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第五节语言文字(2)

11.第五节语言文字(2)

布依语的基本句子顺序为“主+谓+宾”。***名词做主语或宾语受定语修饰时,基本顺序是中心语在前、修饰语在后。副词修饰动词或形容词时,通常也出现在被修饰成分之后,但有时也出现在被修饰语之前。布依语的句式以单句为主,复句用得比较少,复句中使用的大多数关联词都借自汉语。

(四)方土语

在布依语内部,各地的词语和语法结构具有很大的一致性,语音也有比较整齐的对应规律。根据语音差异和部分词语的不同,可划分为三个土语,即第一土语、第二土语和第三土语(或按通行地区分别称为黔南土语、黔中土语和黔西土语)。

第一土语通行于贵州省的安龙、贞丰、兴义、册亨、望谟、罗甸、独山、荔波等各县(市)全境和兴仁、关岭、镇宁、紫云、惠水、长顺、平塘等县部分地区。云南省罗平县一带的布依族语也属于该土语。

第二土语通行于以贵阳市为中心的贵州中部地区,包括贵阳、贵定、龙里、安顺、平坝、清镇、织金、黔西各县(市)全部和惠水、长顺、都匀3县的大部分以及平塘县的小部分地区。

第三土语通行于贵州省西部,包括六盘水市、普安、晴隆各县(市)和镇宁、关岭两县的大部分以及紫云、兴仁等县的小部分地区。

二、布依族的文字

(一)概述

布依族历史上没有创造和使用过与本民族语相适应的文字系统。古代,曾有一些布依族宗教人士(布摩)借用汉字或仿照汉字自创土俗字作为记音符号,记录本民族宗教经文,被称为“古布依字”或“方块布依字”,一直沿用至今。一些地方的布依族布摩在20世纪初期曾借用波拉文记录本民族摩经。此外还有采用其他一些文字符号的。我们把这类文字称为布依族传统文字。但这些所谓的“文字”都缺乏必要的规范,任意性较强,只掌握在极少数宗教人士手中,未能展成为布依族全民通用的文字系统。

新中国建立以后,党和国家非常重视少数民族语文字问题。20世纪50年代中期,在对布依族语及其使用况进行全面普查的基础上,以龙里县羊场布依语作为参考音点,创制了新的布依族文字。

新创的布依族文字以拉丁字母为基础,同时夹杂使用其他一些符号,属拼音文字类型。从1957年起,新创布依文在部分布依族地区试验推行,受到群众的欢迎,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自20世纪60年代“文化大革命”开始即中断推行,直到20世纪80年代才又逐步恢复推行。1981年和1985年,根据实际况和需要,对布依文方案进行两次修订。最后确定以布依语中代表性较广的黔南土语(第一土语)为基础,以望谟县复兴镇话的语音为标准音进行规范,制定了新的《布依文方案》(修订案)。新修订的布依文方案自20世纪80年代初在部分布依族地区恢复推行以来,取得了可喜的成绩,深受群众的欢迎。

(二)布依族传统文字

根据目前所掌握的材料,布依族传统文字大致可以分为三种类型。第一种直接借用汉字或在汉字基础上改造而成的“类汉字”;第二种为拼音文字,包括用于天主教文献的拉丁字母文字和黔西北地区用于记录布依族摩经的波拉文字;第三种是类似象形符号的文字。

1.汉字及其变体

这类文字绝大多数是直接借用汉字本身,只有一小部分是利用汉字偏旁部或两个汉字重新组合来表示布依语词,即所谓的新创字。这类字可称为汉字的变体字,也有的称为“类汉字”“土俗字”等。布依族借用汉字的方式归纳起来有如下几种。

(1)借音。就是直接借用汉字的读音(贵州汉语的实际读音)来代表布依语词中与之相同或相近的音。这种借用方法最普遍,各地摩经抄本中都有相当多的字是采用这种方法借用过来的。读音完全相同的,如用汉字“来”表示布依语的“lai2/la?扪2谁、哪”,用“文”表示“v?扪n2(人)”,用“然”表示“?奁a:n2(家)”等;读音相近的,如用“门”或“蒙”来表示布依语的“m?扪?耷2(你)”,用“鲁”或“努”表示“?揲du4(古时、当初、原先)”,用“利”表示“?揲di1(好)”等。无论是同音借用还是近音借用,所借汉字与其所代表的布依语词在意义上都没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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