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第二节布依族文化名人――莫氏三杰(2)

6.第二节布依族文化名人――莫氏三杰(2)

清道光二年(1822年),与俦老母去世,清廷吏部传檄重新起用他,但他因不满当时官场黑暗,无心重返仕途,而自请改任清贫教职,继续为振兴桑梓文化服务,后受命遵义府学教授,潜心执教,度其教育生涯历时19年之久,直至清道光二十一年(1841年)卒于遵义任所,享年79岁,可谓“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众子弟上谥“贞定先生”,以表景仰之。

纵观莫与俦数十年教育生涯,其教学实践具有独特的风格,体现了当时先进的教育思想。先,他满腔热,积极改善教学条件。当时,遵义府学有生员百余人,在贵州具有较大影响,但教学设备简陋,且官府还欲吞食学校,鱼肉士人。针对此,与俦挺身而出,进行抵制,并想方设法改善教学条件。在他极力敦促之下,知府不得不划拨银两修缮府学,使教学条件有所改善。兴奋之余,他特写《补葺遵义府学记》志,同时,他还从自己微薄的俸禄中拿出部分钱来购买图书捐赠学校。古代中国,如此大公无私的学官实不多见。

莫与俦不仅满腔热,而且学识渊博,师德高尚,教导有方。他一贯提倡实学,重视品德教育,反对追逐科场利禄及华而不实的学风,并针对当时“有师生之名,无训诲之实”的时弊,提出国家办学,意在“时肄业,从广术业,勤训迪,以储人才”。他认为一个教育工作者,应多为家国培养一些具有真才实学、能为国为民办事的人才。因此,应把德育放在位,谓“学之为道,莫先于正趋向,趋向不正,虽胸贯古今,望绝于世,亦小人身。”他从当时封建国家人才标准出,对学生提出三点要求:“处则为名士,出则为名臣,即甚最下无所成,亦是以奉身而寡罪。”虽属封建意识,但不乏反对不务实学、只求功名利禄的时弊,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他还常用孟子“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行拂乱其所为”的格告诫弟子,勉励他们勇于克服困难,勤奋学习,这对推动学习亦起到积极作用。莫与俦从事教育三十多年,在此期间,他创造了一套具有独特风格的教育思想。他的教育思想,最突出之处就是要求学生行统一,学用一致。他说:“读书讲求实用”,“经典所载,孰非师法,事事而思其用,则读一卷书,自有一书之益。”他的这种教育思想,在当时所起的作用是很大的。他招生的办法也有独到之处,主张以招收下层士民的子弟为主,上层听其自便。

在教学方法上,莫与俦重视因材施教,对后进生以讲授为主,分昼夜两部进行教学;高材生以自学为主,重点解决疑难,因人而异。当时的程朱理学,文艺训诂,内容枯燥,如教授不当,则听者乏味,收效不大;但经他精心讲解,循循善诱,学生听得津津有味,即使智力低下的人,亦如旱苗吸甘露,怡然有所得,与俦对学生管理甚严,禁止他们游手好闲,不务正业,要求人人一丝不苟,端正学习态度。学生如有过失,决不姑息迁就,但关心备至,和蔼可亲,多表扬先进,重正面教育,使学生心悦诚服,弃恶从善。

由于与俦学识渊博,师德高尚,传身教,教导有方,因此,当他受命遵义府学教授时,“士人闻则至,争请受业,学舍蜂房,犹不足,僦(租)居半城市。”不少英才名家,多出自其门下,如其子莫友芝及门人郑珍,在他精心指导下,以著述宏富、精通许郑文学而成为汉学名家,时人并称“郑莫”,誉为“西南鸿儒”,故陈田在《黔诗纪略后编》本传中评价说:“莫与俦教授有法,黔士知有汉学,自先生始。”凌惕安亦盛赞“独山莫与俦教授遵义,更以朴学教其徒,风气所扇,四方景从,而人才辈出。”与俦从事教育三十多年,孜孜不倦,为家乡贵州培养人才,为展文化作出重大贡献,立下汗马功劳,《中国少数民族人物传》把他誉为“布依族教育家”和“清代后期西南地区的文化大师”。

莫与俦不仅以教育名世,而且传下不少著述。主要有:《二南近说》四卷、《仁事本韵》《喇嘛传闻》二卷、《都匀自南齐以上地理考》《示诸生教》等。其子莫友芝把他的诗文遗稿辑为《贞定先生遗集》。他擅长考据学,对贵州历史、地理颇有研究,著有《贵州置省以来建学记》《都匀府自南齐以上考》《牂牁考》《毋敛先贤考》等书,对贵州教育学、史学等方面作出了一定的贡献。莫与俦先生既是一位著名的教育家,也是著名的汉学家和文学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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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布依族(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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