内的回族则以白语为主要交际用语。在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兰坪县,白语是当地各民族的主要交际语。各地白族大多兼通汉语,怒江白族大多兼通傈僳语、普米语。其他地区白族因民族杂居况的不同分别兼通彝语、纳西语、藏语等。

二、白族文字

白族有两种民族文字,即老白文和新白文。老白文是在汉字基础上展起来的,新白文则是新中国成立后创制的拼音文字。

1。老白文

白文,历史上又称为“僰文”。为与新中国成立后创制的拼音白文相区别,学术界又称其为老白文、古白文或方块白文、汉字白文。白族民间过去多称其为“汉字白读”或“汉字白音”。

白文是在汉字影响下形成的一种汉字系文字。它借用汉字并对其进行改造或重新组合来书写白语,并形成了内在的读写规律,在文字性质上属于一种仿汉表意字。与之类似的还有壮文、侗文、苗文、字喃等汉字系文字。

白文至迟在公元10世纪初就已在白族民间使用,至今已有1000年的历史。由于没有经过规范和统一,它一直没有展为通用的民族文字。宋元时期,白文的使用较为广泛。明代实行文化**,白文文献大多被毁,白文的展受到很大打击。但白文仍表现出极强的生命力,在今天的白族民间,白文仍在流传使用,起到了继承和展民族文化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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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白族(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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