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十四章 暴力问题(1)

1.第十四章 暴力问题(1)

近年来,妇女运动越来越多地关注针对妇女的暴力这一问题,人们从不同的角度对男性针对女性的暴力行为作出解释。自由主义女权主义和心理分析派把暴力看作少数人的变态;社会结构论的解释则认为,暴力行为是社会的阶级差别所带来的挫折感和压抑感导致的;由于社会上有些人不能实现自己心中的目标,由于相对贫困和绝对贫困,由于恶劣的住房,恶劣的工作环境,由于缺少工作机会,一些人才会变得有暴力倾向,因此,对妇女施暴的现象较多生在社会的下层。有许多女权主义者对暴力现象持有这样的看法:如果像统计数字所表明的那样,强奸犯大多数对于被害妇女不是陌生人而是熟人,那么这种暴力行为就应当说是由不平等的权力关系造成的。有学者提出,家内的男女不平等与家庭暴力有直接的关系;如果夫妻平等的家庭增加了,家庭暴力一定会大大下降。

自内罗毕战略提出与针对妇女的暴力作斗争以来,各国妇女作出了积极的努力,从妇女教育和受虐妇女庇护所,到全女性警察部队的成立,一场全球性的反对对妇女施加暴力的运动正在蓬勃兴起。不少人提出建议,应当建立一个全球性的网络,把针对妇女的暴力这一问题摆进世界人权问题的议事日程当中去。这个专门对付针对妇女的暴力的全球性网络将把社会工作、法律、教育、卫生及受虐妇女庇护所等各方面的力量聚集在一起,帮助受虐妇女。

在妇女运动中,掀起了一个妇女防暴技能的学习与训练的热潮。在报章杂志上有大量教育妇女如何防暴的材料,其中有些材料是专门针对家庭暴力的,也有针对陌生人暴力的训练教材;大量印的如《妇女校园安全指南》这样的手册,旨在为妇女创造安全的环境,提供对妇女较安全较舒适的公共及半公共场所的信息,以防止性骚扰和性侵犯。

在妇女运动中,促进社区与教会对受害妇女的帮助是女权主义者的一项重要活动。有人提出并讨论了社区为建立性侵犯救助中心应做的工作,如中心开办后应对受害妇女进行什么样的教育,课程的设置,对教育结果的预期,小组活动内容,以及妇女必读书的书单等等。在受虐妇女离开庇护所时,她们仍需要大量的社区支持,包括法律协助,就业和住房方面的帮助。关于教会在帮助受虐妇女的作用方面,有人提出在精神、**和经济等命题之外,教会还应提出宗教的命题——有些教职人员会出于自身对婚姻和性别角色的立场,不愿帮助受虐妇女;咨询人员应当就宗教的观点为受虐妇女指点迷津。

针对妇女的暴力问题是近几年才提上各国政策与立法的日程的,因为长期以来人们对这一问题的广度和严重程度认识不足。辛普森(simpson)的案件引起轩然大波,导致许多受虐妇女打破了沉默,搬进庇护所去住,找律师打官司,或到非赢利性质的福利机构去寻求帮助,对抗有暴力行为的伴侣。在美国国会听证会上,早在80年代末就提出了针对妇女的暴力的问题,它们包括:针对妇女的暴力,家庭暴力,法律体系对此类暴力应作出的反应等等。国会听证会听取了关于对妇女暴力状况的报告,以及受虐妇女讲述的受虐的具体经历,并由学者和法律专家对这一问题表了专业的看法。与会者讨论了近年来在传媒中被越来越频繁报道的家庭暴力事件,讨论了如何帮助警方处理此类事件的具体办法;会议主张把逮捕和起诉的标准搞得更严格一些,增加警察解救受虐妇女的训练程序,建立受虐妇女庇护所,并对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及其子女提供教育服务。1990年,反对针对妇女的暴力的议案次在美国国会提出,议案从四个角度提出问题,包括矫正偏差,帮助受害者,提供教育及公平对待。有人在国会提出并且积极推进一个百万美元的项目,其主旨是在全美国建立起一个家庭暴力热线。

德国的女权主义者提出,应当加强保护妇女不受性暴力侵犯的法律程序,因此需要制定有关的新法律,制定有关的法庭和法律程序,提高对此类犯罪的量刑,更严格地执行此类法律,积极起诉,因为过去有法不依的况在这类犯罪中极为常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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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婚姻――东方与西方(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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