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中国人和西方人对婚姻的认识(1)
“离婚”是与一夫一妻制互为因果的一个现象。在中国过去一夫多妻制的婚姻社会,离婚是不存在的。那时,只有休妻。它的文化背景在于绝对的男权。离婚实际上是对男性为中心的文化的一种扭正,它的背景是不断上升的女性自觉意识。
一夫一妻制本是基督教神圣的婚姻制度,但实际上也是以男权思想为中心的婚姻。《旧约·创世纪》上说:“耶和华神就将从亚当身上所取的这条肋骨造成一个女人,领她到亚当面前来。”她就是夏娃。夏娃实际上就是亚当的骨肉。这种圣从一开始就道出了两种不幸,一是夏娃始终要依附于亚当,二是这种婚姻本就是骨肉相奸——它实际上道明人类是从最早的血亲家庭中走向文化的。同时,这一圣也道出另一种分离,即婚姻是非常神圣的,但凡离异的婚姻不仅仅是一次对上帝的背叛,而且是对自我的一次背叛和分离。
这一神圣的上帝的旨意还是被背叛了。似乎并不是人类背叛上帝,而是上帝在一开始就背叛了人类。上帝似乎没有在乎人性的存在。这是觉醒后(也是迷失后)的人类的一次分离。虽然教堂里的婚姻还在举行,但人类的心不再忠诚。他们一边在给对方戴上价值昂贵的手饰,一边在心里捉摸:这场婚姻到底能持续多久?
而婚姻对于中国人来说,远没有这样神圣。在封建时代,也就是一夫多妻制时代,女人永远只是男人的衣服,或者诚如有些学者所说的是男人长期包养的合法的妓女(这种说法不是很全面,但切中了封建婚姻的要害)。中国人是非常在乎宗亲的,婚姻的最大目的在一段时期并不是为了人性的需要,而是为了宗亲的延续。所谓“无后”便是最大的不孝。从这一意义上来说,婚姻不是变得神圣,而是变成了魔鬼。中国人婚姻的神圣性并非来自于某种神示,而是来自于个体的体验,而且这种体验少之又少。中国人所能体验到的婚姻的神圣性其实就是那可怜的几桩爱的诞生。
其实,中国人的这种对婚姻神圣的体验恰恰是目前人类所追求的。也就是说,当在婚姻中品尝到爱的存在,这婚姻才走向神圣。西方人虽然有三分之二的人在晚年重新回到神的身边,但在他们年轻时一般已经不再相信婚姻的神圣。他们在走中国人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