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第二章 中国的传统性规范(5)

5.第二章 中国的传统性规范(5)

除**的禁欲传统的影响之外,中国文化中固有的以性为耻的思想并未退场。它对人的压抑依然存在。在中国人的性观念中,性是不登大雅的苟且之事,是只可以做不可以说的。虽然这并不意味着完全的禁欲,但节欲的观念与禁欲的观念也有相当合拍的一面。在近几十年,革命团体早年的禁欲主义同中国社会中固有的节欲观念融和在一起,造成了中国的性现状,它带有浓厚的清教色彩,这一点在文化革命中达到顶峰。虽然在近些年有越来越宽松的趋势,但是从社会对一些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置方式中,还是可以看到这几十年性规范的痕迹,有些刑法的规定和案件的处理显得相当荒诞。后文对这种形有详细讨论。

性规范在现代的变化

古代哲人云:我是人,人所具有的我都具有。(terence,公元前185159年,转引自katchadourian,384)换之,人所能够具有的性质,人所能够实行的行为,就不是不自然的。著名性学家金西(kinsey)也用类似的方式表达过他对性的观点:唯一不自然的性活动是不能实行的性活动。金西的观念表达了现代社会性规范的思想精华。在进入现代之后,性观念展变化的一个总的趋势是:认可所有的性活动方式,无论其目标是什么,形式是什么,内容是什么,对象(包括性别)是什么,只要是在生理上能够实行的,就没有什么不可以。

现代人的性规范与性学的兴起有直接的关系。关于性学的创建日期有两种说法:第一种认为是在1844年至1886年间,以两本同名书为其标志,一本是凯恩(heinrichkaan)的《性心理学》,另一本是艾宾(krafftebing)的《性心理学》。第二种说法认为,性学的兴起是在1922年至1948年间,其标志是1922年瑞奇(wilhelmreich)现他称作快感力量的真正性质,以及在1948年及随后金西出版他的两部性学著作。

有性学专家将艾利斯、金西、马斯特斯和约翰逊的研究称为性学的三个里程碑。艾利斯是第一个公开表达出对性的肯定态度的人。他的两个主要贡献是,第一,承认了女性**的存在及性快乐对于男女两性同等重要;第二,扩大了合法性行为的范畴,扩大了对异常性行为尤其是同性恋行为的容忍度。艾利斯认为,像虐恋这样包含了统治与屈从关系的异常性倾向与正常性行为仅有程度之别,性咬就是中间状态的一个例子。这一科学观点建立在这样一种信念之上,即性行为中男性的统治和女性的屈从具有生理的根源,因此天然存在于一切性形式和性快感之中。推而广之,所有的正常性行为与所有的反常性行为之间的区别也仅仅是程度上的区别,而不是本质上的区别。他的这一观点成为此后性学的一个基本观点。

性学的一个主要立场就是反清教主义传统。它把性视为一种自然的功能,认为人应当拥有自由表达自己性本质的权利。它激烈地反对禁欲、节欲、禁制和压抑,批判维多利亚式的假道学,批判性问题上的双重标准。在美国和西欧,性学研究使性生活开始了一个世俗化的过程,从宗教的、道德的领域降低到纯粹私人行为的领域,降低了控制性表达的间接社会手段的控制程度,如法律或其他非个人的第三方对个人在私下场合的行为的干预。

从西方的中世纪一直到19世纪末年,对于被允许和不被允许的性行为的界线划分带有明显的传统因素,比如把性行为划分为正确与邪恶、美德与罪恶、神性与兽性的对立。性观念在现代社会中的一个重要变化,就是从道德领域(注重美德与邪恶)转向**或精神健康的领域(注重健康与变态、成熟与不成熟、正常与反常之间的对比)。社会学则对人类的性活动做出传统与非传统的区别。有更多形式的行为被列入得到社会性行为规范允许的范畴。但是与此同时,一些性行为也受到了更严厉的社会控制,如强奸、性骚扰和**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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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婚姻――东方与西方(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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