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作意

创作意

创作意图

先就写作手法来说,笔者为何要用上下句押韵来写成此书!韵,可以给人以美的享受。这是毋庸质疑的。古今全世界各民族人民创作的歌曲几乎都押韵,正是因为韵可以给人以美感。诗学、美学、语言学等更是从不怀疑这一点。我们的汉语字汇庞大,音韵也广,且又有“方块”的视觉优势。笔者认为,我们应当好好的利用汉语的这些优点,尽量去展现它们的美。至于诗、词、曲,更是我们的国粹,祖先留下来如此美好的文学形式,我们为何不去学习、继承、发扬,去大胆的创新!——其实对于此,从文学角度来说,可谈的问题很多,否则笔者也不会花那么大力气去用韵句写。

再说内容,拙作基于西藏地区的一个民间传说创作,借助于具体的故事情节,对于古、今、未来人类社会中的各个层面的问题都作了深刻思考。其中不乏幽默风趣的对话谈笑,也不乏严肃严谨的论辩,更是借魔族的许多角色,反映人类社会存在的诸多现实问题,直接揭露人性本身的诸多缺陷,如暴力之魔古昆、嫉妒之魔参匀,复仇之魔窄界,损毁浪费之魔包殄,笔者把这些人们的精神气息人物角色化,意在使每一个观众都能够反省自身,不断加强自己的道德修养,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对如今的社会发展有积极正面的作用。

在这里,笔者谈一件趣事。为写此书,笔者把《现代汉语词典》所有的字词抄了两遍,我有一个很有趣的发现,在所有表达人的情绪、感受的词语中,有85%以上的词语是表达诸如——忧愁、恐惧、苦闷、痛苦、惊慌,而表示欢乐愉快的词语——笔者担心连5%都不到,这一点就充分证明——我们的世界,是一个充满苦难的世界,世人其实是多么的可怜,文艺工作者怎能对此冷眼相看!……难怪闻一多先生要说“我能为人类的苦痛捏一把汗,我能哭的像个婴孩——在一刹那间,这刹那间才是我最伟大的贡献。”

《艳仙》中的主题思想矛盾是:因为人类有太多的贪欲邪念,会使众生子孙万代苦海无边,因而要消灭所有众生。——持这一立场的是宇宙之主大千王、魔族众多魔兽鬼怪。人类社会的发展自有他们的规律,世间众生的苦难虽无法避免,好在众生也有许多幸福快乐,应该随他们去。——持这一立场的是世间的仙、神、妖灵。《艳仙》就是在这种矛盾对立的双方中演绎完成的。而太阳神、圣子、咏颜、则是处在两种立场当中,他们处于矛盾的两难境地。无论处于哪一种立场——他们的意图都终究是善的。

当今社会物质文明的快速发展,民众的精神文明难以并行,从而造成了严重的诚信危机,——道德危机。社会的安定发展,单靠各种法律法规的完善远远不够。诚然,我们需要法律法规来约束规范人们的行为,但我们更需要道德水平的提高,从而使人们不去触犯法律。我们可以这么理解——道德是柔性的法律,法律是刚性的道德。如果社会上的每个人可以不顾个人的利益为他人着想,可以抛却自己的贪欲邪念,人人可以至贤至圣至君子,那么,法律的存在只怕就多余了。所以说,社会民众的道德素质,对于社会的和平发展是多么的重要。——小说、电视剧等在道德层面所展现的意义,是多么的重要。

作为一个文艺工作者,我认为,文艺工作不仅为着娱乐与充实民众的精神生活,更应对民众有着良性影响,有着积极向上的引导作用。在这里我要说一个很重要的问题。——

很多文艺作品把好人写的很好,把坏人写的很坏,这么做是为了获得角色之间的矛盾冲突、塑造人物形象、获得观赏性。对于故事中的坏人,作者去痛恨他、严惩他、抛弃他,观众难免也会痛恨他、鞭挞他、否定他。相反,如果作者去包容他、理解他,善待他,观众也会这样去思考,从而影响到观众在现实生活中对待人与事的态度方法。每个观众心中都有狭窄可怖的一面,也有宽容阔达的一面,就要看作者如何通过作品去引导观赏者,引导最广大的民众。最好的例子——比如在《红楼梦》中,曹雪芹就没有去“极端好坏化”某一个人,而是“浪荡子也有真情,醉鬼也轻财尚侠义、尤三姐也贞烈,……”等等,《红楼梦》更多的是宽容、理解、同情,是一部真正的“大善”的著作。笔者创作《艳仙》,对人物角色的塑造本的也是这种态度。这个神话故事本身也要求我必须是这种态度。

笔者认为,坏人也有他好的地方,也有值得鼓励之处,如此是为了引导他变好,而不是嫌弃他,抛弃他。好人也有他不好的地方,也有值得批判之处,如此是为了让他时刻保持谦逊恭敬的态度。否则的话,对观众造成的影响便是——观众之中的坏人会因为别人对他的嫌弃、抛弃,变得与社会更加对立,观众中的好人敌视坏人,没有包容的胸襟,仗着自己有个“好人”的标签放松自己的品德修养,最终也变得“不是什么好人”了。所以说,小说、电视剧本的作者注重作品将会对观众造成的影响,才是负责任的创作。

这里值得注意的是——极端好坏化人物角色与极端化人物个性是截然不同的两码事。诚如安宁老师所说:“要赋予人物强烈的个性,人物个性的极致常常给事件带来出其不意的发展,并产生独特的艺术感染力。”“好坏化人物”谈不上是个性,更谈不上是艺术,只能说是为了故事的观赏性采取的手段。《艳仙》中的人物个性,常常被笔者推到极致,如第十章的“琥珀杯事件”把咏颜柔善的个性推到极致,第二十六章的“打闹流云宫”,把娇月顽劣的个性推到极致,第六十三章华悦仙子的泼辣,第九十一章媚姬的刚烈,等等,太多太多了,笔者可以说——个性不极致,宁不《艳仙》。

观众的观赏口味,我们固然要去考虑,但也不能够单单为了经济利益,而一味地去迎合大众口味,置文艺良心与社会责任于不顾。或者说——作者应该尽量迎合大众的“善”的一面,而尽量避免迎合他们“恶”的一面。我认为,文艺工作者应该拿出几分受穷受饿的勇气来,本着良心与责任做事,方是社会与民众之幸。

这个小说就是本着要制作成电视剧的愿望而写的。作为小说、电视剧,在具有娱乐消遣功能的同时,更应有社会教化功能。这不是个能够立竿见影的事情,而是个任重道远的事情。小说、电视剧等文娱作品,应该寄善思于戏、寓教于乐;板着脸的说教,不但观众不易接受,笔者也不喜欢,说教并非不可取,我们需要把说教做的生动有趣,融于故事情节、人物对话中,让大家喜闻乐见,便是成功的说教。

笔者暂且随意谈几句,一些想法也不一定可取,不可能把许多问题都说的很清楚,不恭之处,还望诸位老师海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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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马拉雅传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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