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9章 降盛
海溢的原配发妻及长子没有死,海溢不可能不知情。想是见他们母子在清风镇上安分守己过日子,对他没有妨碍,也就没有下死手。
但是,任青川才华横溢,也要缩起脖颈过日子。无人为他仕途铺路,经商所得的关系网再大,家里的银子再多,也很难撼动氏族大家,更无法伤及他那个畜牲父亲分毫。
恣雅?睚眦?青川怎么可能心中无恨,不声不响地放过海溢呢?
三十几岁,本应儿女绕膝的年纪,他却依然独身一人,恐怕就是血海深仇压在心底,定是有着不成功便成仁的志向。
只要让青川进入官场,海溢就分不出心思来对付成王了,家里事都够他头疼的。
“阿成哥,待茂茂成亲以后,我们到清风镇上去游玩吧!那时春暖花开,到处走走,既能看看风景,又可以认识有趣的人,你说好不好?”
“好,落落高兴就好!”
叶成幄哪有不答应的道理,落落自从去年在江边第一次发病流鼻血,到如今,又一年初夏。
十个月之间,即使万分注意好好保养,藤落还是又流了两次鼻血,毫无预兆,止都止不住。
成王派出了最得力的人手,翻遍了大靖朝,也走出了大靖朝,天下之大,每个角落都翻遍了,却寻不到良医。
来了那么多大夫,高矮胖瘦,年轻年老,长相不一,来处不同,却好像串通好了,只会说同一句话,除了养着,就是好好养着。
叶成幄将藤落置于怀中,垂首亲吻她的唇瓣,为了那一抹深紫色,心痛难忍。
落落高兴就好,不单单是一句情话,她的男人愿意倾尽所有,无悔。
落落想要什么,只要说出名字来,她的男人愿意寻遍天下,无怨。
只是,叶成幄的高兴,叶成幄的想要,无人成全!
六月初六,茂茂与蔓蔓大婚,场面十分隆重,达官显贵齐聚,衣香鬓影纷飞,皇子大婚的场景也不过如此。
拜完天地,送入洞房,九岁的阿盛牵着五岁的白芒芒,跟去瞧热闹。到了门口,就被繁生带人轰了出来,成王吩咐过,他大儿子的洞房,谁也不许闹。
没事儿就散了吧!
阿盛恐怕白芒芒觉得没意思,又牵着她的手来到了花园里,瞧那头傻呵呵的矮鹿。
“芒芒,这头鹿和你一样聪明呢!你一定能和它成为好朋友。”
“啊?”
白芒芒盯着矮鹿仔细打量着,她怎么觉得这头鹿有点呆呢?
“阿盛哥哥,芒芒和它一样吗?”
“一样啊!”
阿盛搂过芒芒的脖子,把她的脸和矮鹿的脸比在一起,细数道:“大大黑黑的眼睛,闪着智慧的光芒。翘翘尖尖的耳朵,一看就机灵非常。还有这一吃东西就鼓鼓囊囊的小嘴巴,杂草都能嚼出肉香来,怎么看怎么可爱!”
阿盛又捏着白芒芒的脸蛋软肉,哄骗道:“芒芒不知道,矮鹿是这世上最聪明的动物,阿盛哥哥说芒芒像矮鹿,就是在夸赞你聪明。等到哪一天,芒芒的脑子也比矮鹿的脑子更好使的时候,阿盛哥还要再夸你呢,你要努力呀!”
白芒芒慌忙点头,乖巧道:“芒芒会努力的,我要比矮鹿还聪明,做世上最聪明的小女孩儿……”
“哎……这就对了!”
阿盛拍着傻女孩儿的脑袋,继续忽悠道:“芒芒想不想快点变聪明?”
“想啊!怎么变?”
阿盛快跑两步,到旁边一棵大树下,踮起脚尖,摘下了一颗青李子。
“芒芒,我发现了一个秘密,矮鹿最喜欢吃这个果子,吃了它就可以变聪明!”
只有五岁,又从父亲那里继承了几分憨傻的白芒芒,毫不犹豫地就把青李子接过来,放进嘴里,大口咬了下去。
又酸又涩,让傻女孩儿的脸皱巴成一团,也让阿盛的笑容灿烂一片。
“啊……这么难吃啊……”
“你没听说过良药苦口吗?能使人变聪明的果子,也是苦的涩的,有什么奇怪?若它是甜的,就不会让人变聪明了。你以前吃的果子都是甜的,所以,你才比不上矮鹿聪明……”
“啊?这样啊?”
阿盛拍着白芒芒的小脑瓜,催促道:“吃吧吃吧,也许你天天来吃酸果子,到今年秋天你就是天下第一聪明了……”
阿盛说得头头是道,白芒芒听得将信将疑,只是阿盛的话音未落,就听身后一声轻轻地嗤笑:“呵呵……真是一个小坏蛋!”
阿盛回头,一个七八岁的小女孩儿站在他身后一丈远处,双手环胸,满面嘲讽。
“哎?”
阿盛惊奇,他长这么大,哄骗过很多人,男女老少无一不是吃了亏,还要念着他的好。
这还是平生第一次,有人说他是坏蛋,有意思!
阿盛的笑意不减,装起了温柔大哥哥,轻声问道:“这位妹妹是谁家的,从何处而来呀?”
陌生小女孩儿板着一张脸,一本正经道:“我奉如来佛祖的旨意而来,为了解救被泼猴耍弄的小仙童。”
“哦……”
阿盛眼中的兴味更浓,拉长了语调:“原来你小小年纪便带发修行啊!敢问小尼姑可否告知法号?”
小女孩儿粲然一笑,脆声回答:“本尼法号降盛!”
哎呦!专门来收他的,好大的口气啊!
阿盛打量小女孩儿的眼神,认真了一些,只是越看越不满意,这是他见过的最难看的小女孩儿。
眼光颇高的阿盛不由得腹诽道,这如来佛祖派人来,也不派一个俊俏些的。
瞧瞧那丫头长的,体型干干巴巴,单眼皮,头发枯枯燥燥,大脚板……
最重要的是性子不讨喜,小女孩儿要像白芒芒一样,娇娇软软傻傻笨笨的,才招男人喜欢。
眼前这么个玩意儿,若是长大了,不出家,她也没有别的出路吧?
“小妹妹,只有傻子才吃酸涩的果子,不理那些小坏蛋,姐姐带你去别处玩儿。”
“哦……”
就在阿盛愣神的时候,那小女孩儿已经走到白芒芒跟前,抢过她手中的青李子扔了出去,手牵手离开了花园。
阿盛没有多加言语,不远不近地跟在两个小女孩儿身后,转悠一圈儿又一圈儿,等到绕回了酒席,看见那小女孩儿坐回了望洲朱夫人身旁,阿盛才微微一笑。
哦!原来是江信的女儿,小爷记住你了。
朱泠带着女儿在京城停留了半个月,江竹依和白芒芒成了好姐妹,叶盛小公子时常借着寻芒芒妹妹的由头,往江竹依身边凑。
朱泠带着女儿回了望洲城,叶盛又借着白芒芒的名头,与江竹依通信。写写无关紧要、鸡毛蒜皮的小事,你来我往,他们成了彼此年少时光里最重要的那个人。
叶盛并没有思考过,他为什么对江竹依兴趣盎然,可能只是为了在那个小丑八怪跟前装装良善,耍耍心眼儿,施展一下魅力。
毕竟那丫头的脑子还挺好使的,若骗她喊一声好哥哥,比较有意思。
叶盛相信,总有一天,江竹依会低头认输,心甘情愿地改了“降盛”的法号,变成他喜欢的样子。
叶盛与江竹依,注定是要纠缠一生一世的,谁赢谁输?要到几十年后再说。
茂茂和蔓蔓新婚燕尔,倒不似从前亲蜜。蔓蔓没有变,是茂茂通了人事,懂了害羞,出了卧房门更加扭捏。
哪怕在父亲母亲跟前,茂茂都不会再牵蔓蔓的手,看一眼,都怕别人说闲话的样子。
自从洞房后,茂茂除了雕刻木头,就是盯着蔓蔓的衣服。领口散了,露出脖颈是不行的。袖子翻了,露出了手腕也是不行的。
蔓蔓是一个宝贝,用衣服包裹住的宝贝。若是不小心被别人看了一眼,茂茂的心里就会升起一种愤怒。就好像自己攒了一箱子的金银财宝都丢失了的感觉,财迷变成了媳妇迷,丢了财宝和丢了媳妇儿都像割了他一块肉,想一想都忍受不了。
每当四下无人时,与蔓蔓对视,碰到她一根小手指,茂茂都要趴在她耳边,悄声问一串问题:“蔓蔓,你疼不疼?你喜不喜欢茂茂哥?今晚不熄灯,好不好?茂茂哥喜欢蔓蔓……”
“茂茂哥最好了,蔓蔓喜欢你……”
蔓蔓搂过茂茂的脖颈,主动贴上他的唇……
她是他的最爱,他是她的余生。
纯粹的爱意最难得,何其有幸,得如此夫婿,蔓蔓的幸福,无人可及。
或许是受新婚夫妇的甜蜜所染,繁生与叶娇也不再相看两相厌,反而生出了一点惺惺相惜之感。
百花齐放的园子里,蝴蝶翩飞,微风轻送,正值风华的年轻男女,尽情地嬉笑怒骂。两颗简单的心灵悄悄凑近,来不及相问,又悄悄退远。
那么近,呼吸相闻。
那么远,壁垒重重。
他是受了藤夫人恩惠的浪子,她是父母反目,侥幸活下来的孤女。
繁生懂得叶娇对活着的贪求渴望,叶娇羡慕繁生过的那般恣意潇洒。
繁生曾孤独流浪于世间,遭受过苦难,却不曾缺少过关爱。那个记忆中模糊的生母爱他,藤夫人也爱他。
叶娇锦衣玉食长在高墙之内,没有见过苦难,却也没有见过温情。没有生母的疼宠,时常几个月见不到父亲,自然也没有生父的关怀。
抛开世间繁杂,生死边缘打过滚儿,依然活力四溢的繁生,和从小父不疼母不在,依然朝气蓬勃的叶娇,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然而,天地苍茫,完完全全独立于世的有几人?
繁生对藤夫人有恩要还,叶娇和藤夫人有怨要解。
那些千丝万缕的心动,就如夏花,绚烂多姿,却经不起冷风秋雨的摧残。
繁生说:“娇娇,只要你不变坏,和我一起护着茂茂哥和阿盛,我也会永远护着你!”
叶娇回:“繁生,你是这世上唯一愿意护着我的人,我又怎么能辜负了你的心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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