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第二节宗教活动(1)

8.第二节宗教活动(1)

白族民间的宗教活动主要表现在原始宗教和本主崇拜两个方面。佛教、道教的民间宗教活动主要依附于本主信仰来进行。

一、原始宗教活动

1。怒江白族地区的原始宗教活动

自然崇拜在社会展水平相对滞后的勒墨人和那马人中还普遍存在。与之相关的宗教活动主要是祭祀各种自然物,或是借助自然物的神力来达到某种目的,常见的活动如“占卜”(详见第四节“预测和占卜”)、“神判”等。神判就是借助冥冥之中存在的神的威力来判断是非,并借以约束人的行为的一种方法。过去,如果有人被认为做了偷盗、杀魂、放蛊等危害他人的事,或是家族械斗,经多次调解无效,民间往往采用神判的方法解决。具体的方法如赌咒誓、喝鸡血酒、捞油锅和火中取石、杀狗赌咒等。

在怒江白族地区,由于鬼魂崇拜普遍存在,祭鬼送魂活动也就十分频繁。勒墨人和部分那马人家几乎每月都要祭鬼或者驱鬼,有时甚至一月数次。举凡家人头疼、烧、泻肚、生疮、受伤、丢失东西、梦见红色衣物、妇女怀孕或分娩,生产上播种、收割、打猎、捕鱼、外出做买卖,以及天灾**、出现异常现象等,必请巫师占卜,并根据不同的鬼,分别用牛、猪、羊、鸡作牺牲,在不同地点采取不同方式禳解。对危害不大的鬼,通常献以较少祭品,念诵祷词祈求宽宥,以解除病痛,免去灾难。对那些凶狠的恶鬼,在献给较多牺牲的同时,由巫师主持法事,念咒语、施巫术驱逐。对死者灵魂,则举行一系列隔魂、送魂、安魂、撵魂仪式,将死者灵魂与活人隔开,送去祖先所在的地方,而把可能变成鬼的灵魂撵走。

2。大理白族的原始宗教活动

大理白族地区的原始宗教活动主要表现为鬼神崇拜和祖先崇拜。

祖先崇拜方面,与怒江白族认为祖先附着在火塘、铁三角上不同,大理白族均在家中设有祖先堂。平时烧香祭祀,过年过节则以丰盛的食物献供。在新粮收割时,有的地方要恭请祖先返家尝新。每逢清明节,必须祭扫祖先坟墓,农历七月初一要迎接祖先回家,每天早午晚祭祀,到中元节给祖先“烧包”,让祖先在阴间有钱使用。在丧礼葬仪上,为慰藉祖先,有一整套繁杂而隆重的仪式。子孙要为死去的祖父母、父母等长辈披麻戴孝,日夜守灵祭奠,哭赞祖先恩德,宴请吊唁的亲友,“做七”超度亡灵。并竭尽所能,为祖先修坟造墓。只有如此,才被认为尽到了子孙应尽之责。

唐代文献记载,白族先民“尚鬼”,有专司祭鬼的大小“鬼主”。此后由于本主信仰兴起,加上佛教、道教的展,特别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大理白族地区的社会经济展较快,鬼神崇拜已经大幅度的弱化,但在相对偏僻的农村和山区,鬼神崇拜仍有一定的影响,活动也比较频繁。

白族民间有巫师,巫师是沟通人和鬼神的重要媒介。巫师多为祖传,也有师徒相承,大多是不脱离生产的劳动者。巫师的称谓各地不同,大理一带称为“舍之”(男性)、“舍奴”(女性),其他地区称为“朵兮”或“朵兮博”。巫师的主要活动有问魂招魂、跳神治病,主持庙会迎送神灵,举办法事降魔驱鬼等等,所用法器主要是甲马纸、羊皮鼓、小锣、法铃、占卜用具、符咒等。所做法事可分为**事和一般法事。民间凡遇旱灾、火灾、瘟疫等严重天灾,就请巫师做**事解救。凡遇到家宅不安、生病、丧葬、节祭等,请巫师到家进行捉鬼、赶妖、治病、作法祭祀等为一般法事。云龙县、洱源县的“朵兮博”又分为“白朵兮”和“黑朵兮”两种。白朵兮只能做一些比较小的巫事,如祭山神、送白虎等;黑朵兮能从事上刀梯、咬犁头、下油锅、送血鬼、祭天等大型场面的活动,并自称能养鬼害人,能打魂压魄,叫人生病或死亡。

以下是大理白族地区比较常见的四类原始宗教活动。

酬神谢神。由于医药卫生不达,过去白族群众得了病都认为是冒犯了鬼神的结果。大凡山、水、树木、石头、飞禽走兽,一切有生无生的东西,冒犯了哪里的神灵,就要到哪里去酬谢。在神坛前或是席地摆上茶、盐、糖、米、烟、酒、钱币、鸡、鱼、豆腐、猪头三牲等。巫师面对神坛跪下,一面敲单面鼓和铜锣,一面口喊神号,把上下四方五百神王和各处本主请来享受祭祀,叫做请神。之后请求神灵赦免冒犯之罪,祈求疾病痊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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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白族(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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