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第十五章 中国人的大概率价值观(5)

5.第十五章 中国人的大概率价值观(5)

任何乌托邦式的社会设计都有一个最致命的荒谬之处,即它假定所有的人所喜爱的是同一种东西,所向往的是同一种生活方式。其实,人们的喜好和要求是很不一致的,举一个最简单的例子,男女两性的喜好和要求就不尽相同。国外有不少女权主义理论家提出,妇女可以有并且应该有完全不同于男人的价值观和生活方式。这就是说,妇女可以从自身生理和心理的需要出,构造自己的生活方式和价值观,而不是简单地要求和男子平等,男人有的我们都要有。我看不出这种想法有何不能成立之处,唯一叫人感到奇怪的是为什么早没人想出来。作为一个女性,我不得不承认,在人类的历史上,已经出现过无数大智者,都是男的,没有一个替我们想到了这一点。而女权主义的思想家,无论从思辨的深刻和方法的严谨方面,或许都无法和第一流的思想家相比,却想到了这一点。这说明思维的能力不能够决定一切,还需要设身处地。

单单妇女,就有理由成为一种价值观和生活方式的主体,以此为基点去构造一切,就和乌托邦的思想方式正好相反。由此就产生了一个纯粹的伦理问题:人的生活,应该是由它的本体去创造呢;还是应该按照一种统一规定,由一个个的人去执行?我本人持前一种观点,所以仅对后一种观点提出质疑。

假设生活是一种规定,很显然,一个人什么时候开始性生活,什么时候结婚,生几个孩子就都已经被事先决定了。这样我在生活里就相当省心,不用再考虑这些问题。但是我的生活也就少了很多可以有的内容,比方说,由我自己决定要何种性生活,结不结婚等等。省心固是好事,我也就丧失了表现我有思考和做出抉择的能力的机会。须知正是因为有这些能力,人才成其为人。假设我有这些能力,但是始终被保存着,没有机会使用,那么和一只被饲养着供肉食之用的动物有何区别?有什么理由相信这种生活对我是好的呢?

其次,我想知道这种规定出于谁的手笔。假定它是出自摩尔爵士之手,我就有理由表示不平:凭什么他就规划了一切,而我连我自己的生活都不能规划。假如它是一种传统,那么当它不适用时,当然可以变革。在变革时,我又不相信什么大智者会把什么都想到。黑格尔、罗素等等,谁都没有为女人设想过。不管怎么说,女人自己的事,女人最清楚。

当然,一种统一、单调的生活方式,在很大程度上是自然形成的,并且是出于大多数人的需要。但是有很多证据表明,有一些人不适合这样的生活方式——有人天生具有同性恋倾向,有人厌恶家庭生活,有人不想生育。这些人都感到了主流生活方式的重压。这些压力有些来自政策、规定,这是另外一个问题了;还有一些则来自周围的人群——大概率人群和他们所持有的大概率价值观。

在我看来,现存的主流生活方式不仅是一种统计上的多数

——假定如此,它就是个完全的自然现象,我们对它无话可说

——事实上它包含了意志的成分,它意味着从众,循规,服从,压制个人。在历史上,这种现象更为绝对。这种力量主要作用于个人生活方面,但它的影响是不能低估的。最起码它对形成特立独行的个人品质只会有坏的作用。我甚至怀疑它会造成整体性的愚蠢。在近代,我们国家没有出现柴科夫斯基、福科、米盖昂齐罗(以上同性恋者);没有出现笛卡尔、叔本华、尼采(以上独身者);没有出现萨特(与人同居而不结婚);没有罗素和萧伯纳(打了多半辈子光棍);也没有居里夫人、南丁格尔,这两位杰出妇女恐怕都不是贤妻良母。这与中国人的大概率价值观恐怕不无关系。如果中国人仍旧不能摆脱这种以空前的整齐划一为其主要特征的后乌托邦社会,我们的社会就毫无希望。

四、归根结底是个人的意识尚未形成

一个引人深思的问题是:中国人的大概率价值观究竟是由文化因素决定的,还是由社会展的因素决定的呢?这个问题又可作如下表达:中西方社会在这个问题上所表现出来的差异,究竟是纯粹的文化差异(它不会随着时间变化而轻易改变),还是社会展的某些阶段(如农业社会阶段和工业社会阶段)所具有的不同特征,随着农业社会的工业化、都市化和现代化,这种特征也会随之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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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婚姻――东方与西方(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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