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清季的中国外交(3)(1)

1.清季的中国外交(3)(1)

委曲求全

要了解李鸿章处理“马嘉理(a。r。margary)案”的整个思路,则不能不先对当时清政府面临的周边局势有所了解。

在19世纪60年代中期以前,清政府认为列强意在通商而不是要推翻其统治取而代之,意识到可以利用列强来镇压太平天国,因而开始调整其对外政策;同时,出于种种原因,列强之间对中国实行了被称为“合作政策”的联合侵略政策。因此在一段时间内,出现了所谓“中外和好”的局面。然而,各帝国主义国家实际都想实现自己在华利益的最大化,表面的合作之下暗中却各自加紧侵略活动,所以它们对华侵略的“合作政策”根本不可能持久。到70年代中期,列强纷纷加紧在华的侵略活动,中国西北、东南和西南的边疆危机几乎同时出现。如俄、英染指争夺新疆,日本开始侵台试探,英、法两国分别加强了对缅甸和越南的侵略,其意在侵入我国的西南边陲。这些,标志着边疆普遍危机的开始。正是在这种背景下,生了看似偶然实却必然的“马嘉理案”。

如前所述,英、法两国早就分别侵占了与我国西南边境接壤的缅甸和越南,从19世纪60年代起,两国就开始了侵略我国西南的竞争,云南由于与缅甸、越南两国相邻,因而当其冲。为了先于法国进入云南,英国于1874年由印度和缅甸殖民当局组成了由陆军上校柏郎(h。a。browne)率领的探路队,探寻开辟滇缅商路的可能;同时,他们要求英国驻华公使派一名通晓汉语、熟悉中国况的官员到缅甸,随同探路队进入中国。这年7月,英国驻华公使来到总理衙门,要求中方给几名官员由缅甸进入云南的护照。总理衙门提出边境地区难保安全,但英方执意坚持,当时日本侵略台湾致使时局紧张,总理衙门不愿此时引起英方不快,便最终同意了英方要求。

英方决定派英国驻上海领事馆官员马嘉理到云南迎接柏郎的探路队。马嘉理从上海动身,经湖北、湖南、贵州进入云南,然后入缅,于1875年1月17日到达缅甸八莫,与已在八莫的柏郎等人会齐。2月初,他们开始向中国边境进。2月21日,先行进的马嘉理一行在中国云南蛮允附近,为边吏李珍国率部和当地士绅所阻,双方顿起冲突,马嘉理开枪打伤中方一人,中方随后将马嘉理及其随行的几名中国人打死。柏郎未敢继续前进,率探路队退回缅甸八莫。事后,云南巡抚岑毓英向清政府报告说,杀死马嘉理的是当地“野人”。但英方认为岑毓英素来仇视洋人,李珍国为岑的部下,如无岑的指使李珍国不敢擅自阻拦、更不敢杀死马嘉理。不管究竟是否岑毓英指使,此事确给英方攫取更大侵华权益提供了口实。

此案生后,英国外相立即训令驻华公使威妥玛要求清政府作详细调查,并提醒他牢记探路队到云南的目的。1875年3月19日,威妥玛正式向中国政府提出六条要求:一、中国和英印政府派员前行调查;二、英印政府可再派探路队入滇;三、赔款十五万两白银;四、中英立即商定办法落实1858年《天津条约》所规定的优待外国公使条款;五、免除厘金;六、解决中英间历年“悬案”。这六条的前三条与“滇案”有关,而后三条与此案根本无关,足见威妥玛欲将此作为扩大侵略中国权益的借口。

李鸿章家族合影

如前所述,这时正是中国的西北、东南边境受到严重威胁的时候,因此听说马嘉理被杀,清政府大吃一惊,急忙向威妥玛表示将尽快通知云南当局进行调查。随后,上谕严令岑毓英迅速确查究办此案。对于威妥玛的六条要求,清政府断然拒绝。由于一时没有强有力的手段强迫中国就范,同时其他国家也反对英国单独扩大在华权益,威妥玛于是改变策略,集中要求实现前三条要求,并以与清政府断交相威胁。在他的威逼下,清政府开始妥协,原则上同意英方的前三条要求。由于当时只有上海可与伦敦通电报,为便于与本国政府联系同时与柏郎到沪商议,威妥玛于1875年4月初到达上海。为表示重视,清政府则在6月19日任命李鸿章的哥哥、湖广总督李瀚章为钦差大臣,和前总理衙门大臣薛焕一同前往云南查办。采取退让和息事宁人的方针,是清政府对此案的基本态度,从曾国荃给其侄曾纪泽的一封信中可以看出当时的状:“京师城里以威妥玛拂衣出京,大家恐惧状,亦颇露丑。”稍后介入此事的李鸿章采取委曲求全的态度,自不使人感到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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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的裂缝(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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