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直至六年秋,叛军铁骑踏破集庆城下,**驾崩。
周贵妃的身影再次惊艳世人——她亲自披甲登临城墙,调度五万守军死战不退。
入冬后,敌军攻势如潮,数十次猛攻被硬生生挡回。
在一个大雪纷飞的深夜,她统帅三万御林军,如利刃出鞘,突袭敌营。
那一战,血染长空。
直到晨曦微露,周贵妃手中长枪饮尽敌将首级,斩落二十三万叛军头颅。
集庆城外,积雪被鲜血浸透,红得刺目。
凯旋之后,她安葬**,并于腊月初三亲着凤冠霞帔,步入议政殿举行大朝会。
那一刻,三百年的陈朝画上了句号,而属于她的传奇,以二十一岁的年纪,正式拉开序幕。
“好一段铁血往事!”
江老夫子抚须赞叹,随即眉头微蹙,目光锐利地扫向陈小富,“不过,我更在意书中反复提及的一个机构——内务司。”
“还有一个人,内务司司正,那位无名无姓的老太监,代号‘老鬼’。”
“此人深藏若虚,却如在幕后执棋者,在周贵妃从卑微宫女一步步走向女帝巅峰的过程中,起到了推波助澜的关键作用……”
“住口!”
江老夫子猛地压低声音,警惕地环顾四周,神色肃然:“记住,无论何时何地,严禁妄议陛下!尤其是陛下的过往!”
他语气转为温和,带着几分不解:“你这孩子,怎会对这些忌讳之事如此上心?”
陈小富合上册页,嘴角勾起一抹淡笑:“学生只是敬佩她。”
“并非刻意探究隐私,只是偶然阅及。
既然书中敢写,想必也是得到了陛下的默许。”
“历史由胜者书写,**往往随岁月掩埋于长河深处。
学生无意触碰禁忌,权当茶余饭后之谈资罢了。”
这番话掷地有声,令江老夫子眼中闪过一丝惊艳。
不仅仅是因为话语中的分寸感,更因为陈小富身上那种脱胎换骨的转变。
那个曾经木讷寡言、闷葫芦似的少年不见了。
取而代之的,是一个思维清晰、见解独到的青年。
他能读懂书中的字句,更能透过文字看到本质。
这说明,他不仅识字,而且真正读懂了。
江老夫子深吸一口气,郑重唤道:“即安。”
“学生在。”
陈小富起身行礼。
“你天资聪颖,为何当年要在老夫面前装傻充愣?”
陈小富摸了摸鼻尖,眼底掠过一丝无奈与深沉:“先生,学生……迫不得已。”
江夫子指尖轻叩案几,目光如炬,似乎在透过这层皮囊审视灵魂。
片刻后,他似是参透了什么,抬手指向苍穹深处:“你在忌惮开阳神将府的那位?”
陈小富喉结微动,沉默了一瞬才缓缓点头。
那是年幼时的梦魇,若那位高高在上的存在对学子下手,即便有祖母庇护,也难保万全。
对于权势滔天者而言,碾死一只蚂蚁,不过是指尖轻弹的功夫。
理由合情合理,无懈可击。
然而江夫子并未就此罢休,那双深邃的眼眸紧紧锁住对方:“既如此,两月前你为何要纵身一跃?那可不是寻常的想不开。”
陈小富垂下眼帘,长睫掩去眼底的情绪,发出一声极轻的叹息。
“大概是因为……窒息感太强烈了。”
他低声说道,声音里带着几分沧桑,“日子像是一潭死水,灰暗、压抑,看不到尽头。
与其在那种无形的恐惧中苟延残喘,不如早死早超生。
那一跃,是绝望,也是解脱。”
这番话听在耳中,竟让人觉得隐隐作痛。
这孩子太过孤僻,明明满腹经纶、才华横溢,却不得不佯装痴傻,将锋芒深深埋藏。
这般活得小心翼翼,其中的酸楚,常人难以想象。
江夫子神色缓和,捋着长须微微颔首:“如今看来,是想通了?”
“是的,学生想通了。”
陈小富抬起头,原本黯淡的双眸此刻竟似燃起了两簇火焰。
“逃避换不来怜悯,只会招致更深的鄙夷。
古人云木秀于林风必摧之,但若连秀都做不到,又谈何被风吹散?既然苍天待我不薄,赐我重生,我便该珍视这来之不易的机会,认真活出个人样来。”
他顿了顿,嘴角勾起一抹桀骜的弧度:
“出身由不得我选择,但脚下的路,必须由我自己来踏。
哪怕前方荆棘密布,哪怕道路坎坷难行,只要走下去,总能踩出一条通天大道。”
那张俊美的脸庞上,自信的笑容如同初升朝阳,耀眼夺目。
“来吧!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吧!”
“大不了,不过是再死一次罢了!”
这一番话掷地有声,字字如铁。
江夫子心头巨震,久久无法平静。
这才是真正的脱胎换骨!不仅仅是气质上的转变,更是灵魂深处的觉醒与重塑。
眼前的陈小富,已非昔日吴下阿蒙,那种从骨子里透出的傲然与从容,足以令人侧目。
他开始健谈,不再遮掩锋芒,甚至主动踏入书楼求知。
这份勇气,这份决心,令人心折。
“那首《渔家傲·秋思》,是你所作?”
江夫子试探着问。
陈小富谦逊一笑,略带赧意:“只是有感而发,信手涂鸦罢了。”
信手涂鸦?
江夫子心中掀起惊涛骇浪。
一首词便足以让人文峰楼第七层为之震动,这小子口中的“涂鸦”
,究竟是何等境界?他的才华,究竟深不可测到了何种地步?
激动之余,江夫子立刻做出了决定:“即安,这段日子你不必在外奔波,直接入住书院雅舍如何?”
“这……是否太打扰先生?”
“有何不可?”
江夫子摆摆手,笑道,“虽不及花溪别院奢华,但省去了你每日往返的时辰。
读书人,当以学业为重。”
陈小富眼中闪过一丝动容,郑重拱手:
“多谢先生成全。”
“谢字免了,走,随老夫去雅舍,正事要紧。”
江老夫子一拂袖,转身便向南屏山下的雅舍走去。
陈小富牵着老黄,紧随其后。
徐子州落在最后,脚步微顿,目光扫过众人脸上尚未完全褪去的惊愕,心中暗自摇头。
院墙之内,空气仿佛凝固已久。
直到此刻,安小薇竟与陈小富有婚约在身这一事实,才终于被这群年轻人消化完毕。
这绝非儿戏。
世间哪有姑娘拿终身大事开玩笑?更何况,那纸婚书并非普通的民间契约。
它起于凤历元年之冬,彼时安小薇尚在襁褓,这门亲事便已尘埃落定。
翻开婚书,两端签名赫然在目:一方是安旭,一方是开阳神将陈权。
更令人咋舌的是,纸张**盖着钦天监的金印!
以安府门第与陈权神将的权势,请动钦天监见证本不足为奇。
但那枚金印一旦落下,便是皇权与天机背书,反悔二字,休要再提。
“起初我也不解祖父与父亲为何应允。”
安小薇攥着衣角,脸颊染上一层薄红,声音细若蚊呐:“我临行临安,不过是一时好奇,想瞧瞧他究竟是何模样。
未曾想……他竟给了我这般惊艳之感。”
“善哉。”
徐子州抚须长叹,眼中闪过一丝欣慰,“老夫亦觉此乃天赐良缘。”
“学问深浅尚可考究,但论为人,老夫已先一步折服。”
他望向远方,语气渐缓:“虽只同行了从牌坊至学院短短一段路,他那番言论,初听逆耳,细品却如饮醇酒。
‘睡至二三更时,凡功名都成幻境;想到一百年后,无少长俱是古人’——这话看似消极,实则通透。
老夫当时欲激他奋进,未料他早已看透世事浮沉。”
提到此处,徐子州嘴角勾起一抹自嘲的笑意:“陈临渊那老匹夫,命倒是真好。”
思绪飘回当年集庆文昌学宫。
那时,徐子州名震学宫,稳居榜首;而陈临渊那个**,连前十都挤不进去。
记忆如潮水般涌来,老人浑浊的眼中泛起光芒。
那年深冬,十五岁的庄轻蝶背负长剑,踏雪入集庆。
彼时,徐子州、江余正、陈临渊,连同安小薇的爷爷安经纬,正于钟山之上煮酒吟诗,赏着漫天飞雪。
“你可知庄轻蝶做了什么?”
徐子州的声音带着一丝颤抖的激动,“她登钟山,剑锋所指,斩落飞雪万千,更削下几片腊梅,投入酒壶之中!”
“她说,腊梅煮酒,方显真香。”
那一夜,他们共饮十三壶。
待酒醒天明,庄轻蝶飘然离去,只留下一句轻飘飘的话:“此行下山觅佳婿。
我乃武人,愿寻一才子,共度余生。”
大雪纷飞中,在徐子州的眼里,那位红衣女子化作了一只春日暖阳下,百花丛中最为绚烂耀眼的蝴蝶。
“寻觅知音,本以为是徐子州自视甚高,未曾想竟是一场败局。”
他自嘲地扯了扯嘴角,眼底掠过一丝落寞。
“输给陈临渊,并非才情不及,而是……那厮皮囊太好,好到让人连嫉妒都生不出半分。”
提及庄轻蝶,徐子州的眸光似乎穿透了岁月长河,回到了集庆城的那段时光。
那是他生命中最鲜亮的两载春秋,虽无结果,却如雪原上傲然绽放的寒梅,凛冽而纯净,足以抵御往后余生的漫长寂寥。
人至暮年,总爱翻旧账。
往事如烟,大多已随风散去,唯有那场纷飞大雪,雪中舞剑的孤影,以及那个捧着酒碗、豪气干云的少女身影,依旧清晰如昨,仿佛触手可及。
思绪收回,徐子州望向身旁的安小薇,感叹时光飞逝。
昔日故人的孙女,竟也到了待字闺中的年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